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春新|《春秋》“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的何、郑之争及其诠释学缘由

文摘   教育   2024-08-17 10:01   浙江  

編者按:本文原载于《孔子研究》2024年第4期,第126—133页。若要调字体大小,请点击屏幕右上角「 · · · 」,选择「调整字体」,满足个性化的阅读需求。本文为作者word完整版原稿,如需引用,请参考刊出版原文。感谢闫春新老师授权推送!


作者简介:

闫春新,历史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尼山学者兼孔子研究院特聘专家、安徽大学桐城学派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思想文化史与汉唐经学史



      

闫春新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教授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魏晋玄学统摄下的儒道佛经典互诠研究”(项目编号:23BZX027)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与汉魏六朝政治文化格局研究”(22JJD77005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何休作为《公羊》学固守派,以《公羊》学的立场,来质疑《穀梁传》传文对相应经文“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的解释,郑玄则以古文经学为宗,兼采今古,对何休关于《穀梁传》相应传文的攻击进行批驳。对何、郑二人这一争论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可管窥《春秋》经的言简义深与两汉《春秋》学以传解经的时代风尚,以及今古文经传诠释之风貌。两人如此交锋的学术缘由,当与其所处的两汉今古文官学纷争及各自治学有关,更与学界尚少探讨的《春秋》三传内部学理上的两汉相互辩难时风,密不可分。

【关键词】何休;郑玄;“尊鲁君”;“尊王”;今古文之争




中国经学史上的何休、郑玄之争,一直是学界研究的重点,学界也甚成果丰硕。仅就专门之学的《春秋》学的何、郑之争来说,尚少探讨。其相关材料“三阙”及其各相应的郑玄驳文,已散佚。现所见基本都保存在后世所辑《起〈废疾〉》《穀梁废疾》如《四库全书》辑本、《续四库全书》辑本等等中。

笔者拟以《春秋》“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的相应《穀梁》传述及其后何休与郑玄的质疑与反质疑,参阅以《四库全书》辑本为主的“三阙”诸原文辑文,在对文本细读与经传注疏的逐次文意揣摩、分析中,通过其各自从《春秋》“尊尊”原则进一步引申、发挥出来“尊鲁君”与“尊王”的两传不同传意,管窥今古文经学各自的治学。

本文所探讨的关于《春秋》学的何休、郑玄之争,源于《春秋》“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穀梁》的经义传述及其何休《穀梁废疾》的相应质疑。下面先梳理“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穀梁》经义传述及其范甯所引相应何休的批驳性解读。

《春秋》相关经文及其相应《穀梁传》传文如下:[因何休为公羊学大家,故探讨其包括“三阙”在内的《春秋》学成果时,对其注解所最终依附的经文,本文在引用时,如未有特殊说明,一般均采用其相应的《公羊〈春秋〉》经文。此处《公羊传》《穀梁传》经文完全一致。]

(《春秋》僖公三十年冬)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穀梁传》传文)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402页。]

据相关史载,鲁僖公三十年冬,周天子派其宰周公来聘鲁国国都曲阜,鲁国依礼本打算要派人专门去京师洛邑(今河南洛阳)朝拜。而最终却是派公子遂代表鲁国,先去了洛邑拜见周王,然后又顺访了晋国当时的国都故绛(今山西临汾襄汾县)


《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

在《穀梁传》传文“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中,《穀梁传》认为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用“遂”并不是作为名字的“公子遂”,而是作为连接词的“于是便有”之意。对于“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穀梁传》大致认为,鲁公子遂先是专程去洛邑朝拜周天子,随后于是又顺访了晋国。只有专门拜天子顺访诸侯而没有专门朝聘其它诸侯而后才朝拜天子的道理。此之谓“以尊‘遂’乎卑”者也。此处《穀梁传》所传述、总结的“不敢叛京师”经旨虽甚简洁明了,却与紧在其前的“以尊‘遂’乎卑”的经文,因缺少必要的语境交代或中间的逻辑环节,让人费解。亟待其后注疏加以释读与说明。而东晋儒《〈穀梁传〉集解》对上引《穀梁传》传文及其传述,通过加引“何休曰”及其它相关内容虽进行了解释,却未及要害中綮,并从中发见了何休与郑玄关于《穀梁传》此段传述的学术之争。北京大学出版社《十三经注疏》标点本,“何休曰”相应及句读如下:

