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没有成为《第二十二条军规》

文摘   2024-02-16 14:55   宁夏  

   现在过年,看电影好像成了必需,小城的那座唯一的小影院电影票要提前预定,当然,贺岁片赚的是盆满钵满。

                        一

   今年的贺岁档最火的当属贾玲《热辣滚烫》,电影未映之前,贾玲减肥100斤的励志短视频已经全网热传,赚足了眼球,电影热卖也是意料之中。

 

   但不久网友就曝出了与日本电影《百元之恋》相似度很高,几乎是翻拍而来,兴趣点就不高了,其实中国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大多都是从欧美、日韩“借鉴”而来,以前,只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观众不了解以为是原创而已。

   其实,电影翻拍也是国际上的一个传统,翻拍虽算不上原创,但也有了导演自己的理解,所以翻拍电影比原片好看的也是比比皆是,所以《麻辣滚烫》翻拍也没有什么可以遮遮掩掩的,电影拍的好看才是正理。

   贺岁档电影大多都是喜剧,这可以理解,大过年的看个电影乐呵乐呵,电影其实就是一个娱乐功能,但我其实是不喜欢看这所谓的喜剧电影的,因为,这喜剧演员大多是从小品而来,所谓的喜剧电影其实是拉长了的小品,带有小品演员夸张的表演风格,靠所谓的生拉硬扯的笑点来吸引观众,真正的喜剧电影是朴实无华的表演让人不由自主的发笑,然后有所思考。

    最近看了很多的日韩剧,感受很是不同,以前的印象中所谓的日韩剧,就是所谓的偶像肥皂剧是垃圾而已,其实那是我们引进的选择而已,真正的韩国电影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自己,从思想上,敢于直面现实,揭露生活现状,反应真正的生活,远非是我们看到的哪些“欧巴长腿”的无聊垃圾。

   反观我们自己的电影 ,掣肘太多,审查制度让我们的电影带着镣铐跳舞,很难拍出好电影,我们的电影,电视剧战争片就是抗日神剧,爱国主题就是战狼,主旋律就是模范英雄,感动不了自己,更感动不了别人。

                             二

    当然我们不缺好的导演,张艺谋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老谋子不乏才情,但电影其实是没有拍出几部好看的,导演了奥运会开幕式这样不愁钱的大场面后,老谋子已经习惯了宏大的叙事,而失去了对普通人和普通生活的关注,不敢直面现实,去年贺岁档老谋子拍了一个《满江红》,虽然票房不错,但空洞无力,明显是赶哈“忙工”,其实还是躲进历史题材里不敢直面现实的表现。

 

   听说今年老谋子拍了一个反应现实题材的电影《第二十条》,很感兴趣,随大流看了看。

   看完后感慨不已,这类题材的电影很久没有见过了,也没有人敢拍,也审查不过,老谋子敢拍,有点奇怪,但看了看电影的发行方是最高检,于是明白了,这大概是最高检请著名大导演为自己单位拍了一个宣传片而已。

    但不管如何,能涉及到法律,底层的公平和正义,已经很难得了,虽然受到了条条框框的限制,但老谋子的确拍的不错。

    先说说电影的内容吧,第一次看到《第二十条》第一反应就是联想到那个著名的黑色幽默的代表作美国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以为是类似的题材呢,看完电影才知道这第二十条是《刑法》的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解释。

    关于正当防卫我们在小学的政治课里就上过,而且是我们学的最好的一条法律知识。

  我们那时在打架时把别的孩子打伤时,常常会解释是正当防卫,老师和家长问我们为什么打别人时,我们就说:“是他先打我的,我是正当防卫”,老师会骂我们:“你正当防卫个屁,你看人家满脸流血,你怎么一点没有受伤?”所以这正当防卫一次也没有成功。

