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tsoght, E. O. (2023). Doctoral defence formats.Studies in Higher Education, 48(2), 343-355.
作者:E.O.L. Lantsoght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副教授、圣弗朗西斯科德基多大学教授
赵祥辉(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摘译
一、引言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博士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一步。在诸如英国等国家,答辩表现本身就构成了论文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答辩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学术生涯的一个顶峰,而且它还是一个仪式,标志着候选人经过资深研究者的检验后,成功地成为学术界的一员。答辩不仅仅是一种考核,它还是一种通过仪式、一种确认、一场庆典、一次启蒙,是学术资本的一次考验,也是对博士学位持有者“俱乐部”新成员的欢迎,更是对博士学位本质的一次展示。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国际上的答辩实践,揭示其多样性,并为制定统一标准提供参考框架。通过探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答辩形式,本研究提出了一个分类体系,旨在帮助未来的博士候选人、评审委员、导师和教育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答辩过程,从而提高其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形式的文献综述
现代博士论文答辩制度可追溯到19世纪的德国。而在此之前,答辩被称为“辩论”(disputation),是步入大学教职的必经程序。它侧重于考察候选人的辩证技巧,因为那时的教学普遍依赖提问。并且,人们认为《圣经》是所有知识的来源,故而对新见解的产生并无硬性要求。但随着19世纪教育改革的实施,答辩开始强调研究的贡献,由此逐渐摆脱了对宗教权威的依赖。进入20世纪后半叶,博士学位的定位又发生了转变,变成了证明研究者独立研究能力的标志。
图源:[美]威廉·克拉克.象牙塔的变迁——学术卡里斯玛与研究性大学的起源[M].徐震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09.
过往研究通常集中于某一国家的答辩形式,聚焦于博士生在答辩过程中的体验、答辩的目的和院校要求。研究显示,尽管许多博士生能从答辩中获益,但过程中的权力关系极为微妙,有时委员会成员可能主导答辩。尤其是少数族裔、女性和工人阶级背景的学生,答辩常常是一段较为负面的经历,不良的答辩体验可能对他们的职业生涯造成长期影响;博士生和评审委员对答辩目的的理解往往存在差异;许多博士生依赖已完成答辩同学的经验分享来准备答辩;并非所有评审人都明确自己在答辩中,需同时提供总结性评价和建设性反馈;答辩过程中,论文和博士生本人都会受到评估,评审标准不仅涉及研究贡献、辩护技巧和专业知识,还包括个人技能和应对答辩情境的能力;一些研究试图更精确地界定答辩中的问答环节,通过分析问题类型或制定典型问题列表等方式;只有少数研究认识到答辩形式的差异可能导致问题类型的不同,且大多数研究仍以英国的口头答辩为例。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形式的要素
1.答辩与论文发表的时间关系。博士论文答辩的时机与论文发表的时序紧密相关,具体有两种安排方式:一是在答辩前论文已获接受并发表,二是在答辩后才进行发表。如果论文在答辩前已经被接受,那么答辩往往只是一道程序,标志着博士候选人即将获得学位的最后一环。若论文发表安排在答辩之后,候选人在答辩中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到论文的总体评价,以及论文可能需要的修订程度。虽然在这两种情况下,答辩不通过都是较为罕见的情形,但确实存在一些大学规定,如果答辩表现不佳,即便论文已先行发表,候选人仍有可能无法顺利获得学位。据研究,约有超过半数的机构在答辩环节拥有否决权。此外,论文发表的时间点也直接影响到候选人在答辩后完成学位所需的时间长度。例如,在荷兰,一旦答辩结束,学位即刻被授予;而在瑞典,尽管毕业典礼有固定的时间表,候选人在答辩后无需进行额外步骤;相较之下,英国的候选人则可能需要根据答辩结果进行数月的修订工作。
2.答辩步骤的数量。在大多数情况下,博士答辩以单一环节呈现,但某些情况下会采取更为复杂的多步骤形式。例如,比利时和智利实行的两阶段答辩程序,初步为闭门进行的私密答辩,其后是论文公开发表后的公开答辩,亲友可在场见证。在闭门答辩环节,候选人能够从委员会成员那里获得详尽的反馈和指导。这一环节偏重考核,而公开答辩则更多体现仪式感,有时委员会成员会身着学位服参与以示庄重。在美国,另一种两阶段答辩较为普遍,它包括公开演讲环节(含问答),随后是闭门进行的委员会考核,最终结果会向公众宣布。除了这些分两步走的答辩形式,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在尝试将博士培养过程更加规范化。在这一趋势下,博士生在读期间的各个关键节点被设立为形成性评估,为最终答辩的总结性评价做铺垫。在美国,博士候选人通常在攻读学位的中期就需要为自己的研究提案进行辩护。而在荷兰,候选人会陈述自己的研究计划,由内部委员会评估其未来三年内完成研究的可能性。
