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能见之三权分立

文摘   2024-11-15 12:15   北京  

当出现各种雾天、霾天、神仙下凡的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低能见的问题,低能见场景,包括:

起飞权(LVTO)
着陆权(CAT-Ⅱ/Ⅲ)

滑行权(LVP)

低能见的世界,是三权分立的,互相独立,各自抵御不同的风险,千万不要混淆。


起飞权(LVTO)

起飞权和跑道上刷的线、装的灯高度相关。

能见度1600米以上的起飞,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实施,包括跑道、公路、广场、滩涂、水面等等,因为肉眼足以分辨一切。

低于1600米,就需要辅助工具,例如白天需要跑道中线、夜间需要跑道灯光,再有RVR的加持,就可以实现:

有中线,1个RVR,500米

有边灯,2个RVR,400米

以上都有,2个RVR,300米

有中线灯,2个RVR,200米

有中线灯,3个RVR,150米

高密度中线灯,3个RVR,125米

有HUD,3个RVR,75米

以上是ICAO DOC9365给出的标准,可以看到,国内多数机场可以满足150米起飞标准的要求,其余均满足300米的要求,虽然121部运行规范C0055已经向ICAO靠拢,但AC-97-1《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尚未废止或修订,其内容有两个奇怪的地方:

1、要求低于400米的起飞,必须配备高密度中线灯,装了这种15米间隔的中线灯的机场少之又少,导致大部分机场只能执行RVR400米的起飞标准;

2、根据进近速度来确定起飞标准,D类飞机加50米,原因不详,估计是把起飞权和着陆权混淆了。

好消息是规章正在修订中,接近尾声,我们很快就能享受到ICAO同等待遇。

关于低能见起飞,参看:素颜和化妆-漫谈起飞标准

能起飞不代表能出发,因为有可能无法滑行。


着陆权(CAT-Ⅱ/Ⅲ)

着陆权主要和无线电信号精度相关。

首先声明下,CAT-Ⅱ/Ⅲ的盲降并非是专门给低能见使用的,而是针对的自动着陆,无论天气是CAVOK,还是RVR200。以下是Ⅰ/Ⅱ/Ⅲ类盲降的信号检验要求。

图中B点是CAT- 的DA上空,C点是CAT-DH上,T点是跑道头,D点是T之后900米,也就是接地带末端,E点是跑道末端前600米。

可以看出:

CAT-Ⅰ盲降是不支持自动落地的,信号到100尺左右就没人管了;

CAT-Ⅱ支持自动着陆,因为过了T点就能利用跑道的平整+RA来实现落地,但显然不支持自动滑跑;

CAT-III的LOC信号一直到E点,足以支持自动滑跑。

另外,Ⅱ/Ⅲ类跑道入口外有300米×120米的地面是专门平整过的,以便RA接管自动着陆。

所以,一类盲降,记得到DA就脱开AP,人工落地;二类盲降,落地后要记得脱开AP,人工滑跑;三类盲降,落地后滑跑到低速要记得脱开AP,人工脱离跑道。

由于飞机有了自动着陆能力,驾驶员有更多精力观察外界,再加上进近灯光、跑道灯光的辅助,就能降低对能见度的要求到300米;如果具备自动滑跑能力,则可进一步降低至75米。

而靠人工落地的飞机,RVR要求800米,如果有接地带灯、FD、AP、HUD中的一个,则可以降低到550米。

飞机根据进近速度分为A、B、C、D等类别,速度越快,对能见度要求越高,但似乎和起飞速度没什么关系。

关于盲降信号,参看:ILS降级

能着陆不代表能到达,同样因为有可能无法滑行


滑行权(LVP)

滑行权主要和停止排灯(stop bar)相关。

按照ICAO DOC9476有关SGMC(有效的地面运动引导和控制系统)的要求,机场的滑行区域,按能见状况分3级:

1级:飞行员和管制员都可以靠目视避障和避撞;
2级:飞行员可以靠目视避障避撞,管制员有困难;

3级:RVR低于400米的运行,缩写LVO专指3级状况。

按照繁忙程度,又分为另外三级(按小时容量计):

