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也要坐牢?我就挖个鱼塘方便灌溉,还能养点鱼增加收入,怎么就成了犯罪?”李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承包土地后挖的一口鱼塘,不仅被举报还惹上了官司。更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个看似普通的农业生产行为,竟然触犯了刑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挖个鱼塘也能构成犯罪吗?
1.
案情回顾
李某是湖南常德一位成功的生意人,早年经商积累了不少财富。
为了避免坐吃山空,他开始寻找新的投资项目。
2021年初,经人介绍,他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了400亩左右的土地进行农业种植。
进入农业领域后,李某发现种植业投入大、周期长,资金回笼缓慢。为解决灌溉问题,他与村民调换了2亩地,打算建个蓄水池,既能灌溉又能养鱼增收。
2021年3月,李某挖好了鱼塘。由于不懂相关法规,他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随后,他又对鱼塘进行拓宽加深,最终形成了一个规模可观的中型鱼塘。
事情很快被人举报。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两次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李某停止违法行为,将鱼塘回填恢复原状。但李某不以为然,反而增加了鱼苗投放,还增设了增氧机和投饲机。
经鉴定,李某占用的土地属于国家严格控制和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
其中水田面积3889平方米,旱地面积5566平方米,共计9455平方米。
土地的耕作层和田间基础设施全部遭到损毁,无法继续耕种,破坏程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特别严重损毁”程度。
在执法人员教育下,李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2022年10月,他主动将鱼塘回填,并对破坏的耕地进行了复垦。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挖鱼塘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将农用地改作他用,且数量较大并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其中“数量较大”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普通耕地10亩以上。
本案中,李某占用的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9455平方米(约14亩),远超5亩的标准。土地遭到特别严重损毁,完全丧失了种植条件。这种行为完全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
但考虑到李某具有如下情节:
1.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主动停止违法行为 3.及时回填鱼塘并进行复垦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看到这个案子纷纷感慨:“这哪是什么创业致富,简直是在自掘坟墓啊!投资不懂行就算了,连基本法律都不去了解,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搞农业也得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吃大亏。”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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