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离谱的事情发生了!上海的王先生偶然发现某航空公司推出“一张机票换6瓶茅台”的活动,眼前一亮,马上开启了疯狂扫货模式。一个月内往返上海贵州60多次,成功买到304瓶茅台。
谁料航空公司半路变卦,对他剩下的13张机票突然不让买了,搞得王先生直接把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1日,某航空公司在APP上搞了一个活动,会员只要购买并乘坐贵州进出港航班,每张登机牌就能以1499元的价格买到6瓶53度飞天茅台。
王先生看到这个活动,眼睛都亮了。要知道当时市面上飞天茅台的价格都在2000多元一瓶,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
于是王先生开启了“买买买”模式,一个月内来回飞了60多趟贵州,前前后后预约成功了50多次,搞到了304瓶茅台。这操作可把航空公司给看傻了,这哪是正常出行啊,分明就是为了薅羊毛。
到了11月下旬,航空公司坐不住了,悄咪咪改了活动规则。王先生发现自己11月23日到30日买的13张机票,明明符合购酒条件,却怎么都预约不上了。
王先生找航空公司理论,航空公司给出的说法是:新规则里写得清清楚楚,“每日预约数量有限,不保证乘机后均能预约提酒”。而且王先生这么频繁坐飞机,明显不是正常出行,不符合活动资格。
这下可把王先生气坏了,直接把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航空公司按1499元的价格,再卖给他78瓶茅台。
一审法院认为航空公司的规则太随意了,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判航空公司必须卖给王先生52瓶茅台。
可谁知二审法院却推翻了一审判决。上海一中院认为,要判断格式条款是否有效,得结合合同性质来看,最后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这个案子主要涉及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格式条款是现代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但不能过分限制消费者权利。航空公司在活动期间多次修改规则,确实存在不够严谨的问题。但从合同目的来看,这个活动是为了促进航空出行,而不是单纯的销售茅台。
至于活动规则的变更,虽然影响了部分消费者的权益,但航空公司也确实提前发布了新规则。王先生如此高频次参与活动,已经偏离了正常消费的范畴。
关于主体资格问题,虽然活动规则没有明确限制乘机次数,但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也应当合理行使权利,不能滥用合同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维持航空公司的规则变更。
案件看法
网友们吵翻了!有人说:“航空公司说改就改,这不是耍无赖吗?”也有人说:“一个月飞60趟,这哪是正常消费啊,摆明了就是倒卖赚差价。”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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