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来讨论一个问题:唐朝社会与宋朝社会,哪个更适合江湖侠客生存与生活?也许有很多朋友会说,当然是唐朝呀。
因为,我们可以在唐朝诗歌中读到好多首歌咏游侠的诗篇,比如王维的《少年行》:“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李白的《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首《侠客行》还被金庸演绎成“侠客岛”上的绝世武功秘笈。
我们也可以在唐朝传奇小说中读到许多游侠故事,譬如“红拂夜奔”、“红线盗盒”、“虬髯客”、“昆仑奴”、“聂隐娘”,可见唐代是一个任侠之风极盛的时代。入宋之后,尚武风气稍息,史家说,“迨宋兴百年,无不安土乐生。于是豪杰始相与出耕,而各长雄其地,以力田课僮仆,以诗书训子弟。” 游侠自此似乎归于沉寂。
然而,北宋东京城中也活跃着一批“相聚蒱博,开柜坊,屠牛马驴狗以食” 的叛逆少年,他们在唐朝诗人笔下,便是任侠尚气的五陵少年,但在宋人笔下,却是市井无赖;宋朝诗人也写过很多侠客诗,只不过不如李白《侠客行》、王维《少年行》著名而已;宋朝笔记小说中也有不少侠客故事,只不过给淹没在世俗文艺中罢了——这也说明宋朝的侠客更加世俗化、市井化、更具人间烟火气。
事实上,“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游侠只存在于诗人的玫瑰色想象中,唐朝人也见过几个。古代社会常见的江湖客,并不是什么神奇的大侠,而是诸如《水浒传》里的“打虎将”李忠这类人物,没有多少传奇色彩,武艺平平,名为“打虎将”,实则连老虎都未必摸过,只是走江湖摆摊子,使枪棒卖膏药而已。这类江湖客,可以归入游民之列。游民常有,游侠不常有。而游民的“黄金时代”,正是宋代。研究游民文化的已故学者王学泰先生便提出:“游民自古有之,但是,作为城市游民阶层是形成于宋代。” 而且,让游民群体如鱼得水的江湖社会,也是形成于宋王朝。
因此,我认为,相对于唐王朝,宋朝社会其实更适合江湖侠客生存与生活。当然,需要说明一下,这里的“侠客”乃是指“打虎将”李忠这类寻常的江湖游民。
讨论这个问题,当然不是为了给武侠作家提供小说创作的历史背景,而是想从游民与江湖的角度勾画“唐宋之变”的线索。
何谓游民?游民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王制》中:“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这里表达的是井田制下“耕者有其田”的儒家理想,游民指没有分配到土地的人,而理想的社会是不存在游民的。《管子》也提到游民:“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表达的则是“重本抑末”的法家主张,凡脱离了土地与农业生产的游食之民,就是游民,必须禁止。儒家与法家政见往往针锋相对,但他们对游民的界定及否定游民的立场却相当一致。
到了唐代,一位臣僚在上皇帝疏中说:“往仓储盈衍,今所在空虚。夫流亡之人,非爱羁旅、忘桑梓也,敛重役亟,家产已空,邻伍牵连,遂为游人。” 唐人说的“游人”就是游民,因为要避李世民名讳,才改称游人。这里的游民,指背井离乡的流亡之民。
宋朝的陈耆卿则将游民界定为四民之外的浮浪之民:“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若能其一,则仰以事父母,俯以育妻子,而终身之事毕矣;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
可以看出,古代官府与传统士大夫对游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歧视。我们将这些歧视色彩剔除掉,则可得出一个比较中性的概念:游民乃是指脱离故土、没有稳定职业、漂泊于他乡的群体。
