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清人致力於恢復漢代公羊家法,在承襲“三科九旨”舊說的基礎上闡發新義。循著這種重新解釋公羊學的進路,王闿運由漢人舊注返回《春秋》經傳,提出以“時月日”作為新三科,取代舊三科,直探聖人作經體例與作經意圖。
目前學界對王闿運公羊學的研究已初具規模,學者的主要關注點是他的禮例合一、藉例明禮的經注特色,[學界對王闿運公羊學的研究已經比較成熟,無論是單篇文章,還是專書,不乏可觀之處。王闿運公羊學重義例與禮制,有關的單篇文章研究可參魏怡昱:《從宗傳到宗經:王闿運春秋學的解經特色》,《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4期,第11—21頁;章啟輝、劉平:《王闿運的春秋公羊學借例明禮的詮釋特色》,《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2期,第34—38頁。至於專書研究,可參參劉少虎:《經學以自治:王闿運春秋學思想研究》,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年。亦參劉平:《王闿運〈春秋公羊傳箋〉學術思想研究》,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尚缺乏對其“新三科”的專論。故而,本文將就王闿運的“新三科”展開考察,探討其理論意涵,呈現其在《春秋》闡釋史上的意義。
《春秋》一經三傳,有關“科指”的討論不見於孔子本人,亦不見於《春秋》經傳。從現有文字材料看,董仲舒最先提及“科指”。按照他的理解,《春秋》的核心義理是“六科十指”,它們貫穿於人倫關係與家國治理之中。[(清)蘇輿撰,鐘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143頁。]“六科”,按董仲舒的解釋分別是:“援天端”“志得失”“論罪源”“定尊卑”“載賢方”“別幽隱”。[(清)蘇輿撰,鐘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143頁。]“援天端”以明曆法節氣;“志得失”以知貴賤有差;“論罪源”即辨析罪責、制定刑法;“定尊卑”即確定有序統治;“載賢方”以啟選賢任能;能明曉此“六科”便可不悖人倫,進而以不變應萬變。
《春秋繁露義證》
循著“六科”的義理,董仲舒又提出了“十指”。所謂“十指”,即記錄事變以凸顯重要政務;反映事變的緣起;根據事變緣起而採取相應舉措;尊君卑臣,強幹弱枝;辨析是非,區分異同;依據賢人的德才授職,以明用人之法;親近百姓,招徠遠方,與民同心;繼承周代文化並作出增損補益;記事始於春,遵循木生火的五行轉化規律;考察災異與政治的關係,以見天人之變。[(清)蘇輿撰,鐘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145頁。]
借著“六科十指”,董仲舒總結了《春秋》書法,並由此引申出經國治民的道理,從義理和制度兩端凸顯《春秋》經世的政治意涵。
董仲舒所論“六科十指”不知是來自公羊先師的口傳心授,還是自己對《春秋》經傳義例的認識與概括。若從《春秋繁露》全書來看,董仲舒對《春秋》義例的歸納與發揮亦不在少數。[學者余治平對董仲舒《春秋繁露》之義法多有考辨,具體可參氏著:《董子春秋義法辭考論》,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3年。]
董仲舒之後,公羊家未有對“六科十指”的繼承或辯駁。而作為漢代公羊學的集大成者,何休則另闢蹊徑,在《文謚例》中總結出了“三科九旨”說。其言:
所謂“三世”,《春秋》記載了魯國十二公的史實,隱桓莊閔僖五公所處時代相當於高祖、曾祖時,這個時段被稱為“所傳聞世”,即魯公們的事蹟是從傳聞中知曉的;文宣成襄四公所處時代相當於王父(祖父)時,這個時段被稱為“所聞世”,即魯公們的事蹟或是從祖父那裏直接聽到的;昭定哀三公所處時代相當於父親與自己時,即魯公們的事蹟可親眼所見。《春秋》對“所傳聞世”“所聞世”和“所見世”三者的書法各不相同,此即“三世異辭”。
