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荐| 文化重叠共识: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联结机制——基于富禄苗族乡抢花炮的田野调查研究
学术
体育
2024-04-22 10:11
江苏
摘要 “文化重叠共识”是程志理提出的重要学术概念,已经成为学术界开展各类研究的关键词。本文在横断面上剖析了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活动的群体心理,历时性地阐释了抢花炮文化活动的生存智慧,揭示了身体运动行为作为文化存在的本体论意义。在抢花炮身体娱乐行为背后的社会关系和文化现象的材料叙事中,形成三点学术结论:第一,抢花炮活动中的“地方感”与“内秩序”之间互相影响,塑造了社会群体“敬地关系”的文化特征和“家国一体”的秩序准则;第二,抢花炮仪式表演和象征符号揭示了传统民俗活动逐渐演化为文化场域的互动过程;第三,通过抢花炮活动的“认知—连接—团结”结构逻辑,探讨了族群共同体的连接过程,从而在“事件团结”具象过程中实现族群互动与共融,揭示出本文主题,即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联结机制。
文化重叠共识: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
联结机制——基于富禄苗族乡抢花炮的田野调查研究
文 | 杨铃春,陈玉萍
(《体育与科学》2024年第2期)
人类作为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的建构主体,在生命周期内既进行着生物遗传,也在社会化过程中进行着历时文化继承与共时发展。马克思认为,意识始终是社会的产物,存在即为社会的产物。基于这一观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中华民族成员建构的概念,在历史、文化、政治等多个维度的影响下得以培育和强化。这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成为其传承与传播的关键支撑。涛慕思·博格指出,罗尔斯的“重叠共识”说明了在自由主义秩序下各群体都能够从客观非功利的角度认同公正,并愿意支持这种安排。国内学者程志理于2017年对奥林匹克运动现代性的研究中,阐释了奥运官方电影与文化重叠共识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体育文化研究中的重要学术关键词:文化重叠共识。本文在此基础上认为,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时共在和赓续建立关联,通过多元文化融合与文化重叠共识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虽然罗尔斯的重叠共识理论与政治正义密切相关,但本文更广泛地探讨了文化作为支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因素,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推动文化认同与共识的发展。以往有关重叠共识与共同体的研究有文化传承与多元性、少数民族与民族认同、体育文化与民族精神、新媒体与文化交流、文学与文化变迁。以上研究内容共同描绘了中华文化共同体的历史演进、文化多样性、共同认同和交流模式。
在上文所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觉醒背景下,各种文化不仅得以传承和传播,还实现了再生。作为文化的一部分,体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在相关,并呈现互动逻辑,身体的表现在社会交往中扮演着最直接的符号角色。结合“文化记忆在功能发挥、媒介传承和激活重构中都会与政治权力相勾连,这使得文化记忆具备了意识形态属性”,以及以身体为媒介的文化记忆的深刻性,即如阿莱达·阿斯曼所言:“身体文字是通过长时间的习惯、无意识的积淀以及暴力的压力产生的。它们同时具备牢固性和不可支配性。”“体育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起持续关联。然而现有文献缺乏对体育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连接机制是什么的回应,为了回答此问题,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的深入探讨,揭示“文化重叠共识”如何扎根于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之中。这项研究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活动中的“文化重叠”现象,包括对群体心理的横断面研究,对其历史演变的长期性考察,以及对文化活动的系统性探究。这些研究有助于深刻理解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活动所蕴含的智慧和价值观,同时也为多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融合和乡村社会的精神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本研究以民族志方法为基础,旨在深入探讨抢花炮活动在富禄苗族乡的文化传承、社会关系和民族特点。民族志是一种社会科学方法,用于研究不同民族和文化群体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组织以及文化传统等。研究团队在富禄苗族乡进行了长期的田野调查,深入了解当地抢花炮文化的各个方面,包括参与者的观点、习俗、仪式、传统知识和口述历史等。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富禄苗族乡的抢花炮活动,亲身经历并观察活动的进行,以更深入地理解活动的内涵和意义。此外,研究团队还搜集了有关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的相关资料,包括口述历史、照片、录音、录像等,以了解活动的历史演变和文化背景。
