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運籌|直探聖人作經體例——王闓運《春秋》“新三科”理論意涵

文摘   教育   2024-09-07 10:00   上海  

編者按:本文原載於《春秋學研究》(第三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第88—101頁。若要調整字體大小,請點擊屏幕右上角「 · · · 」,選擇「調整字體」,滿足個性化的閱讀需求。若需引用,請參考刊載版。

作者簡介:
楊運籌,1990年生,成都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楊運籌

成都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摘 要】“三科九旨”是公羊學的核心要義。王闿運精研公羊,提出以“時月日”為新三科,取代“新周、故宋與王魯”舊三科,直探聖人作經體例與作經意圖。循著清人重新闡釋“三科九旨”的進路,王闿運通過對《春秋》經文“時月日”書法的歸納與總結,將“時月日”由義例上升為統領《春秋》群例的科指,突破了漢儒以來“三科九旨”的解釋框架。為了探究孔子撰作《春秋》的體例及其微言大義,王闿運由傳注返回經文,以“新三科”對《春秋》經文發凡掘隱,最終形成了自創體例、自成一家的解經風格
【關鍵詞】王闿運 ;《春秋》;三科九旨;新三科


作為公羊學的大綱要目,“三科九旨”歷來倍受公羊家青睞,清人劉逢祿曾直言:“無‘三科九旨’則無公羊,無公羊則無《春秋》。”[(清)劉逢祿:《劉禮部集》(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50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0页。]從“三科九旨”出發,公羊家們紛紛闡發《春秋》微言大義,乃至構建改制變法理論。

清人致力於恢復漢代公羊家法,在承襲“三科九旨”舊說的基礎上闡發新義。循著這種重新解釋公羊學的進路,王闿運由漢人舊注返回《春秋》經傳,提出以“時月日”作為新三科,取代舊三科,直探聖人作經體例與作經意圖。

目前學界對王闿運公羊學的研究已初具規模,學者的主要關注點是他的禮例合一、藉例明禮的經注特色,[學界對王闿運公羊學的研究已經比較成熟,無論是單篇文章,還是專書,不乏可觀之處。王闿運公羊學重義例與禮制,有關的單篇文章研究可參魏怡昱:《從宗傳到宗經:王闿運春秋學的解經特色》,《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4期,第11—21頁;章啟輝、劉平:《王闿運的春秋公羊學借例明禮的詮釋特色》,《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2期,第34—38頁。至於專書研究,可參參劉少虎:《經學以自治:王闿運春秋學思想研究》,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年。亦參劉平:《王闿運〈春秋公羊傳箋〉學術思想研究》,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尚缺乏對其“新三科”的專論。故而,本文將就王闿運的“新三科”展開考察,探討其理論意涵,呈現其在《春秋》闡釋史上的意義。



《春秋》一經三傳,有關“科指”的討論不見於孔子本人,亦不見於《春秋》經傳。從現有文字材料看,董仲舒最先提及“科指”。按照他的理解,《春秋》的核心義理是“六科十指”,它們貫穿於人倫關係與家國治理之中。[(清)蘇輿撰,鐘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143頁。]“六科”,按董仲舒的解釋分別是:“援天端”“志得失”“論罪源”“定尊卑”“載賢方”“別幽隱”。[(清)蘇輿撰,鐘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143頁。]“援天端”以明曆法節氣;“志得失”以知貴賤有差;“論罪源”即辨析罪責、制定刑法;“定尊卑”即確定有序統治;“載賢方”以啟選賢任能;能明曉此“六科”便可不悖人倫,進而以不變應萬變。


《春秋繁露義證》

循著“六科”的義理,董仲舒又提出了“十指”。所謂“十指”,即記錄事變以凸顯重要政務;反映事變的緣起;根據事變緣起而採取相應舉措;尊君卑臣,強幹弱枝;辨析是非,區分異同;依據賢人的德才授職,以明用人之法;親近百姓,招徠遠方,與民同心;繼承周代文化並作出增損補益;記事始於春,遵循木生火的五行轉化規律;考察災異與政治的關係,以見天人之變。[(清)蘇輿撰,鐘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145頁。]

