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项目审批已完成:二十多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在李小鹏升职前已完成。
特定项目的审批问题:广西国家电投的项目因涉及生态保护问题,可能需到部里审批;江苏的项目行政权力在省里,但因涉及军事原因滞后。
军方审批的一般流程:海上涉及军事的项目,先到舰队作战处或指挥中心,一级一级往上报,从处报到局、分管局,再到战区,有的时候会报到中央军委,审批层级根据涉及问题不同而有所差异。广东的项目一般在战区批,广西的项目因涉及实战训练场变更,可能需军委批。
项目审批时间差异:项目在省里批和报国务院批的时间流程差异取决于人脉等因素,有人脉则快,否则可能慢几个月甚至半年。
海域使用权的传统收取方式:以前海域使用权按面积和使用方法、形式的不同收取费用,如风机基础属于透水构筑物,海底电缆通道不属于透水构筑物,价格根据用海形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是按面积计算单位面积价格。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的解释:推行市场化交易后,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像房地产拍地一样,可能会有溢价。出让方可以是国家或原海域使用权的产权方。
海域使用权出让对运营商成本的影响:政府出让海域使用权可能会增加运营商的初始投资成本,但目前用海批复是根据国家公开的每公顷价格收取,具体价格因用途而异。
330政策的执行口径: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的定义尚不明确,需要官方解释。目前来看,已核准未开工的项目未受影响,新政策可能针对未来将要规划的新的项目。
政策意义及影响: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政策意在限制近海项目开发,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该政策对深远海项目较为利好,且深远海管理办法可能快落地了。
深远海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深远海管理办法涉及原因较多,包括军事原因、领土争端、企业安全、海域确权、地方政府和中央的权利及利益分配等。目前国家想做几个示范项目,以观察影响并确定相关政策,如海域使用金征收、利润分配等。该政策虽积蓄多年,但预计很快会落地,因为国家仍要发展海上风电。
深远海管理办法的审批流程:深远海项目审批肯定要批到国家部委国务院这一层级,但审批流程不会比深远海域轻松太多,也不会跨过当地政府的手续。
深远海规划的量及情况:目前深远海规划的量已超过1.5亿千瓦,各省都有自己的深远海规划,包括浙江、山东、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河北、辽宁等省份。该规划是各省自己做的,目前已放出很多消息。
深远海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情况:目前深远海项目只是规划阶段,国家先做示范项目以确定内部收益率并出台相应鼓励政策。目前来看,海南的深远海项目收益率算不过去且赔钱,不同地方的离岸距离和水深影响成本和收益率,没有具体的临界点数字。深远海项目单GW投资成本行业内测算在15000到2万之间,近海项目能做到1万以下到12000。深远海项目收益率比光伏项目更好。
国管海域与深远海开发的时间:按330政策划分深远海的话,深远海会先行开发;按50(水深大于50米为深海,距离大于50公里为远海)划分的话,2026年、2027年(十五五的前两年)海上风电还在近海附近活动,2027年十五五末期或十六五开始时,国管海域包括深远海可能会大规模开发,采用新的技术、销售和输电方式。
广东地区的风电发展:广东是中国海上风电的先驱者,其装机规模已为全国第一,风资源好,等效满发小时高,技术和政策也较为领先。2025年广东的一些项目会有大规模动工,如新洲五期、翻石项目等,且一些省管海域的项目也会有实质性进展,但项目批复可能卡在军方。
风电项目的招中标及节奏:海风项目的一般节奏是竞配2到3个月后开始跑核准,快的话3到4个月甚至5个月核准会下来。核准不影响招投标,但正常程序是核准之后开始招投标,招了标完之后开始勘察、设计、施工。2024年底12月和2025年1月竞配的项目,快的话今年年底会动工,慢的话明年,高潮在明年。
风电装机容量的变化:2025年的装机容量预计比2024年多,但达到10GW以上有难度,七八个GW应该没问题。2026年、2027年十五五这几年可能会有一个小高潮,因为随着深海海域和公海海域政策清晰,省管海域项目会赶紧做完。
陆风招投标方式的变化:国家电投改变招标方法,按合规投标文件的平均价格为基准,高于或低于该价格都会扣分。这种变化的背景是预测明年和后年陆上风电增长,厂家保交付压力大,需要有利润才有动力。目前陆上风机价格企稳,但回到2500以上或3000不太可能,在2000左右徘徊。陆风和海风的收益率没有行业说的那么悲观,在能保交付的前提下,愿意给风机厂商一定价格空间,利润空间仍会在6%以上。
漂浮式项目的成本及盈亏平衡点:中电建做的国内第一个规模化漂浮式应用项目,单位千瓦造价是22500,盈亏平衡点是2万块钱。
深远海项目的技术选择:离岸接近100公里或水深100米级别的项目,目前来看漂浮式是最靠谱的选择,没听说有其他大的技术发展或突破能替代漂浮式。
漂浮式项目的规划及发展:明年可能有七八个GW的深远海示范项目启动,有的省份已开始做前期工作。十五五期间争取实现漂浮式商用,但难度较大,目前国内的漂浮式项目存在一些问题,可关注国外如德国、荷兰的漂浮式技术,国外已有两个项目,量为两个多GW。
用海使用金的标准及费用:用海使用金根据不同省份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六等。一等海域透水工程(如风机基础压桩、导管架单桩等)为4.63万元每公顷,每年收一次;海底电缆管道用海为0.7万元每公顷,也是每年收一次。用海用地费用占整个投资的比例不大,投资比例大的是设备和钢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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