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佳豪|《春秋》“經傳合編”現象申論

文摘   教育   2024-09-14 10:00   上海  

編者按:本文原載於《春秋學研究》(第三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第160—169頁。若要調整字體大小,請點擊屏幕右上角「 · · · 」,選擇「調整字體」,滿足個性化的閱讀需求

作者簡介:
彭佳豪,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碩士研究生。


      



彭佳豪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碩士研究生
【摘 要】《春秋》經與《公羊》《穀梁》《左傳》三傳“經傳合編”現象是春秋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傳統觀點認為,自徐彥作疏始合編公羊經傳。但從何休為經文作注以及《解詁》題名可知,何休《解詁》已為“經傳合編”本,海昏簡《春秋》經傳在一定程度上也為之提供佐證。自簡文發佈後,學者認為海昏侯本《春秋》經傳與今本《公羊傳》基本相同。事實上,簡本《春秋》經傳與武威漢簡《喪服》《服傳》關係類似,傳文前所引經文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經傳合編,這種點出經文從而引出傳文的方式與今本《公羊傳》有一定的距離。不難認為,嚴格意義上的經傳合編應是從中發展出來的。另外,由於《左傳》與二傳的體例區別,其“經傳合編”的過程與結構也有很大的不同。
【關鍵詞】春秋;三傳;經傳合編;海昏簡


作為春秋學研究的基本問題之一,《春秋》經與《公羊》《穀梁》《左傳》三傳“經傳合編”現象由於傳世文獻有限未得到深入考察。海昏簡《公羊》簡文的出現,為進一步考察這一問題提供了可能。學者指出簡文《春秋》經傳與今本基本相同[曹景年:《海昏侯墓新出文獻與漢代“經傳合編”問題》,《管子學刊》2021年第1期。],而何休《春秋公羊解詁》時代在其之後。因而,首先探討何休《解詁》經傳關係,繼而發掘簡本《春秋》“經傳合編”以及三傳不同的“經傳合編”方式應是極有意義的。

自《四庫全書總目》提出徐彥作疏時合編公羊經傳後,學界一般視作定讞。另外,段熙仲《春秋公羊學講疏》認為何休所據已經傳合編,近年惟見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春秋公羊注疏》點校前言從之[刁小龍:《點校前言》,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頁。]

段熙仲《春秋公羊學講疏》所論如下:

隱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條傳“不忍言也”,下接“隱何以無正月?隱將讓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按此傳不為公薨而發,但終隱之篇,特發此傳,故系於傳末。而何氏注此條則曰:“據六年輸平不月,嫌上諸成公意,適可見始讓,不能見終,故複為終篇去正月,明隱終無有國之心,但桓疑而弑之。公薨主書者,為臣子恩痛之。他國自從王者恩例錄也。”何注並解釋公薨於無正之後,是何所據本經、傳已不別行之證,自可列“公薨,主書”至“錄也”數語於“據六年輸平不月”以前。又莊十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無傳而有注,自是釋經之文。而清《四庫提要》以為徐疏始有釋經之文,經傳之合在作疏時,非矣。[段熙仲:《春秋公羊學講疏》,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出版,2002年,第12頁。]

段氏列舉兩例,其中第二例可以落實,而第一例說服力有限,何注“公薨主書者”一語可能為錯簡,亦可能不誤,緊接前語“但桓疑而弑之”而發。可見段氏之說有進一步論證的空間,因而申論如下。


《春秋公羊學講疏》
以隱公經傳為例,何注大致有以下四種類型。其一,有經有傳,何休注傳不注經,此為常例。《總目》“何休《解詁》但釋《傳》而不釋《經》”之論,蓋由此而發;其二,經傳合編,何休經傳並注,此類較少;其三,有經無傳,何休無注;其四,有經無傳,何休注經。以上第二、四類,均可證明何休注經之事實。舉證可參:

第二類:隱公三年《經》“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其後有傳。何注《經》“王二月”條“二月三月皆有王者……”;隱公三年《經》“三月,庚戌,天王崩”,其後有傳,何注《經》曰“平王也”;隱公七年《經》“冬,王使凡伯來聘。戎伐之于楚丘以歸”,其後有傳,何注《經》“天王使凡伯來聘”;

