本期栏目主持人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改革开放以来,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伴随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全过程,但旅游公共服务引起各方重视始于1999年10月我国第一个国庆“黄金周”。进入21世纪之后,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2013年《旅游法》第三条明确提出,“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使得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之后,国家旅游局先后发布“十二五”和“十三五”旅游公共服务规划。2024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9 个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有了更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经过多年发展,旅游公共服务基本形成了旅游交通服务、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服务、旅游惠民便民服务的工作体系。此外,伴随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的成立,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融合也成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中的一大热点问题。
尽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但也存在诸多不适应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问题。本期笔谈6篇文章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新时期旅游公共服务的模式转换和创新突破进行了探讨,希望能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欢迎转载,转载请联系《旅游学刊》编辑部授权
(lyxkw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