何休曰:“大夫无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穀梁传注疏》卷第九,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52页。案:原作已将“宣十二年”改为“襄十二年”,钟文烝《补注》亦为“襄十二年”,原作修改无误。]

按其句读与标点,这里所引,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为“何休曰:‘大夫无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则为后一部分。显而易见,前半部分为范甯所引何休注文;而后半部分是全属范甯自疏注文,还是全部或部分仍为何休“所曰”,则尚需进一步考证。

从上引李学勤先生主编的标点本的相关内容来看,其应是将上所引文中的第一引号后面的后一部分,全然视作范甯注。其实,把后一部分看成“何休曰”,即与前一部分成为一体,才是更为合理的,理由如下:

将其看为一体,语言逻辑上更为自然,何休曰:“大夫无‘遂’事”。紧接着“案”举出具体的例子,符合我们正常的论述方式,若将后一部分看成范甯注,那么范甯前引何休的“大夫无‘遂’事。”他对何休的观点还没有明确剖析、阐述完,就自己举例子来说明,难免显得突兀。

最为重要的是,后世所辑《起〈废疾〉》《穀梁废疾》[《后汉书•张曹郑列传》:“时任城何休好《公羊》学,遂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榖梁废疾》;玄乃《发〈墨守〉》《针〈膏肓〉》《起〈废疾〉》。”这六部著作是何休和郑玄关于《春秋》学论战的成果。汉晋间,何休“三阙”,从其产生以来都是各自单独成篇的,而郑玄相应的三篇驳文未见著录,但有可能郑玄成书时,三篇驳文也各自成编;最迟在晋堂邑太守张靖在为十卷《穀梁传》作注前后,可能将《榖梁废疾》与《起废疾》进行合编。约至宋代亡佚,后世多有辑本。]如《四库全书》辑本、《续四库全书》辑本等等,也都如笔者意见。前者《起〈废疾〉》辑何休相关佚文如下:“何休曰:‘大夫无遂事。’按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起〈废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873页。]若其认定后半部分即“按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起〈废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册,第873页。]为范甯所加自注,则此处其所辑便只会出现“何休曰:‘大夫无遂事。’”[《起〈废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册,第873页。]后者《穀梁废疾》:“大夫无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清)王谟辑:《榖梁废疾》,《续修四库全书》第120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56页。]也是如此。

再结合下文,范甯《〈春秋穀梁传〉集解》中,他引用何休和郑玄的观点后又自加注“宁谓经同而传异者甚众,此吾徒所以不及古人也。”[《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穀梁传注疏》卷第九,第152页。]其从维护经文整体如一而又为此处《穀梁传》传述辩护的诠释立场,与其所引郑玄的观点不谋而合,更加明确了“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为“何休曰”的内容。

因而,《穀梁传》传文的注文,句读、标点如下:

何休曰:“大夫无‘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


若诚如所论,即上引注文皆为范甯化引何休相关《穀梁废疾》语,那么,上引“何休曰”的大意如何?进而其又是具体如何反驳上引《穀梁传》传文对经文的解释的呢?何休先以“大夫无‘遂’事”断定经义,更以此“遂”例为“专断”义。其未言之意是说此处经文大意,鲁国国君只是指派公子遂去洛邑,并没有指派他去晋国。公子遂没有鲁国国君的命令,私自入晋。按当时君臣大义,各大夫们“无遂事”,公子遂入晋是为自专擅权。正如上文所引,何休还以按语形式节录、化引了《穀梁传》另外用“遂”例传文,这便是鲁襄公十二年“季孙宿帅师救邰,遂入郓。”其《穀梁传》相应原文为:“遂,继事也。受命而救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显然此传文是在传述其所认定的厌弃、责难季孙宿的经义。对何休来说,因为他没有鲁国国君的命令,而私自“入郓”,所以用“遂”字贬季孙氏。虽“遂”例之意可能略有不同,但大致来说,这与下面第四部分所论的《公羊传》也贬斥季孙宿专断外交的传意,基本相同。

