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花2000元租房,竟因在屋内“坐月子”,被房东索赔1万元,房东:外人在自己房子内坐月子太晦气,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2024-11-02 19:15   河南  

在河南郑州,一对夫妻租房欲在房内坐月子,却遭到房东强烈反对。房东称坐月子会让房子变得晦气,要求租客搬离,还要求他们赔偿1万元。这起租房纠纷反映出当前租房市场存在的问题,到底谁对谁错?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4年春节刚过,在郑州打工的刘某和妻子小丽租住在郑汴路附近的一套住房内,月租金2000元。


小丽怀孕已经6个月,眼看就要临产。房东李女士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上门找到刘某夫妇,称绝对不允许他们在房内坐月子。


“这房子是新装修的,在里面坐月子会让房子变得晦气,别人以后都不敢租了。”李女士态度强硬,要求刘某夫妇必须在小丽生产前搬离。


刘某很是为难:“我们每个月按时交房租,也没有违约,凭什么不让我们住?我老婆马上就要生了,这时候让我们搬到哪去?


李女士坚持己见:“要么现在就搬走,要么赔偿我1万元损失,你们自己选!”她声称,如果小丽在屋内坐月子,会影响房屋的风水,导致房子贬值,必须赔偿她的损失。


刘某夫妇一个月工资加起来只有7000多元,除去日常开销,每月仅能存下1000元左右。1万元的赔偿金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


无奈之下,刘某开始四处找月子中心,但看到动辄几万元的价格后只能作罢。他又看了多家月子房,要么环境太差,要么价格太高,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去处。


李女士见刘某迟迟不搬离,直接将水电全部断掉,还换了门锁。刘某被迫报警,但警方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刘某夫妇无奈,只好将房东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1、房东能否因租客要在房内坐月子而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后,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房东不能因为个人的风水观念而随意解除合同。


2、房东有权要求高额赔偿金吗?《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房东以“房屋会变晦气”为由要求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3、房东是否有权擅自断水断电?《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房东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李女士的行为违法,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恢复水电供应,并赔偿刘某夫妇精神损失费5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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