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见达菲
经常看到有“Missing Child”,“Lost dog”的招贴和广告,没想到有一天真的会轮到自己头上。达菲是一只7岁的雄性博美犬。成为我们家里的一员,已经6年了。这种原产于北欧的长毛犬,经过英国王室数百年的培育,以它漂亮的体形和粘人的天性,成为今天家养小型长毛犬的最爱。大概因为属狗吧,我一直非常喜欢狗。记得30年前,曾经在北京养过一只狗,当时北京市内还不允许养狗,只能整天把狗关在家里,虽然当时所谓的家,也就是一间卧室而已。即使这样,最终也未能逃过打狗队的围追堵截。2001年底,正当我拼命冲向事业高峰,当时做着一家小公司的VP,兼一个美中合资企业的副总,突然一场脑部大病倒下,住了两个月的医院,又经过几个月的康复,总算没有留下严重后遗症地活下来,但大脑受到损伤,曾经尝试再继续工作一段,但事实证明,已经完全不可能了。那时节,正是我遭遇人生的低谷。一架疯狂转动的机器,突然断电似地嘎然而止。每天不但要不断地吃药静养,还必须要保持长时间的轻微运动___走路,来恢复机体。时间一长,女儿怕我太寂寞,说要弄只狗来陪着我。事有凑巧,正好她的一个同事全家要海归,家里有一只狗,无法带走,又舍不得卖掉,想找一个喜欢狗的人家,但一定要经过INTERVIEW。老婆先是反对,嫌养狗麻烦,老要打扫,于是她先带我去咨询了一下对面一家曾经养过狗的梁太太,梁太太说,如果你们还没有决定的话,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养,你看我这满屋子地毯都得换,就明白了。后来经过女儿说服工作,加上我保证承担所有和狗有关的事情,最后三比二通过,老婆也不再坚持己见。于是我们一家三口,前去被INTERVEW,当然也是去INTERVEW一下这个未来的家庭成员。来到对方家里,刚在沙发上坐定,一只小长毛狗,一下子跳到我的身上,直用它的鼻子拱我的手。也许是心有灵犀,它倒真不认生,我用手一抚弄它的毛,它马上就躺倒,来个四脚朝天,一付撒娇的样子。再一细看,此狗远看浑身白毛,实际并非纯白,是一种近似象牙色(在宠物登记时,才知道叫cream
color,博美犬中,这种颜色是比较稀有的,此是后话)。近看背部有一抹浅黄,两只大大的黑眼睛,加上园园的黑鼻子,咋一看,脸上只见三个大黑点。它也不像一般的博美犬那样的嘴又长又尖,特别是额头上的一片突起,很像北京人说的有个“大背儿头”,配上园园的黑三点,和它那傻呼呼的眼神,非常滑稽可爱。我当时就觉得,就是它了。很快,双方的INTERVIEW都通过了。它就是达菲。临走时,主人把一座狗舍,四条浴巾,饭盆水盆,梳洗家什,连同一个比达菲还大的绒毛狗(据说是作为达菲的女朋友),一起奉送。走出家门,我看见女主人眼睛里满是泪花,达菲倒表现得很愿意跟我们走的样子,它似乎是预感到,将有一个新的生活在等待着它。2 成为我家的一员
自此以后,我每天去外面散步,有了一个跟班的,它一会儿在我前面狂奔一阵,一会儿又停下来,回头看看我,等我跟上来,一会儿又绕到我的后面,啃草打滚。时间一长,在公园里,简直没有人不喜欢达菲,人见人爱,经常被赞许“How
a nice dog”“What a cute dog”。但是,开始时,只要遇见其他的狗,达菲远远地就狂叫不止。(后来才知道是因幼时缺乏训练所至)。既然如此,就决定送他去训狗学校。于是带上养狗的licence,绝育证明,接种证明等一套手续。报名录取之后,我每周四,日两天,下午5到7点带达菲去上学,同时我也接受训练。第一节课,大狗小狗十多只,站成两排,达菲哪见到过这阵势,狂叫不止。训狗师们真有绝招,拿一种药棒,让狗一闻狗就不叫了。训狗师下达一些简单命令后,其它狗狗们都按指令做出动作,训狗师会奖励一种类似小饼干一样的零食,就像马戏团训兽师那样。如果不会做,训狗师会先用零食引诱一下。