第四類:隱公二年《經》“二年,春,公會戎於潛”,《公羊》無傳,何注“凡書會者……”;隱公二年《經》“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何注“後不相犯……”;隱公二年《經》“鄭人伐衛”,何注“書者,與入向同……”;隱公三年《經》“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何休有注;隱公五年《經》“邾婁人、鄭人伐宋”,何休有注;隱公五年《經》“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何休有注;隱公七年《經》“春,王三月,叔姬歸於紀”,何休有注;隱公八年《經》“春,宋公衛侯遇于垂”,何注“宋公序上者……”;八年《經》“辛亥,宿男卒”,何休有注;十年《經》“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何休有注;十年《經》“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盛”,何休有注;十一年《經》“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何休有注。

由以上二類可知,何休注釋部分經文,所用本應存在“經傳合編”的現象。這一點亦可由何休《解詁》題名可知,《春秋公羊傳注疏》隱公卷一篇首題“春秋公羊經傳解詁隱公第一”,徐彥指明:

案舊題云“春秋隱公經傳解詁第一公羊何氏”則云:《春秋》者,一部之總名;隱公者,魯侯之諡號;經傳者,雜縟之稱;解詁者,何所自目;第一者,無先之辭;《公羊》者,傳之別名;何氏者,邵公之姓也。今定本則升“公羊”字在“經傳”上退“隱公”字在“解詁”之下,未知自誰始也。[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第1頁。]

定本題“春秋公羊經傳解詁隱公第一”,舊題為“春秋隱公經傳解詁第一公羊何氏”,其中“經傳”一詞,徐彥以“經傳者,雜縟之稱”釋之。這一現象正可與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呼應,杜氏“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名曰經傳集解”[(晉)杜預:《春秋序》,《春秋左傳正義》卷一,阮刻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705頁。]。何休《經傳解詁》之題名方式,同上文何休注經的舉證共同說明了何氏《解詁》應為經傳合編本。

何休《解詁》的經傳處理方式,與同時熹平石經經傳別行的文本形態顯然不同。熹平石經現存的《公羊》殘石,不與《春秋》經文相附。而《公羊》昭二十五年傳“以人為菑”,《解詁》“今太學辟雍作側字”一語可證何休已見熹平石經,自然也應瞭解石經經傳別行的方式。何休《解詁》與石經經傳處理方式的不同,應如何理解呢?曹景年曾指出海昏簡《公羊》已是經傳合編形態,之所以與熹平石經經傳別行的形式不同,很可能是官方正式文本與民間傳習的非正式文本的區別[曹景年:《海昏侯墓新出文獻與漢代“經傳合編”問題》,《管子學刊》2021年第1期。]。何休《解詁》與石經的關係,應與之類似。

前文提及,學者指出海昏簡《春秋》從現存殘簡看為《公羊傳》且經傳已然合編。海昏《春秋》現存竹簡200餘枚,皆斷殘,無一完簡。文字大多模糊不清,無法識別,目前有文字且可識別的簡40餘枚[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荊州文物保護中心:《江西南昌西漢海昏侯劉賀墓出土簡牘》,《文物》2018年第11期。]。《海昏簡牘初論》一書披露具有文字且可識別者已有37[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146153頁。],因而可作為主要研究材料。


《海昏簡牘初論》

整理者揭示,海昏侯墓“春秋”類簡册,集中出土於一個漆盒中。目前能查到出處的簡文,都見於今本《公羊傳》的僖公部分,是為經傳合編之本[曹景年:《海昏侯墓新出文獻與漢代“經傳合編”問題》,《管子學刊》2021年第1期。]。簡文中存在部分內容,字與字間距很大,從可辨識的文字看,推測可能是《春秋》經文[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46153頁。]。亦即,出土於一個漆盒的“春秋”類簡册,既包含“經傳合編”的《公羊傳》傳文,又包含《春秋》經文。經文傳文匹配出現,這一現象可能並不罕見。在70年代武威漢簡中的《儀禮》簡中,有《服傳》簡二本(甲、乙本),內容一致,為小字本。《喪服》單經一本(丙本),為大字本。與今行經傳合編之本互校,《服傳》傳文完整,除個別誤寫與異體字外,全文相同;同時錄有經文、記文。陳夢家據此認為它是刪經刪記之本。沈文倬通過詳細考辨,指出《服傳》中的經文只是對經文的徵引,引述經記之文而後撰述說解,應是為經撰傳的通例。試舉其中一例:

