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解读|《佛说稻秆经详解》15:正论之十四

文化   2024-08-21 07:01   北京  


本期摘要Table of Contents

六界和合时,外因缘法就会产生。

当境界提高时,以往的常识一定会被否定、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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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云何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谓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外因缘法而得生起。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


应当如何看待外在世界因缘法当中的“缘相应”呢?产生果实的因是种子,但如果只有种子,没有土壤、温度、湿度等等,种子能够发芽吗?显然不能。有了作为“因”的种子,还需要具备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就叫做“缘”。


缘是什么呢?——“谓六界和合故”。佛经中经常出现“界”,在不同的情况下,这个字有不同的含义。此处的“界”,意为:具备某种能力,可以发挥某种作用或具备某种能力的事物。


界有六种,即地、水、火、风、空间、时间,称为“六界”。当此六界和合时,外因缘法就会产生,应当这样看待外因缘法中的缘相应。


“地界者,能持于种。水界者,润渍于种。火界者,能暖于种。风界者,动摇于种。空界者,不障于种。时则能变种子。”


种子发芽的第一个外缘,是土地,即“地界”。“持”有承载之意,土地能够承载种子,为其生长提供居所。水起什么作用呢?能够提供湿度,潮湿、润泽,这也是种子发芽所需要的。“火界”指温度,如阳光照射。“风”有动摇之意,种子需要不断运动,才能发芽。此外,种子生长不能有阻碍,需要足够的空间,即“空界”。“时界”就是时间,种子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慢慢产生变化。


古代许多哲学体系中,都十分重视地水火风,古希腊哲学也认为,世界是由地水火风等元素创造的。相较而言,佛教对地水火风的定义更为宽泛。佛教认为,“地”并非单指大地,而是指木头、砖头、金属等所有固态物质;“火”也并非单指火焰,而是泛指温度;“水”代表的是潮湿、润泽;“风”则包含了所有能够动摇的力量,是一种能量或大自然的能力;这些都不是我们生活中的物质概念。


“若无此众缘,种则不能而生于芽。若外地界无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风、空、时等无不具足,一切和合,种子灭时而芽得生。”


如果没有以上六种外缘——没有适合的土壤、温度和湿度等,种子就永远不能发芽;相反,有了种子,再加上以上六种外缘,因缘同时具足时,种子灭的时候,芽就诞生了。其他的一切万事万物都可以以此类推,世俗谛中的因果关系就是如此。


“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种子。’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润渍于种。’火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暖于种子。’风界亦不作是念:‘我能动摇于种。’空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不障于种。’时亦不作是念:‘我能变于种子。’种子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今从此众缘而生。’”


同理,大地从不会想:我要承载种子,不能让它掉下去。水也不会想:我要去润泽种子,给它湿度。火不会去想:我要给它温暖。风也不会这样想:我能动摇种子。虚空不会想:我要为种子提供生长空间。时间也不会想:我能让种子变化。种子不会想:我能产生芽。芽也不会想:我现在要从这些因缘中诞生。


“虽然有此众缘,而种灭时芽即得生,如是有花之时,实即得生。”


但是,当这些因缘具足,种子灭的时候,芽即得生;就像花开之后,果实就会产生。这就叫做自然规律,也即“缘起”。


从人类的感官层面而言,“种生芽、花生实”的过程,是理所当然的自然规律,没人会提出质疑,如果不突破这一层面,一切都能正常运转。然而,如果深入思维,就会发现一个非常奇妙的现象,那就是接下来要分析的——“彼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作,亦非时变,非自性生,亦非无因而生”。这绝不是一种文字游戏,如果细致观察分析就会发现,稻种从未令稻芽产生过,这个结论将完全颠覆我们的常识!其实,当我们的境界提高时,以往的常识一定会被否定、推翻,原地踏步谈何提高呢?当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大自然,了解这个世界,我们就会发现,自己以往对世界的认知其实十分肤浅。


下期预告Forthcoming

稻芽从无到有,是谁创造的?

稻芽“非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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