首先,研究团队进行了长达3年的田野调查,考虑了富禄苗族乡的地理和生态环境等因素。富禄苗族乡位于云贵高原东南麓的苗岭山脉地区,地形复杂,山脉纵横,河流交汇,属于典型的山区地貌。这一地理背景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承产生了深远影响。通过田野调查,深入了解了地理环境对抢花炮文化的塑造作用,以及当地居民如何适应并与环境互动。其次,关注了抢花炮活动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生计的影响。富禄苗族乡的生态环境资源丰富,包括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研究团队研究了这些资源对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影响,特别是抢花炮活动如何与生计和农业经济相互关联。同时,也观察了当地居民的家禽养殖和水产品销售等经济活动,以了解抢花炮文化对社会生计的贡献。最后,深入研究了富禄苗族乡的民族构成和民间信仰。富禄苗族乡居民主要由侗族、苗族、壮族和汉族组成,这些民族拥有各自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信仰体系。通过民族志方法,探究了抢花炮文化在不同民族中的传承和演变,以及抢花炮活动如何反映不同民族的信仰和价值观念。
通过民族志方法的综合运用,旨在呈现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的多维度特点,深刻理解其在当地社会和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不仅有助于为抢花炮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更具深度的理论支持,同时也为地理、生态环境和民族构成研究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新的思路,促进了多民族地区的文化互动和融合的研究。
地方感与内秩序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学和文化研究领域中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这两者的相互影响构建了社会群体的行为准则和文化特征,并在各种社会关系场景中得以体现。特别是在抢花炮这一具体的民俗体育活动中,地方感与内秩序的互动发挥了关键作用。以下将进一步探讨地方感与内秩序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两者是如何塑造这一独特社会关系的过程。
3.1 敬地关系:“空间-边界”地方感塑造
段义孚在1976年首次提出了“地方感”的概念,强调了地方感是地方自身特质与人们情感依附的相互作用结果。随着研究的深入,“地方感”被广泛接受为基于地方特质产生的地方依恋感和地方认同感,通常包括地方依恋和地方认同这两个主要维度。其中,地方依恋概括了地方依赖,而地方认同则涵盖了特色性认同、真实性认同以及满意度等多个因素。为了更深入地探讨富禄苗族乡地方感的形成过程,以下从生活空间的塑造和边界隔阂的解除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空间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囊括了语言、时间、集体记忆等众多社会要素。首先,富禄苗族乡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沿革共同塑造了其特有的生存空间。地处苗岭山脉的富禄苗族乡,山岭交错、河溪纵横,形成了典型的山区地貌。这一地理特点不仅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农业经济,还为茶叶等农产品的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富禄苗族乡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如金、铁、水晶石等,为当地经济多元化提供了潜力。这些地理特质与资源分布,共同构成了富禄苗族乡独特的生存空间,也为居民提供了生计和发展的基础。其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壮大,富禄苗族乡的社会空间逐渐消除了隔阂边界。在过去的历史中,富禄曾经是黔、湘、桂三省八县重要的商业埠头,因为交通运输的便捷,商贸繁荣。然而,1945年的洪灾导致了原本兴盛的集镇几乎化为废墟。