繼母如母【經】。繼母何以如母也?繼母之配父,與因母同,故小子弗(不)敢殊也【傳】[“【】”標識為筆者所加。]

這種引稱方式並非經傳合編,所援引的傳文已溶于傳文之中而成為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武威漢簡《服傳》仍然為單傳之本[沈文倬:《漢簡〈服傳〉考(上)》,《文史》1985年第24輯,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換言之,海昏《公羊》傳文、《春秋》經文同武威《服傳》《喪服》一樣,二者適足匹配。因而,海昏《公羊》簡文能否稱之為“經傳合編”,此類“合編”是否會與《春秋》經文重複,其實亦可探究。

目前刊佈的材料中,共有4則可確定為傳首完整者,如簡文“取濟西田惡取之也取諸曹”,今本前有“三十有一年春”一句;簡文“使宰周公來聘宰周公者何也天子之”,今本前標明時間“冬”。時間作為《春秋》編年體的基本特徵,是標示傳首完整的主要參照,以上二條簡文有所缺失,不可作為傳首完整者。4則傳首完整者內容如下:

1.簡文:六年春王正月夏公會齊侯[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47頁。]

《春秋》六年春,王正月。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

《公羊傳》六年春,王正月。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強也。

按:此條簡文基本與今本《公羊傳》一致,是為經文。

2.簡文:夏公子遂如楚乞師乞卑辭也曷為外內同之也重師也(二十六年)[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49頁。]

《春秋》夏,齊人伐我北鄙。衛人伐齊。公子遂如楚乞師。

《公羊傳》夏,齊人伐我北鄙。衛人伐齊。公子遂如楚乞師。乞者何?卑辭也。曷為以外內同若辭?重師也。曷為重師?師出不正反,戰不正勝也。

按:整理者指出今本“夏”字後多“齊人伐我北鄙”和“衛人伐齊”兩句[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51頁。]。今本整體引用《春秋》,一事連貫。簡文“夏”字表明這一卷首完整,簡文不取“齊人伐我北鄙”和“衛人伐齊”,蓋由於傳文“乞卑辭也……”僅解釋經文“公子遂如楚乞師”,故只取“公子遂如楚乞師”一句。

3.簡文:●卅有三年夏四月丁巳,晉人及□戎□□[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50頁。]

《春秋》春,王二月,秦人入滑。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

《公羊傳》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

按:整理者指出“丁巳”今本作“辛巳”,且今本多“春,王二月,秦人入滑”和“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兩句[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51頁。]。簡本在“卅有三年”後直接接經文“夏四月丁巳,晉人”,蓋由於經文“春,王二月,秦人入滑”“齊侯使國歸父來聘”兩句《公羊》無傳。這一現象與上一則類似。

4.簡文:□也●曰﹦霜﹦不﹦殺﹦草﹦李﹦梅﹦實(三十三年)[朱鳳瀚主編:《海昏簡牘初論》,第151頁。]

《春秋》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公羊傳》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其謂之秦何?夷狄之也。……詐戰不日,此何以日?盡也。

癸巳,葬晉文公。

狄侵齊。

公伐邾婁,取叢。

秋,公子遂率師伐邾婁。

晉人敗狄於箕。

冬,十月,公如齊。

十有二月,公至自齊。

乙巳,公薨於小寢。

隕霜不殺草,李、梅實。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不時也。

按:這一則並無時間標識而納入傳首完整者,蓋因符號標記“●”證明其傳首完整。簡文有重文符號而今本無,可能所重複者為簡本原有之傳文。值得注意的是,符號“●”前殘存“□也”字,應是《公羊》傳文“盡也”二字,由此說明今本《公羊》無傳之經“癸巳,葬晉文公”至“乙巳,公薨於小寢”,應不存在於海昏簡本之中。對於無傳之經的處理方式與前兩則一致。簡文“曰﹦霜﹦不﹦殺﹦草﹦李﹦梅﹦實”有重文符號,今本則無。這一現象應類似于武威漢簡甲本《服傳》,今本《服傳》“婦人不貳斬者,何也”,甲本作“婦﹦人﹦不﹦貳﹦折﹦也﹦者,何也”[沈文倬:《漢簡〈服傳〉考(上)》。],傳文已有經文而重複經文。

