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古代的奇闻和轶事

民生   2024-10-10 08:35   广东  

编者按:
以下内容节选并翻译自民国胡学林、朱昌奎纂修的《宾阳县志》中的“异闻”和“轶闻”本站将其选出编写成通俗易懂的现代白话文,并添加注释,供读者学习参考使用。收录本站时标题有更改,配图为编者添加(图片来源网络)。特别注意:由于原作者写于民国时期,和现今所在行政地名已多有不同,至于哪些是迷信作祟就不特别指出了。前篇可见:

宾阳古代大事记(秦至明朝)

宾阳清朝乱世编年史

宾阳民国初和抗战时期大事记

宾阳的古代名胜

宾阳的古迹和古墓冢


宾阳古代的奇闻和轶事
◎民国·胡学林、朱昌奎纂修
◎思恩编辑部(编译)

▲1947年宾阳地图(点击可看大图)

异闻记录

孔子对于怪异、超自然的现象以及鬼神之事是避而不谈的,历史事件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史学家也不会将其记录下来。然而,有些事物虽然在道理上难以解释,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时有发生,这样的事例并不罕见。我们怎能像对待辽东的猪(辽东豕,指少见多怪)那样一概而论地忽视它们呢?现在,我们将根据我所听闻、所见,以及老一辈人的口口相传,还有其他书籍中零散记载的内容,整理成“异闻”,供科学家们研究探讨。

山怀婆的祸害

《西事珥》一书中记载:在邕州、宜州以西的地方,有一种野兽被称为“野黄婆”。它们长着黄色的头发,梳成椎形的发髻,全身赤裸,光着脚,看起来就像一个老年妇女(媪)。它们在山谷间上下飞跃,速度极快。腰部以下有皮覆盖到膝盖,像幼牛(犊)一样,力量能抵挡住好几个壮汉。野黄婆喜欢偷盗人的子女,但如果被偷的人不停地骂它,它就会把孩子放回来。这种野兽都是雌性,没有雄性配偶,遇到男子就会把他背走。有勇敢的人设法引诱它,把它挤到深沟里,使它无法起身,然后召集众人刺杀它。直到死时,它还用手护着腰间。剖开它的身体后,发现了一个方寸大小的印章,晶莹剔透如同青玉,上面的字像符咒一样,但并不是雕刻出来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这个印章有什么用。

按:野黄婆俗称山怀婆,民间常用它来吓唬小孩子,但实际上并没有人真正见过这种生物。

山魈作祟

古代人们称山魈为山中木石之怪,它们能在夜晚出来伤人。这样的传说流传很广,但世人很少亲眼见到。在民国初年,宾阳县大仙乡白岩村的一户人家里,突然出现了山魈作祟的现象。白天里,它会抛掷木石,有时还能看见床上的帐子和被子着火,但火灭后东西却完好无损。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天,给这户人家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后来,山魈不知去向。

乩仙决疑

民间有所谓“乩仙”的存在,其方法是在一间安静的屋子里,放置一个沙盘,用桃木做成笔,再用绳子系住,绑在两个人的大拇指上,两人共同拉动绳子,使笔在沙盘上书写符咒,一共要写五张。接着,点燃香火,供奉水果,笔就会慢慢开始移动。首先,它会在沙盘上写一个“降”字,这就表示乩仙已经降临了。迷信的人就会非常虔诚地礼拜,然后向乩仙询问自己心中的疑惑,乩仙会立即给出批示,但批示中往往包含很多谜语,当时往往难以理解,不过事后很多事情都得到了验证。

在咸丰年间(1851-1861年),土匪活动频繁。大仙乡的黄村被土匪围攻了数十天,但村子始终没有被攻破。村民们逐渐感到疲惫,有的人主张向土匪投降,有的人则主张继续坚守,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无法做出决定。于是,村里就设立了乩坛,向乩仙请示。乩仙批示了一个“半”字,村民们无法理解其含义。接着,又批示了一个“醋”字,村民们还是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坚决主张坚守,村民们也继续抵抗。不久之后,土匪无法攻入村子,只好解围离去。从村子被围到解围,一共经过了八十二天,而解围的那一天正好是二十一日的酉时(下午五点到七点)。这时,村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乩仙批示的“半”字代表的是八十二天,“醋”字则巧妙地寓意了二十一日的酉时(因为“醋”字在广西方言中与“廿一酉”发音相近),预示得丝毫不差,村民们都对此感到惊叹不已。

如今,在各个乡村里,还有几处设置着乩坛。每当民间有疑难事情时,人们就会到乩坛去询问,乩仙无论是关于吉凶的答复,还是关于未来好坏的预测,有时灵验,有时不灵验。有时,乩仙还会即兴创作诗文,这些诗文也颇为值得一读。这真的是一件令人难以思议的事情啊!

