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能源】2025钢铁年度策略报告:潜龙在渊,供给破局

文摘   财经   2025-01-06 18:08   北京  


内容提要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房地产大幅下行等因素影响,钢铁下游表观需求明显收缩。2024年上半年发布的《供需深度调整下的钢铁行业投资机遇分析》已对钢铁行业供需总量及结构变化进行了分析,现阶段钢铁行业供需矛盾持续激化,呈现典型的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特征。钢铁行业需求端与宏观经济走势强相关,涉及面更大范围更广,而供给端为刀刃向内的行业内部整合,其变革的必要性、可控性和可及性更强。本文重点基于供给变革视角,回顾“十三五”供给侧改革路径,研判当前可能的产能出清路径及进展,进而梳理潜在的投资机会。


严峻的供需矛盾倒逼行业供给变革。当前,我国钢铁产能规模已达11.43亿吨,名义产能已经超过“十三五”供给侧改革时的高位,叠加实际产能可能大于名义产能等因素的存在,我国钢铁实际生产能力庞大,叠加钢铁核心需求房地产大幅回落,截至2024年11月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已分别降至0.61、0.54亿平方米,较高位下跌了70%以上。供需周期错配,供需过剩矛盾严峻。此格局下,钢铁价格已回落至前期低点,钢铁行业利润总额、毛利率均处于历史低位,行业亏损企业数量大幅增加,钢铁经营形势严峻。


“十三五”供给侧改革较“提质”更侧重“减量”。回顾“十三五”供给侧改革,2016-2018年,我国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实现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面出清。在此过程中,我国虽然从“减量”和“提质”两个维度出发推进供给侧改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更注重直接“减量”。从各省2016年及“十三五”钢铁去产能目标来看,基本是全国各省按产能等量分配任务,即产能越大去产能任务越重,对于各区域供需、物流、效益等其他因素参考较少。以河北为例,作为国内产钢第一省,涉及有效产能最多,其中不乏效益较好、环保设施齐备的钢企,但“去产能”政策下也给予其相应比例且较多的减量退出任务。值得关注的是,“十三五”供给侧改革相对成功,其核心在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果断性和及时性,实现高效的资源再配置。


新一轮供给变革或以“提质”带动“减量”。我们认为,当前钢铁有望以能效和环保绩效指标为驱动,以能耗双控和超低排放改造为抓手推动钢铁供给变革。具体来说,第一,以淘汰落后产能为目标进行减量置换实现钢铁供给“减量”目标仍是主要方向。在年内暂停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后,新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有望进一步严格减量置换,落实落后产能淘汰退出。第二,当前我国钢铁供给结构中,民营企业设备先进水平较差,在环保维度的竞争中较国央企处于劣势地位,或成为未来减量出清的主要主体。第三,我国当前产能集中度仍然较低,2023年钢铁行业CR10仅为44.2%,距离《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6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基于行业利润形势严峻的背景,未来行业兼并重组趋势有望继续提速,区域龙头钢企或受益。需注意的是,供给侧改革涉及影响面多,而各地方钢铁企业均是当地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单一靠市场化倒逼较为困难,需要政府主动的宏观调控,即供给减量是个慢变量,或需更加完整的配套政策,其实施的力度和节奏或亦步亦趋、边走边看。


总体上,我们认为未来钢铁行业竞争格局有望稳中趋好,在供给变革预期、需求边际改善背景下,行业利润或有所修复,叠加当前部分公司已经处于价值低估区域,整个板块值得高度关注,具有短期结构性、中长期战略性的投资机遇,维持行业“看好”评级。建议关注以下投资主线:1)设备先进性高、环保水平优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山东钢铁、华菱钢铁、南钢股份、沙钢股份、首钢股份、中信特钢等;2)布局整合重组、具备优异成长性的宝钢股份、鞍钢股份、马钢股份等;3)充分受益新一轮能源周期的优特钢企业久立特材、常宝股份、武进不锈等;4)布局上游资源且具备突出成本优势的高壁垒资源型企业首钢资源、河钢资源等。