由以上四則傳首完整的“經傳合編”式傳文可知,簡本經文較今本多有節略,然簡本所引之經文其實與傳文緊緊呼應,引經是為了便於傳文的展開,這一引經可以視作傳文本身的一部分。因而,海昏簡本《公羊》很可能亦為別行之本,同一漆盒所出土的《春秋》經文正與別行《公羊》相匹。海昏簡本《公羊》《春秋》之關係,與武威漢簡《服傳》《喪服》有類似之處。當然,由於材料不足這一論斷不免存在疏失。目前所見簡本亦存在“反例”,如前文第一則,又如簡文“楚殺大夫得臣也衛(?)”,今本《春秋》經作“楚殺其大夫得臣。衛侯出奔楚”,《公羊》無傳。這些反例說明簡本中存在“無傳之經”的情況,簡本《公羊》的性質可能更為複雜。總而言之,由於材料殘缺不足,這一問題可能有待今後新材料的發現。簡本《公羊》與《春秋》的同時出現、簡本《公羊》內容的駁雜,應共同說明了簡本《公羊》並非今本所呈現的嚴格意義上的“經傳合編”,它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今本,又與武威漢簡《服傳》的經傳關係相類似,其作為別行之本的可能性更大。

前文提及,海昏簡《公羊》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經傳合編”之本,從現存傳首完整的材料看,簡文所引經文基本為所闡釋的傳文而設,這一情況與武威漢簡《服傳》類似。而據前文考證,傳世文獻中已知最早的《公羊》“經傳合編”本是為何休《解詁》。從今本《公羊傳》來看,所謂“經傳合編”即是以《春秋》經為綱目,將每一條經傳嚴格對應,無傳之經亦保留於原有位置。從海昏簡《公羊》來看,今本“經傳合編”的文本形態可能經過了一定時間與階段的演進。熹平石經《公羊傳》完全不附經文的形式,應是嚴格意義上的傳文別行。作為官方之本,這一形態雖不便於閱讀,但應同《藝文志》所列一樣,有著較早的來源。而東漢章帝元和二年草隸磚“元年春王正月”一則,與今本基本一致[陳直:《關中秦漢陶録》下册《補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808812頁。]。換言之,在邏輯上,以後出熹平石經為代表的嚴格意義上的《公羊傳》發展至海昏簡《公羊傳》,最後發展至何休《解詁》(或者說今本“經傳合編”的《公羊傳》)應是一個歷時的過程。以情理推之,《穀梁傳》也可能有相似的路徑。

與之對比鮮明的是,今本《左傳》“經傳合編”形成的方式與之完全不同,杜預自言“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名曰經傳集解”[杜預:《春秋序》,《春秋左傳正義》卷一,第3705頁。],以年為單位將經傳合一。近年有學者認為司馬遷所見古本《左傳》已是“經傳合編”之本[劉卓異:《〈左傳〉“經傳合編”不晚於司馬遷考》,《史學理論與史學史學刊》,2021年,第251—255頁。按此文的“經傳合編”定義與學界認識不同,應指的是《左傳》“依經立傳”的文本形態。],其實更早之前,對於《史記》與《左傳》之關係,民國學者羅倬漢已有嚴謹的考證,他已指出司馬遷所見《左傳》與今本《左傳》大體相同[羅倬漢:《〈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考證》,商務印書館,1934年。],將杜預所附經文抽出,便可得太史公所據《左傳》模樣。李學勤也據此認為,司馬遷所見與今本《左傳》相同,包含其中的解經部分[李學勤:《〈左傳〉是研究古代歷史文化的基礎》,《李學勤講演錄》,吉林:長春出版社,2012年,第64頁。]。因而,今本《左傳》與《春秋》的關係應包含兩種組合情況,其一是“經傳合編”,產生于杜預“分經之年附傳之年”;其二是“依經立傳”,太史公所據古本《左傳》已然如此。