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的发展,富禄苗族乡逐渐走出困境,实现了解放,建立了政府机构,社会秩序逐渐恢复。近年来,富禄苗族乡的民营企业崭露头角,如电脑绣花厂和手工银饰作坊等,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和经济发展机会。这种发展促进了社会空间的扩展,也为地方感的形成提供了更多的社会互动和交流机会。富禄苗族乡的地方感形成是地理特质、历史演变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结果。生存空间的生成塑造了这一地方的特质和依恋感,使其成为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和社会关系的社会空间。地方感的形成不仅反映了居民对所处地方的情感和依附,也体现了社会空间的动态演变和发展。
地方感的提升不仅与空间边界的维护密不可分,还与族群内部文化的持久稳定有关。族群特征,如语言、服饰、节日、宗教信仰、民族英雄、宗族与姓氏、饮食传统等被认为是维持族群边界的基础。这些特征不仅是族群边界的表征,也是空间赋予文化意义和主观情感的基础,人的归属感与地方感也因此产生。富禄苗族乡是一个多民族共处的地方,包括侗族、苗族、壮族、汉族等,每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规范,包括信仰、家庭、生活方式、节令、民歌等。这些文化特质在富禄苗族乡形成了多元而复杂的社会空间,反映了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然而,正是在这种多元的文化环境中,人们超越了族群观念、价值观念、文化观念,通过共同参与抢花炮等民俗体育活动,寻求身体和精神上的愉悦与享受。 抢花炮活动本是客家人的民俗体育活动,但由于商贸活动的传播,它扩散至三江侗族自治县西部的富禄苗族乡等地。黄淑娉在其《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一书中提到:“重新解释指接受的一方对新引进的文化特质和形式、功能和意义上的改变,以适应自己的需求。”在这一公共文化空间中,民众共同追求身体和精神上的满足,超越了民族差异,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文化认同。这种文化重叠共识的存在,不仅丰富了富禄苗族乡的地方感,也反映了社会空间的动态演变和发展,以及人们对地方的依恋与情感的持久稳定。因此,地方感的提升既受到地理空间的影响,也深受文化认同的塑造,两者相互交织,共同塑造了富禄苗族乡特有的地方感。
3.2 善治乡村:“家国一体”秩序维系
费孝通在其研究中强调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家”的权界关系和伦理联系,这是形成“差序格局”的关键。与西方的“社会—个体”二元对立不同,中国的国家与人民关系可以寓于“一体”之中,这种关系依托于以“家庭”或“拟家庭”为主的社会关系以及共通的伦理准则。以下将结合新时代地方乡民生活日常与抢花炮的治理实践,深入分析民俗体育如何实现从乡民管理到集体治理的转化,以及乡民如何通过参与民俗体育赛事来提升对“家国一体”的认同。
民俗体育作为一种具有“生活化”特征的文化传统,在与地方社会的历史传统和观念体系长期互动中不断传承和演变。在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活动由花炮委员会负责,包括集资、宣传、场地、奖品、流程等方面的安排。这个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是义务劳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一个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中,这种非经济性质的组织展现出了人们的非经济理性行为,体现了富禄苗族乡民俗体育文化的潜在力量。关于花炮委员会人员构成的研究,研究团队以富禄苗族乡第135届花炮节组委会名单为突破口,对这一届的人员结构进行深入的横向研究,同时对最近几届花炮节人员结构进行纵向对比,较为详细地呈现出花炮委员会的人员结构。花炮委员会由名誉主任、顾问、主任、副主任、节日活动策划、文秘、财务、游行指挥、裁判。炮师、安保等人员构成。花炮委员会名誉主任主要由党支书担任,花炮委员会的顾问组成员主要由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构成,花炮委员会的主任主要由社区两委班子的社区主任担任。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年轻人有精力和体力做这件事情;其二,社区领导去县城或者乡里集资会更容易。副主任一职主要由各个村和自然屯的村委会主任和屯长担任,在抢花炮活动过程中,村寨发生摩擦,副主任可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村委会主任是本村领袖级的人物,村民大多会听从村委会主任安排。炮师、裁判由专业人员担任,几十年不会发生改变。富禄苗族乡花炮节组委会的人员构成,反映出了乡村社会组织的智慧,团结了社会中的各种群体,把各种社会群体的能力运用得恰到好处。民俗体育如抢花炮活动在富禄苗族乡的发展和管理中,不仅反映了“差序格局”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联系,也展现了乡民的集体治理能力和对“家国一体”的认同。