风险因素:宏观经济不及预期;房地产持续大幅下行;钢铁冶炼技术发生重大革新;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滞后;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正文内容


一、回顾:供需矛盾仍较剧烈,深度调整依然在路上

2024年需求弱现实持续演绎,钢价中枢下移。2024年钢价整体呈低位震荡,分阶段看,年初至春节前后,由于实际用钢需求减弱,市场价格波动减小,普钢综合价格整体于4150-4250元/吨之间波动。春节后,由于需求启动迟滞,价格呈现震荡下跌态势,3月底普钢综合价格最低跌至3851元/吨。4月,随着需求的部分恢复,钢材价格止跌反弹,普钢综合价格重回4000元/吨。5月,受市场情绪变化,钢材价格呈现区间震荡。进入6月,受阴雨天气影响,下游需求进一步萎缩,叠加弱现实的大环境,钢材价格震荡下跌,9月上旬,普钢综合价格跌至年内最低3320元/吨。9月下旬,受增量政策推出等宏观因素的推动下钢材需求预期转好,钢价快速回升,9月底,普钢综合价格已突破3900元/吨。10月中,受政策效果滞后及需求弱现实等因素影响,市场风格由宏观主导逐步切换为现实需求主导,钢价短暂回调后重新进入震荡区间。



供给总量上,市场主导下粗钢产量同比下滑。2024年需求弱现实贯穿整年,钢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吨钢利润及行业盈利率整体表现不佳,钢厂检修增多,主动生产积极性较弱。2024年1-10月,我国粗钢产量8.5亿吨,同比下降2396万吨(-2.74%),若参照前几年粗钢产量平控结果,2024年供给的市场化减量已达到同等效果。分月度看,年内粗钢产量呈现先高后低特征,5-6月,受需求阶段性恢复等因素影响,产量相对较高,月产量均高于9000万吨。进入6月,受阴雨天气影响,下游需求进一步萎缩,月度产量相应下滑。9月粗钢月度产量降至7707万吨。9月下旬,受增量政策推出等宏观因素的推动下钢材需求预期转好,钢厂利润迅速好转,粗钢产量相应抬升,10月粗钢月度产量升至8188万吨。



供给结构上,制造业及建筑业用钢产量继续分化。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钢材产品结构中,冷轧薄板(20.3%)、电工钢板带(7.5%)、中厚宽钢带(5.0%)、铁道用钢带(4.2%)、镀锌板(3.5%)、热轧窄钢带(2.6%)等制造业相关用钢品类产量同比有所增长。钢筋(-16.9%)、大型型钢(-11.7%)、线材(-6%)等建筑业相关用钢品类产量同比降幅较大。



生铁产量降幅大于粗钢,铁钢比持续下滑。2024年1-10月,我国完成生铁产量7.15亿吨,同比下降4.0%,大于同期粗钢产量2.7%的降幅。铁钢比降至84.1%,较2023全年的84.8%下降0.7个百分点。



钢材出口量继续突破,板带出口增长显著。2024年1-10月,完成钢材出口量9189万吨,已高于去年全年的钢材出口量,去年同期出口量为7473万吨,同比大幅增长23%。分品种看,年内我国板材出口增长显著,前三季度,中厚宽钢带(38.8%)、热轧薄宽钢带(40%)、镀锌板(16.4%)、焊接钢管(15.1%)同比增量居前,贡献了钢材出口的主要增量。



二、钢铁供需矛盾严峻,供给侧变革亟需发力

1、 产能规模基本达到“十三五”初期高位,实际产能或仍高于名义产能


我国粗钢产能仍在高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粗钢产能达11.08亿吨,较2022年增长618万吨。根据中金协装配式建筑分会于2024年11月的统计,我国粗钢产能11.43亿吨,我国粗钢产能整体仍处于较高水平。