與“三世異辭”相關,《春秋》記載“所傳聞世”時,詳記魯國歷史,略記諸夏曆史,“內其國而外諸夏”,以此昭示王化未深,內外有別。“所聞世”時,《春秋》詳記諸夏之事,略記夷狄之事,以凸顯尊夏進夷之義。至“所見世”,諸夏與夷狄之事皆載於《春秋》,此時王化已深,“天下遠近若一”。值得注意得是,僭亂的春秋現實與《春秋》一書顯示的尊卑有序、天下漸治的歷史恰是相反的,《春秋》的這種書法叫做“文致太平”,寄寓著治國理政當循序漸進,被公羊家理解為孔子作經的微言。
細究何休的“三科九旨”說,實取自《春秋緯》。[安居香山、中村璋八:《緯書集成》(中),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79頁。]按照現存輯錄篇目,《春秋緯》共有十三種[任蜜林:《漢代“秘經”:緯書思想分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48頁。],學者考證其成書年代當在西漢平帝元始五年(5年)之後,東漢光武帝中元元年(56年)“宣佈圖讖於天下”之前。[任蜜林:《漢代“秘經”:緯書思想分論》,第171頁。]質言之,《春秋緯》成書遠早於何休注經年代。“三科九旨”說首見於《春秋演孔圖》,何休撰《文謚例》,不僅沿用,還發展為“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諸說。[“五始”即天之始、年之始、國之始、政之始、諸侯受封之始。“七等”即州、國、氏、人、名、字、子。“六輔”即公輔天子、卿輔公、大夫輔卿、士輔大夫、京師輔君、諸夏輔京師。“二等”即人事與災異。]即此而論,本屬於《春秋緯》“三科九旨”說一變而為《春秋》經的重要義例。
與何休同時而稍晚的經學家宋均也從《春秋緯》出發,作出了與何休不同的解釋。[按徐彥《春秋公羊傳注疏》的說法,“宋均”作“宋衷”。東漢有兩“宋均”,一是生活於東漢初期光武帝和明帝時,南陽安眾人,為河內太守。學者或以為是“宗均”之訛寫。二是生活於東漢末年、三國魏博士,鄭玄弟子,河南新城人。從《緯書集成》輯錄緯書篇目看,宋均曾遍注緯書,故《春秋緯》作者當為三國魏博士宋均。]
三科者,一曰張三世,二曰存三統,三曰異外內,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時,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譏,八曰貶,九曰絕。[(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第5頁。]
何休將“三科九旨”合起來講,總說是“三科”,分說是“九旨”。宋均將“三科九旨”分開來講,“三科”與“九旨”沒有直接聯繫。孰是孰非?去古已遠,兩存法不失為一種合理選擇。
緯作為一種解經體例,與傳注具有相同性質。從董仲舒的“六科十指”到何休、宋衷的“三科九旨”,漢儒對《春秋》微言大義的理解在沿襲先儒口說的基礎上闡發理論,融合讖緯雜說,構建起以《公羊傳》為中心的《春秋》經傳解釋體系。由於漢儒對《春秋》義理簡便而不失系統的綱領性概括,“三科九旨”也成為了後來研習公羊學的成例。
隨著東漢古文經學的興起,《左傳》漸成顯學。與此相對的則是作為今文經《公羊傳》與《穀梁傳》的式微。漢以後,南北皆通行《左傳》,且流行三傳通講,至唐代,“《穀梁》范甯注、《公羊》何休注、《左氏》服虔、杜預注,俱立國學”,但於公羊、穀梁學者只能讀其文,不能通其義,“《公羊》《穀梁》浸微,今殆無師說”。[(唐)魏征:《隋書》卷三十二《經籍志》,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933頁。]一方面是三傳通講,混融經義;另一方面是《公羊》《穀梁》浸微,不遵師說。
有關“三科九旨”解釋,漢代及以後想當長的時間裏存在著何休和宋均兩說並立的局面。至唐代,徐彥注疏《春秋公羊傳》,採用何休《公羊解詁》為底本。對“三科九旨”兩種解釋的評價,雖明曰“《春秋》之內,具斯二種理,故宋氏又有此說,賢者擇之”[(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第5頁。],實際是偏重何休解釋。
《春秋公羊傳注疏》
隨著何休《春秋公羊解詁》升格為“經”,何休對“三科九旨”的解釋也為多數經學家所推重。所謂“注不破經,疏不破注”,遵循舊說,不唯新解,成為一種經注傳統。於“三科九旨”這一學說而言,直到清代經學復興,推陳出新的局面才大量出現。
