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红包250,一共20个,这不是在羞辱我吗?”李强收到张明发来的20个微信红包后怒不可遏。而张明则一脸委屈:“欠你5000,我这不是分20次还吗?你不收钱怪我咯?”一场原本简单的债务纠纷,却因为一种特殊的还款方式引发了轩然大波。这种还款方式是否合理?债主能否拒收?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1.
案情回顾
2022年初,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张明(化名)找到多年好友李强(化名)借款5000元。当时两人因为关系较好,只是口头约定借款,并未签订任何借条。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2022年7月,张明迟迟未按约定还款。
李强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将张明告上法庭。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明需在2022年10月1日前还清5000元,若未按期还清,需额外支付1500元违约金。
9月29日晚上10点,张明突然通过微信向李强连续发送了20个红包,每个红包金额都是250元。李强看到这些红包后立即暴跳如雾:“你这是什么意思?发250是想说我是'二百五'吗?故意羞辱我?”
李强认为张明此举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质,当即报警并将张明拉入黑名单。那20个红包一个都没有领取就自动过期退回。而张明在被拉黑后,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尝试还款。
到了10月1日,李强以张明未按期还款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明随即提出执行异议:“我明明已经按时还款了,只是他不愿意收。这钱我都准备好了,怎么能说我没还呢?”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两个方面:
债务人以连续发送小额红包的方式还款是否适当债权人拒收是否构成对还款的有效拒绝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符合交易习惯和公序良俗。
本案中:
调解书虽未明确约定还款方式,但分20次发送250元红包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正常交易习惯“250”在网络用语中具有贬义,这种还款方式带有明显的挑衅性质*被拉黑后未采取其他合理方式履行还款义务,说明债务人并非真诚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也强调,履行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张明的执行异议,支持了李强的强制执行申请,责令张明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5000元及违约金1500元。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对此案发表看法:“这不就是故意找茬吗?正常人谁会这样还钱?”“250这个数字的特殊含义谁不知道?这摆明了就是想羞辱人家!”“借钱的时候一分钟搞定,还钱的时候故意整这些幺蛾子,这种人以后谁还敢借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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