哪知达菲完全一付顽童样子,软硬不吃。训狗师用零食引诱它,它不爱吃,训狗师用手按它,学习卧倒,它竟张牙舞爪,作出企图咬人的样子。第一节课下来,简直让我都颜面尽失。老师倒是很耐心地叫我去买另外一种品牌的狗零食试试看,还给我布置了一堆家庭作业。经过几周训练和反复课后辅导后,达菲已经大有长进。在狗队伍中再也不狂叫了,一些训练动作也可以基本完成了。学期结束时,达菲已经能够准确地执行SIT,UP,LAY_DOWN,GO_HOME,STAY,COME ON等一些命令,能够跑出去,叼回扔到远处的东西,送回到你手里,再也不会企图咬老师了,还获颁一张结业证书。回想起来,简直就像带着一个调皮孩子去上学一模一样。达菲已经正式成为家庭一员了,按辈分无异议地被作为孙子辈来养。我每天要给它按顿添食加水,每天早晚两次带它去公园,每周洗一次澡,然后洗所有的浴巾,每三个月带到PETSMART去剪毛,洗澡,洗牙,剪指甲。达菲很会讨人喜欢,只要你往沙发上一坐,他立刻就会凑上来,卧在你身边,要你抚弄他的毛,如果你在忙别的事情,他会用鼻子拱你的腿,或者用前爪挠你的手,直到你开始抚弄他的毛为止。达菲还很会看人脸色,有时你实在忙着,他若还不胜其烦,只要拉下脸用眼睛瞪他一下,或者厉声说一句NO,他就乖乖地卧到一边去,停止骚扰你了。达菲有两种招牌表情。一个是,扒在沙发上,头向一边侧一点,嘴巴微微张开,盯着你看,似乎露出一些微笑。另一个是,当你在吃苹果,或者瓜子时,他会正襟危坐。正对着你,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的每一个动作,眼睛里充满了“馋光”和企盼,让你觉得,不与理睬简直就是一种罪过。达菲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喂他TREAT,一种狗的零食(当然还包括啃骨头了) 和到外面去玩儿。我们喂他TREAT时通常要求他做3到4个动作,例如SIT,UP,LAY DOWN,有时按不同顺序好几遍,他等不及时,你才说完一个命令,他已经把其它所有动作都作了一遍了,然后就急着跳起来要吃的。到外面去玩儿,也是达菲的最爱。一天出去多少遍都兴高采烈。最初时,只要看到我拿LEASH,就从沙发上跳下来,在地板上打着滑就跑过来,一下一下跳起来扑向你,直到LEASH系好为止,后来只要看到我穿鞋,或者拿眼镜,就会扑过来。再后来,只要听到我拿汽车钥匙的哗哗声,就知道我要出去了。达菲最喜欢到外面去玩儿,一方面是为了能够自由跑跳,达菲一到公园,最喜欢的就是疯狂地追逐松鼠,虽然他跑得比松鼠快,但不如松鼠灵活,眼看就要追上了,松鼠一个急转弯,就把他甩开了,有时甩不掉,松鼠一跃,就跳到树上,达菲只得在树下面又跳又叫干着急,因而从未得逞过。达菲最喜欢去公园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则是因为公园里BBQ区域常常可以找到一些掉在地上的吃的东西,或是一根烤香肠,或是一只烤鸡腿,运气好的话,还可能碰上一块烤牛肉,反正每次总有所斩获。达菲不喜欢跟狗玩,只喜欢和人玩。我们后街有一只同样的白色博美狗,老来找达菲玩,但达菲老是不愿意答理人家。但是在公园里,看到小朋友们围成一圈玩游戏,达菲就会像一个新来的小朋友,自动加入,找个空儿就坐到圈子里,引得小孩们围着达菲团团转,扶头的扶头,摸尾的摸尾,无论怎么折腾,达菲都毫无怨言。日子一久,公园里的小孩子们都认识达菲了。3 养狗的麻烦