抢花炮活动在富禄苗族乡的演变过程反映了社会变迁、价值观念的演变,以及社会组织方式的调整。抢花炮活动的价值观念演变可视为“家国一体”的重要体现。在早期,抢花炮活动被视为一种精神寄托,与民间信仰紧密相连,寓意着平安和幸福,这体现了“家”的重要性,因为家庭是个体精神寄托的来源。然而,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和经济发展,人们开始关注经济效益,这反映了对“国”的关注。抢花炮活动的经费支出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纯精神需求转向了更多的经济考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家庭价值的忽视,而是将“家”和“国”融为一体,追求家国和谐的平衡。抢花炮活动组织方式的变迁也展现了“家国一体”的理念。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说道:“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富禄苗族乡人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总结社会实践和经验,针对抢花炮活动中募集资金、全面宣传、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安全保障等现实社会问题,遵循一定程序和习惯法,发挥主观能动性,产生了花炮委员会。在传统社会中,抢花炮活动主要由寨老、裁判和炮师等人管理。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现代社会中的精英成员如村委会主任、书记等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他们代表着社区的利益,这体现了“国”的管理。地方行政部门也参与了传统民俗活动的管理,表明国家和地方社区之间的密切合作。这种社会组织方式的变迁强调了“家国一体”的思想,将乡村社区与国家管理相结合,实现了家国和谐共生。抢花炮活动在富禄苗族乡的演变中,体现了费孝通所倡导的“家国一体”理念。通过价值观念的演变和社会组织方式的调整,抢花炮活动既保留了对“家”的关注,又强化了对“国”的责任感。这一过程不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将乡民的“家”的认同升华为更广泛的“家国一体”的认同。“自下而上”的民间社会组织与“自上而下”的国家力量重叠在一起,建构起颇具中国特色的民间社会组织的新时代特点,适应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民众的需求。
抢花炮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俗体育活动,不仅仅是一场仪式表演,更是一种文化象征符号,共同构成了深刻的民俗体育文化场域。这一活动融合了仪式性、社交性和娱乐性的元素,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以下将对民俗文化场域形成过程进行分析,揭示抢花炮如何从传统活动逐渐演化为文化场域,成为富禄苗族乡文化传承和社会关系凝聚的载体。
4.1 仪式表演:“求福”的民俗文化机制
富禄苗族乡花炮节的祭祀仪式在“求福”的民俗文化机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展现了深刻的社会和文化意义。这一活动有两次祭祀仪式,第一次祭祀仪式在三月一日,用于告知神祇或先人即将举行花炮节,旨在获得神祇的庇佑,以确保花炮节的顺利举行。第二次祭祀仪式发生在三月三日,不仅旨在祈求花炮节的成功,还旨在赋予炮龛神的福泽和神性,以庇佑炮龛的所有人。这两次仪式的不同意义反映了“求福”机制中的关键要素,包括社会群体对神明的信仰、文化价值观、社会规范等。
第一次祭祀在三月一日,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及花炮组委会成员聚集在富禄活动中心,这里即将举行升旗祭祀仪式。其仪式过程是:在活动中心集合,会旗与三王神牌位一起祭祀,游行前往抢花炮主会场,主会场举行升旗仪式,祭祀鸣炮。富禄苗族乡参加花炮节升旗仪式的老人,年纪最大的已有92岁,年轻一点的也出生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提出了“灵魂不死”观念,他阐述是“灵魂不死”观念在那个发展阶段上绝对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指出任何社会现象都是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当时社会现状的反映。富禄苗族乡的这辈人不仅历经了中国的飞速发展,也经历了封建思想的浸润,特别是他们深居的三江富禄在1978年才形成陆运交通网,这种民间信仰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
第二场祭祀仪式是抢花炮活动的重要部分,是炮龛获得神性的过程,是富禄苗族乡花炮节上民众精神信仰的表达。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一书中将宗教现象分为信仰和仪式,他认为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事物的分类,进而将事物分为神圣和世俗两个类型。花炮节仪式启动,仪式的环境就形成了一个场域,即由仪式组织者、参与者、仪式过程、仪式中所使用的器物符号等共同构筑的神圣空间。在这个神圣的空间里,所有的符号都变得神圣。第二次祭祀活动在三月三日上午进行,主要包括迎接炮龛、炮龛祭祀、炮龛巡游三个部分。著名的人类学家亚历山大强调仪式有两个最主要的因素:表演与转换。他对仪式是这样阐述的:“仪式是按计划进行的或即兴创作的一种表演,通过这种表演形成了一种转换,即日常生活用物转变到另一种关联中,而通过这种关联,日常的东西改变了。”在祭祀仪式中,炮龛就是通过与三王神的牌位放置在一起而具有了三王神的神性。抢得花炮,供奉炮龛于家中,逢年过节向炮龛祈求心愿时,三王爷便也能听到其心愿。
