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律师的书面材料远比口头发言重要

文摘   2024-09-28 17:16   江苏  
经历了一次高效率的庭审,因案件流程恰好在春节期间,双方律师出庭不便,因此流程全部通过书面形式完成,包括质证意见与辩论意见全部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并由法庭提前送达给对方。

庭审过程因此变得极为简略,前述陈述事实及诉讼请求、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全部通过此前的书面流程完成,法庭审理过程中已不再重复。庭审中除了双方互相发问及法庭发问之外,再无其他赘余。

反思当前庭审中流程,最为关键的内容其实是发问,包括双方之间互相发问及法庭对双方的发问,这是法庭在查看书面材料之后对案件事实的进一步明确,除此之外,庭审中的其他事项完全可以通过书面材料清晰表达。

律师在法庭之上并不是巧舌如簧,而是能将问题诚实地说清楚,这考验律师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长期以来认为律师需要在庭审过程中尽可能多讲,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加深法官对本方理由的印象,其实不然,当前法官的工作压力及习惯,使得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更加重视书面材料的表述,当事人若能将观点以书面的形式表述出来,会对法官审查案件事实形成结论产生重要影响。更何况,庭审之后梳理案件事实及草拟判决的人基本上不是主持庭审的法官,而是通常情况下并未参与庭审的法官助理,这更加佐证了清晰流畅的书面材料的重要性。
这就意味着,律师需要转变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适当地向庭前证据组织、书面材料撰写等倾斜,那些准备不足而依赖在法庭上哗众取宠的律师,代理效果将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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