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晚清人权案

文摘   历史   2024-07-10 06:30   日本  

人权概念与现代民主概念应当同时兴起,二者皆为现代社会的产物。

在封建社会中,谈论人权多半被视为精神不正常。因此,要评判一个社会是否具有现代性,只需看其对人权的承认和尊重程度。

这让我想起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人权保护,并非来自于当时的中国政府,而是源自于日本。

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件永远存在。

中国人的人权怎么让日本人保护了呢?事情源于一起停船,刚好停在第三方国家。

1872年7月9日,一艘秘鲁货船“ 玛丽亚·路斯” 号因狂风暴雨靠上了日本横滨港,请求日本政府准其靠岸避难并加以维修。这艘船来自中国,原计划横跨太平洋航行至南美大陆。


这艘货船的货装的不是中国商品,而是一船中国人,准确的说,是一群被秘鲁人骗来的中国劳工。

1900年在日本的中国劳工

他们的目的地是秘鲁,要去做的工作是建造一条从首都利马到万卡约的铁路, 铁路线要穿越海拨5000米的安第斯山脉。这个地域空气稀薄、冰天雪地, 加之令人眩目的超强紫外线, 不要说是繁重的施工劳作, 就是徒步旅行都是十分艰难。

由于本国无人愿干,国际上此时已禁止奴隶交易,秘鲁政府就想到了中国人,欺骗他们去新加坡打工其实是送到秘鲁。



这群被欺骗的中国人,共计231人,从澳门出发,因为天气原因在日本横滨停靠。

在一个夜晚,船上一名名叫木庆的中国劳工逃离,被一艘英国军舰救起。船长通过英国领事馆将木庆移交给了日本神奈川县。木庆向神奈川当局陈述了他们在船上受到虐待的情况,并请求日本政府能够为他们作主,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这就是当时震惊世界的“玛丽亚·路斯号事件”,也是日本政府面临的第一个“人权”案件。如何妥善处理这起案件,成为了刚刚开始明治维新、努力学习西方政治、摆脱封建思想的日本政府所面临的一项严峻考验。

外务卿副岛种臣亲自登船查看了舱底那些形容枯槁、奄奄一息的中国劳工。他表示: “穷鸟扑人怀中, 既使是猎人也该放生” 。

副岛种臣

针对涉嫌买卖奴隶的"玛丽亚·路斯号"事件,日本政府下令扣留该船,并成立法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虽然此事件的原被告并非日本人,但由于该船停泊在日本海域,揭露了违反人道的行为,日本政府决定介入。

在日本方面的调查中,发现这批中国人几乎是文盲,船上的官员通过欺骗手段让他们签署了卖身契,将其关押在船舱并残酷对待。

日本法院预判秘鲁船公司有罪,允许中国人登陆,而这一判决得到了明治天皇的支持。针对登陆的中国人,日本政府做了周到的安排。其中一名中国人因病去世,在日本取消了土葬的前提下,为考虑到中国人的习俗,特地购置了棺材,并将死者安葬在横滨。

当时,除了英国明确支持外,美国没有发表立场,而其他国家都表示反对日本的这一判决。反对的理由是根据横滨管理外国人的条例,日本政府无权处理该案件。


副岛种臣真迹「道义立生死」

秘鲁方面对日本的判决不服,裁判长大江卓8月30日裁定,秘鲁船长释放全部中国人,允许船长坐船离开,免予鞭刑。

9月26日,日本法庭驳回了秘鲁方的申诉,维持了大江的原判,称秘鲁船长的行为不仅违反国际法,也违反了日本法律,外务卿副岛代表日本政府对这次裁决表示尊重。


对于这次判决,当时的清政府向日本政府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是中国公民首次在国外通过国际法和他国法律获得的人权保护,也是中国公民首次意识到国际法和人权原则在保护他们的权利。

然而,秘鲁方面对这一判决一直持不服态度,坚持要求日本政府对"玛丽亚·路斯号"的损失进行赔偿。

该事件于1873年6月提交给俄罗斯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仲裁的国际法庭,并在1875年得到沙皇的维持原判,才最终圆满解决。

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

日本通过该事件迅速提高了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通过该事件也让国际社会相信,日本已经迈入了一个现代法制的国家。

通过此次事件也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真正改变就是从维护人权开始的,不管是自己的国民还是他国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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