3.答辩是公开进行还是私下进行。博士论文答辩根据其开放程度,一般可分为公开答辩和私下答辩两种形式。在最严格的意义上,私下答辩仅限于考官和候选人参与,而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公开答辩则对所有公众开放。有些机构虽然名义上允许公开答辩,但由于缺乏宣传,实际上只有少数人参与,使得答辩变成了一种私下进行的活动。在英国,传统的私下答辩最初只限于两名考官和候选人参与。随着时间的发展,导师以及一位负责欢迎考官和候选人、解释答辩流程并确保程序得到遵守的主席加入答辩环节,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公开答辩则呈现出多样化的实践。在一些大学,任何公众成员甚至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士都可以向候选人提问。而在其他情况下,提问权仅限于答辩委员会成员。芬兰的做法则稍有不同,尽管候选人会询问观众是否有问题,但实际上并不期待观众提出问题。公开答辩为候选人提供了展示其辩证和演讲技巧的舞台,这种形式的答辩往往给候选人留下深刻印象。然而,这种形式也可能导致对候选人的深入考察有所欠缺,一些批评者因此将公开答辩比作是一场“表演”。
4.答辩过程的时间安排。在某些高校,答辩过程遵循一套明确的时间框架,而在其他地方,委员会可能会持续对候选人进行提问,直至他们认为满意为止。这反映了答辩流程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以荷兰为例,答辩的每个环节都被纳入了严格的协议之中,虽然每位委员会成员的提问时间没有硬性规定,但通常外部成员会比内部成员拥有更多的时间。这种固定的时间安排让博士候选人能够对答辩的大致流程有一个清晰的预期,尽管具体问题的提问内容是无法预知的。相比之下,缺乏固定时间表的答辩则让候选人难以预测答辩的持续时间,他们无法确定答辩会在一个小时还是六个小时后结束。尽管如此,答辩时间异常冗长的情况并不常见,据相关研究显示,只有5%的受访者表示答辩持续时间超过了三个小时。在极端情况下,答辩可能会持续两天之久,这无疑是对候选人和委员会成员耐力的极大考验。
5.书面“答辩”形式。在某些国家,博士生无需经历口头答辩环节,而是通过书面形式对论文进行评审。这种审查方式将论文视作一篇长篇的期刊文章,由匿名考官进行评估。评审的可能结果包括:(1)论文被直接接受,无需修改;(2)论文被接受,但需要根据大学的反馈进行小幅度修订,在这种情况下,考官不会对修订后的论文进行复审,但大学会核实修订是否得当;(3)论文需要进行大幅度的修订后重新提交,这时修订版的论文将再次接受考官的审查;(4)论文未能通过评审,类似于期刊文章被拒。这种书面答辩形式在历史上常见于地理位置相对孤立的国家,例如南非和澳大利亚。近年来,一些澳大利亚的学术机构开始引入口头答辩或公开研讨会的形式。通常,这些国家会邀请国际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而专家们不必亲自前往学生的大学进行评估。在新冠疫情期间,许多国家开始转向在线会议,这也可能促使这些原本采用书面答辩的国家开始采用视频会议工具来进行口头答辩。
四、答辩形式的异同
第一,答辩在论文发表前进行通常具有考核性质,要求候选人能够清晰地界定研究问题、方法,并与研究领域相联系。相反,论文发表后的答辩则更多地具有仪式和庆祝的意义。第二,大多数情况下,答辩是一次性的事件,但有时也会包括多个步骤。例如,一些欧洲国家的两阶段答辩可能包括一个初步的非公开答辩和一个随后的公开答辩。第三,答辩通常被分为公开或私下进行。公开答辩可能允许任何公众成员提问,而私下答辩则可能仅限于考官和候选人。第四,一些大学的答辩有严格的时间安排,而其他大学则可能由委员会根据需要决定答辩的持续时间。
尽管答辩形式在这些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们也有共同之处。所有答辩都旨在评估论文和候选人的表现,要求候选人回答问题,测试其辩证能力,并构成博士学习路径的最终考验。所有答辩都包括对研究核心问题的讨论,旨在验证候选人是否能够将研究置于领域内并解释其工作的广泛影响。并且,答辩委员会在答辩中拥有决定性权力,他们决定答辩的问题和讨论的方向。如果论文在答辩前已经发表,委员会将决定候选人何时可以进行答辩。对于在论文发表前进行的答辩,委员会将决定所需的修订程度。
五、答辩形式的国际分类
表1根据博士候选人的访谈、相关文献和博士培养规定,概述了24个国家的答辩形式。该表揭示了答辩形式的多样性,展示了各种可能的组合。表格中未包括采用书面答辩方式的国家。以下部分将讨论几种典型的答辩形式,它们因共享相似的构成要素而被归为一类。
一是英国和爱尔兰的口头答辩(Viva)。英国和爱尔兰使用的口头答辩是一种闭门进行的考试形式。最初,答辩仅由两名考官和候选人参与,但目前,导师和一位主席(负责欢迎考官和候选人、介绍流程并确保遵守规程)的参与也变得常见。这种形式的答辩在新西兰也存在,区别在于参与委员会的成员更多,包括三名考官、一位主持人和导师。
二是欧洲部分国家的正式答辩(formal defence)。在荷兰,答辩过程必须遵循严格的协议,由执事监督执行。尽管答辩通常用英语进行,但仍需使用正式的荷兰语来称呼委员会成员和候选人。挪威的答辩形式与之类似,但特别要求候选人进行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试讲,以评估其教学技能。瑞典、芬兰和乌克兰采用的是以候选人与指定对手(opponent)之间的讨论为中心的正式答辩形式,对手并非委员会成员,而委员会则负责观察互动并做出决策。