清學號稱“漢學”,清人致力於恢復漢儒舊說。清代公羊學,首推常州今文學派,其流風延及清末今古文經學之爭。而作為清學殿軍,葉德輝贊許同鄉王闿運,稱其不僅能上接董何真傳,更能繼承常州今文學派統緒,自成一家之言。[(清)蘇輿:《翼教叢編》,上海:上海書店,2002年,第173—174頁。]為了辨析與厘定王闿運公羊學,特別是其“三科”說的歷史地位,我們實有必要對常州今文學派的重要論述略作回顧。
以莊存與為起始,常州今文學派逐漸興起。在《春秋》學方面,莊存與作《春秋正辭》概括《春秋》書法與大義。該書重在宣揚“張三世”,並未單論“三科九旨”。有鑒於此,作為門人的孔廣森撰《春秋公羊經傳通義》,自立“三科九旨”以闡發經義。在《春秋公羊經傳通義》序言中,孔廣森申論“三科九旨”道:
《春秋》之為書也,上本天道,中用王法,而下理人情。不奉天道,王法不正;不合人情,王法不行。天道者,一曰時,二曰月,三曰日;王法者,一曰譏,二曰貶,三曰絕;人情者,一曰親,二曰尊,三曰賢。此三科九旨既布,而壹裁以內外之異例、遠近之異辭,錯綜酌劑、相須成體。[(清)莊存與,(清)孔廣森,郭曉東等點校:《春秋正辭·春秋公羊經傳通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80頁。]
《春秋》重義不重事,《春秋》之義首在《公羊傳》。孔廣森以“天道”“王法”與“人情”為“三科”,這與何休、宋衷二人的“三科九旨”說大異其趣。通過重新解釋,孔廣森指出,“新周”“王魯”諸說本不見於經傳,漢儒為了幹祿從政,將這些理論附會到了經傳上,甚至於偽造聖人作符瑞是為漢朝制法的邪說。[(清)莊存與,(清)孔廣森,郭曉東等點校:《春秋正辭·春秋公羊經傳通義》,第180頁。]
孔廣森剝離經傳、質疑漢注的做法招致了隨後的劉逢祿批評:“乃其‘三科九旨’,不用漢儒之舊傳,而別立時、月、日為天道科,譏、貶、絕為王法科,尊、親、賢為人情科,如是公羊與穀梁奚異?奚大義之與有。”[(清)劉逢祿:《劉禮部集》(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50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7頁。]劉逢祿以變亂公羊師說、不達《春秋》大義指責孔廣森的做法本身也值得商榷。
公羊家對“三科九旨”的解釋並不固定,因而也就談不上統一。若從公羊學源流辨析,孔廣森的“三科九旨”說可從董仲舒“天人三策”找到依據。董仲舒所謂“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於古,考之於今”,王者治理天下當承天順命、化民成俗與謹守法度。[(漢)班固:《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515頁。]本之於此,孔廣森重新歸納的“三科九旨”不過是在舊說上作了適當發揮。若從寬泛的意義上說,孔廣森對“三科九旨”的解釋並不違背公羊師法。
常州學派對“三科九旨”的重視與闡發當首屬劉逢祿。劉逢祿曾直言:“無‘三科九旨’則無公羊,無公羊則無《春秋》。”[(清)劉逢祿:《劉禮部集》(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501册),第20頁。]為恢復漢儒公羊舊說,劉氏先後撰成《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
在《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中,劉逢祿總結出了何休公羊注解中的30個義例。劉逢祿將“張三世”“通三統”與“異內外”三個義例置於諸義例之前。關於“張三世”,劉逢祿言:
《春秋》緣禮義以致太平,用《乾坤》之義以述殷道,用《夏時》之等以觀夏道。等之不著,義將安放?故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於所見微其詞,於所聞痛其禍,於所傳聞殺其恩。由是辨內外之治,明王化之漸,施詳略之文。[(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上海:上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頁。]