借著“六科十指”,董仲舒總結了《春秋》書法,並由此引申出經國治民的道理,從義理和制度兩端凸顯《春秋》經世的政治意涵。

董仲舒所論“六科十指”不知是來自公羊先師的口傳心授,還是自己對《春秋》經傳義例的認識與概括。若從《春秋繁露》全書來看,董仲舒對《春秋》義例的歸納與發揮亦不在少數。[學者余治平對董仲舒《春秋繁露》之義法多有考辨,具體可參氏著:《董子春秋義法辭考論》,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3年。]

董仲舒之後,公羊家未有對“六科十指”的繼承或辯駁。而作為漢代公羊學的集大成者,何休則另闢蹊徑,在《文謚例》總結出了“三科九旨”說。其言:

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又異辭,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頁。]
何休認為“三科九旨”是一物,“三科”是概括性的說法。“科”有“段”的意思,“旨”即“含義”,“三科九旨”是說三個科段內有九種含義。按公羊家的理解,在三統迴圈之下,周成為了新的“王者之後”,與宋構成了“二王之後”;孔子作《春秋》是為後王立法,又有“托魯以為新王”之義。《春秋》是書而非朝代,故“以《春秋》當新王”可表達為“王魯”。此處的“魯”非衰周之魯,而是象徵新王、新的王教秩序。

所謂“三世”,《春秋》記載了魯國十二公的史實,隱桓莊閔僖五公所處時代相當於高祖、曾祖時,這個時段被稱為“所傳聞世”,即魯公們的事蹟是從傳聞中知曉的;文宣成襄四公所處時代相當於王父(祖父)時,這個時段被稱為“所聞世”,即魯公們的事蹟或是從祖父那裏直接聽到的;昭定哀三公所處時代相當於父親與自己時,即魯公們的事蹟可親眼所見。《春秋》對“所傳聞世”“所聞世”和“所見世”三者的書法各不相同,此即“三世異辭”。

與“三世異辭”相關,《春秋》記載“所傳聞世”時,詳記魯國歷史,略記諸夏曆史,“內其國而外諸夏”,以此昭示王化未深,內外有別。“所聞世”時,《春秋》詳記諸夏之事,略記夷狄之事,以凸顯尊夏進夷之義。至“所見世”,諸夏與夷狄之事皆載於《春秋》,此時王化已深,“天下遠近若一”。值得注意得是,僭亂的春秋現實與《春秋》一書顯示的尊卑有序、天下漸治的歷史恰是相反的,《春秋》的這種書法叫做“文致太平”,寄寓著治國理政當循序漸進,被公羊家理解為孔子作經的微言。

細究何休的“三科九旨”說,實取自《春秋緯》。[安居香山、中村璋八:《緯書集成》(中),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79頁。]按照現存輯錄篇目,《春秋緯》共有十三種[任蜜林:《漢代“秘經”:緯書思想分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48頁。],學者考證其成書年代當在西漢平帝元始五年(5年)之後,東漢光武帝中元元年(56年)“宣佈圖讖於天下”之前。[任蜜林:《漢代“秘經”:緯書思想分論》,第171頁。]質言之,《春秋緯》成書遠早於何休注經年代。“三科九旨”說首見於《春秋演孔圖》,何休撰《文謚例》,不僅沿用,還發展為“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諸說。[“五始”即天之始、年之始、國之始、政之始、諸侯受封之始。“七等”即州、國、氏、人、名、字、子。“六輔”即公輔天子、卿輔公、大夫輔卿、士輔大夫、京師輔君、諸夏輔京師。“二等”即人事與災異。]即此而論,本屬於《春秋緯》“三科九旨”說一變而為《春秋》經的重要義例。

與何休同時而稍晚的經學家宋均也從《春秋緯》出發,作出了與何休不同的解釋。[按徐彥《春秋公羊傳注疏》的說法,“宋均”作“宋衷”。東漢有兩“宋均”,一是生活於東漢初期光武帝和明帝時,南陽安眾人,為河內太守。學者或以為是“宗均”之訛寫。二是生活於東漢末年、三國魏博士,鄭玄弟子,河南新城人。從《緯書集成》輯錄緯書篇目看,宋均曾遍注緯書,故《春秋緯》作者當為三國魏博士宋均。]

三科者,一曰張三世,二曰存三統,三曰異外內,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時,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譏,八曰貶,九曰絕。[(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第5頁。]

宋均的“三科”綱目與何休基本相似,所不同在於他將“九旨”單獨列出,將其視為《春秋》經的書法義例,且“三科”與“九旨”並不存在直接的對應關係。由於宋衷並未有系統的文字存世,有關“三科九旨”是如何體現在《春秋》經傳書法中的,我們不得而知。