鱼 异

在宾阳县的邹圩乡,有一条名为清水河的河流,河水深达数丈(约等于现在的几米到十几米深,具体深度因河流实际情况而异)。这条河里生活着巨大的鱼类,它们的重量各不相同,有的重达几百斤,有的则稍轻一些。据当地的渔户说,每当遇到天气极度干旱的时候,这些巨鱼就会发出鸣叫声,不久之后,就一定会下雨。这种情况多次发生,每次都得到了验证。

犬 异

民国癸未年(即公元1943年),在王灵乡新凌岸村,张天芬家里养了一只雄性的狗。突然有一天,这只狗的腹部膨大得像是怀孕了一样,人们都以为它生病了。然而,在四月初的时候,这只狗竟然口吐出了四只小狗,小狗们还咿咿呀呀地叫着。张天芬觉得这是不祥之兆,于是就把这些小狗给丢弃了。

雁 异

在清朝咸丰年间(1851-1861年),大元乡有个人姓郑,他非常喜欢射箭,尤其擅长射飞雁,每次都能准确地射中目标,因此被人们称为“养由基”(古代射箭高手)。有一天,他看见一双大雁从村子旁边飞过,便拉弓射箭。结果射中了一只,捡起来一看是雄雁,正准备带回家;另一只大雁则在空中盘旋,鸣声非常悲哀,久久不肯离去。郑某觉得这只大雁的行为很异常,于是仔细观察。不一会儿,这只大雁竟然从空中坠落到地上,捡起来一看是雌雁,已经死了。郑某感到非常惊奇,于是把两只大雁用土掩埋了,背着弓箭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家人都称这是一件奇异的事情。从此以后,郑某告诫自己的儿子永远不要射雁。这让人想起庄子的一句诗:“生前个个说恩爱,死后人人欲扇坟。”(意指生前人们都说恩爱,但死后却无人愿意为对方守坟。)看看这对大雁,人们怎能不感到羞愧呢?

鸡 异

在邹圩乡的新华村,有一户姓莫的人家,家里养了一只母鸡。这只母鸡已经孵过好几次蛋了。然而,有一天,它突然变成了公鸡。莫某觉得这是不祥之兆,于是就把这只鸡放到了野外。

牛 异

长治乡的新凤村,有一户姓冯的人家,家里养了一头母牛。在民国八年(即公元1919年)的时候,这头母牛生下了一头小牛,这头小牛竟然有两个头,而且口鼻耳目都齐全,吃东西的时候,食物可以从两个嘴里同时进入。村里的人都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奇异的事情,于是就把这头小牛给杀了。

轶闻(奇异见闻)

