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四川成都,贫苦大学生考入大学,却因户口迁入学校,被村委会取消每年6400元的土地分红,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2024-11-09 15:00   河南  


“我家的地还在那里种着,凭什么说不给就不给了?”在村委会门口,张父(化名)握紧拳头,声音中充满愤怒。只因儿子考上了大学,村里竟然停发了他家的土地分红。这可是每年6400元啊!一个农村贫困家庭好不容易培养出个大学生,却在他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候遭遇这样的打击,这让张父情何以堪?




1.

  案情回顾  



2018年夏天,张明(化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这个消息在四川省成都市的小山村里传开后,乡亲们无不为之振奋。“我们村终于出了个北大学生啊!”村民们纷纷感叹。


张明来自一个贫困家庭,父亲是个农民,母亲常年有病。全家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务农和每年6400元的土地分红。为了供张明读书,一家人省吃俭用,父母更是起早贪黑地干活。


2019年9月,按照学校要求,张明将户口迁入北京大学。谁知这一迁,竟惹来了大麻烦。同年12月,村委会突然通知张家:“因为户口已经迁出,从明年开始不再享受土地分红。”


这不是拿我们家的命开玩笑吗?”张父急得直跺脚。没有这笔分红,儿子在北京的学习和生活费从哪里来?


张父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地还是我家的地,为什么不能分红了?”面对质问,村委会给出的理由是:“按规定,户口迁出就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眼看着开学在即,学费却迟迟凑不齐,张父心急如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大学生因求学迁移户口,是否丧失原有的土地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学生入学后的户口迁移属于临时性质,毕业后可以迁回原籍。”这说明户口迁移并不改变其作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指出:“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这表明土地权益是基于成员资格确定的,而非简单的户口登记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类似案例中都强调:求学导致的暂时性户口迁移,不应影响农村学生原有的集体经济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应继续向张明发放每年6400元的土地分红,直至土地承包期满。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看到这个判决都拍手叫好:“这就是蓄意打击寒门学子嘛!还好法律给了个公道。”“农村娃不容易,考上大学不容易,村委会咋能这么不通情理?”“这判决解气,就该严惩这种恶意剥夺权益的行为!”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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