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登记已全面普及,部分地区已开展二手房买卖全面网签,这一措施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未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签备案的合同效力如何呢?法律规定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知,当事人仅仅未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签备案登记的,合同不因此而无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而实践中面临的问题还不仅仅如此简单。
未能进行正常的网签登记,或者是开发商违规销售、证件不全,或者是消费者无购房资格、违规购买等因素所致,而在上述因素导致的未能正常网签登记的情况下,双方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被法律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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