轻流量:单跑道15架次以下,多跑道20架以下;
高流量:单跑道26以上,多跑道36及以上

其余为中流量。

国内大部分省会机场都属于高流量机场。

在3级状况下,也就是LVO下,机场当局需要制定并发布低能见程序,缩写LVP。关键设施如下:

除此之外,管制部门还需要监控地面车辆,机场当局还需要考虑低能见下的应急救援程序等等。

但是飞行员最关心的,是停止排灯和禁止进入排灯,这是防范跑道入侵的关键,是致命因素;其他都是滑行区域的风险,都不那么致命。

如果没有空管可控的停止排灯,LVP就无法启动,RVR400米以下的滑行就无法实施,此时一般不会有起飞、降落的飞机,但不绝对,比如落地连续......

LVP是RVR400以下运行所必须,而此类天气短则半小时,长则2-3小时,如果到了400米才启动,那么很可能启动好了天气也没了,所以需要有提前量。DOC9476是这么说的:

低能见度程序的实施点因机场而异,具体取决于当地条件。这一点最初可能与天气状况恶化时的特定RVR/云基测量(例如800米/200英尺)有关,并将取决于天气恶化的速度和实施额外措施所需的准备时间。

阿姆斯特丹机场则分4阶段启动:

阶段A,RVR1500,停止排灯开始工作
阶段B,RVR550,或云高200,飞机推出只允许标准程序
阶段C,RVR350,提供基于地面监视信息的滑行引导,部分滑行线路必须跟随引导车

阶段D,RVR200,地面监视设备必须全面工作,且不允许降级,否则机场停止运行。

能滑行不代表能出发、到达,因为飞机不一定符合起降标准。


例外

以上内容可以明确一个结论:起飞权、着陆权和滑行权是三个独立事项,考虑的风险点完全不同。基于这个结论,有助于我们理解两个例外情况:

1、神仙下凡时的起飞标准

在我国长江中游一带有一片盛产高端白酒的地方,周边有好几个机场,时不时会引来神仙下凡,并把座驾云停留在跑道末端(没有复杂的滑行区域),而此时机场能见度9999,RVR2000/2000/200,能不能起飞呢?

通常情况机场不会启动LVP,但根据运行规范C0055,RVR200触发了低能见起飞,怎么办?

根据三权分立原则,LVP和LVTO是两个独立事项,只要满足RVR150的灯光要求,就能起飞;LVP的主要作用是防止飞机、车辆误入跑道,而此时的天气不存在这样的风险,所以不启动LVP也不影响起飞。

ICAO对此并无限制,但国内规章似乎是抄了欧洲的作业,增加了限制,也就是LVP是LVTO的前提,如下:

结论:机场能见度9999,RVR2000/2000/200,不能起飞,虽然没有风险,但是违章。后续看规章修订的结果。

2、伏地魔来袭的着陆标准

国内机场每年还会出现几次能见度剧烈波动的情况,例如榆林事件,RVR 2000/200/150,能不能落地呢?

LVP已启动,有CAT-Ⅲ,能落地,没影响;
LVP未启动,有CAT-能落地,不能滑行,不建议落地

无LVP,无CAT-Ⅲ,按CAT-Ⅰ落地,不算违章,但是要命

具体参看:伏地魔和RVR


最后吐个槽,有些机场不具备LVP的硬件条件(例如,没有管制员可控的停止排灯),为了迎合HUD标准,硬是编写了一个LVP,然后允许飞机执行RVR150的标准,机场司今年搞了一波清理,但还有残留,各位擦亮眼睛、擦亮HUD。


simpler is safer
越简单,越安全



深入了解民航,请进入下列链接:

素颜和化妆-漫谈起飞标准

ILS降级

伏地魔和RVR

大白和小白

起降标准之拍案三叹

防道外接地

北大目视问答




本公众号已经武装了AI功能,如果它说“继续”,或者说“你有其他命令正在执行中,请稍后输入”,请输入“继续”即可。






Ubuntu330
简约是王道 Keep It Simple, Stup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