何休將“三科九旨”合起來講,總說是“三科”,分說是“九旨”。宋均將“三科九旨”分開來講,“三科”與“九旨”沒有直接聯繫。孰是孰非?去古已遠,兩存法不失為一種合理選擇。

緯作為一種解經體例,與傳注具有相同性質。從董仲舒的“六科十指”到何休、宋衷的“三科九旨”,漢儒對《春秋》微言大義的理解在沿襲先儒口說的基礎上闡發理論,融合讖緯雜說,構建起以《公羊傳》為中心的《春秋》經傳解釋體系。由於漢儒對《春秋》義理簡便而不失系統的綱領性概括,“三科九旨”也成為了後來研習公羊學的成例。


隨著東漢古文經學的興起,《左傳》漸成顯學。與此相對的則是作為今文經《公羊傳》與《穀梁傳》的式微。漢以後,南北皆通行《左傳》,且流行三傳通講,至唐代,“《穀梁》范甯注、《公羊》何休注、《左氏》服虔、杜預注,俱立國學”,但於公羊、穀梁學者只能讀其文,不能通其義,“《公羊》《穀梁》浸微,今殆無師說”。[(唐)魏征:《隋書》卷三十二《經籍志》,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933頁。]一方面是三傳通講,混融經義;另一方面是《公羊》《穀梁》浸微,不遵師說。

有關“三科九旨”解釋,漢代及以後想當長的時間裏存在著何休和宋均兩說並立的局面。至唐代,徐彥注疏《春秋公羊傳》,採用何休《公羊解詁》為底本。對“三科九旨”兩種解釋的評價,雖明曰“《春秋》之內,具斯二種理,故宋氏又有此說,賢者擇之”[(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刁小龍整理:《春秋公羊傳注疏》,第5頁。],實際是偏重何休解釋。


《春秋公羊傳注疏》

隨著何休《春秋公羊解詁》升格為“經”,何休對“三科九旨”的解釋也為多數經學家所推重。所謂“注不破經,疏不破注”,遵循舊說,不唯新解,成為一種經注傳統。於“三科九旨”這一學說而言,直到清代經學復興,推陳出新的局面才大量出現。

清學號稱“漢學”,清人致力於恢復漢儒舊說。清代公羊學,首推常州今文學派,其流風延及清末今古文經學之爭。而作為清學殿軍,葉德輝贊許同鄉王闿運,稱其不僅能上接董何真傳,更能繼承常州今文學派統緒,自成一家之言。[(清)蘇輿:《翼教叢編》,上海:上海書店,2002年,第173—174頁。]為了辨析與厘定王闿運公羊學,特別是其“三科”說的歷史地位,我們實有必要對常州今文學派的重要論述略作回顧。

以莊存與為起始,常州今文學派逐漸興起。在《春秋》學方面,莊存與作《春秋正辭》概括《春秋》書法與大義。該書重在宣揚“張三世”,並未單論“三科九旨”。有鑒於此,作為門人的孔廣森撰《春秋公羊經傳通義》,自立“三科九旨”以闡發經義。在《春秋公羊經傳通義》序言中,孔廣森申論“三科九旨”道:

《春秋》之為書也,上本天道,中用王法,而下理人情。不奉天道,王法不正;不合人情,王法不行。天道者,一曰時,二曰月,三曰日;王法者,一曰譏,二曰貶,三曰絕;人情者,一曰親,二曰尊,三曰賢。此三科九旨既布,而壹裁以內外之異例、遠近之異辭,錯綜酌劑、相須成體。[(清)莊存與,(清)孔廣森,郭曉東等點校:《春秋正辭·春秋公羊經傳通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80頁。]

《春秋》重義不重事,《春秋》之義首在《公羊傳》。孔廣森以“天道”“王法”與“人情”為“三科”,這與何休、宋衷二人的“三科九旨”說大異其趣。通過重新解釋,孔廣森指出,“新周”“王魯”諸說本不見於經傳,漢儒為了幹祿從政,將這些理論附會到了經傳上,甚至於偽造聖人作符瑞是為漢朝制法的邪說。[(清)莊存與,(清)孔廣森,郭曉東等點校:《春秋正辭·春秋公羊經傳通義》,第180頁。]