   于是在幼小的心灵里知道,在家长老师对打架的对错的判断并不是谁先动手,而是谁受的伤害大,谁先告状。自此,以后打架,即使打赢了也要在脸上故意留一点伤。

    长大后,性格懦弱,父母经常教给我的做人道理就是“吃亏是福”,不惹事,见了是非就早早躲开,即使看到街上混混欺负女人也跑开了。

   记忆里唯一勇敢的一次是父亲那一次被一个楞头小伙骑自行车撞到了,我赶到时一大群人把倒地的父亲围在路边,那个小伙还在嘴硬,说他没有撞,是父亲自己碰的,我上去就给了小伙一个耳光(这是我多年来唯一的一次打人),没想到这一耳光让小伙老实了,他的家人也老实了,后面的医院检查也配合的很好,幸亏老父亲无大碍。后来,其实挺害怕的,要是那小伙当时也躺下,赖上我后果也许就不一样了。从这件事上我得到了一个启示,面对不平,只要你是正义的,有时真的需要勇敢,毕竟邪不压正。

 

   但现实中,正当防卫真的听到的几乎没有,所有的正义的抗争,要不是被伤害,面对不公和伤害取得胜利的,没有得到任何法律的保障,换回的不是互殴就是故意伤害,最多就是一个防卫过当。

  尽管我国刑法早有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条文规定,但在较长时间内,正当防卫判例出现的频率并不高。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防卫时间,尤其是如何准确界定“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一个较为常见但又争议较多的问题。

   所以这《第二十条》就像那《第二十二条军规》一样,只有存在,从未实现。

                         三

     或许你会好奇“第二十二条军规”指的是什么?

 

   这其实是美军在二战战场上的一条规定:“只有疯子才能免除飞行任务,但必须是由本人提出申请;而能提出此申请的人不可能是疯子,所以他必须要去执行飞行任务。”

  这种荒谬、悖论式的规则在社会上似乎随处可见,第二十二条军规”,就被用来指代那些看起来有道理,但实际上细思起来,极其疯狂和荒谬、又自相矛盾的规定,也引申为制度化疯狂的代名词。

   《第二十条》电影就是讲述了一个底层受欺凌伤害反杀欺凌者最后正当防卫而无罪释放的故事,具体内容我就不再赘述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电影。

    电影里讲述了一个女检察官的执着和一个唯唯诺诺的小人物小县城借调上来的男检查官(雷佳音饰演)被感动相互支持最后反转才使那个受害者正当防卫无罪成立,当然虽然过程艰难,也有领导的最后支持,才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正义得以伸张,表面看这是法律的胜利,其实是人性的胜利。

   但现实里没有电影里这么理想化,两个基层的检察官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扭转乾坤,真实世界也发生过那件扭转乾坤的正当防卫的事件。

    那就是2018年8月27日发生的昆山反杀案,大概电影的素材就是来源于这吧。

    

   昆山反杀案发生于一个初秋之夜,起于道路行车纠纷。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车辆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案发后的供述中,于海明表示:“我以为会被砍死,脑子一下就空白了……在捡起刀后,对着他胡乱挥了两三下,砍在哪里不清楚。”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立案侦查。在江苏省检察院指导下,苏州、昆山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

 

   2018年8月28日晚,江苏省检察院向最高检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案情紧急,最高检领导以“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亲自研究案件情况,指导办案,并连夜作出批示,要求江苏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依法妥善处置。

   此类案件,以前按惯例大多都是故意伤案,这次为什么会引起如此高层的重视和介入? 

    原因就是网络的介入,这件案件发生后,监控录像很快发到网上,一下子发酵,成为网上的第一热点,引起了舆情的广泛关注,人民群众一致倾向于对于于海明的支持,这种舆论导向让检察机关不得不慎重考虑,于是检察机关也就顺应民意,真正的执行了一下《第二十条》。

    试想如果没有网络舆情的影响,没有民意的一边倒的支持,那一个基层的检察官还能推翻前例的判决,可以说是网络时代的民意助推了《第二十条》的真正落地。

                          四

    电影里的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是从小县城借调到市检察院的,上大学时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人,因为打抱不平毕业分配到县城工作,结婚生子混成小县城里的大多数,孩子上高中后,为了上市里面的好学校择校,老婆请长假去市里陪读,他也想办法借调到了市检察院和老婆孩子在一起。

 