产能利用率表现不符合行业大面积亏损、供需矛盾突出的基本面,实际产能或高于名义产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为92.9%。根据中金协装配式建筑分会统计值折算,2024年1-10月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为89.3%,虽较2023年数据有所降低,但仍维持高位。考虑到2021年以来钢铁行业大幅下降的盈利情况,2023年—2024年1-10月年行业毛利率分别4.3%、3.1%,已远低于2015年供给侧改革前的6.1%。然而,2023年—2024年1-10月产能利用率水平仍维持92.9%、89.3%的高位,即使考虑到设备升级带来的产能利用率提高,这也与我国钢铁行业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基本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粗钢实际产能高于名义产能可能仍然存在。



2、 行业盈利已远低于上一轮供给侧改革,煤钢矿周期趋势异步


钢铁毛利率水平已低于上一轮供给侧改革时水平,煤钢矿周期出现差异。2024年第三季度,钢铁行业毛利率为3.62%,是2012年以来10%分位;煤炭行业毛利率为33.64%,是2012年以来78%分位,铁矿石毛利率为19.89%,是2012年以来64%分位。与“十三五”初期供给侧改革时钢铁、铁矿、煤炭行业均处于供给过剩,毛利率低位不同。本轮钢铁行业毛利率水平远远低于上一轮供给侧改革时期(2015—2016年钢铁行业毛利率最低约5%~6%),而煤炭行业、铁矿石行业毛利率水平却处于高位,远高于上一轮供给侧改革时期(2015—2016年铁矿、煤炭行业毛利率分别最低约13%、14%)。



规上钢铁企业利润大幅恶化,2001年以来首次行业利润为负。2024年1-10月,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为-233亿元,是2001年以来首次行业利润为负。需注意的是,在上一轮供需矛盾剧烈的2015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为526亿元,当前行业利润态势已明显差于“十三五”初期供给侧改革。



钢铁行业亏损企业比例大幅增加。2024年1-10月,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亏损企业比例为38.32%,是2003年以来的最高值,远高于上一轮供给侧改革时的23.40%。



3、 钢铁核心需求见顶回落,建材供需矛盾激化


钢铁核心房地产下行幅度较大,对钢材需求影响较为深远。2020年6月,我国房屋新开工面积达到了峰值2.8亿平方米;同年8月,央行针对房地产行业提出“三道红线”,收紧房企融资。从2021年中开始,房企频繁暴雷,房屋开工、施工面积急剧下滑。截至2024年11月,新开工面积、施工面积已分别降至0.61、0.54亿平方米。



三、 “十三五”供给侧改革更侧重“减量”

1、 化解过剩产能成效突出,地条钢全面出清


2013年—2015年中国钢铁行业进入清理严重过剩产能的阶段。然而过去10年时间,产能及产量越控制越大,直至2015年发生全行业亏损后,中国钢铁粗钢产量首次下降。2013年以来,钢铁行业主要任务目标是支持大型企业的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链的延伸。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的同时加强清理违规、淘汰落后产能,通过落后产能的等量、减量置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供给侧改革”概念。李克强总理随后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继续推动供给侧改革,结构性改革要从供需两端发力,针对当前供给不适应需求变化的矛盾,尤其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然成为政府工作重心,将率先从煤炭和钢铁着手去产能,要以“壮士断腕”态度化解过剩产能。


2016年起开始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11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明确要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标志着钢铁供给侧改革启动。首次提出供给侧改革后,并高度重视,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纷纷出台文件推动钢铁供给侧改革,确保钢铁去产能顺利完成。


2016-2018年,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实现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面出清。2017年1月,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利用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年5月,《2017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发布,要求6月30日前,“地条钢”产能依法彻底退出,2017年6月30日,取缔“地条钢”任务顺利按期完成,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部出清。


2、 改革措施侧重“减量”,民企是主要压减对象


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提出“减量提质”两个维度。供给侧改革将从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出发:(1)从数量上将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清除钢铁行业过剩产能;(2)从质量上,钢铁行业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低端过剩产能加速出清、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是未来钢铁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从措施看,供给侧改革期间出台涉及产能的措施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价格、用地、环保、产业准入等手段限制新增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二通过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和处置僵尸企业。


