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专业硕士培养机制的开设改变了以往本科阶段培养的应用型艺术人才只能通过学术性硕士教育通道接受研究型艺术人才培养的单一机制,近2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专业技能过硬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很好地适应了21世纪国家经济和文化建设对应用型人才的发展性需求。
学术型艺术学科硕士的培养侧重于对艺术文化现象的理论研究,艺术硕士则重视艺术类专业技能训练和应用研究,二者的学位论文写作在选题视角、研究方法等方面必然存在差异。所以,音乐表演专业硕士(下文简称“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也必然不同于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具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视角、方法与表述。
不同于国内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模式的相对成熟状态,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目前普遍存在边界模糊、选题陈旧、方法单一、结构雷同等问题。尽管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文简称“艺教委”)已于2020年出台了指导性文件《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下文简称《写作规范》),但学界依然缺乏清晰的共识与定位。
图1 《写作规范》部分内容
如何厘清二者的差异与关联,构建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系统性知识和基本范式,笔者以一家之言,就教于方家。
一、困境:研究身份与知识结构的双重局限
音表硕士的培养过程强调舞台表演技能及其艺术表现力水平的提升,三年举办两场音乐会(中期和毕业音乐会),在毕业和学位考核要求中占比70%,而学位论文写作仅占比30%。与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撰写3万字以上的体量相比,音表硕士学位论文仅要求撰写5千字以上即可达到体量要求,音表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也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低于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估标准。
因此,音表硕士将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耗费在专业技能的提升上,导致学位论文写作缺乏长期且充足的思考和准备,往往是“临时抱佛脚”而成。很多高校也没有针对音表硕士开设“音乐表演艺术理论”“音乐表演文献与论文写作”等理论性课程,音表硕士缺乏必要的音乐表演艺术理论储备和写作训练。诸多主客观因素导致音表硕士的学位论文写作陷入多重困境。
(一)选题之困:“扎堆”与“散论”
音乐学论文可以以一切音乐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梳理其历史发展,探寻其内部结构和外部关系,选题视角广阔。但音表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被《写作规范》规约为“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思考、案例分析、原理运用、方法研究、创新探索等进行阐述”,“须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紧密结合”[1]。虽然充分体现了理论研究要助力而非绕开专业实践,彰显音表硕士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诉求与系统性知识构建,却大大压缩了学位论文的选题空间。
声乐类音表硕士只能以声乐演唱与表演为选题范围,器乐类音表硕士只能以所学乐器的演奏与表演为选题范围,如何在有限的选题空间中提炼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应用型选题,实际上比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难度更大。
音表硕士处于音乐表演专业技能提升期,并非学界公认的专家,自身专业技能尚不够完善,针对本人专业实践的问题、原理、方法还没有形成清晰、透彻的认知,往往不敢谈,也谈不出所以然;依据自身经验进行唱奏技能技巧的经验表述既缺乏他信度,也缺乏自信度。所以,音表硕士一般会规避这类选题,而以唱奏作品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案例分析几乎成为音表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唯一选择。
