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Johann Gottfried Herder***哲学是否会变成彻底私人性的?或许它本来就是私人的。语言不是私人的,但是思想和有关生活的体验是。***我想,所谓“如果真想清楚了,就能讲明白”的真正意思在于:如果思想足够清晰,语言也就容易传达其含义。但这句话的含义预设了语言和思想的同一。深刻且独特的思想,其微妙之处恰恰是既定语言用法总难以触及的地方。最深刻的思想,应该是这样的:话讲得很清楚,但总剩下某种尚待发掘的线索,也就是话所讲不透的东西。***尼采的模型:(1)音乐有生理-心理(文化)的效果,催吐剂给肠胃、身体带来了更直接的效果,这些都意味着,生命/身体本身有其“理性(身体的大理性)”,这些理性给出了关于身体符号-事件的阐释,“Pathos als Realität”。(2)语言使人际交流成为可能,并塑造了对自己、对彼此的意识,以共同的语言来相互交流,其前提是:使得那些至多只是彼此相似的身体符号-阐释被视为彼此等同者、跃到生命理性之“上”的“意识理性”。(3)这样的意识理性也在相互的承诺中要求真理,乃至将意识中所把握的视作真理,并要求行为符合这一真理认识、配套以自主的而非随意的行动,这也就意味着,有某种冲动以意识理性之名主宰着行动。***我们根本就不是在用语言思考!我们只是在用语言主动地把思维调动起来,然后将思考的东西传达出来,传达给自己(意识)的同时也传达给他人。首先是刺激—图像。为什么我们不能设想一下,我们的思考实际上是基于这些图像的呢?乃至对于心盲症者,他们用更隐秘的图像。***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了这一点:语言只是一种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思想内在的、固有的工具——更不是感受所固有的工具。但是,语言确实是能够改变思想,这种改变(过程),我认为是这样的:类比球拍运动的发展史。难道球拍决定了运动员的手势、步伐各种各样的身体移动吗?当然不是,而且,球拍的使用技术是可以发展的,比如我们熟悉的乒乓球。球拍并没有决定技术本身【语言也不决定思想本身】,但是,技术的铸就和发展确实是利用了球拍。这也是为什么有的天才哲学家并不熟悉哲学史,或者说不熟悉哲学家们的(通用)语言,但依然能够走得很远,甚至更远。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关注的是,使用语言的时候涉及到什么机制,这种机制如何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产生变化(是否有些准-规律,甚至规律),如果没有语言,这种机制的运作是什么样的——比如,一个没有心盲症者,不断运动和变换的图像,形成了某种朴素的推理机制。类比-同一化-推理:我们现在使用的语言几乎无法让我们感受到类比(类比始终是属于图像的)了,一旦我们严格对待语言,为了“最”有效的交流,我们得保证“同一化”的彻底,这样每一步就走得无比准确,让所有人在原则上都能够理解同一套语言/说法。***一切都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揭示,揭开这一层面纱,还会有,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我(们)会这么认为,尤其是,为什么有这样的直觉。不管是物理学给出的描述,还是,尤其是,我们对人造事物的理解,没有任何解释就是彻底自明的了,貌似思到了又猜破了这层意图,也总是觉察到:不够,远远不够。事后来看,也确实是挖掘不尽,总有千般“更深的”解释。肤浅粗俗的东西倒像是额外产生的垃圾,比如华丽的辞藻和天马行空的解释分析,本质上都是垃圾。任何深邃的、无穷的宝库,能够从中获得多少,完全取决于我能走多远。为什么它们如此深邃,这似乎是我们不能知晓的,我们只能凭借有限的探索和“深邃”的直觉——这个直觉本身也是深邃的——去“发现”深邃。 ***并不是语言是否符合它所讨论的对象、事情,因为在讨论这个的是人,是感受或思想着的人,所以,是语言所表达的思想是否符合这些事物。那么,语言是不是做好了传达的工作,这涉及到第一层“符合”,语言是否符合思想,然后,这一点却取决于交流之间的人,说话者把话说出来,但说出的语词-声音自身是没有意义、没有想法的,需要听话的人读取,也就是说,听话者把说话者想要表达的思想,从说话者所使用的语言中读取出来。语言本身不存在符合与否的问题,思想本身也没有自己与自己是否符合的问题。终归是,我们思考着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一方面被认为是不取决于思想活动的存在,有其自身,而另一方面,它们出现在思想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出现、被表象、被理解。符合不可能出现在后者的情况——讨论所谓康德式现象界内的真理,完全沦为了心灵内在形式的自我观察(尤其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尔喜欢这么说),这根本就跟“真理”无关,完全背离了我们对“真理”概念应有的规定;既然这样的对象已经在思想活动之中,我们已经很难辨明这些呈现的形式究竟哪个是对象自身带来的、哪个是思想自己的织造(对象)方式,这里讨论真理既毫无由头,也就毫无意义,根本“用”不上。