然而“求富”民俗文化机制并不完全符合莫斯的“整体呈现体系”和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理论。莫斯强调仪式包括多个元素,但主要关注物质性的礼物交换,而在花炮节的祭祀仪式中,虽然包括了礼物交换,但更强调了祈福、祭炮、游行等仪式环节,这些元素并不仅仅是物质性的交换,而且是与社会群体对神明的信仰和文化传承紧密相关的仪式活动。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理论强调制度满足个体文化需求和基本需求的体系,而花炮节的祭祀仪式更多地关注了对神明的祈愿和仪式的社会功能,包括社会凝聚力的增强和共同体感的建立。虽然有一定程度上的补充和修正,但仍然可以认为富禄苗族乡花炮节的祭祀仪式体现了民俗文化机制中的多层次意义,既包括对文化和社会需求的追求,也包括社区凝聚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功能。
4.2 信仰符号化:“重叠共识”象征互动
在人类社会中,每一种使用物都可能被赋予意义而成为符号。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把人比作“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人类创造的一切行为、文化都是有“意义”的。格尔兹说任何一项文化事件“不单只是存在、发生,它们还具有意义并因这意义而发生”。索绪尔将语言符号解释为包含能指(form)和所指(content)两个方面的结合体,在这个理论中,能指代表语言符号的声音形象,而所指则代表符号所表达的具体概念。与索绪尔不同,皮尔士将符号解释为包含了再现体(representamen)、对象(object)和解释项(interpretant)的三元关系,这种观点认为,符号不仅仅是声音和概念的关联,还包括了符号本身、符号所指代的实际对象以及符号的解释或意义。纳日碧力戈基于皮尔士的符号三元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并提出了民族现象研究的三元观。这个三元观的目的是促进民族现象研究中的“关联的重叠共识”。在特纳的理论中,符号象征是一个时间中的模式化过程,它指涉了意义生成的象征体系。在抢花炮活动的场域空间中,人们创造了许多具有意义的符号,这些符号构成了抢花炮活动符号的象征体系。抢花炮活动在富禄苗族乡已有将近200年历史,对其民众来说“意义”重大。其不止有促进商贸活动、促进民族交往的实用性意义,更有在两次祭祀仪式过程中求子、求福、求如意的精神领域的意义。抢花炮活动就是由物资交换、祭祀仪式、文艺表演、身体狂欢等一系列行为构成的一个集体性的、暂时性的场域空间。在这个暂时的空间里,所有的行为都是表达抢花炮活动意义的手段,抢花炮活动构成的场域空间此时就是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用行为、实物作为意义符号的象征体系。
身体运动是民俗体育符号的核心,但与运动行为相匹配的符号还要有时空、器物、数字、图像、声音、歌谣、俗语等民俗符号,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民俗体育符号体系。根据以上符号分类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对第135届花炮节仪式的全程追踪调研,对收集到的抢花炮活动符号构成进行整理(见表1),这几个方面的符号构成了抢花炮活动部分文化。它们是作为意义载体被制造出来的,使用性与意义性共存于这些器物符号之中。抢花炮活动中器物符号象征体系由炮龛、炮台、炮圈、红猪、红蛋等奖品构成,其中炮龛最具有象征意义,当然,这些符号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机械并列,而是互为因果、微妙互动的有机合成。在抢花炮活动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仪式过程是整个花炮节活动中最神圣的部分,而抢花炮则把整个花炮节推向高潮,前者是神圣的,后者是身体的游戏过程。这两个环节是相互独立的,炮龛把两者联系在一起。通过特定的空间进行仪式,使炮龛获得神性,沟通世俗世界与神圣世界,打通人与神圣世界和身体游戏活动紧密相连的桥梁。由此,炮龛也成了花炮节的主要象征符号,炮龛存在于整个花炮节始末。它是基于花炮节交际的需要而产生和应用的,炮龛之所以会被创造,是因为必须满足人们对“神圣”与“世俗”的转换,妈祖、三王爷的神性通过仪式转换至炮龛,每尊炮龛有了美好寓意,而这种福泽,必须通过抢花炮这项身体游戏获得。通过身体活动,炮龛又是智慧、实力、运气的象征符号。在对张新忠、赖守基等老人的访谈中得知,炮龛于1980年后才成为花炮最具代表性的符号,在这之前,花炮委员会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探索。赖守基老人回忆道:“20世纪50年代以前,奖品是镜屏,是银质的,雕刻双龙戏珠或双龙抢宝图案。由银匠拿银子做一个葫芦形状,用红绸披挂在旁边,主要代表着敬三王爷的神位。”