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亮
任战敏
陆俊东(化名)兄弟三人是湖北鄂州某村的村民,在当地拥有承包地。对他们来说,这些土地不仅是生计之源,也是情感之所依。2023年,因政府项目建设,他们的土地被纳入征用范围。尽管心中充满了不舍,但为了响应当地发展建设,他们还是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但是事情却并不如三人想得那样简单顺利,村委会并没公开相关村务决议文件、补偿方案等重要信息,而征收部门在占用土地后,也一直没有支付任何补偿。
面对这样的困境,陆俊东三人感到无助和困惑,他们习惯了与土地打交道,对于复杂的法律条文和程序却一窍不通。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他们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2023年7月,陆俊东三人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白婧萱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案情后,首先从专业角度出发,明确村委会与征收部门的做法已经损害了陆俊东三人的合法权益,他们有权主张维权。同时,律师耐心地向陆俊东三人梳理程序、普法释法。
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在这种众多信息缺失的情况下,陆俊东三人可先申请信息公开。于是,冠领律师代理他们起草了《村务公开申请表》。要求村委会公开相关征收信息。村民委员会签收后未予回复。冠领律师有条不紊,立即着手下一步行动。又向镇政府提交了《督促村务公开申请书》,可镇政府收到申请后,亦未履行法定职责。
陆俊东三人对此深感不安,冠领律师熟知程序与步骤,及时安抚三人。表明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冠领律师代理三人向法院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
庭审中,镇政府辩称村委会已经公开了村务信息,其没有义务要求村民委员会为某个人再次公开村务信息。冠领律师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以镇政府未举证加以证明为由,主张其答辩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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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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