何休发难,《穀梁传》同样用“遂”字,为何鲁襄公十二年贬季孙氏,鲁僖公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就成了褒呢?《穀梁传》传文前后不一致,必然只有一种是正确的,对何休来说,显然“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这句传文是错误的。何休用反证法逆推,如果公子遂去晋国是鲁国国君的命令,那么经文怎么会用特具专断义的“遂”字呢?

其实,何休不知道或者说不愿说穿的是,同样都是《穀梁传》所用“遂”字,鲁襄公十二年之“继事也”似乎有未受命而擅权之意;但也有仅仅是“继而又马上做另一事”之意而无“专断”意。而鲁僖公三十年之“以尊‘遂’乎卑”,则几同乎“君及臣”的前尊后卑义而断然无《公羊传》“遂”字之“专断”意,发微尊王之经意,阐幽鲁国君臣尤其是公子遂内心中的唯王独尊的上下尊卑观念,故而下引郑玄才申辩道“《公羊传》有美恶不嫌同辞,何独不广之於此乎?”[《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穀梁传注疏》卷第九,第152页。]


《春秋穀梁传注疏》

若再进一步梳理其内在运思理路,何休在《穀梁传》也在认可“遂”有“专断”意的大前提下,其对上引《穀梁传》所传述的文意,主要运用演绎推理从齐学《春秋》的立场上进行驳难:

何休首先是开章明义祭出其所认定的“大夫无‘遂’事”之《春秋》大义为大前提;而后举出《穀梁传》襄十二年暗含“遂”之“专断”意的传文为例证,此传文自身也似以为经文用“遂”例来表达其对季孙宿专断国务自恣入郓的贬斥。最后,逆向反推,如果公子遂去晋国国都是鲁国国君的命令,就不应该用“遂”字。既然经文中明文记有“遂”字,就只能是公子遂没有鲁国国君鲁僖公之成命而私自专断去晋国国都。因而原经文仅蕴含对公子遂的贬责之意,而非《穀梁传》所传述的对其不敢叛京师的褒奖、赞同!

何休对《穀梁传》传文“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的批驳,主要就是针对此传文的“遂”字,根据其所首肯的“专断”义项所表达的贬责擅权大夫之意。正如下文所论,何休立足于《公羊传》及其齐学的视角,以“遂”字为贬义的基础上,运用看似论证严密的演绎推理逻辑,否定其整个传文对相应经文及其经义之传述。何休此驳文末尾,其意在利用“遂”之“擅权专断”意,驳斥《穀梁传》传述的“此言不敢叛京师也”的尊天子经义。


针对何休提出的上述问题,郑玄进行了反驳:

(接范甯所加何休《穀梁废疾》“何休曰……遂”)郑君释之曰:“遂固受命如京师如晋,不专受命如周,经近上言‘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故公子遂报焉,因聘于晋,尊周不敢使并命,使若公子遂自往焉。即云公子遂如京师如晋,是同周于诸侯,叛而不尊天子也。《公羊传》有美恶不嫌同辞,何独不广之於此乎?”[《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穀梁传注疏》,卷第九,第152页。]

郑玄以为,公子遂去晋国是鲁国国君鲁僖公的命令,鲁僖公命公子遂去京师和晋国一并朝聘;不过,为了尊重周天子,不可以书写成“如京师如晋”,而将周天子与晋国国君相提并论。否则,便是“同周于诸侯,叛而不尊天子也”。在郑玄看来,有见于此,于是《穀梁传》以为在“如京师”与“如晋”间加了一个“遂”字,便表达了前尊后卑、王高于诸侯的经义,进而揭示道:“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