化解过剩产能执行过程中侧重“减量”。从各省2016年及“十三五”钢铁去产能目标来看,基本是全国各省按产能等量分配任务,即产能越大去产能任务越重,对于各区域供需、物流、效益等其他因素参考较少。以河北为例,作为国内产钢第一省,河北省首当其冲受到影响,去产能亦不例外,涉及有效产能最多,其中不乏效益较好的钢企。而从产业角度来看,河北省钢铁业已经形成了产业集群效应,效益也一直靠前,环保设施齐全。相比之下,有的省市钢铁企业效益则一直难以改善。


上一轮供给侧改革,民营企业去产能占比更高。以2016年为例,根据绿色和平数据统计,全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中,民营企业承担了大部分任务,全国26个省份(不含央企)涉及压减产能范围内产能多为民营,且民营有效产能占比较高。2015年中国粗钢产量达8.04亿吨,其中民营企业粗钢产量为45亿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56.24%,民营企业粗钢产能相对高于国有企业。绿色和平认为,民营企业之所以在2016年承担主要任务原因有:


 · 民营企业设备水平较低。回顾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及设备,首先化解装备水平以及产品、能耗、排放标准相对差一些的企业,不难发现关停、拆除的设备中炼铁高炉多以400-1000立方米高炉为主,炼钢设备也多以容积及炼钢能力较小的为主,而民营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设备装备水平、能耗及环保设施方面不及国有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民营企业设备承担任务较重。


 · 民营企业产品附加值较低。从产品结构来看,民营企业中生产的钢材产品多以竞争力弱、附加值低的螺纹钢、线材、带钢和小型型钢为主。从中国对钢铁工业调整产业结构来看,化解任务主要集中在生产低端产品的民营企业。


 · 民营企业集中在产钢大省。改革开放后,中国东部领先中西部发展,尤其是沿海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大批钢企集中在山东、江苏、华北等沿海地区,民营企业占比相对较高,产钢大省所承担的粗钢化解任务中民营企业去产能占比同样较高。


 · 国有企业去产能阻力相对较大。国有企业规模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涉及职工层面多且资金债务大,去产能中面临额外压力相比民营企业更大,部分地区政府也存在有意扶持国有企业的现象。因此国有企业去产能阻力明显大于民营企业,已化解的粗钢产能中民营企业承担大部分。


民营企业承担了大部分有效产能压减任务。2016年,全国涉及去产能钢企共181家,去产能涉及国有钢铁企业25家,占去产能钢铁企业总数的13.8%,国有化解炼铁和炼钢产能分别为1538万吨和2013万吨,占比分别为38.60%和23.71%:民营钢铁企业156家,占去产能钢铁企业总数的86.2%,民营化解炼铁和炼钢产能分别为2447.05万吨和6478.75万吨,占比分别为61.40%和76.29%。从压减质量来看,压减的国有钢铁产能多为无效产能,其中无效炼铁产能1336万吨,无效炼钢产能17171万吨,占比分别为86.87%和85.30%。压减民营钢铁产能有效占比则相对较高,其中无效炼铁和炼钢产能为11055和4437.5万吨,占比分别为45.18%和68.49%;民营有效炼铁和炼钢产能则为1342万吨和2041.25万吨,占比分别为54.8%和31.5%。


钢铁并购重组加速推进,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16年6月,三大钢铁央企中的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拉开了钢铁业新一轮兼并重组的帷幕。当年12月1日,宝武重组成立大会在上海举行,当时我国最大、全球第二的钢铁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正式成立。此外,沙钢对东北特钢的接盘重整,被视为钢铁业内兼并重组的另一大典型案例。2016年10月,东北特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8年1月4日,沙钢股份公布了《收购报告书》,意味着东北特钢重整案将进入最后的执行阶段。随着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加速推进,我国钢厂集中度改变近5年以来一直下降的态势。2017年,我国前十大钢厂集中度从2015年的34.29%提高到36.94%,前五大钢厂集中度从2015年的22.1%提高到25.21%。我国钢铁行业“小乱差的格局也得到了有效改善,2016年和2017年我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个数不断减少,2年净减少1539个规模以上企业。2018年2月末数据显示,企业个数继续减少到5208个,行业优胜劣汰加剧,僵尸企业不断被清理。



