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泽尔|埃米尔·拉斯克和康德主义(下)

其他   2020-08-24 14:44  
埃米尔·拉斯克和康德主义(下)
Emil Lask and Kantianism
(选自Beiser, Frederick (2008). Philosophical Forum 39 (2):283-295.


文:Frederick Beiser 

译:谢楠禧




3、哲学的逻辑
拉斯克的第一部主要哲学著作是他的1911年《哲学的逻辑与范畴学》(Logik der Philosophie und die Kategorienlehre)。该论文致力于解决先验哲学中的经典问题,即臭名昭著的元批判问题:批判哲学家如何知道知识本身的条件和界限?康德将所有知识限制为可能的经验,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我们如何知道范畴本身,在经验领域中它并不是所予的东西。尽管这个问题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可以追溯到哈曼(Hamann1786年的论文《形而上学》,但在康德主义传统中却没有成体系的答案。我认为,拉斯克对这一空白的填补尝试理应获得相当的荣誉。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正如拉斯克在引言中指出他的问题时,它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传统形态的范围。他解释说,他打算扩展批判哲学的原理,使它们适用于一个新的令人振奋的本体论领域:有效性(validity/Geltung)的领域。拉斯克解释说,有效性的领域不属于存在(being)的领域,即所是的(what is)的领域,而是属于非-存在(non-being)的领域,即所不是的领域,因为关于所有效者(what is valid)根本不需要实存(exist)。这种区别的基础可以追溯到文德尔班的老师洛采(Lotze),他教导说有必要区分所是者和所有效者。所有效的东西是不需要实存的,因为正如洛采所说的那样,不必存在即可成效“es gilt, ohne sein zumüssen”)。拉斯克哲学逻辑的任务是为有效性的领域制定逻辑。这是为了解释非存在的知识的可能性。拉斯克认为,这是超越康德的重要一步,因为康德的知识严格限于存在的领域(II22)。
尽管拉斯克声称他在制定新的哲学逻辑方面超越了康德,但他也强调他想保持对康德的忠诚。在将这一考察深入到非存在领域的最深隐秘处时,拉斯克将以批判哲学的原则为引领和罗盘。因此,拉斯克在他自己刊登的出书广告中强调说:康德的哥白尼式伟绩可以被转到哲学知识的对象上18康德的原则足以解释有效性领域的知识,拉斯克认为,因为范畴是所有知识的必要条件,不仅是经验的知识,而且还有经验形式的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康德的符合论(correspondence theory)来扩展康德在形式和质料(matter)之间的二元论,从而使它不仅适用于经验知识,而且还适用于哲学知识:形式成为了质料,当它成为形式的形式时。哲学家可以通过反思自己的生活经验来了解有效性的形式,因为这些有效性形式内嵌于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GS II194-95)。
不过,尽管有这些康德主题,拉斯克与康德仍然有鲜明的分歧。他明确声明,康德的认识论受到了深度限制:它充其量解释了关于存在的知识,但没有帮助我们理解关于非存在的知识(27)。他还坚持认为,康德对知识的感知限制是灾难性的,因为它禁止了所有哲学的知识,特别是有效性领域的知识(89131249)。拉斯克抗议道,仅仅因为赋予康德的荒谬权威,就使我们对以下事实视而不见: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谈论有效性的非理性领域(132)。他进一步抱怨说,康德实际上不懂如何对待逻辑领域的知识(262-63)。尽管康德正确地看到逻辑形式既不是本体的也不是现象的,既不是形而上的也不是心理的,但基于他从未意识到非存在的领域,康德不知道将逻辑形式安置到何处。
现在,我们开始了解拉斯克如何扩展了康德原则,并迫使他与这些原则决裂。拉斯克的哲学逻辑是否还真的是康德主义的,这值得怀疑。尽管声称自己是康德主义者,但它明确放弃了康德对知识的严格限制。康德著名地宣布他的处所位于经验的基础中。19但是,这个谦逊处所正是拉斯克如此渴望逃脱的。


