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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辆公交车上,七旬老人因强要座位,连扇年轻乘客四个耳光,随后突发心脏病不治。
死者家属索赔50万,称年轻人不让座导致老人激动身亡。
🚌 01 案例回顾
深秋傍晚,公交车内灯光昏黄。赵大爷拄着拐杖慢慢上了车,扫视车厢,发现多数空位都在靠窗处。
靠近过道的座位上,小张正歪着头打盹。他刚结束三天的期末考试,眼下乌青,身子微微前倾,一副精疲力尽的样子。
赵大爷站在小张面前,故意清了清嗓子。小张仍闭着眼,似乎没听见。
"哼!"赵大爷又加重了咳嗽声,眉头渐渐皱起。
小张这才迷迷糊糊睁开眼,抬头看着眼前的老人,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这年轻人,连最基本的规矩都不懂了吗?"赵大爷突然提高嗓门,脸上充满怒气。
小张茫然地揉了揉眼睛:"什么规矩?"
"让座!让座!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赵大爷的拐杖重重敲在地上。
小张还没完全清醒,突然"啪"的一声,赵大爷的巴掌重重打在他脸上。
车厢里瞬间安静下来。还没等其他乘客反应,赵大爷又接连打了三个耳光。
小张捂着火辣辣的脸,眼中满是震惊和委屈。一位中年阿姨想要上前劝阻,小张却摆摆手,默默下了车。
赵大爷得意地坐进座位,嘴里还在念叨"不懂事"。
谁知刚坐下没几分钟,他突然脸色发青,右手紧紧抓住胸口。
"老人家,您怎么了?"旁边的乘客赶紧扶住摇摇晃晃的赵大爷。
司机立即靠边停车,拨打了120。可惜送到医院后,赵大爷因心脏病发作不幸去世。
事后,赵大爷的儿女调取监控录像,认定是小张不让座激怒了父亲才导致猝死。
他们把小张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
⚖️ 02 法律分析
死者家属说:小张不讲公德,不肯让座,害得老人情绪激动猝死,应该赔偿。
小张辩解:让座是道德问题,我反而是被打的受害者,老人猝死与我无关。
法院认为: 《民法典》规定,认定侵权需要有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两者有因果关系,且行为人有过错。
本案中,让座属于道德范畴不是法律义务,小张没有过错;赵大爷的猝死是因为自身疾病,与小张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反而是赵大爷打人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权益。
最终,法院驳回死者家属的要求,判决小张不用赔偿。
💭 03 网友评论
"尊重老人是应该的,但不能动手打人。这位老人太冲动,结果害了自己。"
"年轻人累了想休息很正常,不能动不动就说别人没公德心。互相理解才是处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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