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该如何准确理解?连官方辟谣的内容都错了!

文摘   房产   2024-08-26 12:11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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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以来,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市场。

26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获得了快速发展,人均居住面积达40平方米以上,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小康时代。

然而建于上世纪八、九年代的大量小区年久失修,房屋质量问题频出。

同样自本世纪以来,虽然中国商品房市场实现了从预制板到现浇到PC配建的高质量发展,但依然存在许多建筑质量通病,虽然设计有50年寿命,加上前些年高周转发展模式,商品房质量没有提高到一个高度,不少小区提前步入了“年老体弱”的年龄。

为此,住建部推出了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生命全周期制度,并在22个省市开展了试点。

消息一发布,立马引起社会热议,一种主流观点是老百姓持有房屋的成本提高了,是实施房产税的前奏,也有人说是一种变相的房产税。

然后,住建部相关部门马上出来辟谣,说实现房屋全生命安全周期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许多自媒体也纷纷发声,说是社会上对房屋养老金的理解错了。

我不以为然。

构建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中的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大内容中,房屋体检花不了多少钱,房屋保险属于自愿原则且也花不了多少钱,核心在房屋养老金这一块。

住建部等相关部门辟谣的依据说是:房屋养老金这一块主要是房屋维修资金,老百姓已缴了,不用增加支出。

这是真的吗?

房屋养老金这块主要是业主所交的住宅物业维修资金,这笔钱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且不得挪作他用。业主在缴纳维修基金后,一般开发商都会先挪作他用;交给政府主管部门后,该笔费用闲置时,也常常被挪用。物业要动用这笔维修资金需征得大部分业主签字同意才能申请,且流程复杂,使用起来很困难,使用情况不公开、不透明,存在许多弊端。

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缴存使用办法自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并发布。自2008年2月1日施行,每平方米维修资金按当地住宅建筑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进行收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房屋维修资金收缴是从2008年2月1日后才开始的,在这之后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业主才开始上缴维修专项资金,在这之前全国的住宅小区的业主并没有上缴过维修资金。如果要建立房屋养老金的话,一部分政府要出,另一部分业主也要出,这样,未缴过维修资金的就要补交,否则就是政府给你出,这一点住建部并没有明确。

另一个是,根据试点城市的情况来看,每平方米按照房屋层数不同收缴维修资金的标准也不同,最高的如上海每平方达144元,随着形势发展,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其上缴的维修专项资金的标准也是不断提高的,从这方面来说,是会不断增加购房者及持有房屋者成本的。


再一个是,目前各地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并不公开,且常常被挪作他用,如果要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对这一块资金如何上缴、使用必须公开、透明,给广大业主有一个清晰的交代。

所以说,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还是增加老百姓负担的。所以官媒辟谣说不增加广大老百姓的负担,这是宣传的需要,这个并不准确,也经不起推敲的,最终还是需要老百姓来买单,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 END ·

赵淑芳

 “招遍天下”法律顾问

 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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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遍天下
当过公务员,念过大学,做过房地产,年轻时想当个记者或作家。 他说人世是一个轮回,在体制内宦海沉浮了十多年,又在房产行业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三十多年的时光倏忽而过,却又重新回到了当初他立志要走出去的这块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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