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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硕士生陈明在省级机关笔试面试全部通过,却因一次网吧吸烟的行政处罚记录被拒之门外。
他表示当时只是按要求签了字,完全不知这是处罚决定。
执法部门称已依法告知并送达文书。这起争议处罚是否合法,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 01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寒冬的夜晚,陈明来到住处附近的网吧上网。暖气扑面而来,他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凌晨两点,疲惫的陈明揉了揉酸胀的双眼。习惯性地掏出烟盒,借着屏幕的光亮点燃一支。烟雾缭绕间,他浑然不知这个举动将彻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临检!"几名警察推门而入。陈明慌忙掐灭香烟,却已被执法记录仪拍下画面。
"同志,身份证。"警察递来一份文件,"签个字。"
疲惫的陈明大脑昏沉,想着快点完事早点休息,便草草签下大名。这随意的一笔,竟成了他求职路上的拦路虎。
半年后,陈明顺利通过省级机关选调生考试。正当他憧憬未来,人事处一纸违法记录证明将他打入谷底:"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被处以警告处分。"
"不可能!"陈明一头雾水,"当时根本没人说这是处罚!"
带着满腹疑问,他找到当地派出所。执法人员出示证据:"现场照片显示你在网吧吸烟,违反消防法。我们已履行告知义务,你也签收了处罚决定书。"
"什么处罚决定书?"陈明急得直跺脚,"那天我太累了,警察让签字我就签了,谁知道那是处罚文书?而且网吧到处都是烟灰缸,连禁烟标识都没有!"
眼看录用在即,陈明和父母驱车数百公里赶到处罚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要求撤销这份影响前程的处罚决定。
⚖️ 02 法律分析
陈明主张,网吧作为经营场所不仅未设禁烟警示,反而提供烟具暗示顾客可以吸烟。执法人员未尽告知义务,处罚决定书也未经正当送达程序。整个处罚过程严重违反行政程序法。
派出所答辩称,现场取证确凿,执法人员已出示证件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处罚决定书经本人签字确认,送达程序完备。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且适用得当。
法院审理认为,《行政处罚法》强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陈明被提醒后立即熄烟,未造成实际危害。网吧管理确实存在漏洞,且处罚文书送达程序不够规范。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应当撤销处罚决定。
最终判决:撤销派出所作出的警告处分,消除陈明违法记录。
💭 03 网友评论
"读书人了不起?违法就是违法,现在的年轻人动不动就喊冤,要不是影响前程谁管你抽烟?"
"这种执法太草率了,稀里糊涂就给人定性,连告知程序都不走完,这不是在断人前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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