    这样一个混成了大多数小公务员样子的检察官,和大学同学和初恋的女检察官成为了同事,而恰恰相反,女同学依然充满正义和理想,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平而努力。于是这样一个类似于昆山发反杀案的案子就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了。

   电影里有当前很多的民生的热点问题,比如择校问题,陪读,校园欺凌,上访维稳,黑恶势力等等,导演虽然含蓄的表达出来,但能点到就已经不错了。

   雷佳音饰演的虽然是检察官,但依然是一个被生活磨平棱角的小人物,唯唯诺诺,甚至有的窝囊,但这样的小人物骨子里的善良一直被压在心底,当遇到女检察官那样的光芒时就会被激活。

    电影是理想化的,电影里正义和公平最后都会胜利,因为电影里都有好领导,最后出现的一把手王检和厅长就是后盾,现实里并非如此。

    我们的电影都逾越不过这一条,于是,看完电影恍惚间现实都和电影一样了。

   事实上,昆山反杀案的确推动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步,事实上我们的法制的每一次进步和退步都是无数老百姓的案例来推动的,从当初的许霆案,到内蒙古的呼格案每一次都是民意和法律工作者的努力推动。

   说起法治,在我国是一件沉重的事情,我们的法制建设道路还很漫长,司法的毒立是保证司法公正公平的基础,有了司法的毒立才能有法律的真正公平。

     电影里有一个情节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最后引起案件反转的关键因素案件公开听证会,按电影里的逻辑,最后的无罪开释,就是听证会的结果,也就隐含了昆山反杀案里的网络民意的作用。

   这个听证会让我想起了以前看的美国电影里面的陪审团。

   电影里有一句台词:“法律没有错,那到底什么错了”,法律是冷冰冰的,但法律的力量就是要保护公平弘扬社会正义,正义就是人心,就是人的感情。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一项公民必须遵守的义务,每个人都会被可能选为陪审员,而陪审员必须是一点和法律无关的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是不能被选作陪审员的。法官只是维持控辩双方秩序的,陪审员就是听双方的辩护,最后案件的结果全部由陪审团多数作出裁决。

    一群不懂法律的外行人对一个案件作出裁决,这让我们不可思议,不会出现错判?这让我深思。

   其实法律的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冷冰冰的判决上,而是判决最终起到的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美好的人性的弘扬。

    那些不懂法律的陪审员更能跳出法律文条的框框架架的束缚,从人性的角度来判断事实真相和正义的体现。

    那些所谓“情大于法”的争执其实没有必要。

 

   最近在网络上会搜到一个美国老爷爷法官审判案例的短视频,会被里面浓浓的人情味感动,这老爷爷也成为了网红,所以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是有温情的,这种温情就是对于弱者的保护。

      其实想想,昆山反杀案中的那些网络上的民意在某种程度上就起到了“陪审员”的作用,在全民审判的基础上那能不实现公平和正义?

    有人说在美国没有听说过正当防卫,我不是法律人,不懂,但听有人说过,美国的正当防卫就是拥有枪支。

   我想了想在一个人人都能拥有枪支的地方,强者和弱者的界限会被抺平,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即使面对一个弱小的妇孺也不敢轻易欺凌,因为他不知道对方身上是否有枪,一个有枪的弱小女子可以瞬间秒杀一个欺凌她的壮汉。

    所以人人可以持枪是保护弱者的公平。

   如果,昆山反杀案中的龙哥手里的刀不失手,后果会是怎样?如果这龙哥在美国还会执刀威胁吗?

                        五

    《第二十条》如果放在那里,就像小时候我们被打后反抗被老师训斥,我们不敢再反抗,长大后成为一个不敢伸张正义的大人,这个社会的正义会在哪里。

   

   《第二十条》是保护弱者的,要让弱者敢于反抗,这个社会才能正义伸张。不然就像那永远不能执行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一样》。

    如果弱者靠拿枪来保护自己,我们的正义和公平难道和美国一样吗?

    电影看完了,很是感慨,正义和公平要靠自己来争取,社会的公平正义要靠法律维护。

    愿我们的电影能更多的去反应现实,为底层而呐喊,而不是无聊的刺激笑点,娱乐至死。

南凤先生
人生那能多如意,万事只求半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