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云,男,生于1965年12月,陕西南郑人,汉族,大学文化,现为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司法局三级调研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陕西文学院第二届签约作家,陕西省汉中市作家协会第三届副主席,汉中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文学评论委员会学术委员。长期致力于小说阅读、创作和评论,在《人民日报》《散文》《延河》《河南文学》等多家报刊发表中短篇小说、散文、评论多篇,出版有长篇小说《机关》《权力》。在《十月》杂志等公众号发表有小说评论。
诫命和使命:青年如何书写
——读《十月》小说新干线·“〇〇”左右栏目有感
陈兴云
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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