况且,对郑玄来说,既然《公羊传》也认为经文常常“美恶不嫌同辞”[(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08页。],怎么就不能将这一《春秋》美恶可同辞的通则应用到经文中“遂”的不同条目上呢?郑玄此处言外之意便是,经文中不同条目中的“遂”字可能褒贬不一、甚或同一条目中贬中有褒,而非全然贬责。这里的“遂”字,不但无贬义,反而有褒义。这里用“遂”字,赞扬鲁国君臣尊重周天子,是没有问题的。

显然,郑玄从两方面对何休的发难进行反驳,一是鲁国国君任命了公子遂去晋国,一是“遂”字也可以有褒义。对何休所辩驳的上引相应《穀梁传》传文及其传意,显然郑玄与何休皆认为是在褒扬鲁之尊王。对于“遂”字的褒贬意义,如上所论郑玄用《公羊传》的“美恶不嫌同辞”反驳何休所论——“遂”字在《穀梁》传文中此褒彼贬,看似有理,但郑玄如此申辩却平白无故地破坏了此传全部经文传述的整体自洽性外,更无实际意义,驳倒何休所批的关键问题,仍在于第一点上。


《春秋左传正义》

不过,对于两人的争论焦点,即郑玄所说的鲁国国君委命公子遂去晋国,即其奉命如晋一事,现存史料并无明显证据。郑玄这一结论,可能依据《左传》传文:“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第十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65页。]东门襄仲即公子遂,《左传》传文似乎暗含鲁国国君命令公子遂去晋国,但无明确说明。杜预认为公子遂接受了鲁国国君的命令,并且这是鲁国第一次派人去晋国,且并不认为“遂”有“擅权专断”意。杜预注:“公既命襄仲聘周,未行,故曰“将”,又命自周聘晋,故曰“遂”。自入春秋鲁始聘晋,故曰“初”。”[《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第十七,第465页。]但杜预是西晋时期的人,在何休、郑玄之后,他的这一注解是否有他所看到的其它史料加以印证,现不得而知。所以公子遂是否得到鲁国国君的命令去晋国,我们并不能确定。这一点上,郑玄和何休显然在各说各话,从现存材料来看,均并无可靠的证据说服对方。

《左传正义》孔颖达疏:“经书实行之事,传说将命之初,故云命之将聘于周,未行,又命之遂聘于晋,令其从周即去(晋),更不回也。贾、服不晓传意,解为先聘晋,后聘周,故杜详说之。”[《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第十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65页。]孔颖达据《左传》对《春秋》经之相应传述,认为公子遂得到鲁国国君的命令去晋国。并且他提到了贾逵和服虔,说二人解释“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误解为公子遂先去晋国,再去京师。“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这句话确实容易让人引起歧义。但是,如果贾逵和服虔二人是正确的,公子遂确实是先去了晋国,后才又去京师朝拜周王。而《春秋》为尊周天子,恰恰颠倒了其朝聘先后顺序,写为“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不正与《穀梁传》传文“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之传述,更相符吗?

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休所驳斥的这一次公子遂专断访晋,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其后鲁僖公三十一年又有经文“公子遂如晋。”《春秋》三传却都无相应传文。显然,此文所载,为公子遂继朝拜天子后紧接着又顺访晋国后的再一次专访晋国。此处在主谓间无“遂”字,应不是《公羊传》所驳斥的专断外访,即此次公子遂专访晋显然是奉命而行。据此,朝拜天子后又顺访晋国也绝非公子遂所能擅权独断。况且,若公子遂此次专断顺访,则鲁国国君次年专访晋国的人选,还能派独断专行而架空自己的公子遂外出吗?

