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花1800住酒店,酒店竟因他夜不归宿“罚款”3000元。男子:“我花钱定的酒店,想住就住,你们凭什么罚我”法院判了!

文摘   2025-01-14 09:26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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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不归宿惹祸端:商务客入住豪华酒店,因夜不归房竟被索要3000元"补偿费"。

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住宿纠纷,最终闹上法庭!

🔍 01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身为跨国企业高管的陈远山,每年有大半时间在全国各地出差。为了住宿便利,他特意办理了某知名连锁酒店的钻石会员卡。

金秋十月,陈远山又一次飞抵北京。这次他选择了CBD区域一家五星级酒店,以1800元会员价(原价2000元)订了六晚豪华套房。

"先生,这是我们的入住协议,请过目。"前台小姐递来一份文件。陈远山习惯性地扫了几眼,见都是些标准条款,便痛快签字。谁曾想,这份协议竟成了日后纠纷的导火索。

入住第一天,老友得知陈远山来京,执意要尽地主之谊。酒过三巡,两人又转战KTV,直到凌晨才尽兴而归。陈远山索性去了朋友家借宿。

此后几天,他爱上了这种节奏:白天在酒店房间处理邮件、开视频会议,晚上则投入北京纸醉金迷的夜生活。

整整五天,他都在午夜后才离开酒店,天亮前回来补觉。

第六天退房时,前台的话让他如坠冰窖:"陈先生,根据监控记录,您连续五晚未在房间过夜,涉嫌违规转租。按照协议,需补交每晚500元管理费。"

"这太荒谬了!"陈远山怒不可遏,"我花钱开的房,想什么时候回来是我的自由。你们凭什么监视我的行踪?这是赤裸裸的侵犯隐私!"

"很抱歉,协议第三条明确规定,酒店有权监督客人住宿情况。如不补交费用,我们无法为您办理退房。"

赶着下午的航班,陈远山不得不咬牙刷卡。拿到收据时他愣住了:收费项目赫然写着"房费",而非"管理费"或"违约金"。

⚖️ 02 法律分析

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

陈远山方认为:付费入住是一种完整的消费权利,客人有支配已付费房间的自由。酒店无权干涉住客作息,更不该以监控手段侵犯隐私。额外收费既无法律依据,又违背商业伦理。

酒店方辩称:入住协议明确授权酒店监督权,客人深夜不归存在转租嫌疑。根据协议约定,有权收取差价。

法院详细审查了证据:

首先,入住协议确实包含监控条款,且经客人签字认可,故酒店监督行为不构成侵权。

其次,酒店指控"转租",但始终未能提供确凿证据。单纯依据夜不归宿推定转租,证据链不完整。

最关键的是,会员已享受1800元优惠价,再收取500元竟超过原价2000元,违背公平交易原则,涉嫌利用格式条款牟取不当利益。

最终判决:酒店退还陈远山3000元差价。

💭 03 网友评论

"这酒店也太霸道了吧?人家花钱开房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又不是住你家!监控还要盯梢,把顾客当犯人是吧?"

"我倒觉得酒店没错,深更半夜不回房间,谁知道是不是在外面倒卖房间?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酒店也是为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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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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