狗当然也有生病的时候了。有一次,达菲的前腿受伤,掉毛,溃烂,我用消毒水给他洗净,涂上消炎膏,包扎好,每天换药,十多天才养好了。还有一次,达菲不知在外面吃了什么东西,整天萎靡不振,一连几天不断呕吐,这可吓死我了。我急忙带他去宠物诊所,又试表,又化验,打针取药,跟真的似的。大夫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先自己灌点儿药,观察观察,大部分情况,自己就会好起来,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值得上医院来,白花那冤枉钱。当然也有许多令人讨厌的麻烦事。首先是大小便。过了很长时间,才训练好在厕所预先铺好的报纸上撒尿。要拉屎时,先叫几声,通知人们,然后立刻到阳台门前打转,表示要到后院去。最不能容忍的是,达菲竟然偷吃东西。我已经训练过他绝不容许上餐桌,他一般也很守规矩。只要有人在家,他也从来不会上桌子。时间一长,我也放松了警惕。有一天中午,我女儿从饭馆买回一盒回锅肉,她才吃了没几口,放在餐桌上,就有事出去了。我下午回家后也没留意。晚上等我女儿回来,问我那盒回锅肉哪去了,我说我根本没看见。再看餐桌上,餐盒里除了几片葱,已经空空如也,毫无疑问,都让达菲这狗小子偷吃了。也真有他的,这家的回锅肉的确做的很地道,就是辣极了,这狗小子居然偷上餐桌,把一盒回锅肉吃个精光,也不怕辣死。我大吼一声“达菲”,达菲一听声音不对,一头就钻到桌子底下,屁股还露在外面,死活就是不出来,当然,又不能打他,我就揪住达菲头上的毛,把他拉出来,把他的头按到餐盒上,把他的嘴摁进餐盒里,在泡着葱的辣油汤里,猛摁几下,一边摁,一边骂道:“叫你偷吃,叫你偷吃个够!”狠狠教训了他一顿。达菲倒也自知理亏,坐到一边去,不声不响,一直用爪子擦嘴上的辣汤。有一次,我开着女儿的手排档车带达菲去图书馆,找到一个有阴凉的停车位。进图书馆才约半个小时,忽听得图书馆广播“XXX请到外面,有事故。”我一听正是在叫我,赶紧跑到停车场。我过去一看,我的车不知怎的,停在路中间,车门大敞,车尾撞在另一辆停着的车的尾部,旁边还有两辆警车。当时我一头雾水,难道达菲还能把汽车开起来不成?我再仔细察看,达菲并不在车里。警察过来跟我一说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我停好车后,因为不习惯,忘了把手排档车手闸拉好。我的停车位又刚好是个小后斜坡。结果,等我走了以后,车自己向后溜下去,撞到后面的车。停在路中间的大太阳底下。当时室外气温高达华氏100多度。达菲在车里吓得狂叫,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打开车门,救出达菲,并从脖子上的名牌查到狗的名字和LICENSE号码,打电话到动物管理中心,查到主人的名字(当然就是我了)和电话号码,才有了上面一幕。我问警察我的狗呢,警察朝一辆停在阴凉地方的警车一指。我过去一看,一个女警察正在车里给达菲喂水喂食,达菲正吃得个不亦乐乎。警察告诉我,当时车里温度几乎到华氏130度,动物管理中心已经在档案里给我一个警告,如果对宠物再发生类似的玩忽职守,就要剥夺我养狗的权力。一切都怪自己,我也只有认栽认罚了。还有一次,我到另外一个相邻城市去跟一个朋友吃饭,当然得带着达菲了,但是停车场已经满位。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不敢马虎。最后总算找到一个马路边的树荫下停好车。一个多小时以后吃完饭,回来一看,达菲根本不在车里,查看车门,锁得严严实实。难道达菲还能把汽车门打开不成?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看来准是碰上一个高手把车门撬开把达菲偷走了。但是再一想,不对呀,马路边上就是几个店铺,大正午的,人来人往,任谁也没这么大胆量,响晴白日,大庭广众之中,撬车偷狗,值得吗?若说车里明摆着几捆百元大钞,那就另当别论了。于是我只好挨着个儿问店铺里的店员,是否听到有撬车的动静,看没看见一只长毛小狗,都说不曾看到。正在不知所措时,忽然接到家里打来电话说,XX城市动物管理中心打来电话,通知我去领取我的狗。我赶紧驾车直奔XX城市动物管理中心。