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对毛茸茸的动物天生有一种恐惧,所以对猫、狗总有一种莫名的距离,于是,对那些视狗为命的爱狗人士总有一种不理解。
生活了大半辈子,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后,深感人心险恶,亲情淡漠,所以,有时候碰见那些养狗的人对于小狗狗深厚的感情后,才明白狗是世界上最重感情的动物,人真的不如狗。
其实,我小的时候是很喜欢小狗的,那时生产队各家养的狗大都是土狗,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由于那时日子都比较困难,人都饿着肚子,能养起狗的人家都是富裕之家,我家没有余粮养狗,但我却和狗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我在很小的时候,那年我才七岁。大约是上小学的第一年。
生产队里的看羊圈的老狗,我们都叫金丝小姐狗,她长了一身金黄色的长长的毛,是一条母狗。看羊圈的马日本是个老光棍,和金丝小姐住在牛窑壕的羊圈里,牛窑壕清同治年间曾经是战场,死了很多人,是个万人坑,那里阴森森的,马日本靠着金丝小姐守着那座孤零零的羊圈。
我经常会去羊圈玩,主要是看金丝小姐、马日本非常喜欢金丝,就像他的孩子一样,每天都会给她喝羊奶,喜欢动物的人也喜欢孩子,马日本也很喜欢我,也给我羊奶喝,我和金丝在羊圈里玩,我藏在羊群里,金丝总会把我从羊群里扯出来,那是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突然有一天早晨,马日本死在羊圈里了,马日本埋在羊圈对面的山上了,出殡那天,金丝从羊圈到山上跑了无数个来回,深夜还能听见山上金丝的哀嚎。
马日本死后,没有人再敢去牛窑壕守羊圈了,于是羊分到各家各户散养金丝就在大队部里拴养了起来,有人记起来了就喂一口,记不起了就饿着,我常常把自己干粮给金丝喂一口,老金丝狗无家可归,便经常在我家南墙根的柴草堆上憩息。柴堆旁边有一个低矮的石砌小屋,正好能给她遮风挡雨。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夜,金丝产下两只小狗。
第二天早晨,在热被窝中酣睡中的我,被母亲在院子里拿扫帚扫雪的有节奏的“沙沙”声吵醒。我穿衣爬起来,走到院里,母亲告诉了我这个好消息。
我走到小石屋,蹲下身,远远地看了看这两只毛绒绒的小狗,,一只毛呈黑色,一只呈淡黄色,小狗小得可怜,正躺在狗妈妈的怀里吃奶,还没有睁开眼睛。
过了十来天,小狗们睁开了眼睛。慢慢地,它们也步履蹒跚地爬出小石屋来转转,主要是找我玩,走路还不太稳,摇摇晃晃的。
这两只小狗,很快成了我儿时最重要的玩伴。
每天放学回家,回到小院,两只小狗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到处晃。我走到哪,它们就跟到哪。我坐下来的时候,小狗就挤在我的脚边蹲下来,有时候就干脆坐在我脚上,抬头望着我,偶尔汪汪叫两声。小狗的叫声很好听。
我给小狗们送饭吃,小狗吃一吃,停一停,还要抬起头看看我。它们吧唧吧唧吃饭的样子充满了喜感,憨态可掬。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狗已经能够奔跑,我出门,它们也跟着我到街上转一圈,再跟我回来。
农村的冬天,天黑得早,亮得迟。我每天早晨早早起床,去学校上早自习。天还黑黢黢的,我一出房门,两个小狗就跑过来,冲我乱叫。我走出家门,小狗就跟在我后面,一直把我送到几百来米外的校门口,然后自己跑回家。下午学校打铃放学。两只小狗听到铃声,又狂跑到校门口等我,接上我,高高兴兴一起回家。
我开始格外盼望星期天。因为过星期天,我可以不去上学,和小狗们尽情地在院子里玩耍嬉闹。两只小狗连滚带爬,蹦蹦跳跳,太可爱了。尤其是那只小黄狗,非常机灵,很粘我,喜欢让我抱着它走来走去,我特别喜欢它。
上课时,坐在课堂里,我偶尔还走神,想小狗们在家里干什么呢?现在想起来,有小狗们陪伴我的那段时间,是我的童年,甚至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二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春天来临的时候,小狗们慢慢长大了,身上的毛也浓密了许多,但金丝却越来越老了,金色的毛脱的稀稀拉拉,没有一点光泽,但她精神却特别的好,围着两只小狗这里蹭一下,那里舔一下,像极了一位老母亲。
突然有一天,母亲对我说,要把小狗送人。我目瞪口呆,坚决反对。母亲叹了口气,说家里粮食本来就不够吃,又加上一大两小三只狗,小狗也在长大,饭量也在增加,正好有个果园需要狗,就准备送给人家一只。
我哭了。一边哭,一边气呼呼的上学去。家里那时很困难,家口大,我一家人每天的饭,主要是杂粮,豆面,黑面是一种把谷子带壳碾碎的面做成的面食,嚼在嘴里像吃到沙子一样,难以下咽。而我是唯一能享受到白面的人。
小狗仍然欢快地送我上学去。到了学校门口,我蹲下来抱住小黄狗的脖子,心如刀绞。我明白,机灵活泼的小黄狗,和我相聚的时间不多了。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小狗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一味用它的舌头舔我的脸。
终于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小狗只剩下了一只。小黄狗不见了。大人们刻意避开我,带走了小黄狗。屋前放着一碗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长面。我拒绝吃,坐到门口的小石屋下大哭了起来。