今本《公羊》《左傳》“經傳合編”文本形態形成方式並不相同,大致可作表如下:

兩種“經傳合編”形成方式的不同,從根本上說是《春秋》三傳解經方式不同的結果。《公羊》《穀》二家往往以提問的方式,逐字逐句解釋經文,闡釋《春秋》大義。將經文附於每條傳文之前,既方便學習閱讀,又深化了《公羊》《穀梁》傳經的印象。而《左傳》採取以事解經的解經方法,同時產生許多“無經之傳”,《春秋》經文與《左傳》傳文往往不能對應;而《左傳》“依經立傳”的經傳關係將《春秋》經文化用於傳文的敘述之中,自然也不適用《公羊》《穀梁》逐條附經的方式。前人“《左傳》不傳《春秋》”之論,很大程度上亦是因《左傳》與二傳經傳關係不同而發。

同時,兩種“經傳合編”方式亦可能有互補的一面。1974年出土的居延新簡中,有一支竹簡編號為EPT5259,其正面文字為:

元年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所謂王□

背面文字為:

元年春王正月。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一句,張國豔認為是文公元年的經文。李迎春則認為:“背面文字應是《春秋》‘隱公元年’之經文,而正面則是傳文或漢代經師對經傳的解釋。正面前兩字‘元年’提示解釋的是元年之經,其後‘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對公即位這一事實的說明,而‘所謂王’,則主要是對經文‘王’字微言大義的闡釋。從現存三傳來看,簡文可能與漢代最為流行的《春秋公羊傳》有關。《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對‘王’字有專門闡釋:‘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正面簡文未對‘元年’‘春’作過多闡釋,與《春秋公羊傳》有一定差別,可能是當時經師根據教授需要對傳文的再加工。”[李迎春:《居延新簡集釋》(第3册),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612頁。]曹景年則指出,從此簡形制看,它也屬於一種經傳合編的特殊形式,竹簡正面書傳文,背面書經文[曹景年:《海昏侯墓新出文獻與漢代“經傳合編”問題》,《管子學刊》2021年第1期。]


《居延新簡集釋》(第3册)

簡文經傳屬於文公元年還是隱公元年的問題還可以討論[經李銳師提示,竹簡背面書寫不易,此簡背面文字很可能是書手練字的產物。]。前說的優勢在於“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一句同於今本,缺陷是“所謂王”與背面文字如何理解。後說的優勢在背面文字與“所謂王”易於理解,只是“公即位”一語與今本三傳隱公元年的解釋不同。二說各有優劣。曹景年指出的“正面書傳文,背面書經文”其實是前人論證的前提,所謂“傳文”中的“元年春王正月”應源於經文,換言之,正面傳文附經文已為經傳合編,又於背後書寫經文。前者與《公羊傳》“經傳合編”形成方式一致,後者則近于杜預附單獨經文于傳文。

這一合編方式的出現,又可類比帛書《五行》篇。郭店本《五行》有經無說,帛書《五行》有經有說。試舉其中一例:

經:君子之為善也,有與始也,有與終也。君子之為德也,有與始也,無與終也。

說:君子之為善也,有與始,有與終【經】。言與其體始,與其體終也【說】。君子之為德也,有與始,無與終【經】。有與始者,言與其體始。無與終者,言舍其體而獨其心也【說】。[裘錫圭主編,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纂:《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58、74頁。]

從上可知,“說”自身已包含經文,為單篇別行之體。西漢人將之與經文合編,形成“經傳合編”。因而,“說”中之經文應當是傳文本身的一部分,單篇別行之“說”亦不能視作經傳合編之本。聯繫上文,居延新簡正面傳文所附之經亦應視作傳文本身的一部分。海昏《公羊》《春秋》出自同一漆盒,傳文所附之經亦應視作傳文本身的一部分。今本《服傳》《公羊傳》所呈現的嚴格意義上的“經傳合編”,很有可能是在這類傳文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編輯:石林林  李 蝶


经学研究
《经学研究》由同济大学经学研究院主办,旨在推动国内经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创建高水平经学研究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