孔廣森剝離經傳、質疑漢注的做法招致了隨後的劉逢祿批評:“乃其‘三科九旨’,不用漢儒之舊傳,而別立時、月、日為天道科,譏、貶、絕為王法科,尊、親、賢為人情科,如是公羊與穀梁奚異?奚大義之與有。”[(清)劉逢祿:《劉禮部集》(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50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7頁。]劉逢祿以變亂公羊師說、不達《春秋》大義指責孔廣森的做法本身也值得商榷。

公羊家對“三科九旨”的解釋並不固定,因而也就談不上統一。若從公羊學源流辨析,孔廣森的“三科九旨”說可從董仲舒“天人三策”找到依據。董仲舒所謂“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於古,考之於今”,王者治理天下當承天順命、化民成俗與謹守法度。[(漢)班固:《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515頁。]本之於此,孔廣森重新歸納的“三科九旨”不過是在舊說上作了適當發揮。若從寬泛的意義上說,孔廣森對“三科九旨”的解釋並不違背公羊師法。

常州學派對“三科九旨”的重視與闡發當首屬劉逢祿。劉逢祿曾直言:“無‘三科九旨’則無公羊,無公羊則無《春秋》。”[(清)劉逢祿:《劉禮部集》(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501册),第20頁。]為恢復漢儒公羊舊說,劉氏先後撰成《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

在《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中,劉逢祿總結出了何休公羊注解中的30個義例。劉逢祿將“張三世”“通三統”與“異內外”三個義例置於諸義例之前。關於“張三世”,劉逢祿言:

《春秋》緣禮義以致太平,用《乾坤》之義以述殷道,用《夏時》之等以觀夏道。等之不著,義將安放?故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於所見微其詞,於所聞痛其禍,於所傳聞殺其恩。由是辨內外之治,明王化之漸,施詳略之文。[(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上海:上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頁。]

《春秋》將褒貶寄寓在書寫文辭及其詳略中,又“緣禮義以致太平”。“《春秋》起衰亂以近升平,由升平以極太平,尊親至於凡有血氣,而推原終始之運,正其端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著其成曰‘西狩獲麟’,故曰治不可恃。”[(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9頁。]劉逢祿繼承了何休的“三世說”,且根據“三世說”提出了為政以漸的理念。而這一理念也體現在他對“通三統”和“異內外”的解釋上。

蓋以王者通三統,而治道乃無偏而不舉之處。自後儒言之,則曰‘法後王’;自聖人言之,則曰‘三王之道若迴圈,終則複十,窮則反本’,非僅明天命之所授者博,不獨一姓也。[(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14頁。]

《春秋》之化,極於凡有血氣之倫,神靈應而嘉祥見,深探其本皆窮理盡性之所致。[(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18頁。]

劉逢祿推重何休,為凸顯“三科九旨”重要,特於書中專辟“王魯例”,共總結出了《春秋》近三十條表現“王魯”意圖的經文。

劉逢祿號為宗法何休,不過從《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一書的體例看,“三科九旨”說則是雜用何休與宋均。在具體闡釋時,劉逢祿常將《公羊》與其他經傳結合,諸如借《易經》之義說《春秋》之理,這種經典互證解釋方式不期開啟了晚清群經公羊化學風。


《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

劉逢祿批評孔廣森變亂公羊家法,如果反觀其自身,劉逢祿本人亦未嚴格遵循。在後來撰寫的《解詁箋》中,劉逢祿用《穀梁傳》駁正何休,認為漢儒曲學阿世,故成書於漢人之手的《公羊傳》不乏“俗師竄改”。[對劉逢祿辨正漢儒竄改《公羊傳》的詳細考辨可參曾亦:《論劉逢祿〈春秋公羊解詁箋〉之“匡何”與“從〈穀〉”》,《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2期,第31—38頁。]即此而論,劉逢祿與孔廣森有相同之處,一方面不以漢儒舊注為成法,另一方面又借助舊注試圖直接體會《春秋》經傳的原意。

以孔廣森和劉逢祿為代表,他們奠定了清代中後期公羊學發展的基礎。他們對“三科九旨”的界說兼有承襲與創新,然總體來說都沒有脫離漢儒建立的解釋框架與解釋範圍,我們不妨稱之為“舊三科”。

循著重釋公羊學,重釋“三科九旨”的進路,同為清儒、被視為常州後學的王闿運,提出了與“舊三科”相對的“新三科”,那麼何謂“新三科”?


