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一对夫妻的离婚纠纷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丈夫因诈骗入狱,妻子起诉离婚,双方为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24万的诈骗债务,到底该由谁承担?这场离婚大战背后还有没有更多的隐情?
1.
案情回顾
故事发生在北京。
张强(化名)和李霞(化名)在2009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并迅速在同年4月结婚,年底还迎来了他们的儿子小成(化名)。
不过,这段婚姻并不如想象中美满,反而在结婚后不久,张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2016年,李霞决定起诉离婚。她表示,婚姻从一开始就缺乏感情基础,并且张强入狱后,双方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在这场离婚诉讼中,除了离婚本身,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问题也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张强坚决不同意李霞的财产分割请求。他认为,李霞不但与他人同居,还在他入狱期间挥霍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她甚至把家里的钱拿去租门市、买车,完全不顾家里的债务。”张强在法庭上提出了这样的控诉。
此外,张强还提出了24万的诈骗债务问题。他认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24万曾打入李霞的银行卡,且主要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张强还指控李霞与她的妹夫黄某共同取走了这笔钱。
李霞则坚决否认这些指控。她表示,这笔钱是张强自己的诈骗所得,与她无关,她并没有使用这笔钱。她在庭上反驳道:“银行卡虽然在我名下,但一直是张强在用,我根本没动过这些钱。”
除此之外,张强还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提出异议。他声称,他曾投资10万元用于经营保健品公司,购买了两辆车,家里还有现金存款。然而,李霞则表示,这些财产早已用于家庭生活,尤其是抚养孩子的费用。
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双方争执的重要问题。李霞希望独自抚养小成,而张强则表示,虽然自己暂时在服刑,但出狱后必然会接回孩子抚养。
在持续的争执中,张强还一再强调,自己曾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李霞有过错,但一审法院却没有采信这些证据。他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够重新认定证据,支持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到底这场离婚大战的真相是什么?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多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强因诈骗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并非因家庭生活产生,应认定为张强的个人债务。
因此,24万元诈骗债务无需由李霞承担。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张强提出的保健品投资款、车辆以及现金等财产,均未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仍然存在。
法院综合考虑,李霞在抚养孩子期间的开销巨大,这些财产很可能已经被用于生活支出,因此不予支持张强的财产分割请求。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认为,考虑到张强正在服刑,且李霞一直独自抚养孩子,小成由李霞继续抚养更符合孩子的利益。因此,法院支持了李霞抚养孩子的请求。
4、关于个人物品的归还问题。张强要求李霞返还个人物品,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物品的现存情况。法院认为,除户口簿外,其他物品不予处理,张强可另行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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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2017)京民终317号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撰写,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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