3、判断理论
但是,这仅仅是拉斯克违反康德原则的开始。更激烈,更戏剧化的事情还没有到来。它将在他的下一个主要作品,即1912年的《判断学/判断理论》(Lehre vom Urteil)出现。拉斯克在这里论证道,有必要对有效性的概念完全地去主体化,他捍卫有效性的概念是一种完全超验的(transcendent)东西,独立于任何概念、判断或推理的行动(all acts of conception, judgment, or inference)。这似乎是康德哥白尼革命的彻底逆转,哥白尼革命在主观性方面将有效性概念理解为判断规则,并声讨任何作为实基(hypostasis)的超验真理概念。然而,正如埃蒙兹(Emundts)指出的那样,拉斯克依旧呼吁着哥白尼革命,以此作为他新的反主观主义(anti-subjectivism)的灵感。但是,问题在于这样的呼吁是否有其实质。
从拉斯克个人的哲学发展中可明显看出,他将康德推向了极致。他在判断学中的哥白尼革命解读与他先前的解读相矛盾。拉斯克在其博士论文中按照主观主义者的路线理解康德的哥白尼革命。他主张,当康德断言对象(Gegenstand)应该符合概念而不是概念符合对象时,其意思是概念是某种主观的东西:即表象的连接规则(rules for the connecting of representations)(GS I33)。拉斯克认为,批判传统与理性主义传统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理性主义传统接受存在与认知(cognition)之间的二元论,根据这种二元论,概念必须与独立于它们的领域相符合。明显地,拉斯克在1911年的《哲学的逻辑》(Logik der Philosophie)中继续秉承了哥白尼革命的这一构想。拉斯克在那里批判了胡塞尔关于真理的二元概念,根据这一概念,有效的命题和它们的对象(objects)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概念似乎留着独断论的味道(GS II41)。但仅仅一年之后,在1912年的《判断学》中拉斯克似乎改变了他先前的观点。其中,真理的标准不再是位于我们的认知之内而是超越了认知的事物:一个(an)判断应遵循的原型(archetype)。拉斯克显然批判了他曾经接受的有效性主观主义解释,并明确支持二元的真理符合论,此为传统理性主义的典型特征(GS II389)。从拉斯克后来对《哲学的逻辑》的少量评论可以明显看出拉斯克思想的颠倒,拉斯克直言不讳地拒绝了他先前对胡塞尔的批评,称其为彻头彻尾的曲解(geradezu schief,并声明他自己未能意识到客体与内在有效性领域之间的差距 GS II41n2)。
所有这些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是什么导致拉斯克在真理上的逆转?他为什么坚持对有效性进行彻底去主体化?第二,从什么意义上说,拉斯克依然能够说他的去主体化计划是康德主义的并且符合哥白尼革命呢?
拉斯克脱离新康德(Neo-Kantian)立场的关键是在1900年代初期的某段时间,他阅读了胡塞尔(Husserl)《逻辑研究》(Logische Untersuchungen)。20胡塞尔的心理主义批判使拉斯克相信,新康德主义者关于有效性的规范概念仍然过于主观主义。像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一样,拉斯克接受了一个基本观点,即有效性是不能用心理学术语来解释的;逻辑定律,甚至所有数学真理,都具有永恒的有效性。 2乘2等于4是有效的,无论是否有人在思考它,甚至即便思想的主体不曾存在。我们必须区分有效性问题和事实性问题,这是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的新康德主义基本原则;实际上,这是一个可以追溯到洛采(Lotze——文德尔班的老师——的老观点,这一观点主张有效性是完全不取决于实存(existence)的。这一区分是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的价值哲学(Wertphilosophie)的根基;拉斯克支持这一区分,并以此作为自我反思的起点。但是关键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应该如何描绘这种有效性?我们如何描述这一不同寻常的现象,即有效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客观的,独立于我们对它的思考? 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用经典的康德式规范性(normativity)概念来描述它。依据规范性,他们将逻辑定律甚至所有形式的真理都解释为关于我们应该如何思考的规则或戒律(precepts)。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康德式的规范性概念,胡塞尔在《逻辑学》第一卷中让这一概念遭受严厉的批评。21据胡塞尔说,逻辑定律毕竟确实是理论命题,它陈述了与人们如何思考相独立的一般真理。我们无法用规范来识别一般真理,因为规范仅在它们所规定的心理活动方面才有意义,而有效性则是即便无人思考之也仍然成立的东西。胡塞尔批评了康德主义者在逻辑法则的客观状态和主观状态方面上的犹疑不定。康德主义者对心理主义的批评是正确的,但是每当谈到描述有效性本身时,他们就总会诉诸心理学的语言来讨论判断的必要性或理性的原则。
拉斯克的成熟思想大部分来自于他对这一纯粹观点的思考,即有效性是独立于思维的。 拉斯克对一种能裁决自身客观地位的有效性理论的构想努力,就是他1912年的《判断学》。在这里,他试图沿着准柏拉图的路线,依据先型(prototypes)或原型(archetypes)的领域来解释有效性,以此来阐明有效性对于思想的独立性。 拉斯克重振了符合论,根据该理论,必须通过判断与这些原型的一致性来衡量判断的真实性。他批判了传统的符合论,理由是它们不能阐明有效性(GS II 386)。他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概念为什么要与对象相符合?我们不能从相符本身的简单事实中得出相符的价值(value of correspondence)。拉斯克认为,只有当我们看到价值已经存在于对象本身中时,我们才能避免这些问题(387)。否则,与对象的相符将没有意义或价值。但是拉斯克如何将他这一新的超验理论与对哥白尼革命的忠诚协调好呢?拉斯克在《判断学》中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些令人惊讶:将逻辑性(logicity)的插入对象使得将有效性和价值注入对象成为可能387)。他认为,所有的对应副本都应由哥白尼革命来证明是合理的,因为它本身就使我们能够将价值引入其中(389)。这不是哥白尼革命,这似乎恰恰是它的反面,即莱布尼兹式的反革命:概念似乎以古典理性主义的方式再次以对象为中心。不再将价值放在判断对象的规则中,现在,拉斯克将价值放在对象本身中。没什么可奇怪的,李凯尔特指责他的老学生陷入了实基,将知识的对象变成了我们的认知必须与之相对应的超验实体。从拉斯克写给胡塞尔的信我们可以得知以下显然的事实,即拉斯克知道他正在把他的康德主义推到了此处的极致。这封信写于19111224日,当时拉斯克略带幽默地指出,他的前任老师现在指控他投降了康德并反动地返回了古代。
拉斯克继续将自己视为康德主义者的根本原因是,正如埃蒙兹所说,因为他将对象理解为具有逻辑形式和价值且非逻辑之外的东西(第13页)。这确实是正确的,因为拉斯克拒绝了对象是元逻辑的”——即完全没有逻辑形式——这一旧观点,这一观点被他归于理性主义传统(GS II419)。因此拉斯克将哥白尼革命背后的基本思想视为这样的主张,即客观性(Gegenständlichkeit, objectivity)是逻辑的而不是非-逻辑的(a-logical)。我们必须将客观性视为超验的——超越主体性而存在的东西——但是有两种看待它的方式:逻辑上或非-逻辑上的超验。根据拉斯克的说法,康德的观点是对象在逻辑上是超验的,而传统的非康德式观点则是对象在非-逻辑上是超验的。
仅需一点点考虑就可以看出拉斯克此时的康德主义在这一点上不过是一种虔诚的姿态,这是走投无路之计——在他与旧观点之间实际上已经决裂了之后——维持着他与旧观点保持一致的表面现象。我们可以不同意拉斯克关于理性主义传统的论述,因为理性主义者确实把真理当作逻辑上超验的柏拉图领域。很难看出拉斯克与旧理性主义之间的区别。更重要的是,拉斯克关于真理的超验概念,即他对概念和对象之间的二元论与符合论的复原,对康德的先验观念论的意义不大,后者旨在否定这种真理概念。没有先验观念论的哥白尼革命似乎是个形容词矛盾。
除了超验的真相概念,拉斯克判断学与康德主义传统的决裂还有另一个方面。这与埃蒙兹正确地称呼拉斯克的对存在于对象中的价值的直接/无中介体验这个黑暗想法有关(第281页)。在试图解释我们如何了解他的超验领域时,拉斯克复兴了诸如直觉主义知识论之类的东西。因为他认为我们不能通过推论的手段(discursive means)知晓真理,这是由于当对象本身是形式和内容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时,判断却将物体分解为形式和内容;所以,他必须假设某种无中介的直观才能知道该物体。他主张我们通过被动的投降而不是主动的概念化来知晓(know)物体(GS II396)。我们在拉斯克的判断学中发现了一些非理性主义传统的经典主题:所有的推论性思想都是分析的,并人为地将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因此只有直观才能将一个对象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方面,拉斯克与他的许多当代人一样,屈服于生命哲学(Lebensphilosophie)的塞壬歌声。然而,批判哲学的精神中已经没剩什么东西了。我们只需在此提醒自己想起康德后来反对雅各比和施洛瑟(Schlosser)的论争。
因此,在最后,拉斯克的哲学中没有剩下多少康德的东西。有必要将拉斯克视为名义上的康德主义者,这有三个一般性的原因:他违反了康德的批判学说,即所有知识都限于经验;他复兴了与康德的先验观念论相反的真理符合论;他还肯定了无中介知识的理论,这一理论一脚就可陷入神秘主义。一个肯定这些教义的康德主义者只能是名义上的康德主义者。也许,如果拉斯克能够更长寿以发展其体系,而活得更长寿,那么他将抖落崇敬康德主义的这块遮羞布。但是,他的悲剧性死亡使得这一点成了单纯的猜测。