王闿運一生遍注群經而又學主《春秋》,其自言“專門公羊”[周頌喜:《王闿運未刊手書册頁》,《船山學刊》2001年第2期,第31頁。]。王闿運之公羊學造詣,史家柳詒徵贊其為清季公羊學之冠。[柳詒徵:《國史要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217頁。]

在《春秋》學研究上,王闿運先後撰成《春秋公羊傳箋》與《春秋例表》。《春秋公羊傳箋》以何休注為底本,隨文箋釋傳注,對何休兼有認可與駁斥;《春秋例表》則以表的形式歸納《春秋》書法義例,頗有直探經文意旨的意味。相較而言,王氏對後者的修改尤多,至老不止,並頗為自得的稱該書“前後義例鉤貫”。在《春秋例表》序言中,王闿運開宗明義,提出了他的“新三科”理論:

《春秋》名為時月日三科,實為時不為科,時與年皆略例。月、日二例皆詳例。當雲月日略三科耳,月日唯系於當句,絕不相蒙。聖人懼後學者之不明也,為之示月,不相蒙例。[(清)王闿運:《春秋例表》,光緒長沙本,第3頁。]

“年”與“時”乃《春秋》記事必書,若一年或某時有數件事發生,可以只寫一次時間以統領。《春秋》對“年”與“時”的書法不及“月”“日”複雜,有鑒於此,王闿運專從“時月日”取義,視之為理解《春秋》的“三科”。如果說前人對“三科九旨”的解釋是在承舊上創新,那麼王闿運則屬於另闢蹊徑了。

劉逢祿在《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總結出了“時月日例”,其所占篇幅最大,超過全書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見,“時月日例”確為公羊條例大宗。即便如此,“時月日例”也只是三十個條例中的一種罷了,尚不能稱為《春秋》經傳的核心。而在王闿運的重新解釋下,“時月日”由條例上升為了統領經傳理解的“科指”,這相對於已有的公羊傳注來說可謂別出新意。

當然,王闿運“新三科”說的形成並非一蹴而就。《春秋例表》計有光緒七年(1881)尊經書局刊本、光緒十年(1884)長沙刊本和光緒三十四年(1908)東洲定本。尊經本有二十八表,長沙本有二十四表,東洲定本則有三十八表。

在長沙本中,王闿運論及“時月日”,認為《春秋》實際以“時月日”為三科,此三科隱晦難明,不易索解,當為聖人親定。後學雖欲從其他角度闡釋《春秋》,但仍然捨棄不了對“時月日”的解說。[(清)王闿運:《春秋例表》,第3頁。]

“三科”與“九旨”相表裏,有“三科”則當有“九旨”。在尊經本和長沙本《春秋例表》中,王闿運設有“九旨表”,按長沙本序言:

何君說新周、故宋、王魯為一科三旨云云,宋均說張三世等為三科,時、月、日、王、天王、天子、譏、貶、絕為九旨,既有不賅,而《春秋》以時、月、日總全例,科莫大焉。三科、九旨、七等、六輔、二類、五始、七缺之名雖傳自先師,初不知其所來,要之經義,三科有異例則求之九旨,何、宋說三科異九旨,三科異而同也。故宋之三科即何之九旨,今則以時、月、日為三科,用統群例,別為《九旨表》。[(清)王闿運:《春秋例表》,光緒長沙本,第3頁。]

王闿運混融了何休與宋均兩人的“三科九旨”,認為宋均的“三科”對應的何休的“九旨”。這樣一來,設立“九旨”就並非必要。等到了東洲定本時,王氏對《春秋例表》作了大量校改,其中最大的變化是保留“三科”,刪去了“九旨”。[劉少虎對《春秋例表》的三個版本有過對勘,指出了各自的不同與其間的增刪。劉氏通過對《春秋例表·凡例》的分析,強調了義例對理解《春秋》的重要性。而對王闿運增刪義例的原因,作者將之概括宗經意識,未免失之泛泛。具體可參氏著:《經學以自治:王闿運春秋學思想研究》,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年,第210—224頁。]《春秋例表》版本雖多,然以“時月日”為三科則是一以貫之,並且王闿運專門就此總結書法原則、闡發微言大義。