四、本轮钢铁行业供给变革或以“提质”带动“减量”

1、 超低排放与能耗双控引领,以“提质”带动“减量”

4.2.1 双碳目标稳步推进,钢企普遍于2025年前碳达峰


国家积极推动“3060”目标。中国于2020年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以下简称“双碳”标准)。同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针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下达110个标准计划。2022年7月,国家标准委印发《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下达“双碳”国家标准专项计划72项。2023年4月,11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细化了制修订标准的重点任务。


钢铁行业2030前稳步推进实现碳达峰。钢铁工业是中国碳排放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15%左右,是31个制造业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钢铁行业积极推动低碳发展。2022年8月,钢铁行业低碳工作推进委员会发布了《钢铁行业碳中和愿景和低碳技术路线图》。《路线图》提出了“双碳”愿景,明确了中国钢铁工业“双碳”技术路径——系统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流程优化创新、冶炼工艺突破、产品迭代升级、捕集封存利用。提出实施“双碳”工程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30年前),积极推进稳步实现碳达峰;第二阶段(2030—2040年),创新驱动实现深度脱碳;第三阶段(2040—2050年),重大突破冲刺极限降碳;第四阶段(2050—2060年),融合发展助力碳中和。



钢企集团普遍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自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以来,各行业一直在不断调整结构,作为制造业的中坚力量,钢铁行业积极推动低碳发展,不少钢铁企业明确低碳发展路线为实现“双碳”目标不懈努力。中国宝武、河钢、鞍钢、包钢、建龙、中南等中大型钢企陆续发布了“双碳”目标和技术路径,提出的达峰时间节点基本在2025年之前,技术路径主要集中在极致能效、流程优化、低碳冶金技术创新和碳捕集利用方面。



4.2.2以能效和环保绩效指标为驱动,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钢铁行业环保政策大量出台。“十四五”以来,国家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对钢铁工业节能降碳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2022年2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进一步推动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能效和环保绩效指标是衡量钢铁企业的重要依据。能效指标是衡量钢铁设备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参数,直接关系到钢铁企业的能源成本和环境足迹。环保绩效指标则作为评价设备环保性能的标准,强调了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严格控制。近年来,国家多项政策从能效和环保绩效指标出发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计划》要求严格执行钢铁、炼油、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支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且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钢铁企业产能发挥,加快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企业改造升级。


能效水平方面,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钢铁行业能效水平分位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中国金属学会将工艺和装备节能极致化、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极致化、能源转换极致化、通用设备节能极致化、新能源体系建立极致化、能源管理极致化作为钢铁极致能效提升六大路径。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5年钢铁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0%,2030年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更进一步。行业层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钢铁行业能效标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力争2023年末实现0.8亿吨~1亿吨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2024年末实现1.5亿吨~2亿吨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2025年末实现钢协会员单位3亿吨以上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当前高炉、转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占比距离目标较远。根据冶金工业出版社数据,截至2024年5月,高炉工序、转炉工序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量占比仅分别为3.35%、12.93%,距离到2025年,钢铁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的既定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同时,钢铁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空间已越来越小,就转炉工序而言,2024年同比能效“领跑者”水平仅下降了0.11千克标准煤/吨。



