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各种雾天、霾天、神仙下凡的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低能见的问题,低能见场景,包括:
滑行权(LVP)
低能见的世界,是三权分立的,互相独立,各自抵御不同的风险,千万不要混淆。
▌起飞权(LVTO)
起飞权和跑道上刷的线、装的灯高度相关。
能见度1600米以上的起飞,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实施,包括跑道、公路、广场、滩涂、水面等等,因为肉眼足以分辨一切。
低于1600米,就需要辅助工具,例如白天需要跑道中线、夜间需要跑道灯光,再有RVR的加持,就可以实现:
有中线,1个RVR,500米
有边灯,2个RVR,400米
以上都有,2个RVR,300米
有中线灯,2个RVR,200米
有中线灯,3个RVR,150米
高密度中线灯,3个RVR,125米
有HUD,3个RVR,75米
以上是ICAO DOC9365给出的标准,可以看到,国内多数机场可以满足150米起飞标准的要求,其余均满足300米的要求,虽然121部运行规范C0055已经向ICAO靠拢,但AC-97-1《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尚未废止或修订,其内容有两个奇怪的地方:
2、根据进近速度来确定起飞标准,D类飞机加50米,原因不详,估计是把起飞权和着陆权混淆了。
好消息是规章正在修订中,接近尾声,我们很快就能享受到ICAO同等待遇。
关于低能见起飞,参看:素颜和化妆-漫谈起飞标准
能起飞不代表能出发,因为有可能无法滑行。
▌着陆权(CAT-Ⅱ/Ⅲ)
着陆权主要和无线电信号精度相关。
首先声明下,CAT-Ⅱ/Ⅲ的盲降并非是专门给低能见使用的,而是针对的自动着陆,无论天气是CAVOK,还是RVR200。以下是Ⅰ/Ⅱ/Ⅲ类盲降的信号检验要求。
图中B点是CAT-Ⅰ 的DA上空,C点是CAT-Ⅱ 的DH上空,T点是跑道头,D点是T之后900米,也就是接地带末端,E点是跑道末端前600米。
可以看出:
CAT-Ⅰ盲降是不支持自动落地的,信号到100尺左右就没人管了;
CAT-Ⅱ支持自动着陆,因为过了T点就能利用跑道的平整+RA来实现落地,但显然不支持自动滑跑;
CAT-III的LOC信号一直到E点,足以支持自动滑跑。
另外,Ⅱ/Ⅲ类跑道入口外有300米×120米的地面是专门平整过的,以便RA接管自动着陆。
所以,一类盲降,记得到DA就脱开AP,人工落地;二类盲降,落地后要记得脱开AP,人工滑跑;三类盲降,落地后滑跑到低速要记得脱开AP,人工脱离跑道。
由于飞机有了自动着陆能力,驾驶员有更多精力观察外界,再加上进近灯光、跑道灯光的辅助,就能降低对能见度的要求到300米;如果具备自动滑跑能力,则可进一步降低至75米。
而靠人工落地的飞机,RVR要求800米,如果有接地带灯、FD、AP、HUD中的一个,则可以降低到550米。
飞机根据进近速度分为A、B、C、D等类别,速度越快,对能见度要求越高,但似乎和起飞速度没什么关系。
关于盲降信号,参看:ILS降级
能着陆不代表能到达,同样因为有可能无法滑行。
▌滑行权(LVP)
滑行权主要和停止排灯(stop bar)相关。
按照ICAO DOC9476有关SGMC(有效的地面运动引导和控制系统)的要求,机场的滑行区域,按能见状况分3级:
3级:RVR低于400米的运行,缩写LVO专指3级状况。
按照繁忙程度,又分为另外三级(按小时容量计):
其余为中流量。
国内大部分省会机场都属于高流量机场。
在3级状况下,也就是LVO下,机场当局需要制定并发布低能见程序,缩写LVP。关键设施如下:
除此之外,管制部门还需要监控地面车辆,机场当局还需要考虑低能见下的应急救援程序等等。
但是飞行员最关心的,是停止排灯和禁止进入排灯,这是防范跑道入侵的关键,是致命因素;其他都是滑行区域的风险,都不那么致命。
如果没有空管可控的停止排灯,LVP就无法启动,RVR400米以下的滑行就无法实施,此时一般不会有起飞、降落的飞机,但不绝对,比如落地连续......
LVP是RVR400以下运行所必须,而此类天气短则半小时,长则2-3小时,如果到了400米才启动,那么很可能启动好了天气也没了,所以需要有提前量。DOC9476是这么说的:
“低能见度程序的实施点因机场而异,具体取决于当地条件。这一点最初可能与天气状况恶化时的特定RVR/云基测量(例如800米/200英尺)有关,并将取决于天气恶化的速度和实施额外措施所需的准备时间。”
阿姆斯特丹机场则分4阶段启动:
阶段D,RVR200,地面监视设备必须全面工作,且不允许降级,否则机场停止运行。
能滑行不代表能出发、到达,因为飞机不一定符合起降标准。
▌例外
以上内容可以明确一个结论:起飞权、着陆权和滑行权是三个独立事项,考虑的风险点完全不同。基于这个结论,有助于我们理解两个例外情况:
1、神仙下凡时的起飞标准
在我国长江中游一带有一片盛产高端白酒的地方,周边有好几个机场,时不时会引来神仙下凡,并把座驾云停留在跑道末端(没有复杂的滑行区域),而此时机场能见度9999,RVR2000/2000/200,能不能起飞呢?
通常情况机场不会启动LVP,但根据运行规范C0055,RVR200触发了低能见起飞,怎么办?
根据三权分立原则,LVP和LVTO是两个独立事项,只要满足RVR150的灯光要求,就能起飞;LVP的主要作用是防止飞机、车辆误入跑道,而此时的天气不存在这样的风险,所以不启动LVP也不影响起飞。
ICAO对此并无限制,但国内规章似乎是抄了欧洲的作业,增加了限制,也就是LVP是LVTO的前提,如下:
结论:机场能见度9999,RVR2000/2000/200,不能起飞,虽然没有风险,但是违章。后续看规章修订的结果。
2、伏地魔来袭的着陆标准
国内机场每年还会出现几次能见度剧烈波动的情况,例如榆林事件,RVR 2000/200/150,能不能落地呢?
无LVP,无CAT-Ⅲ,按CAT-Ⅰ落地,不算违章,但是要命。
具体参看:伏地魔和RVR
最后吐个槽,有些机场不具备LVP的硬件条件(例如,没有管制员可控的停止排灯),为了迎合HUD标准,硬是编写了一个LVP,然后允许飞机执行RVR150的标准,机场司今年搞了一波清理,但还有残留,各位擦亮眼睛、擦亮H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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