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看东西,看了个收了300多万的款,被索赔8亿美美元的新闻。
2024年10月12日,扬子江船业集团(Yangzijiang Shipbuilding)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披露其面临一起高达8.35亿美元的仲裁索赔,指控内容涉及合同违约、利润损失、合同利益损失及已付预付款退款。案件将在伦敦进行仲裁,针对三家扬子江子公司提起,预计首次庭审会将在2024年11月进行。
这起争议围绕扬子江船业2021年签订的两份造船合同展开,共涉及10艘船舶,总价值9亿美元。根据公告内容,这个引发争议的案子大概情况是介个样子:
扬子江船业在2021年和客户签订了两份船舶建造合同,涉及总计10艘船舶,合同价值约9亿美元,客户于2022年3月和5月分别终止了两份合同,指控扬子江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中的进度和交付义务,客户在终止和扬子江船业的合同后立即发起了仲裁程序,并提出赔偿8.35亿美元,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诉求:
机会损失利益赔偿:
客户主张,由于合同未能按期执行,他们丧失了原定运营这些船舶所带来的市场机会和合同价值。
利润损失:
客户预计通过租赁或运营这些船舶获得大量利润,但因合同终止而未能实现。
预付款退款:
客户要求扬子江全额退还此前已经支付的330万美元。
扬子江主张其履行了合同中的核心义务,且不存在任何重大违约。并辩称客户的终止缺乏合理依据,且违背合同中的解除程序,对于8.35亿美元的赔偿诉求,扬子江认为,客户提出的8.35亿美元赔偿金额严重夸大,并声称客户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利润损失和合同利益损失的合理性;同时,扬子江指出,客户在终止合同前仅支付了330万美元。
涉外的事儿都不是小事儿,企业在处理涉外事务的时候还需要加倍的小心,不能用随便搞个合同的心态来干涉外法律事务。
话说,中国企业的涉外纠纷诉讼现在是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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