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一套老房子引发的纠纷让人傻眼!90多岁的王奶奶继承了过世老伴的房子,在办理新产证之前就通过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可没想到新产证下来后,房屋面积竟比原先多了1.91平米!王奶奶想让买家补差价,买家不同意还把她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住在黄浦区的90多岁王奶奶打算出售继承自老伴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虽然房龄大了点,但地段好、户型佳,看房的人络绎不绝。
3月4日,中介带来了好消息,有买家看中了这套挂牌价772万的房子,希望第二天就签约。
那会儿王奶奶的继承公证和新产证都还没办下来。
中介在群里拟了交易流程:成交价772万,先付35万定金,等公证下来给10万,剩下25万由中介保管,新产证出来当天再给。
3月5日,双方签了合同。合同写明房子建筑面积是71.8平方米,房价430万。买家当天付了35万定金,约定网签时再付290万。双方还签了份补充协议,说好过户当天买家另外支付342万装修补偿款。
买家按约定付了定金,王奶奶一家也开始张罗继承公证和新产证的事。可是赶上特殊时期,手续一拖再拖,直到6月初才能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没想到祸从天降!6月16日拿到新产证,王奶奶一家傻眼了!新产证上的面积变成了73.71平方米,足足比原来多了1.91平方米!按照当时小区的房价,这差不多就是20万!
王奶奶一家找中介跟买家协商,想让买家补点差价。买家不肯,还在6月18日要求王奶奶必须去网签。王奶奶觉得这样不公平,就是不去。
买家一气之下把王奶奶告上了法庭,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
庭上,王奶奶说自己是因为面积登记有误,在定价时产生了重大误解。可法院认为,合同里只写了总价,没写每平米单价,也没约定要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而且1.91平米只占总面积2.58%,不影响房子使用。
2.
法律分析
这个案子涉及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1、关于房屋买卖的计价方式。
《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提到,二手房交易通常按套计价。
本案合同只约定了总价,没有约定单价和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法律上就默认是按套卖的。
2、关于重大误解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误解要构成合同无效,必须达到“重大”程度。
本案1.91平米只占总面积2.58%,而且房子本来就是王奶奶老伴的,她理应对房子情况很清楚,法院认为这不构成重大误解。
3、关于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王奶奶拒绝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继续履行,王奶奶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律师费4万元,另外承担诉讼费65840元、保全费5000元,总计损失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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