注释:


18 Hence Lask, “Logik der Philosophie und die Kategorienlehre,” Kant-Studien XVI (1911): 355–56. 
19 Kant, “Prolegomena zu jeder künftigen Metaphysik,” Kant Schriften, Akademie Ausgabe, vol IV (Berlin: de Gruyter, 1902f) 373n. 
20 In his December 25, 1910 letter, Lask wrote Husserl that he had been introducing his conception of validity into his lectures for the past five years. See Edmund Husserl, Briefwechsel, ed. Karl Schuhmann, vol V (Dordrecht: Kluwer, 1994) 31. This would place his reading of Husserl sometime before 1905. 
21 See Edmund Husserl, Logische Untersuchungen (Halle: Niemeyer, 1928) I, 157–58, 164–65.
22  This criticism appears in the third edition of Heinrich Rickert’s Der Gegenstand der Erkenntnis (Tübingen: Mohr, 1918) 284. Rickert had already taken issue with Lask and Husserl in his “Zwei Wege der Erkenntnistheorie,” Kant-Studien XIV (1909): 169–228, esp. 213–28. Rickert was responding to Lask’s earlier 1908 lecture “Gibt es ein ‘Primat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in der Logik?”, GS I, 347–56, which is already critical of the subjectivity inherent in the Kantian conception of normativity. Lask responded to Rickert’s criticism in Die Lehre vom Urteil, GS II, 230, 447.
23  Husserl (1993): 34. 


杂箱子
在英雄周围一切都变成悲剧;在半神周围一切都变成滑稽剧;在上帝周围一切都变成——什么呢?也许都变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