环保绩效水平方面,生态环保部办公厅制定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提出了环保绩效分级标准,重点区域各省(市)应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根据山东省钢铁协会解读,钢铁行业环保绩效全面创A需要满足三个要素:(一)完成超低排放公示(前提条件)。《技术指南》中将长流程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作为环保绩效A级、B级企业的基础条件。未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公示的企业,不具备A、B级企业评级资格,最高只能评为B-级。(二)装备工艺水平高(基础条件)。有些钢铁企业的老厂区,已经没有足够空间新上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现有生产设备,有的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里属于限制类,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现场环境管理水平也不高。这些老企业若要达到A级要求,需对全流程各环节开展多轮次整治提升,应排查的点位多、工序复杂,创A基础较薄弱。(三)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必要条件)。采用铁路、水路、廊道等清洁方式或电动重卡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比例不低于80%是创A成功的硬性指标。2025年是我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收官之年。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提出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2025年底前,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装备水平是评价企业环保绩效水平的重要依据。以2023年9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长流程钢铁行业(试行)》为例,标准对长流程钢铁企业装备水平、数字化智能制造、有组织排放治理技术、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节能降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清洁运输方式等做出详细规定。


环保改造推动钢铁行业资本开支高位。回顾钢铁行业资本开支与价格的关系,可以发现钢价领先于钢铁行业资本开支,两者基本同向波动。然而,2021年以来,钢价中枢的不断下移,钢铁行业资本开支却不再跟随价格指标同向波动下降,2023年,我国钢铁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7916亿元,同比增长16亿元。2024年1-10月,我国钢铁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713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4亿元。根据钢铁工业协会数据,全国全过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吨钢超低排放改造平均投资约469.73元,吨钢平均环保运行成本约228.94元。


未来围绕超低排放的资本性支出,仍然是钢企的重点投入。截至2024年12月,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投入已近2600亿元;共有164家钢铁企业完成或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涉及产能6.91亿吨。按80%的产能目标值估算,未来钢铁行业仍有约2亿吨粗钢产能需要改造,仍有千亿规模的超低排放改造后续投资。从结构来看,电炉短流程企业投入占比较少,我国现有约220家电炉钢企业,电炉装备数量约有370座,但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仅有21家短流程企业、32座电炉完成或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示,涉及产能约1866.5万吨。钢协副总工程师黄导分析主要原因为:

 · 一是全废钢电炉短流程炼钢企业总体改造进度滞后。除环保重点区域外,全国其他地区全废钢电炉短流程炼钢超低排放改造存在推进速度慢、主观改造意愿低、改造过程超出企业承受能力、部分改造存在技术难点等问题,导致改造滞后明显。


 · 二是企业经营难题突出,抑制了超低排放改造意愿。据调研,有关不少电炉短流程炼钢企业保生存压力大于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压力,但如果不充分发挥短流程企业改造优势,不仅会影响一些地区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给今后执行环境差异化政策带来被动,还会造成长短流程企业在环保成本带来的竞争力方面的不公平。


 · 三是短流程炼钢企业清洁运输改造面临困难。对于电炉短流程炼钢企业来说,运输总量相对较少、运输距离也相对短些,大多数短流程企业依托社会车辆来完成原辅料和产成品的运输,企业自主建设清洁运输体系面临一定困难。


环保改造有利于钢企长期的盈利发展。从短期来看,钢铁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会增加投入,增加运行成本,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长期支撑。从具体企业看,对于现有治理设施齐全、环保管理规范的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增加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有限。但对于原本生产工艺装备就落后、污染治理设施缺失严重的企业而言,要实现超低排放需要补齐大量历史欠账,必然会大幅增加成本。改造完成后虽然钢铁企业运行成本有所抬升,但同时减少了停限产损失,减免了环境保护税,享受了差异化电价政策。各地也正在推进差异化电价和水价、重污染应对期间停限产、治理设施购置税减免、环境保护税减免等差异化环保政策,扶优汰劣,让实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2、“减量”仍是主要目标,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或继续发力 


中国钢铁产能置换政策始于2015年。从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提出钢铁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到2013年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坚决遏制钢铁产能盲目扩张。从2015年工信部《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起始阶段,到2016年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从2017年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一次修订,到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暂停与再次修订。从2021年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到2024年工信部《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第二次暂停与再次修订,我国钢铁产能置换政策越来越趋于体系化、规范化,更加具有指导意义。