如果按王学泰先生的定义,“中国古代的游民,是脱离了宗法家族和主流社会有效控制的一群”,由于“游民是被主流社会抛出的一群,他们一无所有,谋生艰难,又受‘四民’的歧视,甚至被驱来赶去,没有安身立命之地”,因此,游民又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 。王学泰过于强调游民的边缘性与脱序性,将游民等同于社会边缘群体,乃至等同于秘密社会的成员,我认为这个界定是对游民构成的狭窄化,也是对游民性质的妖魔化,同时也忽视了游民阶层登上历史舞台这一现象所隐含的历史意义。
其实,现代社会学中有一个概念,内涵与“游民”十分接近,那就是“流动人口”。我们完全可以将游民理解为古代社会的流动人口。
何谓江湖?王学泰将江湖定义为“游民生活与争斗的空间”,“游民脱离了自己的家乡和宗族,四海漂泊,‘处处无家处处家’。这个他们口中的家就是山长水远的江湖”。王学泰进而指出,“这个‘江湖’在一定意义上是与朝廷相对立的,因而是朝廷的打压对象”,“以游民为主体的江湖社会从宋代产生之后,一直处于半地下状态,我们称之为隐性社会” 。王学泰是率先把江湖与游民联系起来研究之第一人,他既然将游民界定为社会边缘群体,那么将游民生活的江湖社会定义为隐性社会,从逻辑上讲是自洽的,只是不太符合宋代的历史。
我们还是回到宋人的表述,看看他们笔下的“江湖”究竟是指什么。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提到江湖:“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里的“江湖”是指与“庙堂”相对的地方,含有“民间”之意。苏轼致友人书信也说到江湖:“某江湖之人,久留辇下,如在樊笼,岂复有佳思也。” 这里的“江湖”是指与“辇下”相对的地方,亦含有“民间”之意。南宋诗人胡仲弓诗曰:“世间多少真豪杰,飘落江湖人不知。” 诗中的“江湖”同样指民间。
值得注意的是,宋时,江湖所指称的民间社会出现了明显的俗世市井气息,南宋的江湖诗派,便是一个散发着俗世市井气息的诗人群体:1)这一诗派的诗人,多为浪迹江湖的落魄文人,他们写诗的目的也很市侩,即用于干谒,以期获得贵人的打赏;2)将江湖诗人联结起来的中心人物,不是哪位文学家与政治家,而是一位叫陈起的杭州书商。江湖诗派的江湖味,既体现在民间性,又体现在市井性。南宋末周密《癸辛杂识》提到的江湖,显然就是民间市井社会了:“故都向有吴生者,专以偏僻之术为业,江湖推为巨擘。居朝天门,开大茶肆,无赖少年竞登其门。”所谓“偏僻之术”,指房中术。在杭州都城朝天门开大茶肆的吴生,因为深谙房中术,在江湖中颇受推崇。
可以看出,宋人说的“江湖”通常都指民间社会,这一民间社会的意象有逐渐俗化的趋势,到南宋末时,“江湖”便被用来指称民间市井了。民间市井中当然生活着形形色色的人,包括无赖少年之类,但不管怎么说,宋人笔下的江湖都不是指什么与朝廷相对立的地下社会、隐性社会。唐宋人称李白“浪迹江湖”,这话当然不能理解成李白在混黑社会的意思。“江湖”成为隐性社会的代称,那是明清时期的事,那时候开始形成了一套系统性的“江湖隐语”、“江湖黑话”,换言之,江湖人建立了话语屏障,将江湖社会与主流社会区隔开来。但我们要避免用明清人的释义来解释宋人的概念。
那么何谓江湖,何谓游民,我觉得只要展开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我们便可以真切地看到宋朝人的江湖了,它由舟楫往来的河道、热闹的码头、行人如织的街巷、杂乱无章的桥市、喧哗的酒楼、茶坊、食肆、邸店、货栈、商铺、解库、金银匹帛铺、医馆、寺院等物理空间,以及生活于其中的进城农人、船工、纤夫、水手、脚夫、搬运工、说书人、江湖艺人、算命先生、游方僧人、郎中、游客、小贩、铺商、骆驼商队、货主、城市闲人、歌伎、贵妇人、弓手、轿夫、马夫、车夫、叫化子、刀镊工、修车工、酒客、赶考书生、店小二、掌柜等江湖人物组成,这些江湖人物通常都属于游民。就如“江湖”的字面所示,这个江湖是流动不居的,今天有人乘坐汴河船从远方而来,明天又有人策马而去,时而有人进入,时而有人离开,就如汴河中的流水,一刻也不曾停息。