从笔者近年所见音表硕士盲审和答辩学位论文,以及发布于中国知网的音表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来看,声乐专业音表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多为“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的艺术特征(音乐特点)与演唱研究(探析)”这类模式,器乐类音表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多为“××乐曲的艺术特征(音乐特点)与演奏研究(探析)”这类模式。
以某一时代、地域、作曲家的代表性作品为案例,从微观视角探析音乐表演具体、细致的方式方法,为音乐表演的方法论研究积累个案研究经验,是音乐表演研究必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但目前这类选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其一,案例选择“扎堆”。如中外经典艺术歌曲《冬之旅》《玫瑰三愿》,中外经典歌剧唱段《偷洒一滴泪》《万里春色满家园》等都是声乐专业音表硕士学位论文不断“翻炒”的选题对象,均有数十篇之多,而这类个案的期刊类论文则数量更多;由于新创艺术歌曲和歌剧唱段远远不及音表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需求量,《钗头凤》《三月桃花心中开》等作品一经流传就成为音表硕士学位论文新的“扎堆性”选题对象。
其二,案例选择随意。为了避免“炒现饭”,一些关注较少的艺术歌曲和歌剧唱段也逐渐成为新的选题,但作者往往并没有找到这些个案的独特价值和演唱特色,“例行公事”地泛泛而谈。
其三,“擦边”音乐学论文选题。为了不“扎堆”,作者选取某一区域民歌、民间器乐曲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艺术特征与演唱风格,但在最后章节以“对本人专业实践的启示”为标题牵强地与自身专业扯上关系,实则是一篇音乐学论文。
其四,选题缺乏明确的研究焦点。一首音乐作品可研究的唱奏问题是多方面的,唱奏技术、情感表现、风格韵味等方面均可进行细致而深入的专题探究,面面俱到就只能泛泛而谈,如《二胡曲〈桃花坞〉的艺术特征与演奏解析》《筝曲〈行者〉的艺术特征与演奏解析》这样的论题就缺乏一个聚焦点。但如果能抓住作品要解决的最主要的唱奏问题或特色,以小见大,就能写出质量较好的论文,如《江南意蕴的现代表达——二胡曲〈桃花坞〉的演奏解析》一文抓住二胡演奏如何表达二胡曲《桃花坞》采用现代创作手法表现的江南风格这一主要特点进行焦点解析,《穿越时空的乐旅——筝曲〈行者〉的表演叙事》一文就古筝演奏如何表现筝曲《行者》描绘古丝绸之路上乐舞景观的叙事性创作特色集中阐述,与前面的选题相比,两文[2]显然更具创新性和学术含量。
作为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其选题是否具有创新性,是衡量这篇论文能否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反思这种“扎堆性”、随意性、音乐学属性、散论性选题所导致的“炒现饭”“例行公事”“牵强附会”“散点分析”等写作问题,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将越来越失去创新意识和学术价值,这种选题之困必须破解。
(二)结构之困:“老三样”与“两张皮”
学术研究尽管一般都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逻辑,但不同的选题必然要依据研究对象的内涵、外延和研究主旨设计不同的论证思路和结构,固定的写作“套路”只能僵化思维,消弭创新。
目前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的“套路化”“扎堆性”选题使其论文结构也被“套路化”,诸如“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的艺术特征(音乐特点)与演唱研究(探析)”“××乐曲的艺术特征(音乐特点)与演奏研究(探析)”之类模式化选题,自然就形成了“艺术特征(音乐特点)+演奏研究(探析)”的两部分主体结构,在这两部分结构之前再加一个作品简介,就形成了艺教委所诟病的“作品历史背景+作品分析+表演处理”的“老三样”结构[3],至今依然横行无阻。
不仅如此,第二部分的作品分析与第三部分的表演处理往往自说自话,彼此毫无关联,不仅违背了学术论文结构层层递进的基本逻辑,也违背了音乐表演的第二度创作必须依据深度分析唱奏作品的第一度创作的专业逻辑,成为典型的“两张皮”结构。