在张新忠老人的记忆中,富禄苗族乡炮龛在历史上发生过三次变迁。 除了炮龛,炮台和炮圈是抢花炮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发炮装置。一个完整的抢花炮活动过程是每届花炮节放炮三尊,每次发炮靠装有火药装置的炮台利用火药的威力把炮圈冲上空中,人们抢夺炮圈,抢得炮圈也就获得了相对应的炮龛。每尊炮龛都有其特殊意义,比如第一炮为“发财炮”、第二炮为“添丁炮”、第三炮为“福寿炮”,抢得花炮,就是抢得美好的寓意和祝福。虽然不同地方的炮台和炮圈形态不一样,但都是融合了当地社会最美好的元素,代表着当地社会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为“礼物”的红猪、红蛋、粑粑、米酒这些物品在抢花炮仪式过程中已有几十年历史,与炮龛、镜屏不同,作为抢花炮获胜的奖品,其没有炮龛的神性,也没有炮龛深厚的文化内涵,但在花炮节文化的结构中有着重要意义,这些奖品代表着富禄苗族乡村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在农村,只有每逢春节或者发生重大事件时才会杀猪庆祝,把猪涂成红色也代表着平安、喜庆之意。在富禄一带有这样的习俗,每逢家里添丁办酒,给村民的回礼中必须有两个红蛋,代表添丁、平安之意。这些物品都是村民们平日生活中珍贵与必需之物,全村共享胜利品,整个村寨一同分享这份喜悦。村寨大联欢,不仅可增进情感,还对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意义深远。抢花炮中的文化重叠,一方面,保持了原有文化中依然有生命的东西;另一方面,传播而来的异地文化,通过选择、转换和重新解释以后,被一层层地重叠和消融在新的文化之中,并且这种文化时空的层叠整合,并不只有一次,而是经过多次。早一些发生的文化被重叠并整合,当更晚一些的文化发生时,这种被重叠整合的文化又被重叠整合到新的文化中去。传统之“旧”、现实之“新”,以及在有条件时加上的外来之“异”,在抢花炮这个特殊的场域之中,呈现出多重文化层叠、交融、并列的状态。
5 “认知-连接-团结”:族群共同体形成、建交、具象过程
基于相同认知基础与意志体系的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契合关系,王智慧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主线,从认知、连接与团结的宏观递进关系入手,探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机制。以下借用“认知-连接-团结”的表达逻辑,厘清民俗体育文化与共同体连接机制,在这复杂的连接机制过程中论述文化重叠共识,但是具体含义与王智慧所指的内涵有所不同。“认知”是指个体对于民俗体育文化的了解和认知过程,对传统体育文化的知识、价值观念和历史传承的理解。“连接”是指个体在民俗体育文化中建立的社会和文化联系,这包括与其他共同体成员的互动、参与民俗体育活动的机会以及与这一文化相关的社会网络。“团结”是指通过认知和连接形成的文化共鸣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重叠共识意味着个体不仅认同民俗体育文化,还感到与其他共同体成员之间有一种紧密的情感联系,共享相似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认同,使个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形成更紧密的联系。
5.1 差异与融合:族群记忆与共同体建构
在富禄苗族乡的抢花炮活动中,不同族群的人们带入了各自的文化记忆和传统。每个族群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故事、价值观和习惯,这些元素在抢花炮活动中得以表现和传承。例如,闽粤客家、侗族、苗族等族群可能会在活动中展示自己的传统服饰、音乐、舞蹈和习俗,这些都是他们族群记忆的一部分。这些不同的族群记忆在抢花炮活动中交融,形成了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人们通过互相分享和参与不同族群的文化元素,增进了对其他族群的理解和尊重。这种文化的差异与融合促进了共同体的形成,让不同族群的人们感到他们是一个整体,共同分享着抢花炮活动所带来的文化认同和情感联系。这种族群记忆差异也体现在抢花炮活动的仪式和符号中,不同族群可能会在仪式中使用特定的符号、祭祀仪式和言辞,这些都反映了他们的文化传统和精神信仰。然而,在抢花炮活动的大背景下,这些仪式和符号融合在一起,共同构建了一个富有活力的文化氛围。
另外,通过对花炮传承人的访谈得知,花炮节活动经费的开支与20世纪90年代的经费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折射出来的是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及社会制度的改变。特别是精神信仰,抢花炮活动从其诞生开始就与民间信仰合为一体,即抢得花炮可保来年平安顺遂。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制度的改变让民众的价值体系和精神追求发生变化,表现在老一代和年轻一代对抢花炮活动观念的不同上。20世纪30年代,抢花炮活动是精神寄托,能够促进商贸活动,也是身体狂欢,而在21世纪20年代,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民众信仰观念逐渐淡薄,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对现阶段参与抢花炮的不同人群进行访谈后发现,年轻人组织抢花炮是为了责任,对抢花炮的历史、文化并不是很了解,相反中老年人对民间传统信仰文化比较了解。但无论抢花炮活动的经费支出发生何种改变,其都是为了适应花炮节受众的需求,只是每种方式都代表了不同时代的抢花炮文化的表达方式,文化的表达方式就是那个时代的烙印。