蓋以王者通三統,而治道乃無偏而不舉之處。自後儒言之,則曰‘法後王’;自聖人言之,則曰‘三王之道若迴圈,終則複十,窮則反本’,非僅明天命之所授者博,不獨一姓也。[(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14頁。]
《春秋》之化,極於凡有血氣之倫,神靈應而嘉祥見,深探其本皆窮理盡性之所致。[(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18頁。]
劉逢祿號為宗法何休,不過從《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一書的體例看,“三科九旨”說則是雜用何休與宋均。在具體闡釋時,劉逢祿常將《公羊》與其他經傳結合,諸如借《易經》之義說《春秋》之理,這種經典互證解釋方式不期開啟了晚清群經公羊化學風。
《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
劉逢祿批評孔廣森變亂公羊家法,如果反觀其自身,劉逢祿本人亦未嚴格遵循。在後來撰寫的《解詁箋》中,劉逢祿用《穀梁傳》駁正何休,認為漢儒曲學阿世,故成書於漢人之手的《公羊傳》不乏“俗師竄改”。[對劉逢祿辨正漢儒竄改《公羊傳》的詳細考辨可參曾亦:《論劉逢祿〈春秋公羊解詁箋〉之“匡何”與“從〈穀〉”》,《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2期,第31—38頁。]即此而論,劉逢祿與孔廣森有相同之處,一方面不以漢儒舊注為成法,另一方面又借助舊注試圖直接體會《春秋》經傳的原意。
以孔廣森和劉逢祿為代表,他們奠定了清代中後期公羊學發展的基礎。他們對“三科九旨”的界說兼有承襲與創新,然總體來說都沒有脫離漢儒建立的解釋框架與解釋範圍,我們不妨稱之為“舊三科”。
循著重釋公羊學,重釋“三科九旨”的進路,同為清儒、被視為常州後學的王闿運,提出了與“舊三科”相對的“新三科”,那麼何謂“新三科”?
王闿運一生遍注群經而又學主《春秋》,其自言“專門公羊”[周頌喜:《王闿運未刊手書册頁》,《船山學刊》2001年第2期,第31頁。]。王闿運之公羊學造詣,史家柳詒徵贊其為清季公羊學之冠。[柳詒徵:《國史要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217頁。]
在《春秋》學研究上,王闿運先後撰成《春秋公羊傳箋》與《春秋例表》。《春秋公羊傳箋》以何休注為底本,隨文箋釋傳注,對何休兼有認可與駁斥;《春秋例表》則以表的形式歸納《春秋》書法義例,頗有直探經文意旨的意味。相較而言,王氏對後者的修改尤多,至老不止,並頗為自得的稱該書“前後義例鉤貫”。在《春秋例表》序言中,王闿運開宗明義,提出了他的“新三科”理論:
《春秋》名為時月日三科,實為時不為科,時與年皆略例。月、日二例皆詳例。當雲月日略三科耳,月日唯系於當句,絕不相蒙。聖人懼後學者之不明也,為之示月,不相蒙例。[(清)王闿運:《春秋例表》,光緒長沙本,第3頁。]
劉逢祿在《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總結出了“時月日例”,其所占篇幅最大,超過全書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見,“時月日例”確為公羊條例大宗。即便如此,“時月日例”也只是三十個條例中的一種罷了,尚不能稱為《春秋》經傳的核心。而在王闿運的重新解釋下,“時月日”由條例上升為了統領經傳理解的“科指”,這相對於已有的公羊傳注來說可謂別出新意。
當然,王闿運“新三科”說的形成並非一蹴而就。《春秋例表》計有光緒七年(1881)尊經書局刊本、光緒十年(1884)長沙刊本和光緒三十四年(1908)東洲定本。尊經本有二十八表,長沙本有二十四表,東洲定本則有三十八表。
在長沙本中,王闿運論及“時月日”,認為《春秋》實際以“時月日”為三科,此三科隱晦難明,不易索解,當為聖人親定。後學雖欲從其他角度闡釋《春秋》,但仍然捨棄不了對“時月日”的解說。[(清)王闿運:《春秋例表》,第3頁。]