接待人员刚安排我坐下,就听到里间几十只狗的狂叫声,我立即就辨识出,其中有达菲的叫声。原来是有人看见在XX城市马路上有一只无人带领的小狗在游荡,于是报告给警察,警察把小狗用警车送到XX城市动物管理中心,人家根据狗脖子上的Tag一查就查到我,通知家里来领取。可是达菲是怎么跑出车子的呢?废话少说,先交60美刀招领费走人。回来的路上,细细想来,一准是我下车时,他趁我一不留神,偷偷跟着溜了出来,我锁车离去,也没发现,于是达菲就在大马路上自由自在,游荡开来。有时如果我几天没带他出去遛,达菲就按捺不住了,常常趁着大门没关严,自己就遛出去了。往往一出去就是几十分钟,后来发展到几个小时。最初还开着车到处找寻,十有八九是去公园了,后来次数一多,也就习以为常了。好在达菲已经训练得认识回家的路了,大都能够自己跑回来。有时,是某个人根据达菲脖子上的名牌,打电话来,说捡到我们的狗,我就去把达菲领回来,好在也没出过什么大岔子。但是有一次,天都黑了,达菲还没回来,两个小时后,我正在着急,有人打来电话,要我去取狗,我一查打电话来的人的地址,竟然在3英哩以外,我过去一问,才知道她家的小孩在公园里玩,看见达菲很可爱,独自在公园里乱窜,她家的小孩就托人把达菲带回自己家里,他妈妈回家看到达菲脖子上的名牌,就给我打来电话,好在只是虚惊一场。但是从我家到公园,必须要穿过一条大马路,上下班高峰时,来往汽车很多,经常可以看到被压死的松鼠,偶尔也有死猫死狗。如果因此命丧车轮下,或者造成车祸,那可就麻烦大了。以后再也不敢马虎了。4 达菲走失之谜
可是这一次,达菲是一大早见大门没关严,趁人不备就溜出去了,直到天黑,也不见踪影。三天过去了,仍无动静,我突然感到一种不祥之兆,达菲一定遇到不测,但又心存侥幸,但愿又是虚惊一场。弄得一天到晚,心神不定,电话一响,马上冲过去,以为会是达菲的消息。我一天几次到通往公园的马路上,看看是否有被压死的狗。六天过去了,还是音信全无,这时已经是坐卧不宁,魂不守舍了。我想达菲一定是遇到不可抗拒的意外了,最可能的意外,就是让别人给抱走了,或是被关在什么人家里,或者是被过路人塞在汽车里,拉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人们总是对日常身边的人和物熟视无睹,对每天都经历的事情习以为常,而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比如,蓝天白云,阳光草地,清新的空气,清洁的饮水,以为这些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从来不会去珍视它们,爱惜它们。就像一个正常人,从来不可能真正理解到,一个瞎子或聋子,对能够看见或听见的珍爱。回想达菲天天缠着人,我们不但没有很好的待他,还经常觉得烦人,特别是随地大小便后,或是吵人睡觉时,恨不能把他送走为快。但是在没有达菲的日子里,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到达菲滑稽的笑脸和期盼的眼神,一想到达菲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眼泪止不住地哗哗淌下来。细想想,其实达菲要求并不高,只不过是想让你多抚弄它几下毛,多喂几个TREAT,多去几次公园而已,即使那些令人讨厌的毛病,也不过是动物的天性使然,责任也在主人没有训练好。达菲,达菲,你在哪?你要是回来,我一定给你买好多好多TREAT,每天带你去公园五次也没关系,再也不会让你丢掉。在达菲走失7天以后,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打印了几张寻狗启示,并附有达菲的彩色照片,许以重奖,贴到所有可能想到的地方。没想到,只过了一天,就接到电话,原来还在同一条街上,据捡到达菲的人讲,两天前,他看见一只小狗在他家门口和他的狗在玩,但脖子上没有任何标记,他只好先收留下,今天才看到寻狗启示。