三
不久之后,小黑狗也被送了人。院子里只剩下老金丝老态龙钟地踱来踱去。
一夜之间,我仿佛突然长大了。
那一段时间,我变得落落寡合,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上课走神的时候更多了,还经常打瞌睡。有时做梦都梦见小狗在寒冷的黑暗笼罩的早晨,又跑到学校去接我。梦醒时泪流满面。这是我经历人生中最初的离别,这种伤痕,对一个尚在童年的孩子来说,简直就是摧毁性的打击。
那年秋天,老狗也一病不起。它静静地躺在草堆上,安祥地闭上了眼睛。
我的童年结束了。
四
大概又过了两三年,应该是上小学五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我和同学到二十多里外的他家里玩,返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我路过离家还有七八里地的一个村子,路边正好有一个果园,远远望去,果树上结满了青色的果子
我走近果园的时候,突然从果园里窜出来一条狗,冲到路边,狗的身材高大,毛呈淡黄色。狗看到我,后退了一步。我和它对视了几秒,它开始摇尾巴。然后慢慢走到我身边,嗅一嗅,然后昂着头,抬起前爪,冲我开始汪汪地叫。
我猛然意识到,这就是那条突然离开我的小黄狗。而今,它已经是健壮的大黄狗了。我蹲下来,狗开始舔我的手,舔我的脸,冲我呜呜地叫,围着我飞快地转圈,把头埋在我的臂弯里。它的力气很大,拱得我不由自主地坐到地上。
落日的余晖斜斜地洒在我们身上,四周寂静无声。天地仿佛在瞬间凝固了,好像只剩下我以及我的狗一样。
不知道到过了多久,天一点一点暗了下来。我知道我该走了。我艰难地站起来,抹去眼角的泪水,慢慢往回走。
狗默默地跟着我,陪我走过果园,下了一个大坡。坡底是一条小河。狗跟着我过了河,我挥挥手,和它再见。它没有再跟我走,而是在一块大石板上蹲坐下来,耳朵支得老高。
我沿着蜿蜒的山路一直往前走,转了个弯,又过了河,又转了个弯,回头正好能看到刚才我和狗分手的地方。远远地看,它还蹲在那里,却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我泪眼模糊,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脚下的尘土上。再回头时,终于看不见了。我明白,从此一别,再无相见之日。
此时,我终于明白,它离开我的时候,我有多难受,它就有多难受。人生,为什么非要有这样痛彻心肺的离别呢?
五
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小黄狗。狗的寿命只有十数年,小黄狗应该早已离开人世。它走了,我却还在险恶的人世中辗转沉浮。
上高二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大哥又报来了一只小黑狗,又养在大门口的小石屋里。
那时家里条件好了,能吃上肉了,于是小黑狗总会有骨头吃,那时我已经学习压力大了,没有像小的时候那样喜欢小狗了,但小黑每次放学回来总会围着我的身边跳来跳去,我总会不耐烦的赶走它。
有骨头吃的小黑长的很快,一转眼就是一条大黑狗了,样子看起来很凶,来个陌生人总会大声的吼起来,于是它被拴在小石屋旁,我也偶尔会带一点小零食喂它,它就会拿嘴舔舔我的裤腿,像一个受到表扬的学生一样。
高考后我去遥远的南方读大学了,家里只有父母亲了,诺大的院子空旷了许多,小黑就成了家里忠实的一员。
由于离家太远,一年后暑假我才回家,没有给父母打招呼,走到家门口大时候,小黑使劲的叫起来了,但看见我时,声音突然停住,磴着眼看了我一会,就欢快的又叫了起来,围着我转来转去,用嘴不断的在我身上闻来闻去就像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我把火车上吃剩的半截火腿肠给它,它更加高兴的跳了起来。
第二年寒假回家的时候,走到院门口,我等待了半天的小黑的叫声没有出现,小石屋门口的铁链子空荡荡的塔拉着,母亲说,那年冬天,小黑吃了别人扔的东西,口吐白沫死了。
以后回家,看见门口空荡荡的小石屋总会心里莫名的难过,问母亲为什么不拆掉小石屋,母亲说,听惯了小黑的叫声,心里急人很,想托人再找一条小狗养起来。
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小石屋一直空到我大学毕业。什么时候被拆掉的,我已经记不起了。
至此,我再也没有养过狗,甚至后来对小狗过敏了。
我的少年也结束了。
六
在我后来人生的旅途中,我经历了众多的人和事,也亲历过不少所谓的朋友的猜忌、同事的算计、亲人的叛卖和离去。相比起来,我童年和少年的两只小狗无疑是我人生中最独特、最忠诚、最可宝贵的、它永远留在我的心底。当我受伤的时候,孤独的时候,我总想起它静静地送别我的那个最后的剪影。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放弃现在的所有,回到小时候,重温与金丝、小黄 ,小黑相伴的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友情也好,爱情也罢,如果累了,我们就回到第一天见面的时候。人生之所以万分珍贵,是因为我们无法再重来。
有时候会梦到自己又回那个冬日的清晨,那个破烂的院子,那个小石屋,我的耳边响起了母亲沙沙的扫雪声和小狗汪汪汪的叫声。梦醒时,却已没有眼泪。
我坚信,所有的忠诚善良都会回亏待你,你对别人的好,都会在未来的到回报,在未来我仍然会与小黄狗重逢。它还是小时候毛绒绒的样子,摇头晃脑、兴高采烈向我跑来,蹲在我的脚边,在我的手心里,伸出它松软的小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