“三科”與“九旨”相表裏,有“三科”則當有“九旨”。在尊經本和長沙本《春秋例表》中,王闿運設有“九旨表”,按長沙本序言:
何君說新周、故宋、王魯為一科三旨云云,宋均說張三世等為三科,時、月、日、王、天王、天子、譏、貶、絕為九旨,既有不賅,而《春秋》以時、月、日總全例,科莫大焉。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五始、七缺之名雖傳自先師,初不知其所來,要之經義,三科有異例則求之九旨,何、宋說三科異九旨,三科異而同也。故宋之三科即何之九旨,今則以時、月、日為三科,用統群例,別為《九旨表》。[(清)王闿運:《春秋例表》,光緒長沙本,第3頁。]
《經學以自治:王闿運春秋學思想研究》
沿用“三科”概念,不拘泥於公羊家法,以新義替代舊義,更將原本屬於條例的“時月日”提升為統領理解《春秋》經傳的科旨,這不啻為王闿運《春秋》學的一大“發明”,也是其迥異於此前公羊家之處。
王闿運專注於“時月日”,並對其大作文章,亦不無道理。“時月日”條例的重要性,誠如劉逢祿所言:“《春秋》不待褒貶,以日月相示,而學之者湛思省悟。故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63頁。]若按照漢儒何休總結的書法大原則,《春秋》義例有正例與變例兩種,時月日或月日相連屬於正例,即常規的書寫模式,然《春秋》志在撥亂,故多以變例彰明微旨。
鑒於“時月日”三科書法的複雜性,王闿運通過歸納經文,將其細分為六大類:時月不相系;月月不相系;日日不相系;月日不相系;月日相系;日日相系。為進一步理解這些書法類型,接下來我們不妨分別舉例,略作說明。
(一)時月不相系
經曰:“(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於河陽,壬申公朝”,上一條為“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婁子、秦人於溫”。“冬”為時,此條經文有時無月。“天王狩於河陽”前有“時”,“壬申”為日,兩者中間無“月”,此謂之“時月不相蒙”,而兩事實際發生在同一月。
何注:危錄內再失禮,將為有義者所惡,不月而日者,自是諸侯不系於天子,若日不系於月。
王箋:“據不系月。上會已當日而諱,文從時例,此以其可錄而錄之,故不更系月以明一事,而會從略耳。”[(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長沙:嶽麓書社,2009年,第312頁。]
(二)月月不相系
經曰:“(隱元年)元年,春,王正月。”《春秋》經文緊接著的一條為“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於眛”。
何注:“以不有正月而去其位,知成公意。”
王箋:“以下書三月,故知當有公即位,以為五始起例,公即位例月。”[(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141頁。]
(三)日日不相系
經曰:“(昭公)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孫貜卒。”緊接著的下一條經文為“叔孫舍至自晉”。上條書日“丙戌”,下條不書日,王闿運稱之為“日日不相蒙”。
何休未對此條經文作注,王闿運箋:“大夫卒例日。大夫至例時,舍不去氏,不系乎公也。故以舍自至為詞。”[(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447頁。]大夫死書日,仲孫貜即仲孫何忌,《春秋》譏兩名。今仲孫死,經文書日,屬於正例,且含有貶義色彩。叔孫舍在上年春天被晉人拘捕,至此時放回。
大夫至例時,按禮制大夫應為保全職分而死。今叔孫複見於經文,且書名,凡書名等同於已死。依經文脈絡,仲孫貜死日與叔孫舍歸日當為同一天,王闿運以“大夫卒例日”解仲孫之死,以“大夫至例時”解叔孫返魯,似與經義相違。
(四)月日不相系
月日不相系可分為書日不書月與書月不書日兩種。先看第一種書月不書日:
再看第二種書日不書月:
經曰:“(桓公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
(五)月日相系