其实,从郑玄反驳何休所批的有效性来说,正如上所分析,仅仅为避免公子遂这次既“如京师”又“如晋”而造成的“同天子如诸侯”的尴尬,于中间增一“于是又紧跟顺带着”之意的“遂”字,便可申辩此《穀梁传》传文及其传意。这一只是申说、辩护此一传意来曲折回应何休之所批,可能是更为有力的反驳手段与方式。即如上例,在公子遂是否得到鲁国国君命令去晋国的问题上,若郑玄从何休所无法认同而自身又难以拿出确凿史料强辩力争其受命访晋,则只能最后“郑说郑话”,难以说服何休。


由上述的“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的何、郑之争,可见其各自治经旨趣及其所代表的两汉今古文经学各学派的不同儒家经传诠释特色。正如上文第一部分所说,何休起笔“大夫无‘遂’事。”便源自《公羊》传文及其传旨。其立论的前提是《公羊》传述。其在撰著“三阙”前便事先有一诠释立场与“先见”,便是认定《公羊》为经文唯一正确之传述。这种专执自家所守《公羊》传意以评判它传的解经,是今文《公羊》学派一贯的做派。在上文第一大部分所引何休《穀梁废疾》的相关内容中,何休作为《公羊》学大家,也确实是在遵从《公羊传》贬斥公子遂之传述:“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第十二,第264页。];不难看出,正如上文有所论及,其显然是在以《公羊解诂》中相应的一些看法与注解为驳论前提与根据的:“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不举重者,遂当有本。”[《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第十二,第264页。案:徐彦等似乎以为何休注解《公羊传》在其“三阙”之后。笔者以为,从逻辑上讲,其应是对原经文及相应《公羊传》传文有通透精熟的诠发后,方可以经文及其《公羊传》传述为驳论根据或工具,来批判性解读《穀梁传》传文。]


《辞源》

最为关键的是,何休之所以立“大夫无‘遂’事”这一大前提,是因为在何休所依据的《公羊传》中,“遂事”有其特殊的含义,《辞源》:“专断,专事。公羊传僖三十年:‘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汉书七九冯奉世传》上疏:‘春秋之义亡遂事,汉家之法有矫制。’”[《辞源》修订本,第四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076页。]可见,“遂”字在《公羊传》中,除天子与诸侯有“遂事”外,大夫“遂事”均表贬义。何休“《春秋》学”的注解与著述,均一准于此。

而郑玄则以“左氏学”的相关传文叙事之史实为据,对何休的这一驳难加以申诉与辩护;而却又未从根子上否认何休以“遂”为独断公羊义。

推究两人之所以如此交锋的学术缘由,当与其所处的两汉今古文纷争及各自治学有关。由于两人都遭到过禁锢,学术意味浓厚,且这一学术的争论正是在官学之争的背景之下而顺承发展而来的。因而,我们下面通过两汉今古文之争尤其汉代今古文各自的诠释风格的具体分析,来简要分析何休与郑玄上述争辩的诠释学理据及时代风气:

从两汉今古文之争的时代风气来看,西汉时期主要以今文经文本及其传述与解读为主,出现了以董仲舒、公孙弘以及瑕丘江公等为重要代表的“《春秋》学”名家与经学政治家。在此其中同为今文经的《公羊传》与《穀梁传》(部分学者以其为古文经但不占学术主流,且两者经传文本同源而都传自子夏)又因传授及流传地域的不同,分为齐学和鲁学;在两汉经今古文之争的研究视域下,这两者与《左传》在两汉的经今古文之争的,不仅是学术的争辩,同时是利禄之争、仕途之争。三者之间在官学与私学地位上相互竞争,在不同时期政治需求下,各自治学上渐次相互借鉴,共同在政治与学术间交织发展。在两汉时期,《公羊传》《谷梁传》《左氏传》在官学与私学地位上的竞争,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首先是今文经内部齐学与鲁学的官私之争,而后才是今古文之间的官私之争。在前一个阶段中,西汉初期《公羊》学向刘汉政治的主动靠近,乃至与汉武帝对汉初“黄老之学”的“走出”交织在一起。双向的吸引,共同作用在了《公羊》学的刘汉官学发展上。但是,时代政治的需求,只是成为《公羊》学能够上升的时代“台阶”或言政治“台阶”。除此之外,《公羊》学自身对经典的诠释向度,则成了支持其具备“夺得”或者“取得”官学地位的重要支柱,正是《公羊》学在诠释向度对与“读者视域”的追求,促使了董仲舒对《公羊传》的大量改造,即通过“文本赋义”,将本就现实性极强《公羊传》传意加以强化,改造成了适应汉武帝实现政治抱负需求的理论支撑,并最终实现了《公羊》学官学地位的确立。