究其原因,笔者以为,以曲谱为中心的作曲技术分析,自中国专业音乐教育建立以来,不管是音乐教育、音乐学还是音乐表演专业,都被视为核心专业课程必修;音乐如何表演成为表演专任教师自行负责的教学任务,以表演为中心的音乐表演分析一直缺位,从而形成音乐分析就是作曲技术分析的顽固性观念,音乐表演仅仅需要“处理”一下。
其实,音乐表演需要更全面的系统分析,演员的声、台、行、表诸方面的表演技能必须结合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生理学、音乐地理学、音乐语言学等多学科知识进行视听融合的综合性分析,是全方位的分析理论体系的构建。“传统的‘先有乐谱,再有表演’的观念,以作品为中心、表演为从属的观念,乐谱分析为首、表演分析为辅的观念,和以乐谱分析结果作为表演规范的思维方式,已经不合时宜。
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一种探索表演‘产生’什么,‘表达’什么,‘创造’什么的思维方式”[4],缺乏这种系统性的音乐表演分析理论和方法,音表硕士必然难以跳出以曲谱为中心的分析窠臼,形成“老三样”的论文结构和“两张皮”的写作逻辑误区。
(三)方法之困:自我表演经验“表述危机”
音乐表演艺术以感性、审美为显性特征,其视听表达具有多义性和阐释性,从而为音乐作品的表演诠释提供了充分的个性化空间,也使得经验总结法成为音乐表演研究,尤其是音乐案例分析研究长期惯用的基本方法。
音乐表演艺术家、音乐教育家以自身音乐表演技艺为论据,以自我经验表述为主要论证方式分析音乐表演技能技巧,因其公认的歌唱家或演奏家的“合法”身份,使其所撰写论文的观点和结论可信度高而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甚而成为音乐表演研究的权威理论话语。
然而,音乐表演硕士自身专业技能尚不够完善,依照音乐表演艺术家、音乐教育家的自我表演经验表述方式“依葫芦画瓢”,缺乏可信度和学术价值。音表硕士身份与其表述口吻的错位使其学位论文普遍存在一种类似于人类学界质疑经典民族志的客观性一样的“表述危机”。
笔者近年来担任音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委时,经常遇到多篇文章的表演“处理”高度一致,尤其是同一导师指导的论文,几乎可以做到按照这一套路,换一个音乐作品名称,又是一篇新的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都非常省心省力!而具体的表述口吻则诸如“要表现欢快的音乐情绪,演唱速度稍快”,“呼吸要有很强的控制力,在高音区时特别有张力,声音要更加明朗”,“找到贴近后咽壁的感觉,使咽腔和胸腔上下统一,浑然一体”等等。
这种专家口吻的“指导性”经验表述是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当下的基本表述方式,缺乏客观、科学的学理分析,需要转换研究思路,寻求“他证”,采用更为多样的多学科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进行论证,化解其“表述危机”。
二、破境:学理与书写的多元拓展
《写作规范》将艺术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对象锁定在所学专业视域,寄望于以研促学。然而,当下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所呈现的选题、结构和方法之困表明这一目的并未得到较好的领悟和贯彻实施,“应付式”写作严重限制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如何通过学术研究推动音表硕士寻找解决专业问题的方式方法,切实促进自身专业知识、技能的提升,同时也使学位论文具备必要的学术价值?对此必须找到破解当下写作困境之法。
(一)学科边界之破:专业音乐表演研究的“他山之石”
涉及音乐表演技艺的相关问题应该都可纳入音表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视域,选题忌惮于对音乐表演相关问题、原理、方法的思考和探究,局限于对音乐表演作品的案例分析严重限制了音表硕士的选题空间,也是导致涌现“扎堆性”选题的重要原因。
其实,随着研究理念、视域、方法的不断更新,音乐表演学科有许多尚待开发和拓展的研究点。民族音乐学界针对音乐表演研究的开阔视域、理念和方法值得借鉴。
图2 理查德·鲍曼著书
受西方理查德·鲍曼等学者的“表演理论”影响,21世纪以来,音乐表演民族志研究成为中国民族音乐学界的显学,将民俗表演当作一种“表演事件”,从表演视角进行动态观照与整体性书写。杨民康以仪式为语境,以表演为中心,建立表演前、表演中、表演后的多重仪式音乐民族志音乐形态分析模式。[5]相比以曲谱为中心的音乐分析,这种以民俗表演为中心的多重音乐形态分析模式对于解读专业音乐表演的作品风格、表演行为、文化意涵同具整体性和深度。民俗音乐作为民族音乐学者的主要研究对象,往往被视作一种文化而观照,研究“文化中的音乐”或“音乐中的文化”。
专业音乐表演何尝不是一种文化表演?如《第一二胡狂想曲》以云南民间歌舞生活为表现主题,表演前应仔细研析曲谱、云南民俗风情及其歌舞律动,在表演中依据设计的表演行为和声音所建构的文化主体身份完成情景化表演,表演后通过回顾与反思,将其化为下一场表演的经验与体悟。每一场表演就是一个“表演事件”,完全可以将其纳入音乐表演民族志的写作视域。