“八月甲戌”是“月日相系”,按理說昭公在會盟諸侯列,不必另外再書會盟。經文之所以另書,《公羊傳》曰:“公不與盟者何?公不見與盟也。”何休未對此再做解釋,王闿運箋曰:“公會同盟一事,當會日盟,此日盟者,不譏會,譏同盟不信,公不與不恥也。不言諸侯,不使得散詞,以其中國新夷狄也。”[(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466頁。]
按“時月日例”,會盟當書日,小信書月,大信書時。昭公與諸侯同盟書“八月甲戌”,精確到具體的一日,故知為不信之盟也。故王闿運說“以其中國新夷狄也”。夷狄不知中國禮儀,諸侯悖禮無信與夷狄等同。平丘會盟之外,王闿運又言及與之相似的重丘會盟,該會盟如下:
(六)日日相系
通過對“時”“月”“日”三者的排列組合,王闿運對《春秋》經的書寫方式進行了全面考察。“注不駁經,疏不駁注,不取異議”是漢代以來形成的釋經原則。可從王闿運的箋注看,他對何休舊說有認可,也有駁斥,更能注何休所未能注,注《公羊傳》所未能注,大有直接揣摩聖人作經意圖的傾向。
《春秋》“時月日”正例少,變例多,王闿運究心於此,誠如《春秋例表》之凡例言:
“時月日”為天時體現,事關天道與人事,王氏認為是大義微詞所在,在注解“隱公六年,秋,七月”一條經文時,他申論道:“《春秋》非記事之書。不但書秋必連七月者,《春秋》諸記王法。時者天道,月乃人事,雖無事必有法也。”[(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85頁。]《中庸》贊孔子能上律天時,“律”有順應、約束及規範之意,孔子修《春秋》,正四時,序人事,可視為上律天時的體現。王闿運析解新三科,未嘗沒有探求孔子上律天時之道的考量。
“三科九旨”是《春秋》的核心要義,本出自《春秋緯》。然從公羊學的發展看,“三科九旨說”實際導源於董仲舒“六科十指”,後經兩漢學者的剪裁,入於《春秋緯》。東漢何休與宋均兩人結合《春秋》經傳與緯書,分別對“三科九旨”給出瞭解釋,兩者在在漢代及以後相當長的時間裏並存。隨著何休《公羊解詁》由“傳”升格為“經”,在“注不破經,疏不破注”的傳統下,何休“三科九旨”說成為主流。
清人致力於恢復漢儒公羊家法,但卻在承襲“三科九旨”舊說的基礎上闡釋新義,開出了一條疑古辨偽、發遑經義的道路。孔廣森、劉逢祿啟其先,力破漢儒以《公羊傳》理解《春秋》的局面;王闿運承其後,從漢儒舊注上溯《春秋》古經,辯駁成說,直探聖人微言大義。
王闿運以“時月日”為新三科,取代舊三科,以之統領對《春秋》的理解。“時月日”之緊要,杜預早已有言:“‘春秋’者,魯史記之別名也。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東周)左丘明撰,(漢)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3頁。]《春秋》書寫的一般模式是“時間+人事+地點”,若無時間,人事與地點無所依附。《春秋》一書名字就與時間相關,況且號為第一部編年史,因此“時間”對闡釋《春秋》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湘綺樓詩文集》
王闿運從“時月日”三科發凡起例,無疑在《春秋》闡釋史上具有一定的開拓意義。不過,我們也必須承認,他在具體解釋《春秋》經文時亦不乏牽強附會。例如“時月不相系”中“天王狩於河陽”的前一條經文有時無月,“狩於河陽”與“公朝”兩事發生在同月,不必另外書月,王闿運以“時月不相系”來概括明顯與經傳相違。又如“日日不相系”中,按經文脈絡,仲孫貜卒與叔孫舍歸魯同日,王闿運卻認為前者卒在日,後者歸在月,與經義相違。王氏類似的箋注所在既多,茲不贅述。
面對古今之變,今天的我們與王闿運有著相同的處境。舊學累積已多,新學方興未艾。王闿運曾在致友人的書信中談到自己的治學風格,“《春秋公羊傳箋》,《詩》《禮》《尚書箋》,皆唐突古人,自成一家”。[(清)王闿運:《湘綺樓詩文集》(第2册),長沙:嶽麓書社,2008年,第140頁。]在闡釋中創新,在承襲中突破,以綱目統領整體,以細節充實整體,王闿運對古今之爭的抉擇或可為我們重識傳統、重釋傳統提供參考與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