可是达菲已经失踪7天了。据猜测,可能是有什么人想要达菲,把达菲在家里扣留了5天,并且把达菲脖子上的Tag摘下扔掉,达菲趁人不备,又偷偷跑出来了,才被后来这个人捡到。达菲又不会开口,到底是怎么回事,已经是永远的谜了。记得小时候 看过俄罗斯著名画家列宾的一副油画:《又是一个2分》 画面画的的是一个小学生刚回到家,低头沮丧地站在门口,家里的妈妈和弟弟、妹妹,都板着脸盯着他 。只有他家的那支狗,两只前爪搭在他的胸前,摇着尾巴。狗是最懂人性的动物,甚至比人还更具“人性”。“They Did Not Expect Him”
by Ilya Repin (1884)
5 后记
3年前,我被宣布得了末期肾衰竭,不得不开始做肾透析。我的肾科大夫告诫我,我可以选择在家里做腹膜透析,但家里一定要保证无菌操作,不能养任何宠物。于是,我不得不决定把达菲暂时寄养给别人。正好一个朋友的10岁女儿从国内刚来美国,到我家来玩儿时,对达菲喜欢得不行,非缠着她妈妈给她买只一样的小狗。于是,我跟她妈妈商量,先把达菲寄养在她家,相约等以后我有条件,得要把达菲还给我。后来就这么决定了。
达菲到我朋友家以后,她的上高中的儿子比她女儿更喜欢达菲,每3天给达菲洗一次澡,每天晚上,在她儿子床上睡觉。真难为她儿子了,这个美国大男孩,连自己都不会照顾,却把达菲收拾得干干净净,照顾得无微不至。
但是,达菲真的老态频现,一年前就啃不动骨头了,半年前,已经跳不到沙发上。到公园去,已经步履颟跚,再也不追松鼠了。最近几个月,食量也骤减。
几天前一个早晨,朋友给我太太打来电话说,早晨听到她儿子大喊,达菲叫不醒了,过去一摸,达菲身子已经凉了。她的儿子女儿嚎啕大哭。她也没敢直接告诉我,怕我太伤心。
晚上,太太才跟我说起达菲去世的消息,我彻夜未眠,达菲的逸事像过电影一样,从脑中闪过。我反正睡不着,索性拔起来把达菲的逸事写下来,这也一下子勾起我写作的欲望。一气呵成,不知东方之即白。也算为达菲留下一世芳名。
自此以后,虽然我依旧喜欢狗,但是我再也没有养过狗。我无法忍受失去宠物的感伤,我也无法忍受我的宠物失去我。我想没有我的他也不会过得愉快,他也可能一直在等待,等着哪一天他的主人会突然归来。
(文中图片由作者提供)
荆奇,笔名:Duffy/肖尔,昵称:小二
北京人,1946年出生。本人虽酷爱读书写作,喜欢回忆录和人生纪实类的书籍;尤其喜欢深刻揭示人类灵魂深处的美好与丑陋的文学作品。最喜欢的中国古典名著是《红楼梦》,外国名著是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但是在我们那个年代,全社会弥漫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1969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通信硕士。1980年初起的十年,作为访问学者和电子高级工程师,多次访美。1991年移民来美国,在硅谷电子公司担任国际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参与创建和领导上海独资公司(副总经理)和沈阳合资公司(总经理)。2005年因病退休至今。
爱好读书、写作、音乐、滑雪、旅行和围棋。1980年起,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环球杂志和香港文汇报副刊等,发表旅美见闻、札记。小说《假作真时真亦假》。2016年起,出版过《他乡忆语》、续集和新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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