而以先秦古文书写的《左传》连同其《春秋古经》十二篇,早期似乎都流传于民间,未立学官。西汉末期汉哀帝时期,刘歆提出将《左氏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立于博士,汉哀帝命刘歆与五经博士对论,但“诸博士或不肯置对”,刘歆故写下《移太常博士书》对今文经学家提出严厉的批评,指责其“抱残守缺”“党同门,妒道真,违明昭,失圣意,以陷于文吏之议。”指出今文经学家是“信口说而背经传”“皓首难穷一经”。遭到了执政大臣的责难,刘歆被迫移官。东汉光武帝时期。时尚书令韩歆上疏议立《费氏易》《左氏春秋》为博士官,因此汉武帝下诏召集朝公卿、大夫、博士进行讨论。在刘秀亲自主持之下,范升竭力反对将《费氏易》《左氏春秋》立于博士官,与韩歆、许淑相互辩难“日中乃罢”。其后范升上书光武帝,认为其一经学已有正统不可复立其他,而来认为《左氏春秋》“不祖孔子”,又上《〈左氏〉之失凡十四事》,后《左氏》学家陈元与范升进行论争,结果是《左氏春秋》得立学官,古文经取得暂时的胜利。后因李封不久病死,《左氏》博士便又被废除。汉章帝时期,贾逵“摘出《左氏》三十事尤著明者”上书章帝,得到章帝的认可,命其可自选治《公羊》的严、颜两家诸生高才者来传授《左氏》。今文经学家李育在建初四年(79年)的白虎观会议上“以《公羊》义难贾逵,往返皆有理。”东汉桓帝、灵帝时期,何休“与其师博士羊弼,追述李育意以难二传,作《公羊墨守》、言《公羊》之义不可攻,如墨翟之守城也。《左氏膏肓》《谷梁废疾》。”郑玄“乃发《墨守》,针《膏盲》,《起废疾》”,其结果是何休叹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


何休 像

在四次今古文斗争中,古文经的地位和学术价值逐渐被发现和抬升,这与古文经独特的诠释魅力有重要关联。以《左传》为例,《左传》与今文经相比有着诸多的不同之处。例如,在研究方法上,由于《左传》之中多古字、古言,需要有学者对其文辞先行训诂,故而重视训诂之法。[有学者指出古文经学则分为以刘歆、马融为代表的的前期;与以郑玄、许慎为代表的后期。前期的古文经发展更加倾向于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为代表的“作者中心论”;后期则是利科尔的“文本中心论”这一方法,与贝蒂和利科尔从文本出发探求文本原意有一定相似之处。但是贝蒂与利科尔的重文本理论,似乎又与古文经诠释理路不同,原因在于今古文经都是在《春秋》之中蕴含孔子微言大义的逻辑前提上,来进行对原意的探寻。贝蒂与利科尔强调的文本不依赖于作者和诠释者而独立存在的原意,在文本形成的过程即语言向文本的转化中便产生了无法弥合的间距,故而文本的原意困于文本,语言的原意困于语言。]