基于具身认知理论和田野考察的体悟与反思,萧梅在2010年提出“体验的音乐民族志”,提倡通过“体化实践”进行民族志书写。她和她的团队建构起“缘身而现”“‘樂’蕴于身”“声音感”“身响”等以身体感官体悟民俗音乐表演的田野考察方法和音乐(表演)民族志书写逻辑[6],并从“指法思维”探究中国传统器乐“以身体建构的声态”[7],从“表演习语”探究民间歌唱的地方性知识[8]。齐琨、何湾湾认为指法音色、指法组合、指法布局是构成琵琶乐曲风格与流派特征的重要因素[9],指法变奏、指位功能、指法原则、指法套路[10]等一系列指法相关研究成果无疑适应于中国传统音乐“以演奏家为中心,并以奏(唱)操作行为为核心的注重过程、动态、功能的整体性(Hoslistic)音乐观念”[11]。
相比民族音乐学者对“他者”表演文化的“体化实践”,音表硕士与专业导师面对面的学与教就是一种“我者”文化的“体化实践”。“体化实践”研究同样适应于专业音乐表演研究,手眼身法步之于表演姿态研究,身体律动和呼吸之于表演节奏研究,演奏技法之于表演风格研究,等等,皆可探寻专业音乐表演艺术规律,并指导自身实践。2023年9月23—24日在上海音乐学院召开的“多元文化中的音乐形态与表演分析研讨会”上宣讲的《缘身而现——声学视域下古琴指法“手势”》《音乐“书写”的感官性——中国传统乐谱与表演的实践美学》《声音感——论王中山古筝教学中听觉习惯的建构方式与过程》《南琶与北琶传承比较研究——以指法为研究对象》《音乐表演动作的量化分析综述》等文章均可启迪音表硕士从这类视角切入,将自身表演“摆进去”进行比较分析和自我叙事,找到既可体悟和提升自身专业技艺,又极具学术创新的学位论文选题。
以往的专业音乐表演研究尽管存在大量针对表演作品和技法进行解析的本体性研究,但也并不缺乏跨学科视角的研究,如张前对音乐表演学科[12]、杨易禾对音乐表演美学分支学科[13]、冯效刚对音乐表演心理学分支学科[14]等进行的长期、卓有成效的宏观构建,推动了音乐表演学科的体系化建设。其他学者如王次炤、张放、钱志和、李双彦、杨曦帆、刘洪、邹彦等也针对专业音乐表演的学科、本质、主体、风格、心理、分析方法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跨学科探讨。
近十多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具有西方学统的杨健[15]、高拂晓[16]等一批青年学者借鉴西方专业音乐表演的实证研究经验,将可视化频谱分析计算机技术介入专业音乐表演研究,进一步推进了文理相融的实证研究路径。不同于以往音乐表演研究以“应怎样唱(奏)”的“指导性”主观言语进行经验表述,音乐可视化频谱分析以实体化的音乐表演行为和声音为研究对象,将其转化为可以看得见的视觉符号直观地呈现在研究者面前,推动音乐表演研究从经验总结到表演科学的方法转向。
此外,从运动生理学、情绪生理学、情感心理学、审美心理学、音乐声学等多学科视角解读和建构表演行为和声音也是音乐表演研究的重要拓展视域。比如,对民歌的表演诠释必然要从地理学、民俗学、语言学等方面阐释其地域风格、情境营造、民族风韵,缺乏跨学科阐释,民歌表演研究就只能回答“要这样唱”,却不知为什么“要这样唱”,缺乏将“为什么”作为学术研究核心要义的问题意识。音表硕士只有针对自己的表演行为和声音问一个“为什么”,才能厘清自身专业实践所存在的问题。
国内音乐学界的“跨界”研究早已成为学术热潮和理念共识,近年来随着“新文科”建设成为国家意志,跨学科研究更成为国家提倡的推动教育和学术创新的重要途径。音乐表演研究的学科之“跨”必然是解决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困境的重要脱困之法。
诚然,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强调通过应用性研究来促进自身专业实践能力提升,不能单纯以阐释音乐表演行为和声音的多重文化属性为研究目的,成为音乐学论文,而应该通过跨学科学理追索来深度阐释某一音乐表演行为和声音的观念、机理、方法,并将其应用于自身表演实践中,真正以研促学。
(二)经验表述之破:专业音乐表演研究的多元书写
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版学科目录中,艺术门类下的学术型一级学科学位点浓缩为一个囊括所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学位点,而专业型一级学科学位点则扩展为每个艺术类专业基本设置有一个一级学位点。且近年来随着专业型硕博士人才培养机制越来越完善与成熟,其招生人数比例越来越大于学术型硕博士。
图3 艺术学科目录
从这一学科目录调整方式和招生人数比例的变化可以看出,专业型硕博士将要承担起更多的学术研究责任。音表硕士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表演经验,是专业音乐表演的“局内人”,作为音乐表演艺术家的“潜力股”,正在也本应成为音乐表演及其研究的生力军,需要开拓自身学术视野,吸纳多学科理论和方法,构建更加多元的研究途径来破解自身“表述危机”。基于对音乐表演的跨学科思考,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三条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的参考路径:
第一,自我音乐表演民族志写作路径。采用音乐表演民族志的研究理路,将自己的一场音乐会或一首歌(乐)曲表演看作一个“表演事件”进行自我民族志书写,对表演前的乐谱研析、自学、导师教唱、与导师交流、表演模式建构等进行过程性“深描”,以“自述”“引述”“对话”“声音分析”[17]等书写方式进行表述;对表演中建构的表演行为和声音进行“主位”立场的自我描述与阐释;在表演后反观表演中的表演行为和声音,针对表演效果和评价进行反思与表演修正,将表演前、表演中、表演后三个阶段进行顺向的“转换生成”音乐表演分析和逆向的“简化还原”音乐表演分析[18],“知得失,自考正”,最终形成自我音乐表演民族志的反思性书写文本。
第二,音乐表演“他者—我者”接通研究路径。音表硕士的自我经验“表述危机”源自自身尚不完善的表演技艺,研究对象转向具有表演艺术家“合法”身份的“他者”,从客位视角对其表演技艺进行科学解读与文化阐释,不仅能促进自身对相关表演技艺的认知与实践,也是音乐表演研究值得关注的重要视域。研究者所具备的相关专业音乐表演的经历和经验是这一研究途径剖析唱奏技法深层机理的重要前提,这恰恰是音表硕博士的擅长之处。《当代琵琶演奏为何鲜现流派?——论指法建构的乐曲风格与流派特征》一文的两位作者——中国音乐学院的齐琨教授与2020级器乐表演艺术研究方向(琵琶)博士研究生何湾湾均从小学琵琶,凭借数十年的琵琶演奏经验,才能鞭辟入里地逐层深入考究指法音色、指法组合、指法布局何以构建琵琶演奏的个人和流派风格,驾轻就熟地对各种琵琶指法的演奏机理进行内在而细致的分析论证。[19]
音表硕士完全可以参照这一“他者”研究理路,以唱奏技艺为对象进行客位研究,并反观自身,寻找差距,以“他山之石”攻自身之“玉”,形成音乐表演的“他者—我者”接通研究路径,达到以研促学之目的。
第三,音乐表演实证研究路径。相对于音乐表演美学、哲学等“形而上”的研究领域,论题及其思辨性研究方法,音乐表演的实证研究更具“形而下”性质,对于思辨能力和理论功底相对较弱的音表硕士而言,更具研究可行性。在问卷调查法、观察法、统计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实验法等实证研究方法中,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更青睐于前四种,通过专业实验设备和标准程序进行实验,寻求科学结论的实验法是理工科研究更为倚重的研究方法。
在“新文科”建设的当下语境,文理交互研究已成为国家提倡的一种研究趋势。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为专业音乐表演的文理交互研究提供了更为切实有效的创新性研究手段。音乐表演技能的运动力学剖析、音乐唱奏技法、音乐表演动力和张力、唱奏音声声韵特征等的可视化频谱分析,音乐表演心理的心理学实验,音乐表演声场的声学测量,等等,都是音乐表演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均可以实证分析的客观数据论证,替代以专家式口吻进行经验表述,化解音表硕士自身身份不够“响亮”和音乐表演技艺不够“高超”的双重尴尬。
当然,专业音乐表演研究依据研究者的知识储备、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的不同,其研究理路更为多元,以上所论三条路径并非基准,且相互之间也无边界,仅为抛砖引玉,期待能激发更多的研究思路。作品案例研究如果选题不“扎堆”,经典作品和新作品能找到体现创新性和学术性的研究视角,依然是音乐表演的重要研究视域;音乐表演行为和声音的美学探讨、符号学阐释等相对“形而上”的各种论题对于思辨能力较强的音表硕士来说,均值得结合表演实践进行研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三、化境:音乐表演专业技能与
学术训练的深度互文
音表硕士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课程体系围绕专业技能训练为核心构建毋庸置疑,但作为研究生,是否也应进行学术训练,使其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呢?张巍、杨健、高拂晓等学者针对这一问题已经在《我们为什么要开展音乐表演的理论研究?——基于学科视野的思考》[20]《音乐表演为何越来越需要研究——关于教学实践与学科建设的思考》[21]《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几点问题及思考——以音乐表演专业为例》[22]等文章中进行了深度阐述,肯定了学术训练对于音乐表演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目前,音乐专业博士培养机制已正式纳入专业型研究生高端人才培养机制,音表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性应该作何要求?如何才能使培养的音表博士成为音乐表演艺术家,而不是音乐表演艺术匠?广博的音乐知识和敏锐的学术思维是必备素养。音表硕士作为音表博士的储备人才,对其学术能力也必然要提出相应的要求。