文化重叠区别于重合,它是不同文化形态与内容之间的互相理解、协调、包容、让步。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活动包含闽粤客家文化、侗族文化、苗族文化等不同民族属性的文化形态,海洋文化、内河文化、山地文化等不同地域属性的文化形态,图腾认同、敬祖认同、生殖认同、鬼神认同等不同民间信仰属性的文化形态,这些不同文化形态与内容之间的互相理解、协调、包容、让步,促使不同时间、不同地域发生的文化现象凝结、积累、整合在同一种文化结构之中。
5.2 共生与连接:族际互动共同体耦合
族际互动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连接机制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耦合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在于人类群体的分类和凝聚,它是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情感连接而形成的一种集体形态,具有一定程度的同质性。这种同质性认知的聚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而连接机制则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富禄苗族乡的花炮节活动中,物资交换与文化交流是一项重要的连接机制。每年三月三日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左右,商贩与民众齐聚河畔,进行物资交换和文化的交流。这个时间段成为人们互动和连接的重要时刻。不同村寨的商贩和民众汇聚在一起,购买所需的商品,并且参与各种当地特色的活动,如芦笙演奏和斗鸟比赛。这种活动不仅促进了物资交换,还增进了不同村寨和族群之间的情感连接。据抢花炮传承人张永忠回忆,当时苗族、侗族人居住在富禄半山区,客家人前来经商时语言不通,交流困难。客家人便将抢花炮活动引入此地,作为一种超越语言和文化差异的方式,将不同族群的民众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增进了彼此的感情,加深了相互的了解,同时促进了商贸活动的繁荣。这一连接机制的作用不仅在于物质层面的交流,更在于精神层面的互动,促使不同族群之间建立了共同的文化认同。
抢花炮比赛则是花炮节活动中最激动人心的部分,也是一种连接机制,可以深刻地体现族际互动共同体意识的耦合。在比赛中,男性运动员争夺花炮的控制权,抢得花炮的成为英雄,代表村寨的荣耀。这一竞争性的身体娱乐游戏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游戏,更是对精神寓意的抢夺,具有一定的仪式性质。通过身体娱乐游戏,参与者表现出对抢花炮的精神信仰,将其实践在游戏中。这种仪式性的身体娱乐游戏使抢花炮活动成为一种超越简单娱乐的经验,它承载着一种神圣的寓意,通过参与游戏,人们将精神层面的信仰与活动相结合。这种连接机制不仅仅在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竞争,还在于个体与文化之间的联系,使抢花炮成为一种集体的文化体验。
此外,抢花炮活动允许来自不同地区的人参与,虽然大多数参与者来自附近的村寨,但也有一些来自其他地方。这种跨地域的参与促进了不同地域之间的互动和连接。不同地区的参与者汇聚在一起,共同参与抢花炮比赛,分享这一文化活动带来的乐趣和荣耀。这种连接机制有助于不同地域的人们建立情感联系,加深对彼此的了解,促进了族际之间的互动。“在原始社会,通过神圣的典礼、牺牲、献祭和神秘仪式,确保世界安宁,这是真正纯粹精神意义上的游戏。在当下文明社会,法律和秩序、商业和利润、工艺和艺术、智慧和科学全都扎根在原始游戏的土壤中。”也许参加花炮节的选手并不都是为了实践这一精神追求,但是不妨碍整个抢花炮游戏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意义。族际互动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连接机制密不可分。物资交换与文化的交流、抢花炮比赛以及跨地域的参与,都是连接机制的体现,它们促进了不同族群之间的互动和情感连接,构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种连接机制使不同族群之间能够共生共存,形成了一种紧密耦合的族际互动共同体意识。
5.3 凝聚与共通:“事件团结”共同体具象机制