46号文件执行以来,产能置换比例有所提升。根据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数据测算,46号文件实施以来,全国公告炼铁产能约1.54亿吨、炼钢产能约1.75亿吨:相应退出炼铁产能1.79亿吨,减量比例为1.16:1(46号文件实施前为1.10∶1)退出炼钢产能1.95亿吨,减量比例为1.12∶1(46号文件实施前为1.08∶1)。较337号文实施阶段,产能置换项目数量总体下降,置换减量比例明显提升。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正在加快修订。1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常国武在会上透露,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立足新时期钢铁行业需求总量、需求结构变化特征,持续巩固去产能成果,促进供需动态平衡,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具体而言:


 ·  一是组织开展钢铁行业“十五五”发展规划研究,全面分析钢铁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新型工业化关键任务,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钢铁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 二是加快修订出台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坚持“控总量、优存量、促升级”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差别化产能置换政策,促进行业组织结构、布局结构优化和“减量提质”发展。


 · 三是抓紧开展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遴选一批引领型规范企业,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安全化转型升级。


3、 民营钢企设备水平较低,或是产能淘汰主要对象


从所有制形式看,我国民营钢铁企业产能占比仍较高。根据中金协装配式建筑分会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11月(统计时间),我国在统计到的11.43亿吨粗钢产能中,国央企产能约为4.7亿吨,占总产能的41%。民企粗钢产能为6.73亿吨,占比59%。其中:福建系钢铁粗钢产能为1.93亿吨,占全国总产能的17%,占民企产能的28.7%。其中,非福建系产能为4.8亿吨,占全国总产能的42%,占民企产能的71.3%。



民企设备相对落后,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根据L Brandt等在2019年发表的《Ownership and Productivity in Vertically-Integrated Firms: Evidence from the Chinese Steel Industry》研究,从统计数据均值来看,央企的设备规模最大,其次是国企,然后是民营企业。其中,央企烧结设备平均面积约204m2,国企为158 m2,民营企业平均面积仅有122m2。央企高炉平均容积为1230m3,国企为1127m3,民营企业仅有699m3。央企转炉平均吨位为123吨,国企为93吨,民营企业仅有72吨。



国家大力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民企或成为主要淘汰对象。近年来,多省退出落后设备,《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全省电炉钢达到5%~10%。河南、山西、内蒙古等产钢大省也相继推出相关政策。



4、 产能集中度仍需提升,兼并重组持续推进


从企业数量看,钢铁行业企业数量不降反增。2018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企业数量从5200家左右增至2024年10月的6200余家,6年时间增长约1000家,在持续推进产能置换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并未出现大规模的企业出清,行业集中度有待提高。



从行业集中度看,钢铁行业集中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中国的钢铁行业CR10从2011年的49.2%下滑到2018年的35.3%,随后CR10开始逐步回升,2023年钢铁行业CR10仅为44.2%,距离《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6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对比来看,发达国家粗钢产量达峰后,为应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或保持高位,CR10均超过70%,显著高于我国当前水平。



“十三五”以来,我国钢铁企业积极实施兼并重组。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2020至2025年将进入大规模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实施阶段。到2025年,中国钢铁产业60%~70%的产量将集中在10家左右的大集团内,包括8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3家-4家、4000万吨级的钢铁集团6家-8家和一些专业化的钢铁集团。未来几年,钢企兼并重组还将进一步提速,逐步迈入“大钢企”时代。


“十四五”,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进程持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并提出要健全化解过剩产能的市场化、法治化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十四五"时期,钢铁行业还将面临原燃料成本高位运行、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为区域内钢铁企业重组提供了不同的路径。碳减排约束、污染物排放限制等制约条件。这些影响因素将为推进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十四五”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2022年,工信部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正式文件还取消了原先多年难达的集中度目标,行业集中度目标也由“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变为正式文件中的“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整体目标更为实际。