另外,由于此前没有音表硕士上升至音表博士的培养通道,大量音表硕士进入学术型博士人才培养机制。因其缺乏必要的学术训练,导致缺乏基本的学术能力,使得当下的音乐学博士人才培养陷入“眼高手低”的尴尬境地。所以,要解决这一系列已经存在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系统地构建科学的音表硕士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音表硕士的专业技能训练与学术训练的深度互文,彻底化解当下窘境,推进音表硕士人才培养优质化的可持续发展。
(一)音表硕士课程体系构建的深度互文
合理的课程体系构建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音乐领域)》(2020年修订)[23]中明确要求:“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学习及综合素养的提升,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实践类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60%”。这一文件虽然强调通过实践类课程注重培养艺术硕士的专业技能,但也认识到要“兼顾理论学习及综合素养的提升”,“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专业视野、掌握专业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且为其预设了40%的课程设置空间。设置合理的理论课程体系以提升音表硕士的综合素养和学术思维,为其学位论文写作储备相关知识,是音表硕士写出优质学位论文的重要前提。
既然是音乐表演专业,就应该让音表硕士弄清楚音乐表演的内涵、外延、学科归属等基本常识,掌握音乐表演的必备素养和理论思维。所以,“音乐表演艺术理论”“音乐表演美学”这类课程应该成为专业必修理论课程。例如,著名音乐理论家张前是中国音乐表演研究的拓荒者,其专著《音乐表演艺术论稿》从音乐表演的本质、美学原则、乐谱版本、作品表演性分析、作品内涵体验、作品风格把握、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表演心理、中西音乐表演艺术发展史及其美学观念演变、音乐表演人才的必备素养等方面对音乐表演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研究[24];高拂晓教授的专著《音乐表演艺术论》从音乐表演的本质与差异、表现与力度、主体与风格、接纳与评价四个方面对音乐表演的学科属性和重要视域进行了界定、阐释和实证性分析[25];南京艺术学院的杨易禾教授撰写的《音乐表演美学》重点从作品美学品格、文本与型号、个性与共性、风格与流派等方面对音乐表演艺术进行美学审视与理论建构[26]。
这些理论著述至少可以整合为一门音乐表演理论课程的教学资源,为音表硕士架构起必备的音乐表演理论知识体系,不仅让音表硕士明白音乐表演是什么、应该怎样演,也为其学术训练储备了必需的理论知识、反思空间和言语方式。
当然,这类课程的教学与一般概论性基础理论教学不同,不能停留在“纸上谈兵”层面,应采取将相关理论与音乐表演“实操”相结合的现场研学方式,将音乐表演相关理论灌入音乐表演实践,在音乐表演实践中反观音乐表演相关理论,真正提升音表硕士的音乐表演系统性认知和能力。
在此基础上,应该开设“音乐表演分析理论与方法”课程,为音表硕士的表演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提供必要的表演分析方法。本科阶段音乐专业学生必修的基本乐理、基础和声、曲式分析等课程为音表硕士储备了针对音乐作品的基本作曲技术分析方法,但并没有提供针对音乐表演的分析理路,情境营造、角色定位、情感递进、风格表现、姿态表达、舞美设计等均属于音乐表演分析范畴,相比于作曲技术分析,具有更为宏大的分析空间。
一首声器乐作品的表演,应依据曲式结构、乐段结构、乐句结构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设计表演的乐段之间情感层次(张力)、乐句之间情绪推动逻辑(动力)、乐汇之间音乐语气格律,运用音乐语言学知识设计表演的音乐腔韵,运用文化地理学知识设计表演的地域风格,运用运动生理学、情绪生理学知识设计表演的肢体动作,运用音乐声学知识设计表演的声场空间,等等,从一首作品到一场音乐会的表演,都是一种系统性的表演构建。
“音乐表演分析理论与方法”这一课程的开设至关重要,可以为音表硕士的专业技能训练和舞台表演提供以音乐表演为核心的专门分析理路,提升其舞台表演的艺术表现力,同时也为学位论文写作提供更为丰富的选题空间、结构思路和表述逻辑。