《經學以自治:王闿運春秋學思想研究》

沿用“三科”概念,不拘泥於公羊家法,以新義替代舊義,更將原本屬於條例的“時月日”提升為統領理解《春秋》經傳的科旨,這不啻為王闿運《春秋》學的一大“發明”,也是其迥異於此前公羊家之處。

王闿運專注於“時月日”,並對其大作文章,亦不無道理。“時月日”條例的重要性,誠如劉逢祿所言:“《春秋》不待褒貶,以日月相示,而學之者湛思省悟。故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清)劉逢祿,曾亦點校:《春秋公羊經何氏釋例·春秋公羊釋例後錄》,第63頁。]若按照漢儒何休總結的書法大原則,《春秋》義例有正例與變例兩種,時月日或月日相連屬於正例,即常規的書寫模式,然《春秋》志在撥亂,故多以變例彰明微旨。

鑒於“時月日”三科書法的複雜性,王闿運通過歸納經文,將其細分為六大類:時月不相系;月月不相系;日日不相系;月日不相系;月日相系;日日相系。為進一步理解這些書法類型,接下來我們不妨分別舉例,略作說明。

(一)時月不相系

經曰:“(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於河陽,壬申公朝”,上一條為“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婁子、秦人於溫”。“冬”為時,此條經文有時無月。“天王狩於河陽”前有“時”,“壬申”為日,兩者中間無“月”,此謂之“時月不相蒙”,而兩事實際發生在同一月。

何注:危錄內再失禮,將為有義者所惡,不月而日者,自是諸侯不系於天子,若日不系於月。

王箋:“據不系月。上會已當日而諱,文從時例,此以其可錄而錄之,故不更系月以明一事,而會從略耳。”[(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長沙:嶽麓書社,2009年,第312頁。]

晉文公舉行稱霸會盟,將周天子召喚到會盟地河陽。晉文公以臣子召喚天子之舉有違尊卑、不合禮法。周天子到河陽後,只有僖公去朝見了。諸侯會盟與僖公朝見天子兩事發生在同月,可經文書時不書月,意在表明諸侯不再聽命於天子。王氏認可何休的解釋,同時指出經文對兩事皆不書月,僖公朝見天子書日,說明《春秋》敘述的重點是朝見而非會盟。

(二)月月不相系

經曰:“(隱元年)元年,春,王正月。”《春秋》經文緊接著的一條為“三月,公及邾婁儀父盟於眛”。

何注:“以不有正月而去其位,知成公意。”

王箋:“以下書三月,故知當有公即位,以為五始起例,公即位例月。”[(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141頁。]

根據隱公三月與邾婁儀父會盟一事可反推隱公於正月繼承了魯國君位,但“元年,春,王正月”經文只見“王”字,不見“公即位”,《公羊傳》以為“成公意也”,即順從隱公終將讓位給桓公的意願。王闿運箋曰:“據非繼位殺君。雖即位,非貪位也。”[(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142頁。]正月與三月中間有二月,《春秋》未書二月所發生的事,正月過後直接書三月,王闿運稱之為“月月不相蒙”。“五始例”中,“公即位”當書月。三科與義例互參,愈見王闿運所提三科對群例的統領作用。

(三)日日不相系

經曰:“(昭公)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孫貜卒。”緊接著的下一條經文為“叔孫舍至自晉”。上條書日“丙戌”,下條不書日,王闿運稱之為“日日不相蒙”。

何休未對此條經文作注,王闿運箋:“大夫卒例日。大夫至例時,舍不去氏,不系乎公也。故以舍自至為詞。”[(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447頁。]大夫死書日,仲孫貜即仲孫何忌,《春秋》譏兩名。今仲孫死,經文書日,屬於正例,且含有貶義色彩。叔孫舍在上年春天被晉人拘捕,至此時放回。

《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

大夫至例時,按禮制大夫應為保全職分而死。今叔孫複見於經文,且書名,凡書名等同於已死。依經文脈絡,仲孫貜死日與叔孫舍歸日當為同一天,王闿運以“大夫卒例日”解仲孫之死,以“大夫至例時”解叔孫返魯,似與經義相違。

(四)月日不相系

月日不相系可分為書日不書月與書月不書日兩種。先看第一種書月不書日:

經曰:“(成公十七年)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鄭。壬申,公孫嬰齊卒於貍軫”
何注:“據下丁巳朔,知壬申在十月。”
王箋:“據公孫嬰齊即仲嬰齊,已於十五年三月乙巳見卒文,日不系月,弟子不計甲子也。即如何說,十二月朔不日食,何以起之。”[(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411頁。]
其時,公孫嬰齊已去世兩年,然王闿運以為“魯有兩公孫嬰齊”,當有譏諷的意思。十月才有“壬申”,此時書於十一月之後,屬於“日不系月”,預示著曆法存在了誤差,十二月朔日將不會發生日食。複次,大夫卒當書日,不書卒地,今兩者同書,“起外來非內大夫也。”可以看到,王闿運對此條經文的解釋頗為曲折。

再看第二種書日不書月:

經曰:“桓公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

何休未對月日的書法作出解釋,王闿運箋曰:“及伐例時月者,起非微者及也。丁未在戰上者,結日偏戰,內敗,不恥也。”[(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109頁。]魯國與鄭國一同討伐宋國卻在丁未日被宋國打敗。“丁未”兩字之前無月,王闿運以為“月日不相蒙”,按書法,凡是魯國參與的戰事,若經文書了“戰”字就說明魯國戰敗了。“及”表明魯國參戰的人身份不低,此戰敗於宋國,是魯國之恥,故經文省略領兵者。

(五)月日相系

經曰:“(昭公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婁子、藤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公不與盟。”
何注:不舉重者,起諸侯欲討棄疾,故詳錄之。不言劉子及諸侯,間無異事可知矣。
平丘會盟與會諸侯眾多,這是春秋時代少有的大會盟。晉國在此次諸侯會盟以後失去了霸主地位,故這是晉國主導的最後一次會盟。

“八月甲戌”是“月日相系”,按理說昭公在會盟諸侯列,不必另外再書會盟。經文之所以另書,《公羊傳》曰:“公不與盟者何?公不見與盟也。”何休未對此再做解釋,王闿運箋曰:“公會同盟一事,當會日盟,此日盟者,不譏會,譏同盟不信,公不與不恥也。不言諸侯,不使得散詞,以其中國新夷狄也。”[(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466頁。]

按“時月日例”,會盟當書日,小信書月,大信書時。昭公與諸侯同盟書“八月甲戌”,精確到具體的一日,故知為不信之盟也。故王闿運說“以其中國新夷狄也”。夷狄不知中國禮儀,諸侯悖禮無信與夷狄等同。平丘會盟之外,王闿運又言及與之相似的重丘會盟,該會盟如下:

經曰:“(襄二十五年)秋,八月,己巳,諸侯同盟於重丘。”
何注:“會盟再出不舉重者,起諸侯欲誅崔杼,故詳錄之。”
王箋:“同盟例,日會盟時,此日在下為散詞者,兩衛侯不能定,數會而起殺篡之禍,故日疾之。”[(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439頁。]
“八月,己巳”是月日相連,諸侯相會當書日,諸侯結盟當書時,諸侯重丘同盟卻書日,書日乃不信之盟,其後衛國出現了弑君篡位的情況,故王闿運以為是書日以疾之。

(六)日日相系

經曰:“(桓公十二年)丙戌,公會鄭伯,盟於武父。丙戌,衛侯晉卒。”
何注:不蒙上日者,《春秋》獨晉書立記卒耳,當蒙商日與不嫌異於篡例,故複出日明同。
王箋:“《春秋》設月、日之例,若可蒙上,則例亂不明,故出二日以顯之。日尚必重出,則他例顯矣。”[(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109頁。]
丙戌日這一天發生了兩件事,一是魯桓公與鄭伯突結盟,一是衛侯晉卒。鄭伯突篡兄長忽之位而成為國君,魯君與之結盟,則惡行自顯。結盟又書日,可見兩人是不信之盟也。衛侯晉雖然得到國人的擁護,但並非按照嫡長子制繼承君位,故有篡位之嫌。按例篡位而立者,卒時不書日,今衛侯晉卒時書日,因為有篡位之嫌。經文將兩件事情分開記錄,表明鄭伯突與衛侯晉兩人繼位的方式不同,鄭伯突是篡位,衛侯只是有篡位之嫌,並非真正篡位。王闿運以為“日不相蒙”表明了兩種書法體例,這一點與傳文、何注的含義相近。

通過對“時”“月”“日”三者的排列組合,王闿運對《春秋》經的書寫方式進行了全面考察。“注不駁經,疏不駁注,不取異議”是漢代以來形成的釋經原則。可從王闿運的箋注看,他對何休舊說有認可,也有駁斥,更能注何休所未能注,注《公羊傳》所未能注,大有直接揣摩聖人作經意圖的傾向。

