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王法吗?山东济南90岁奶奶200万学区房“借”给重孙上学,入学后孙子竟赖着不还,奶奶哭诉:只是借你用,不是给你!法院判了!

2024-11-01 06:15   河南  


这是发生在山东济南一个令人心酸的家庭纠纷。


90岁的王奶奶为了让重孙能进入重点学区上学,将自己名下价值200万的学区房过户到孙子名下。谁知入学后孙子一家竟翻脸不认,声称房子是赠与。


一个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为了讨回自己的房子不得不对簿公堂。这场祖孙房产权属之争,最终由法院作出了判决。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令人心寒的家庭纠纷案。2024年初,90岁的王奶奶含泪来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自己的孙子小李。


2022年夏天,孙子小李带着上小学的儿子来找王奶奶,说想让孩子能在市区重点小学就读。“奶奶,您看能不能把您在历下区的房子挂在我名下,让孩子能在那边上学?等孩子入学后就还给您。”


王奶奶回忆说:“我这辈子就这一套房子,是我和老伴几十年的积蓄买的。但看在是自家孙子的份上,想着帮忙过个户,让重孙读个好学校,也是应该的。”


为了让重孙能顺利入学,王奶奶同意了孙子的请求。2022年8月,王奶奶将自己名下位于历下区的房产过户到小李名下。当时小李还专门写了一份承诺书,表示这只是为了孩子上学需要,房子产权依然属于奶奶。


可孩子入学后,事情却发生了变化。“我多次找他要求把房子还给我,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说这是我赠与他的,不肯还了。”王奶奶说这话时,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王奶奶说:“我一个老太太,就这一套房子养老。现在住在出租屋里,连个安身之所都没有了。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法院告状。”


而小李在法庭上却说:“这房子是奶奶送给我的,当时过户时她也没说要还。再说我们给孩子上学用,也帮她打理房子,凭什么要还?”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房屋产权的性质认定。从法律角度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本案中,王奶奶将房产过户给小李时,双方都清楚是为了孩子入学需要,且小李还写下了承诺书,表明这是一种借用关系,而非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老年人为了子女上学将房产过户的行为,如无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应推定为借用。特别是考虑到这套房产是王奶奶唯一的住房和养老保障。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私分或者抢夺老年人的财产,禁止以养老、分家析产等名义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小李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涉案房产产权返还给王奶奶。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现在的人真是太可怕了,连自己奶奶的养老房都敢占!”也有人说:“为了一套房子,害得九十岁的老人家动大诉,这个孙子太不是东西了!”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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