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禁用药品有哪些?

文摘   2024-11-04 10:58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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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处方药管理办法和各地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可以得知,处方医师需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若临床医师不重视药品的禁忌症,随意处方,也会被处罚,特别是婴幼儿用药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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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禁用的药物种类及原因:

1.镇静催眠药:如巴比妥类、安眠药等。禁用原因:对婴幼儿的大脑发育和神经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2.抗病毒药:如阿昔洛韦、利巴韦林等,禁用原因:可能会对婴幼儿的免疫系统造成影响。

3.抗真菌药:如伊曲康唑、氟康唑等,禁用原因:服用后可能会导致婴幼儿出现胃肠反应、严重的可能会影响到中枢神经系统、对婴幼儿的肝脏造成损伤。

4.高血压药:如钙通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等,禁用原因:可能会对婴幼儿的心脏和血管系统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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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禁用的药品



// 柴胡注射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在禁忌中明确规定: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禁用原因:容易引起过敏性休克、头晕头痛、乏力等不良反应。


// 参麦注射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参麦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14号)在禁忌中明确规定:新生儿、婴幼儿禁用。注意事项中包括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禁用原因:由于新生儿、婴幼儿肝、肾功能还尚未发育完全,使用该药品可能会影响婴幼儿的生长和发育。


// 双黄连注射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双黄连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1号)在禁忌中明确规定: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

     禁用原因:使用后可能会有过敏反应、全身性损害、呼吸不适、心血管不适等症状。


// 尼美舒利口服制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

      禁用原因:可造成儿童肝脏和中枢神经系统损伤。


// 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含盐酸金刚烷胺的非处方药说明书的通知》中的修订内容:

(一)对于仅用于儿童的氨金黄敏颗粒、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注意事项】中“1岁以下儿童应在指导下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二)对于可用于儿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胶囊,将“5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修订为“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在【禁忌】项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三)对于仅用于成人的复方氨酚烷胺片,删除 【注意事项】中“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的内容。


// 含有可待因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63号》对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禁忌】、【儿童用药】项进行了修订,将原来12岁以下禁用的限制上调到了18岁,另外对于用于镇痛的含可待因药品,在【儿童用药】项下再增加“本品仅用于急性(短暂的)中度疼痛的治疗,且只有当疼痛不能经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缓解时才可使用。”


// 茵栀黄注射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40号)》中明确规定: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并且【注意事项】中提到: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 匹多莫德制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0号)》中明确规定:本品可用于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患者,3岁以下儿童禁用。

      禁用原因:可能会出现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损伤等多种不良反应。


// 一扫光药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一扫光药膏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67号)》中明确规定:儿童禁用。

    禁用原因:1.有本品致儿童铅中毒的文献报道。2.有本品组方药材铅粉、红丹外用致儿童及成人铅中毒,组方药材轻粉致汞中毒的文献报道。


// 刺五加注射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62号)》中明确规定:孕妇、儿童禁用。

     禁用原因:儿童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对药物的反应可能较为敏感。


// 呋喃唑酮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呋喃唑酮片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43号)》中明确规定:14岁以下儿童禁用。

    禁用原因:儿童使用后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肠道菌群失调、肝肾损伤以及神经系统损伤等。


// 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

1. 喹诺酮类药物:如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沙星类药物18岁以下儿童禁用。禁用原因:可能会引起儿童软骨损害,影响骨骼发育。

2.四环素类药物:如多西环素、米诺环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禁用原因:长期使用可使儿童牙齿黄染并可能终身不退,还会影响儿童的骨质发育,导致骨骼生长迟缓。

      需要注意的是,儿童禁用药物的情况可能会因药物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而有所不同,医师在处方时需规避禁忌症的情况。若确实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应严密观察患儿服药后的情况,且避免超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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