《春秋》“時月日”正例少,變例多,王闿運究心於此,誠如《春秋例表》之凡例言:

時月日為三科,傳之久矣,而傳但言何以日、何以不日,無言月者,然則無時例,並無月例也。通例不日,詳錄則日。不當者日者,謹譏則日,輕則月。當日者貶,略則時,輕則月。月者詳略之中也。既先師相傳雲,有月例,今若言無月者者,徒害觀聽,但依表詳略相比,月不得自為一科,此為表之意六。[(清)王闿運:《春秋例表》,光緒長沙本,第4頁。]
《春秋》向稱“一字褒貶”,孔子志在撥亂反正、重整禮法秩序,故多從變例取義以凸顯褒貶。“時月日”既為統領《春秋》的科指,王闿運對其闡微發幽,頗有擬聖人心志的傾向。

“時月日”為天時體現,事關天道與人事,王氏認為是大義微詞所在,在注解“隱公六年,秋,七月”一條經文時,他申論道:“《春秋》非記事之書。不但書秋必連七月者,《春秋》諸記王法。時者天道,月乃人事,雖無事必有法也。”[(清)王闿運,黃巽齋注解:《論語訓·春秋公羊傳箋》,第85頁。]《中庸》贊孔子能上律天時,“律”有順應、約束及規範之意,孔子修《春秋》,正四時,序人事,可視為上律天時的體現。王闿運析解新三科,未嘗沒有探求孔子上律天時之道的考量。


“三科九旨”是《春秋》的核心要義,本出自《春秋緯》。然從公羊學的發展看,“三科九旨說”實際導源於董仲舒“六科十指”,後經兩漢學者的剪裁,入於《春秋緯》。東漢何休與宋均兩人結合《春秋》經傳與緯書,分別對“三科九旨”給出瞭解釋,兩者在在漢代及以後相當長的時間裏並存。隨著何休《公羊解詁》由“傳”升格為“經”,在“注不破經,疏不破注”的傳統下,何休“三科九旨”說成為主流。

清人致力於恢復漢儒公羊家法,但卻在承襲“三科九旨”舊說的基礎上闡釋新義,開出了一條疑古辨偽、發遑經義的道路。孔廣森、劉逢祿啟其先,力破漢儒以《公羊傳》理解《春秋》的局面;王闿運承其後,從漢儒舊注上溯《春秋》古經,辯駁成說,直探聖人微言大義。

王闿運以“時月日”為新三科,取代舊三科,以之統領對《春秋》的理解。“時月日”之緊要,杜預早已有言:“‘春秋’者,魯史記之別名也。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東周)左丘明撰,(漢)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浦衛忠等整理:《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3頁。]《春秋》書寫的一般模式是“時間+人事+地點”,若無時間,人事與地點無所依附。《春秋》一書名字就與時間相關,況且號為第一部編年史,因此“時間”對闡釋《春秋》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湘綺樓詩文集》

王闿運從“時月日”三科發凡起例,無疑在《春秋》闡釋史上具有一定的開拓意義。不過,我們也必須承認,他在具體解釋《春秋》經文時亦不乏牽強附會。例如“時月不相系”中“天王狩於河陽”的前一條經文有時無月,“狩於河陽”與“公朝”兩事發生在同月,不必另外書月,王闿運以“時月不相系”來概括明顯與經傳相違。又如“日日不相系”中,按經文脈絡,仲孫貜卒與叔孫舍歸魯同日,王闿運卻認為前者卒在日,後者歸在月,與經義相違。王氏類似的箋注所在既多,茲不贅述。

面對古今之變,今天的我們與王闿運有著相同的處境。舊學累積已多,新學方興未艾。王闿運曾在致友人的書信中談到自己的治學風格,“《春秋公羊傳箋》,《詩》《禮》《尚書箋》,皆唐突古人,自成一家”。[(清)王闿運:《湘綺樓詩文集》(第2册),長沙:嶽麓書社,2008年,第140頁。]在闡釋中創新,在承襲中突破,以綱目統領整體,以細節充實整體,王闿運對古今之爭的抉擇或可為我們重識傳統、重釋傳統提供參考與借鑒。




編輯:石林林  李 蝶


经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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