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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令人哗然的营销纠纷,最终闹上法庭!
🔍 01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都市繁华地段,一家金店门前热闹非凡。巨幅广告牌上"挑战25斤金条,实力证明你的价值"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挑战者。
李铮是本地一家健身房的私教。那天陪未婚妻逛街买婚戒,恰巧路过这家金店。
"快看!"未婚妻指着店门口的展示台,"好多人在排队呢。"
透过人群,李铮看到一个特制玻璃展柜,里面静静躺着一根金光闪闪的金条。按当前金价,这25斤重的金条价值约500万。
"各位街坊邻居,欢迎参与我店'黄金挑战赛'!"店员扯着大嗓门吆喝,"这可是纯度99.99%的投资金条,重达25斤!"
作为专业健身教练,李铮对力量训练颇有心得。他仔细打量着展柜构造,发现取出金条的关键在于发力角度和手腕稳定性。
"要不要试试看?"未婚妻期待地看着他。
排队等候时,李铮观察到前面十几位挑战者都铩羽而归。轮到他时,现场气氛已经达到高潮。
只见他双脚微分,调整呼吸,双手稳稳探入展柜特定角度。
众人屏息凝神,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呼 - 那根价值连城的金条竟被他徒手举了起来!
"太厉害了!" "终于有人成功了!" "这下发财了!"
可就在李铮准备将金条装入准备好的收纳袋时,几名店员慌忙冲上前。
"对不起,这是体验活动,金条不能带走。"
"什么意思?"李铮皱眉,"广告写得清清楚楚,挑战成功就能证明价值,这不就是说能得到金条吗?"
"我们可从没说过谁拿得起来就能拿走,"店长面色阴沉,"这只是让大家感受黄金的分量。"
现场瞬间沸腾。 "明明就是故意误导!" "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太不要脸了!"
李铮当场报警,但警方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一怒之下,他将金店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广告承诺,交付25斤金条。
⚖️ 02 法律分析
庭审现场针锋相对。
李铮方认为:"挑战金条,证明价值"的广告语构成悬赏承诺。既然完成了特定行为,就应获得相应报酬。
金店则辩称:活动仅供体验,从未明确承诺赠送金条。广告用语属营销策略,不具法律约束力。
法院详细审理后认为:
原告无法提供金店明确承诺赠送金条的证据 广告用语模糊,不构成具体悬赏内容 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诉讼请求缺乏充分依据
最终判决:驳回李铮的诉讼请求。
💭 03 网友评论
"这不就是钓鱼式营销吗?故意用模糊广告词诱导消费者,被戳穿就耍赖,太low了!"
"商家也没直说给金条啊,是大家自己想多了。营销手段而已,较真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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