这样的江湖,其实是可以用一个社会学概念来概括的,那就是“市民社会”。作为城市流动人口的游民,是组成这个市民社会的重要群体之一。
不过王学泰先生是明确不同意将宋朝游民纳入市民范围的,因为他说过,“研究宋代城市史都要言及市民问题,如果就其居住地点而言,还无大错,但论者往往与欧洲中世纪主权城市的市民(由商人、手工场主、手工工人、学徒构成)等同起来就非常荒谬了。欧洲主权城市的市民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是资本主义时代的大小资本家和工人阶级的前身。而宋代城市市民除了一些以财产做后盾的商人和各种产业的业主外,大多属于没有前途、没有任何保障的游民。” 为了说明西方中世纪市民阶级的财产得到保护,王先生还举了一些例子,其中一个例子说:“德国皇帝想购买对门磨坊主人的土地扩大皇宫而不可得、与之打官司还败诉” 。
可惜,王先生对西方中世纪市民的美好描述,与其说是史实,不如说是一种浪漫想象——就如李白对游侠的玫瑰色想象。恰好我手头有一本马克垚先生的《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马克垚是研究西欧中世纪社会经济的大家,他的研究告诉我们,欧洲中世纪市民的处境可不美妙,他们的财产权也并未必得到保障:“每一个封建主,上至国王下至普通领主,对通过他领地的一切商人以至小贩,都可以巧立名目,征收各种捐税”;许多封建主还肆意敲诈客商,比如“强迫商人走一条根本不需要经过的路,为此征收通行税。如果货车上的包裹不慎落到地上,则归当地封建主所有;如果不幸货车翻倒,则全部货物都归封建主,所以有的封建主在自己领地内故意破坏道路,设置陷阱,使车辆倾覆,把全部货物掠为己有”。
即使在王学泰赞赏不已的主权城市内,城市当局也会强迫货船、货车经过它那里,以图征收到更多的商税,“如德国城市库斯特林的船长如果要运货到波罗的海港口,先须沿奥德河上溯,到法兰克福,在那里卸下货物,交了税,然后再把货物装上船,才许沿河下行出海” 。难道这就是中世纪市民享受到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享受不到这些“权利”的宋朝城市居民就不配称为“市民”?
至于“德国皇帝想购买对门磨坊主人的土地扩大皇宫而不可得、与之打官司还败诉”这个在中文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典故,已经被证实是一个以讹传讹的故事,在德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皇帝因为要征用磨坊主土地而与磨坊主打官司还打输了的事情 。倒是在宋代,却确确实实发生过皇帝为扩建皇宫欲拆迁民户而不可得的真事:雍熙二年(985),宋太宗“欲广宫城,诏殿前指挥使刘延翰等经度之,以居民多不欲徙,遂罢” 。
王学泰先生称宋代城市市民“大多属于没有前途、没有任何保障的游民”,这在逻辑上也是讲不通的,因为王先生已经将游民定义为社会边缘群体,顺着逻辑推论,即等于说宋代城市的多数居民都属于社会边缘人。这岂不是说宋朝的城市被黑社会殖民了?有可能吗?倒是在中世纪的西欧城市,有许多居民确实“属于没有前途、没有任何保障的游民”,他们是流浪汉、乞丐、骗子、逃入城市的农奴、游荡的理发匠、江湖郎中,按中世纪的城市法,他们是没有资格获得市民身份的。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要分辩中西传统文化的优劣,只是想说,从西欧中世纪城市与市民阶级的崛起,人们可以看到近代化转型的历史步伐;从宋代中国商业城市、市民社会与游民群体的形成,我们同样可以感知历史演进的步调,而绝不是如一些知识分子以为的那样,中国的历史是停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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