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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部分地区发布了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北京、上海、重庆、湖北省咸宁市、山东省临沂市、贵州、江苏、广西、江西、宁夏、湖南、安徽、陕西、云南等21个地区。本篇内容整理了各地职称评审申报需要的材料,如下:
北京市
⇩
一、个人上传材料及要求
(一)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三)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扫描件;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
(四)学历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士认证书)扫描件。
(五)海外工作经历人员须上传工作证明扫描件。
(六)《专业能力病案/病历/案例表》扫描件。
(七)工作业绩代表作材料。论文和科普文章上传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论文/科普文章正文、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检索页面,SCI论文还需包括中文摘要。
(八)《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书(证明)》扫描件(从2017年开始,填报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度)。
(九)《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扫描件。
(十)《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扫描件(须填报现职以来至2024年度)。
(十一)《院前急救服务证书》扫描件。
(十二)《医防融合培训证明》扫描件。
(十三)《全科医生临床研修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
(十四)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须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扫描件。
(十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扫描件。
(十六)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请推荐表》和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
政策原文及链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jw.beijing.gov.cn/zwgk_20040/rsxxzwgk/202407/t20240704_3737984.html
上海市
⇩
申报个人按下述申报材料进行准备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一)《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
(三)成果代表作材料。每一项代表作须填写《成果代表作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供代表作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六)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明。
(七)申报医师类职称人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师类职称人员须提供有关执业证书。
(八)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九)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临床医师,需提供《上海市医疗机构中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考核表》。
(十)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十一)申报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人员须根据专业能力要求提交《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以来反映专业水平典型病案信息汇总表》。
(十二)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职称资格证书;
2、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证书;
3、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4、有关专业培训证明。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认可的有关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培训班,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证书。
(十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附《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rsj.sh.gov.cn/tgjjszwpstz_17412/20240718/t0035_1425422.html
重庆市
⇩
具体申报材料需准备:
1.基本信息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
2.职业资格材料:现职称资格证书、聘用文件或其他聘用依据;医疗类、护理类还须提供执业准入证书。
3.专业考试成绩单:仅申报副高提供。
4.一年基层服务经历材料:医疗类必须提供;其余类别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5.基本工作量: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要求,对应提供申报专业的基本工作量材料。
6.病案\护理案例\检测或诊断报告等。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要求,对应提供申报专业病案\护理案例\检测或诊断报告等。
7.学习进修经历。基层定向职称必须提供;其余类别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
8.代表作。按照渝人社发〔2022〕52号要求,根据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功能定位,申报人员提供5项以内取得现职称以来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三级医疗机构和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在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三个类别中各提供至少1项代表作。
二级医疗机构和区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须至少提供专业能力代表作1项,并在教学能力或科研能力两个类别中任选至少1项代表作提供。
不重复提交同一项代表作(包括同一个作品在符合多个代表作要求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交)。
9.属于破格申报的: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10.其余资料:结合本人实际,可提供援藏援外、脱贫攻坚、省部级以上表彰、新冠疫情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相关材料。
政策原文及链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卫生技术和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sjkw.cq.gov.cn/ztzl_242/wsjkyczl/202408/t20240827_13558404.html
湖北省咸宁市
⇩
1.职数审核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
5.职业资格证书;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社保缴纳明细;
8.聘用合同;
9.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材料;
10.奖励、荣誉证明材料;
11.论文著作证明材料;
12.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咸宁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wjw.xianning.gov.cn/zwdt/tzgg/202407/t20240717_3659739.shtml
山东省临沂市
⇩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2024年度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确认表》各一式4份;
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指同级别),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同时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
3.《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专家委员会推荐表》1份。
4.提交全日制学历、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专科起点的本科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6.申报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专业的申报人员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申报护理专业人员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7.单位聘任公布文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经人社部门批准设岗,单位内部聘任的不作为晋升的依据)。
8.推荐晋升《“六公开”监督卡》1份。
9.评审依据学历为大学及以上的,提交近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评审依据学历为大专的,提交近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0.提交《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工作业绩要求的证明。
11.任现职以来体现自己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须经本人签字,单位人事科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2.2024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合格证,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凭证原件。
13.完成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有关受组织派遣援外、援疆、援藏、援青、扶贫协作、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等证明材料原件,引进人才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14.申报人员有行政职务的,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批表中的行政职务须与行政职务任命文中职务一致。
15.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专业且有病房的申报人员,提交由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历5份,拷贝在U盘内。无病房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病房工作证明。
16.成果代表作:⑴科研成果。⑵论文、著作。⑶专利。⑷学术兼职。⑸表彰奖励。⑹承担临床教学任务情况。⑺其他成果。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sjsw.linyi.gov.cn/info/1031/25547.htm
贵州省
⇩
上传“职称申报”的材料内容:
1.自主填写信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按照系统指引准确地逐项填写、勾选相关信息。
2.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6个月的白底照片。
3.职称证书。限申报正高或同级转评的申报人员填写并上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封面、照片页、信息页等完整页面。
4.职业资格。(1)医师、护士类申报专业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所有申报副高的申报人员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聘任信息。上传聘用证明或聘任证书(封面、照片页、信息页)等证明材料,其中聘用时间信息连续完整且聘期达到或超过2024年12月底)。
6.年度考核。上传规定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上传经批准其设立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的用人单位考核证明。
7.教育经历。(1)参评学历和初始学历一致的,上传参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间内提升学历,并以提升学历作为参评学历的,上传参评学历和初始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工作经历。(1)上传《劳动合同书》。(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上传人社部门下发的聘用文件;且截止2024年12月31日聘用满1年。(3)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填写相应工作经历并上传证明材料(援鄂医疗队员表彰证书、省内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名单或单位证明)。
