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对夫妻携手打拼多年,妻子管钱攒下261万存款。不料妻子突患重病离世,丈夫带着遗嘱和结婚证去银行取款,银行竟以没有继承权为由拒绝!丈夫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恩爱夫妻,结婚20多年来一直相濡以沫。李女士为人细心,家里的财务都是她在打理。夫妻俩都很节俭,靠着共同努力,攒下了261万元存款。
这段幸福的日子戛然而止。2023年初,李女士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一查,竟查出是肠癌晚期。“别担心,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李女士总是这样安慰着丈夫,可病魔却不给她机会。
临终前,李女士写下了一份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丈夫张先生和12岁的儿子小张。“这些钱你要替我照顾好儿子,让他好好读书。”这是李女士生前最后的嘱托。
李女士走后,张先生悲痛欲绝。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妻子的遗嘱,他决定尽快处理好这笔存款。带着遗嘱和结婚证,张先生来到银行。
“对不起,按规定您需要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才能取款。”银行工作人员的一句话,让张先生傻了眼。
“这是我妻子的遗嘱啊,我还带了结婚证,这还不够吗?”张先生急了。
“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您的继承权,必须要有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银行依旧不为所动。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跑到公证处。可公证处的要求更让他抓狂:“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的签字,包括您妻子的父母。”
张先生一听就懵了,岳父岳母十年前就去世了,死亡证明早就找不到了。这下可好,没有继承权公证就取不了钱,没有岳父岳母的死亡证明又办不了继承权公证,他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跑了几个月,张先生像个皮球一样被银行和公证处踢来踢去。眼看儿子的学费还没着落,他实在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效力问题。根据《民法典》,李女士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且内容明确表达了她的真实意愿,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2、继承权确认问题。张先生作为配偶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且持有遗嘱,其继承权是毋庸置疑的。
3、银行尽职审查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继承法若干规定》确实要求银行审核继承权证明,但这种审核不应过度加重继承人负担。
4、遗产处理程序。《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张先生作为合法继承人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其继承权。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应当向张先生支付261万元存款。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每一个字,都是我用心敲出来的,感谢大家关注
您若喜欢,别忘了点个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