在减量发展和市场下行背景下,我们认为我国钢铁行业或处于兼并重组的重要窗口期和历史机遇期。仅从规模看,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加快兼并重组形成“南宝武,北鞍钢”格局,亿吨宝武强化世界第一钢企地位,鞍钢成为我国最具资源优势钢铁企业。但从产业集中度(CR3)来看,发达国家均超过50%,我国仅约为22%,有较大提升空间,需通过兼并重组形成更多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推动全国钢铁产能优化布局,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兼并重组将成为钢铁企业扩展产能规模的主要手段。钢铁产能置换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减量置换的比例,提高了新建项目的难度。一些区域性发展规划也对新建钢铁冶炼项目提出了明确限制。未来,新建钢铁项目除了需要产能、污染物排放、能耗等指标外,可能还会需要更多指标约束,进一步推高了新建钢铁项目的基础成本,使得兼并重组成为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规模、增强市场话语权的优异选择。


五、投资机遇分析

当下,我国钢铁行业下呈现典型的高产量、高成本、高出口、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三高三低”特征,供给端相对过剩,需求端仍旧低迷,供需矛盾极其突出,钢材价格下跌至前期高点,钢企基本全行业亏损,行业形势异常严峻。据此,供需两端亟需发力以便改善行业低迷的现状。然而,钢铁行业需求端与宏观经济走势强相关,涉及面更大范围更广,而供给端为刀刃向内的行业内部整合,其变革的必要性、可控性和可及性更强。回顾“十三五”供给侧改革,其政策效果相较“提质”更侧重“减量”,其成功的核心在于在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果断性和及时性,期间不乏相对优质企业被出清,实现了资源的再配置。站在当下,我们认为新一轮钢铁行业供给变革即将开启,不同的是本轮变革重在“提质减量”,其路径或是依据能耗双控和超低排放改造为抓手以及并购整合重组,民营企业或更受影响,但本轮供给变革单一靠市场化倒逼较为困难,需要政府主动的宏观调控,即供给减量或是慢变量,仍需更加完整的配套政策,其实施的力度和节奏亦或亦步亦趋、边走边看。在供给变革有望成为行业主线的同时,国家推进系列政策稳经济扩内需,供需两端发力有望缓解钢铁供需矛盾。


总体上,我们认为未来钢铁行业竞争格局有望稳中趋好,在供给变革预期、需求边际改善背景下,行业利润或有所修复,叠加当前部分公司已经处于价值低估区域,整个板块值得高度关注,具有短期结构性、中长期战略性的投资机遇,维持行业“看好”评级。建议关注以下投资主线:1)设备先进性高、环保水平优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山东钢铁、华菱钢铁、南钢股份、沙钢股份、首钢股份、中信特钢等;2)布局整合重组、具备优异成长性的宝钢股份、鞍钢股份、马钢股份等;3)充分受益新一轮能源周期的优特钢企业久立特材、常宝股份、武进不锈等;4)布局上游资源且具备突出成本优势的高壁垒资源型企业首钢资源、河钢资源等。



六、风险因素

(1) 宏观经济不及预期

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进而拖累钢铁需求,造成供需进一步失衡,钢材销售价格下跌。


(2) 房地产持续大幅下行

房地产是钢铁核心下游,若房地产行业继续下行,将大幅影响钢铁下游需求,造成供需矛盾继续激化。


(3) 钢铁冶炼技术发生重大革新

钢铁冶炼技术若发生重大革新,将会对使用传统工艺技术路线的企业产生较大冲击,改变市场竞争格局。


(4) 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滞后

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是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的主要抓手,若整体进程滞后,可能影响钢铁行业供给格局。


(5) 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当前钢铁行业供给端政策调控力度较大,存在国家改变钢铁行业政策的可能性,进而影响钢铁行业供给格局。




本文源自报告:《钢铁行业2025年年度策略报告:潜龙在渊,供给破局


报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发布报告机构: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


报告作者:

左前明  S1500518070001

高   升  S1500524100002

刘   波 煤炭、钢铁研究助理





本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仅供《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使用;非专业投资者擅自使用本公众号信息进行投资,本人不对任何人使用此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行为或由此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黑金新视野
能源及相关产业产融结合与投融资桥梁纽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