“音乐表演论文写作”课程或“文献与音乐论文写作”课程中的“音乐表演类论文写作”模块由兼具丰富的音乐表演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经验的教师负责授课,启迪音表硕士从专业实践中提炼学位论文选题,将表演实践经验理论化;指导学生通过学术研究,反思音乐表演实践,解决实践问题。
高拂晓教授就在中央音乐学院开设了“音乐表演研究”这一课程,“试图在理论和音乐表演实践之间建立一套思维训练的方法,使学生懂得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学会如何运用理论去思考表演问题,并形成研究的视角”[27]。这类课程的开设推动音表硕士在专业技艺训练、表演与学术思考之间达成深度互文,构成统一的知识结构体系。
(二)音表硕士培养过程中的深度互文
如真能构建上述理论课程体系,则为音表硕士专业技能和学术训练的过程性深度互文提供了机制性条件,但目前这一理论课程体系的构建基本上仅为一种设想。诚如杨健所言:“(音表硕士)开始构思与写作论文时,基本上就只剩下三年学制中的最后半年了。理想情况下,各种课程,特别是音乐表演研究类的课程与演奏演唱的主课应该是同时进行,相辅相成,共同为研究生在艺术与学术上的成长发挥作用。而现实却往往让人无奈:演奏演唱主课在很多情况下还是沿用本科乃至附中附小的方式,选课主要是为了拿到学分,而论文通常是在开完音乐会后为了毕业而临时突击,研究与表演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直接联系,再好的论文也无法影响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音乐会。”[28]
音表硕士人才培养过程中研究与表演的前后脱钩,致使二者之间本应相辅相成的紧密联系化为乌有,这不仅因课程设置不完善而导致,也可能因授课教师缺乏主动勾连二者关系的意识和方法而导致。
音表硕士的专业主课导师应该具备应有的学术思维,若只能传授专业技能,不能启迪学生化专业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学术思考和研究反观专业问题,则不仅自身缺乏问题意识,所培养的学生也会缺乏问题意识。研究与表演遭受人为切割,致使音乐表演研究陷入空谈理论和就事论事的两极化。
声乐表演专业硕士如果不能领悟歌唱如何润腔,为什么不能结合音乐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通过实证分析知名歌唱家的润腔方式,来指导和解决其润腔问题?民族器乐专业硕士如果不能掌握各种地域风格的表现方式,为什么不能结合文化(音乐)地理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通过实证分析演奏家的风格性技巧和韵味,来指导和解决其风格表现问题?专业主课导师是音表硕士人才培养的主要负责人,基本贯穿于培养全过程。所以,欲使音表硕士形成专业技能与学术训练的培养全过程互文,专业主课导师首先应具备问题导向的互文性意识与能力。
作为音表硕士人才培养的重要参与者,专业理论课程授课教师也应具备这一互文性意识与能力。“音乐表演艺术理论”“音乐表演美学”“音乐表演分析理论与方法”等课程的授课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学术思维,能启迪学生针对专业问题的学术思考。
如笔者在教授《音乐表演美学》(以杨易禾的专著为教材)课程中的“情与理”“虚与实”“气与韵”等几对美学范畴的教学内容时,要求学生录制和提交以这几对美学范畴为表演主旨的表演视频,在课堂上播放并研讨,促进学生将表演理论运用于表演实践中,达成研究与表演的互文性思考。据学生反馈,他们为了完成好这一作业,从读书、查资料、反复录制,往往需要几天的时间,很“磨人”,也很有收获。
音乐表演专业技能与学术训练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深度互文依赖于课程设置、授课教师(含导师)、学生三方形成合力,形成专业技能与学术训练始终相互贯通的机制与氛围,彻底化解二者之间“各自为阵”和时间差的问题,使音表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遵照《写作规范》的要求,专业性和学术性并重,形成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结 语
音表硕士学位论文目前因在选题、结构和表述等方面存在多重写作困境,必然要进行“多元化”解困。在“新文科”建设的当下语境,音乐“所指”的多重学科和文化属性使音乐表演研究的跨学科学理追索和多元书写途径成为必然发展趋势,并将形成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学术热潮。
音表硕士论文写作应该紧跟学术潮流,把握学术动态,将专业实践的相关问题、原理和方法纳入学术思考,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互文性训练机制,实现同步提升音表硕士的专业技艺与学位论文质量的“双赢”局面,成为“新文科”建设真正的实践途径!