9.基层服务工作经历。上传《贵州省城乡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连续服务)、(累计服务)》;
10.任职条件;
11.工作业绩;
12.代表作(仅限正高申报者);
13.破格(仅限申报类别为“破格”者);
14.专家推荐意见(仅限申报类别为“破格”者)。
政策原文及链接
《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jw.guizhou.gov.cn/ztzl_500663/gzjkrc/202407/t20240730_85173692.html
江苏省
⇩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表彰、奖励等材料;
5.医师申报副高职称应提交《医师到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医师到基层服务时间折算/视同情况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4〕11号)》
原文链接:
https://wjw.jiangsu.gov.cn/art/2024/7/23/art_49499_11303782.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一、申报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信息。
(二)申请破格的,需提交破格申报材料。
(三)学历情况。
(四)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或聘任备案表、工资审核表、劳动合同等,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聘任情况说明并附经公示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七)申请主任护士、副主任护师,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八)高级职称考试合格信息或免试证明材料。
(九)公需科目考试合格信息。
(十)符合学分分值要求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汇总表》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网导出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十一)符合申报要求的从业以来累计1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证明。
(十二)符合本专业申报要求的工作量。
(十三)符合本专业申报要求的业绩成果。
(十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或《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批表》。如为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广西援鄂医疗队队员、广西援沪医疗队队员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级、三级公立医院〔不含非卫生系统单位〕、妇幼保健院的执业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不可缺少)。
(十五)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
政策原文及链接
《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rsxx/rsgl_49613/t18719348.shtml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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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系列
(二)年度考核
(三)学历材料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材料
(六)职业资格证材料
(七)工作量材料
(八)社保缴费材料
(九)继续教育材料
(十)基层服务材料
(十一)解决疑难问题病案分析报告或技术工作报告材料
(十二)专题课材料
(十三)论文、专著等材料
(十四)课题材料
(十五)专利材料
(十六)获奖材料
(十七)荣誉称号材料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00号)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U_LCQOkk4poyMDhcHad5LA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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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材料:
(一)《自治区卫生(计划生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档案袋正面粘贴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2份。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000-3000字)(经单位审核并逐页加盖公章)1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审核人员签字、标注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审核人员签字、标注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六)现职称证书复印件(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初、中级证书);申报医师、护师类职称人员须提交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审核人员签字、标注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或“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鉴定表1份。
(八)不同年份解决疑难病例实例表(正高5例、副高3例,县级以上单位提供)1份。
(九)进修结业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总结5篇,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专题报告6篇,“三新”工作总结1篇,均加盖单位公章(基层单位提供)各1份。
(十)学术论文期刊原件和在线检索结果,著作须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及CIP查询结果1份。
(十一)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1份。
(十二)盲评资料:1.拟答辩的业绩成果复印件,遮盖材料中姓名、单位及个人信息,正反面打印;2疑难病例实例表或基层单位提供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专题报告3篇。(一式5份)
政策原文及链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统一评审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wsjkw.nx.gov.cn/xwzx_279/tzgg/202408/t20240826_4635448.html
湖南省
⇩
一、资格审查材料
(一)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单
(二)学历(学位)证书
(三)任现职称资格证书
(四)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五)任现职称的聘书(文)(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六)聘用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七)破格申报参评证明材料
(八)《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或《湖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登记表》复印件
(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十)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
(十一)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十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十三)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书》
二、业绩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二)个人述职报告
(三)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四)业绩成果代表作
(五)专业能力材料
(六)2024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
(七)2024年度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
(八)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专业调入转入企事业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
(九)实践能力评价材料公示表
政策原文及链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4〕27号)》
原文链接:
https://www.hnwsrc.com/column?columnCode=tongzhigonggao&columnId=6f3d7bca11cddd39c7bbf83a1a2aef45&infoId=08c72f8071481843398967b5dc773ce3
安徽省(药学)
⇩
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一)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四)《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五)《单位公示证明》。
(六)《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写)。
(七)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
原文链接:
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2424431.html
陕西省
⇩
一、评审申报材料
(一)各类表格、证明
1.承诺书
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等材料:
⑴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五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表、加盖单位公章的聘任文件、劳动合同。同时还需上传社保缴费制式证明(2024年1-9月份)。
⑵用于参评的住院病案首页。
⑶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统计表。
⑷符合陕人社发〔2020〕12号文件,采用抗疫一线身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区县、地市加盖公章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人员表现情况表。
⑸《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
3.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扫描件。
(二)专业论文、论著
(三)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
1.承担项目:⑴项目合同(立项书)等原件;⑵鉴定(验收)报告等原件;⑶项目任职(任命)文件等原件;⑷获相关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原件;⑸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2.发明专利。
3.荣誉称号。
4.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5.任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6.任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7.任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8.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上传2020-2024年度(或2019-2023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文件图片等。
9.公开监督: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完善签字。
政策原文及链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xwjw.shaanxi.gov.cn/sy/tzgg/202408/t20240822_2496491.html
云南省
⇩
(一)个人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护士)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进修、继续教育学分、专业技术资格证、聘用证、荣誉证书等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原件扫描上传;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字,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其他证明材料:公示情况、基层服务、一线业务工作时间、骨干培养等证明材料请按参考模板拟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政策原文及链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gongshigonggao_0814/402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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