太史公(司马迁)曾说:“富贵而名声却消失不见的人,多得数不清,只有那些卓越不凡的人才能够被后人所称颂。”像孟尝君、信陵君、平原君、春申君这样的人,是因为他们的义举而著称的;而像荆轲、聂政、朱家、郭解这样的人,则是因为他们的侠义行为而闻名。这些人都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声,直到现在人们还在称赞他们。
在我们宾阳县,也有很多崇尚义气、行侠仗义的人,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被传颂。但有些人因为受限于规定而没能被写入传记,或者虽然被传记记录但详情未能详尽,因此他们的故事很容易就被埋没了。现在,我们从传说和听闻中收集到的一些故事,将它们整理出来,列为“轶闻”。
(1)在清朝光绪年间(大约公元1875-1908年),知州许泽洋以善于断案著称。有一次,一个民妇带着儿子回娘家,途经某个乡村的瓜田。当时瓜田里挂满了成熟的瓜,儿子不停地喊着要吃瓜。民妇就摘了一个瓜给儿子吃,结果被瓜主看到了。民妇向瓜主解释了情况,但瓜主却不肯罢休。他心想,只偷一个瓜的罪名太轻了,于是就自己又摘了七个瓜,加在一起诬陷民妇偷了八个瓜,并直接告到了州署。
许知州出堂审问此案。民妇向知州陈述了田主诬陷她偷了八个瓜的情况。知州听后说:“如果妇人真的贪了别人的瓜,那就应该夺走她的孩子作为赔偿。”于是,他命令将民妇的孩子解下,让田主背着,并让他领回那八个瓜,同时要求他不能用筐子装,必须用手拿。田主虽然是个身强力壮的人,但最终还是无法同时背着孩子和拿着八个瓜。
知州见状便说:“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尚且不能背着孩子同时拿着八个瓜,何况是一个妇人呢?”田主听了这话,只好认罪。最后,知州判了田主诬告罪,打了十二杖,然后遣送他回家。
(2)清末时期,政治腐败,官府中的小吏狡猾地玩弄法律,衙役们更是横行霸道,长期以来成为民众的祸害。在这些衙役中,有一个特别恶劣的差役。有一天,他骑着马轻松地到乡下催促百姓交粮,来到了廖平乡的水尾思村。在这里,他贪婪地索取,没有满足的时候。
村里有个叫谢继周的人,是个庠生(古代学校中的学生)。他看到差役的恶行,愤怒到了极点。他呼吁村民们绑住差役的马,杀了他,并历数他的罪行,准备将他押解到官府去。差役害怕受到惩罚,哀求村民们饶过他。这件事让人们心里感到非常痛快。
(3)在河田乡的廖村,有个叫廖定纲的人,他性格忠厚,虽然家里贫穷,但他在取舍上非常谨慎,从不苟且。在清朝光绪初年(大约公元1875年左右),他在村子旁边以卖凉茶为生。有一天,有三个姓苏的广东商人来到他的茶亭休息并饮茶。他们离开时,每个人都在茶亭里遗落了纹银一百二十两(古代的一种银钱,具体数额需根据当时银价和购买力换算,但此处主要强调其数量较大)。
第二天早晨,这三个商人回来寻找遗失的银子。廖定纲根据他们描述的遗失金子的数量和特征进行核对,商人们回答的数量和符号都与实际情况相符。于是,廖定纲把银子全部归还给了他们,并且没有接受任何酬谢。商人们非常感激廖定纲的诚信行为,便邀请他一同前往广州。在那里,他们出资开设了一家名为“永寿药房”的药店,并让廖定纲负责经营业务。因此,廖定纲逐渐致富,后代也繁荣昌盛。
(4)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国家的势力逐渐衰落,外交上往往遭遇失败。到了民国初年,葡萄牙人在广东的澳门地区越界筑堤,侵入了我国的领土。广东的督军莫荣新多次派遣人员去与他们交涉,但都没有取得效果。
后来,莫荣新派遣了陆军第一师第一旅的旅长卢焱山,率领一团士兵前往澳门去划定界限。葡萄牙的领事用上将的礼仪来迎接他,并且用重金来贿赂他。但是卢焱山坚决地拒绝了这些诱惑,他限定葡萄牙人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答复并返回他们侵占的土地。葡萄牙人最终按照限定的时间给出了圆满的答复。
卢焱山完成任务后回到广东向莫督复命,莫督嘉奖了他在外交上的折冲之功,并给予了大奖。从此,卢焱山的名声在全广东都轰动了。值得一提的是,卢焱山是我们宾阳县民治乡的人。

(5)再来说说我们党(编者注:即国民党)的先总理孙中山先生,他致力于革命事业长达四十余年,共举起了十次起义的旗帜。在我们党中,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就是辛亥年(公元1911年)三月二十九日的广州起义,那次起义中,有七十二位先烈英勇牺牲。

其中,有一位邑人叫施正甫。他年少时就倜傥有大志,清末时期负笈游学日本,并加入了同盟会。他追随孙中山总理,积极参与革命的实际行动。广州起义时,他也亲身参与其中,幸运的是他并没有遭遇不幸。他所持有的用来攻打两粤制署的曲尺枪,至今还保存着,这几乎是一件有价值的革命纪念物了。
(6)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冬天,昆仑关地区发生了激烈的战事。当时,国军的机械化部队驻扎在马缆乡的黄卢村,村里汽车、铁甲车往来不断,热闹非凡。同时,大量的枪械、弹药以及电油等军需物资,也被屯置在村内,数量约有数百箱之多。
然而,到了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一月,地方不幸沦陷,该部队在仓促之中撤退,所遗留下来的军火来不及搬运。这时,黄卢村第一甲的甲长黄日华,出于爱惜军火、保存我军实力的考虑,率领村民们将这些军火运往村旁,并深埋入土中。
不久之后,日军大举进攻,村民们不得不纷纷逃避。幸运的是,由于黄日华等人的及时埋藏,这些军用品得以毫无损失地保存下来。后来,村民们又挖出这些军火,并将其移回村中安置。
同年二月,该部队的营长再次来到黄卢村查寻遗失的军火。黄日华一一将军火点交给他,发现并无任何损失。营长对此喜出望外,随即将村长卢敦祥、甲长黄日华保存军用品的事实呈报给上级请求奖励。
到了五月间,广西绥靖公署下令本县政府,奖给黄日华、卢敦祥国币三百元作为表彰。同年秋天,他们又奉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的命令,分别获得了褒状各一张。乡亲们都对他们的英勇行为啧啧称赞,羡慕不已。
图文编辑:阿素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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