参考文献与注释
[1]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http://www.mfa.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0&id=2965,2023年5月29日。
[2]陈钦:《江南意蕴的现代表达——二胡曲〈桃花坞〉的演奏解析》、袁也:《穿越时空的乐旅——筝曲〈行者〉的表演叙事》,分别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2022届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2023年12月31日。
[3]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稿),https://ge.sues.edu.cn/_upload/article/files/c9/d9/f6c3280847e492527b3dacc8af0b/ceff49b3-5d92-4547-a03c-a20a2c071be4.pdf,2023年12月31日。
[4]周全:《音乐表演速度分析的意义与理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第53页。
[5]杨民康:《以表演为经纬——中国传统音乐分析方法纵横谈》,《音乐艺术》,2015年,第3期,第110-122页。
[6]萧梅:《体验的音声民族志——以音声声谱中“默声”的觉察为例》,《大音》,2009年,第2期,第51-75页;萧梅:《从感觉开始——再谈体验的音乐民族志》,《音乐艺术》,2010年,第1期,第81-93页;萧梅:《“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人民音乐》,2008年,第5期,第61-63页;徐欣:《声音与历史——以声音感为中心的蒙古族乐器“潮尔”研究》,《中国音乐学》,2011年,第4期,第35-45页;李亚:《身响——音乐表演民族志的感官书写》,《中国音乐》,2023年,第2期,第17-25页。
[7]萧梅、李亚:《音乐表演民族志的理论与实践》,《中国音乐》,2019年,第3期,第5-14、34页。
[8]朱腾蛟:《表述·认知·语境——中国民间歌唱表演习语研究》,《音乐研究》,2018年,第4期,第22-30页。
[9]齐琨、何湾湾:《当代琵琶演奏为何鲜现流派?——论指法建构的乐曲风格与流派特征》,《中国音乐》,2023年,第2期,第38-49页。
[10]“指法变奏”详见袁静芳:《民间器乐曲中常用的变奏手法》,《交响》,1983年,第3期,第43-46页;“指位功能”详见王先艳:《论工尺谱在器乐传承中的指位功能及其意义》,《音乐研究》,2013年,第6期,第21-25、12页;“指法原则”详见徐欣:《从核心风格到身体惯习:科尔沁潮尔中的泛音“HIANG”》,《音乐艺术》,2019年,第4期,第99-110页;“指法套路”详见博特乐图:《表演视角下的中国少数民族器乐及其变迁研究》,《音乐艺术》,2022年,第4期,第31-42页。
[11]萧梅:《“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人民音乐》,2008年,第5期,第61页。
[12]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张前先后发表了《关于开展音乐表演学研究的刍议》《音乐表演心理的若干问题》《论音乐表演创造的美学原则》(《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1期,第23-25页;1990年,第3期,第26-32页;1992年,第4期,第3-10页)等学术论文;出版《音乐表演艺术论稿》(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年)、《音乐欣赏、表演与创作心理分析》(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音乐二度创作的美学思考》(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年)等专著。
[13]南京艺术学院杨易禾教授先后发表了《从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看表演的二度创作基础(上、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第30-37页;第3期,第54-58页)、《意境——音乐表演艺术的审美范畴》(《音乐艺术》,2003年,第4期,第70-80页)等学术论文,并出版《音乐表演艺术原理与应用》(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3年)、《音乐表演美学》(南京: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年)等专著。
[14]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冯效刚先后发表了《音乐表演的思维形式》(《黄钟》,1998年,第2期,第58-66页)、《对音乐表演若干心理问题的研究》(《黄钟》,2003年,第4期,第66-71页)、《论音乐表演心理学的学科属性与内涵》(《北方音乐》,2022年,第2期,第130-138页)等学术论文。
[15]上海音乐学院杨健教授在音乐表演研究领域耕耘近20年,发表了《音乐表演的情感维度》(《音乐艺术》,2005年,第3期,第34-50页)、《20世纪西方器乐演奏风格的结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基于计算机可视化音响参数分析的研究结果概述》(《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08年,第3期,第104-112页)、《可视化分析在音乐表演研究中的综合运用》(《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第46-58页)、《剑桥音乐表演理解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第151-157页)等系列学术论文,主持完成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跨学科视野下的音乐表演体系研究”,自主研发音乐可视化频谱分析软件,创建Vmus.net音乐可视化分析网络平台,致力于音乐可视化分析途径的研究与推广。
[16]中央音乐学院高拂晓教授发表了《中外音乐表演理论研究进展及比较和评价》(分上、下两篇连载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第103-110页;第4期,第83-89页)、《论音乐表演的表现力》(《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4年,第3期,第102-110页)、《音乐表演创造性的研究前沿与意义》(《音乐艺术》,2020年,第4期,第107-122页)、《音乐表演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建设和发展》(《音乐探索》,2022年,第4期,第54-62页)等学术论文。
[17]同注⑦。
[18]同注⑤。
[19]同注⑨。
[20]张巍:《我们为什么要开展音乐表演的理论研究?——基于学科视野的思考》,《音乐研究》,2020年,第1期,第102-107页。
[21]杨健:《音乐表演为何越来越需要研究——关于教学实践与学科建设的思考》,《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20年,第4期,第77-88页。
[22]高拂晓:《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几点问题及思考——以音乐表演专业为例》,《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21年,第4期,第163-166页。
[23]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音乐领域)》,http://www.mfa.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id=148,2023年6月13日。
[24]张前:《音乐表演艺术论稿》,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年。
[25]高拂晓:《音乐表演艺术论》,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
[26]杨易禾:《音乐表演美学》,南京: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年。
[27]高拂晓:《音乐表演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建设和发展》,《音乐探索》,2022年,第4期,第62页。
[28]同注21,第85-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