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具有“事件团结”属性的机制,促进了共同体的团结从“想象”走向真实。这种机制不仅仅体现了民族性特征,还符合“仪式性团结”组织机制,为共同体成员提供了一个共同在场、共同的关注焦点和相互意识、共同情感的平台,通过周期性的“事件团结”活动,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现和具象化。民族传统体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联系在于其具有民族性特征。它是由那些拥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稳定群体参与和传承的活动。这一特性使得民族传统体育本身就具备了一种共同体的基础,人们参与其中不仅仅是为了娱乐和竞技,更是为了表达对自己文化和民族的认同,以及与共同体其他成员之间的情感连接。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指出:“这全部仪典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唤醒某些观念和情感,把现在归为过去,把个体归为群体。”民族传统体育中的“事件团结”属性,尤其突出了其连接共同体成员的重要作用。这种属性表现在周期性的体育活动中,如抢花炮仪式,其将共同体成员聚集在一起,共同关注焦点,共同体验,共享情感。在抢花炮仪式中,参与者们不仅仅是竞争对手,还是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在这个仪式中共同体验着精神寄托和文化认同。这种“事件团结”机制促使了共同体的真实团结,使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情感认知得以形成和加强。他们不再只是想象中的共同体成员,而是通过实际参与和互动,将共同体的存在感变为真实的体验。
抢花炮仪式的文化表层结构,包括地理环境、仪式过程和各种表演,构成了这一活动的独特之处。然而,更深层次的意义则在于其折射出人与社会的深层关系。在历史上,抢花炮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活动,还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密切相关。商业的兴盛促使妈祖庙和关帝庙等宗教建筑兴建,形成了妈祖信仰和关帝信仰。这些宗教信仰成为抢花炮仪式的一部分,深刻地反映了人们与神祇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社会的深层联系。抢花炮活动也反映了不同地区的信仰和文化,尽管信仰的对象不同,但仪式的意义却大致相同,表达的都是对美好的寄托和对愿望的追求。这种文化重叠现象使不同信仰和文化之间达成一种共识,促进了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情感连接和认同。
6 富禄苗族乡抢花炮“文化重叠共识”现象的阐释与思考
在富禄苗族乡抢花炮的仪式场合,人们可以将“自我”融入“自身”的群体中,找到群体的共同记忆、情感,获得归属感。人的身体的主体性通过仪式维持平衡,是实现有意识生命的手段。从人类社会形成角度而言,在一个社群中,群众通过仪式的集体狂欢自然而然产生的爱与团结,其本质上还是阶级与社会规则。富禄苗族乡抢花炮的狂热仪式由集体的兴奋情绪和庆典活动组成,能够让整个社会结构暂时松动,使其不至于过度僵化或不安,从而维系社会结构的稳定。
“闽粤湘黔贵一家,汉壮苗瑶侗五族”,这是富禄苗族乡葛亮屯天后宫湘粤会馆的一副对联,生动地描绘了富禄苗族乡多民族聚居的生活。在这样一个民族秉性、文化传统、意识形态等异质化的社会结构里,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历史记忆、不同的民间信仰、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不同的信仰禁忌。但是,通过对抢花炮活动中“文化重叠共识”主体意义的解释,可以看出,文化的差异性和同质性并非一种“非黑即白”“你死我活”的两极存在,这种差异性和同质性可能并存于某一种具体的文化事项之中,不同文化形态在保留各自特色、传统的基础之上,互相理解、协调、包容、让步、交融形成一种共通、共享、共存的文化现象。抢花炮活动中的“文化重叠共识”超越了族群观念、价值观念、文化观念,体现了民众追求幸福、坚韧不拔、融洽和睦的主体情怀。所以,抢花炮集体狂欢的社会功能是一种重叠的呈现形式,将血缘认同、族群认同、润滑社会矛盾、社会安全阀、维系社会结构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多重社会功能重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长期的、稳定的结构功能体系。阐释“文化重叠共识”现象,对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之中维持社会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也对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之中社会关系调整、社会资源分配、社会秩序维持、民族文化传承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原文刊登于《体育与科学》2024年第2期,已于中国知网发布,如果其他媒体或机构转载,请标明文章出处。
文献引用格式:
杨铃春,陈玉萍.文化重叠共识: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联结机制——基于富禄苗族乡抢花炮的田野调查研究[J].体育与科学,2024,45(02):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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