三是以候选人陈述为中心的答辩。这种答辩形式在法国、葡萄牙、西班牙、格鲁吉亚、日本和埃及等国家很常见,通常包括候选人的公开陈述,之后委员会将进行提问。这些答辩形式通常较为不正式,不要求严格的协议和着装规范,唯有埃及的答辩形式要求遵守严格的着装规定。
四是两步答辩。比利时、智利和俄罗斯使用的两步答辩包括一个初步的非公开口头答辩和随后的公开庆祝性答辩。德国、美国和加拿大的答辩形式在各大学间差异较大,没有统一的严格协议。委员会成员通常来自候选人所在大学,且从博士项目开始就参与研究。答辩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私下的,或者分为两个步骤。一些大学对答辩时间有限制,而在其他地方,答辩会持续到委员会成员满意为止。
五是其他国家的答辩形式。伊朗和巴基斯坦的答辩形式类似于美国。加拿大的答辩可能包括一个公开研讨会,随后是闭门的问题环节。在一些其他国家,问答环节可能是公开的。
表1:国际上答辩形式的分类
国家 | 答辩名称 | 论文发表前后(B/A) | 公开/私下(Pu/Pr) | 步骤数量(1/2) | 时间表是否固定(F/C) | 备注 |
英国 | Viva | 答辩后(A) | 私下(Pr) | 1步 | 否(C) | 闭门进行,可能包括导师和主席 |
爱尔兰 | Viva | 答辩后(A) | 私下(Pr) | 1步 | 否(C) | 类似英国,包括导师和主持人 |
法国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以候选人陈述为中心 |
德国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各大学要求不同 |
荷兰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严格的协议和着装要求 |
比利时 | Defence | 答辩前/后(B/A) | 私下/公开(Pr/Pu) | 2步 | 否(C) | 先私密答辩,后公开答辩 |
葡萄牙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委员会成员可继续提问直到满意 |
西班牙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法律有明确规定 |
瑞典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与对手和委员会互动 |
芬兰 | Disputas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讨论部分有严格协议 |
挪威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包括非相关主题的试讲 |
保加利亚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委员会成员事先评估论文 |
乌克兰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类似芬兰和瑞典的对手制度 |
俄罗斯 | Viva | 答辩前/后(B/A) | 私下/公开(Pr/Pu) | 2步 | 是(F) | 私辩委员会主导,公辩时间固定 |
格鲁吉亚 | Scientific debate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包括外部成员的委员会 |
美国 | Defence | 答辩前/后(B/A) | 公开/私下(Pu/Pr) | 1/2步 | 否/是(C/F) | 各大学差异大,可能包括提案答辩 |
加拿大 | Viva | 答辩前/后(B/A) | 公开/私下(Pu/Pr) | 1步 | 否/是(C/F) | 受美国和英国影响 |
智利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私下(Pu/Pr) | 2步 | 是(F) | 两步答辩,先小辩后大辩 |
新西兰 | Viva | 答辩后(A) | 私下(Pr) | 1步 | 否(C) | 类似英国,但有三名考官 |
日本 | Viva | 答辩后(A) | 公开(Pu) | 1步 | 是(F) | 公开答辩,委员会总结发言 |
马来西亚 | Viva | 答辩后(A) | 私下(Pr) | 1步 | 否(C) | 候选人需先进行20分钟陈述 |
伊朗 | Viva | 答辩后(A) | 公开(Pu) | 1步 | 是(F) | 类似美国 |
巴基斯坦 | Viva | 答辩后(A) | 公开(Pu) | 1步 | 是(F) | 类似美国 |
埃及 | Defence | 答辩前(B) | 公开(Pu) | 1步 | 是(F) | 要求正式着装 |
六、总结与讨论
本文深入探讨了博士论文答辩的多样性和共性,并提出了国际上不同答辩形式的分类。尽管答辩的形式在各国有所不同,但通过对各种答辩形式的分析,我们能够识别出它们四方面的构建模块。分析显示,尽管答辩的形式各异,但它们的核心目的一致:评估论文和候选人,测试候选人的辩证能力,并作为博士学习路径的最终检验。并且,答辩不仅是总结性评估,还包含了形成性评估的元素。在讨论可能的欧洲统一答辩格式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到成本效益和可持续性,并在保持传统和适应未来之间找到平衡。此外,也需要考虑答辩术语的使用,以确保它不会对候选人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