而到了东汉中后期,今古文及其经传诠释逐渐走向融合,从而从汉初的“专经”治学向汉末“通学”的发展是必然趋势。郑玄“融通今古”,便是顺承这一发展脉络而出现。上文郑玄对何休的反驳难,以《左传》传文为据却又接受“遂”的“独断”《公羊》义,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从其各自的经学诠释学理据来看,两汉经学家结合刘姓大一统帝国的现实需求,以各自的事先经文文意期待,根据各自的《春秋》经传文本及文字以及同中有异的诠释方法,从而进行不同程度的文本赋义。大致说来,在诠释原则上,两汉今古文经学家均以追求圣人的“原意”为目标,而在实际的阐发过程中,结合现实政治发展,实现了“己意的文义赋加”。而齐学《春秋》学派,除此之外,又大都认定《公羊传》全文为《春秋》经义唯一正确之传述,是对《春秋》经文唯一精准的解释,这是其一。其二,一方面,两汉今文经学家尤其是齐学《公羊》学家,更多主动地对经义进行现实的发挥,古文经学家则侧重经传文字的训诂与各经文所记史实的前后铺陈。例如,本文所讨论的何休引以为据的《公羊传》所驳斥的公子遂专断访晋,显然极可能与其论证现实中周汉之际日渐集权的君主专制有关;而周汉的“《穀梁》学”派则大多仍执着于春秋末年孔子之“尊王”遗说、谨守《春秋》君臣大义。另一方面,笔者又认为《公》《穀》在诠释向度上,都不同程度地在周汉学术生态中呈现出向政治统治的逐渐靠近。齐学《公羊》学家自不待言,上引的“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之《穀梁》经义之传述,在两汉“《穀梁》学”派看来,何尝又不是以其传述的“尊王”义,迎合刘汉的王权统治呢?

必须指出的是,何休与郑玄均未摆脱两汉齐学《春秋》的时代风气,在“遂”为独断的《公羊》义上,两者没多大区别。郑玄尽管申辩何休对上引《穀梁》经义传述之驳难,却未如其后的杜预,从根子上以“遂”字为“于是,便”的连接意,彻底推翻何休的相应驳难。


综上,我们并不能明确公子遂去晋国是否得到了鲁国国君的命令,何、郑二人的争论很难明确谁更有理。因为从根本上说,郑玄之批驳并未点明“遂,继事也(做完一事,紧接着马上又做另一事而未来得及请命之意)。受命而救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的“遂”字也仅为无褒贬意的连续辞,而似并未蕴含责贬之义[《榖梁传》之“遂”字,多有此用法。如:对经文“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榖梁传》传述曰:“遂,继事也。”对经文“(鲁昭公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遂滅厲。”《榖梁传》也传述曰:“遂,继事也。”等等。显然,《榖梁传》的“遂”字,主要是连缀词,用以表达经文所记载的两史实或史事极具前后关联义,基本并无《公羊传》的“专断”义。];其也未讲清用“入”字,《穀梁传》似已表明对季孙宿不受命而入郓的憎恨与驳斥。从而最终在驳文中,也认同何休的看法,同样将此“遂”字认定为“恶季孙宿也”之表述;而将《穀梁传》“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传文之“遂”意,如同何休一样人为地赋意为前褒后贬、彼此矛盾,从而并未攻破此处何休质疑传文之“壁垒”。


郑玄 像

不过,我们可以看出,何休与郑玄尽管对《穀梁传》及其经义传述的态度各异,二人的解经思路却是相同的,都是通过辨析传述是否符合经文及其经义来以传解经。只是何休作为《公羊》学固守派,以《公羊》学的立场,来质疑《穀梁传》传文对相应经文的解释;郑玄则以《春秋》古经文本及其《左氏》传为宗,兼采今文经学,对何休对《穀梁传》的攻击进行反批驳。并且,上引何休“三阙”及郑玄的相应驳文,不像两汉传统注解者那样多偏重章句训诂的经传释读,大都通过正面解读三传传文来最终达成对经义的阐发,而两人均都是以质疑特定传文(前者全然否定《穀梁传》传文,除非其传述与《公羊》暗合者;后者则部分否认相应《公羊》传文及其传意)的文本及其经义传述为前提来解经的。



编辑:石林林  李 蝶

经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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