只有思想明确将自己所思考的对象自身视作不取决于思想的存在时,它才会怀疑,自己对思想对象的思想也即这些对象在思想中的呈现(Erscheinungen)究竟是不是对象本身就有的。“绿色”和“红色”在非色盲的人类群体中是通用的“货币”,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讨论这个东西是红的、绿的,根本不需要区分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也就是说,不使用颜色这种日常语言,使用光学的科学语言,那在色盲那里也能通用,或者我们想象那些没有颜色表征但能够理解物理学和数学的存在,我们用红、绿的语言是无法跟他们沟通的,但是,我们可以用科学语言跟他们沟通);但是,为什么对象本身不能是红的、绿的呢?只是因为有红绿色盲的存在、有无法表征颜色的可能性,只是因为我们能够非常合理地分开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对象本身就不能是红的吗?当然不是!我更倾向于这样的想法:对象带来了一些“东西”,但我们无法直接或间接认识它们,相反,它们以另一种方式被我们意识到,因为我们终归只能在关于对象的认识结果当中意识到:有不取决于思想的那些东西存在;它们最终会现实地反映在所谓的知识进步这一过程中:我们连续不断的现实活动也不断改变着我们关于事物的认识。当然,这里还有另一种扯蛋猜想,这也是可能的:思想自己给自己制造了各种各样的结果,即便它终归认识不到它自己就是发明了这一切的幕后推手,它一方面让自己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理解了对象,另一方面又让自己(终归还是)把握不到对象本身,即便对象本身就是思想所制造的,也就是康德无法接受的“思想自己给自己提供质料”,这样的话,世界就是一个思想的幻象游戏。***哲学但看起来一点都不哲学的计划:主要针对虚无主义的疗法。首先是散步。散步能保持持续的、平和的生理刺激,腿部的适当肌肉疲劳,这能很有效地缓解虚无主义的生理症状。这一典型症状就是:感受不到(坚实的、相信其有价值的)目标,持续不断地寻求刺激,就算刺激并不能让人愉悦。远离人群(可以零星有人,但不能有人群)到自然风光尚佳的地方,能够让感官得到净化(其敏锐性甚至还能得以提升),就像机械表内部的零部件得到干净声波的清洗。然后是,研究文学作品(戏剧、小说等等),要一边在脑中扮演其中的角色,没有后者,是不可能理解(感受)这部作品的。也许还有一种适当可以放宽外部条件的“思”,学会让心境中不断闪动的影像慢下来,要能使之明晰,这个时候让思绪奔涌是不行的,因为思绪奔涌恰恰意味着大脑生理的活跃,现在要做的正是“冷”和“静”,要让心灵变成镜子——这也是为什么最好要远离人群的自然、再不济就是去少人的公园;有时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待处理任何困扰自己的问题。这些工作的要点都在于自然净化,用自然的方式来让饱和但过于斑驳的冲动得到纯净升华。 ***一个形而上学的猜想:如果“真”是本然固有的(存在状态?),完全是形而上学的“状态”,而非命题与现实或命题与命题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能不能如此玄思:我们的知觉、信念、命题判断、乃至(体系或系统化的)理论都是这一本然固有者的显现方式。就像把斯宾诺莎的实体当作这样的真,而它在我们的心灵中展现自身,而且,这样的展现注定是不完满的,所以,我们才会困惑我们的思想到底能不能是真的,并最终免不了要拿思想跟它所关涉的实在来比对,也免不了意识到,这简直就是在拿两个根本不能相比的东西在比对:一个是思想,而另一个就是“那”。***一个真诚的人只讲真话而不讲假话,但是,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被严格当作:真诚的人所讲的就是“真”话。讲真话只能在副词加动词的意义上被理解,而不能在名词的意义上理解。那么,这肯定要涉及到说话者的心理学,而不是真理的形而上学。对此最显而易见的解释是,这个人相信所说的话是真的,就说自己相信的而不说自己不信的。然而,一个迷信的人,也一样相信某些说法是真的,并坚持这些说法,毫不隐瞒、欺瞒。我们当然可以把这样的迷信者称为有真诚品格的人【按照奥古斯丁在忏悔录的讨论,所谓谎言的对立面不是真理而是真诚,关键在于检验说话者所思/信是否所说,就是这一解释】,但是,我们不会将这个人、将这种态度与严格意义上的真诚、与真理有某种关系的真诚联系在一起。首先:后一种真诚者必须有另一种说法:尽管我现在相信这些是真的,但我随时准备接受对我现在这些信念的挑战和革新,我“相信”这才是对待真理应有的态度,否则我跟迷信、独断论又有什么区别呢?没错,这种真诚者至少得有另一种信念,一种保持开放、相信真理并非现成和到此为止的东西,而只要有了这样的信念,这个人就不可能处于迷信的僭妄之中,就不可能只是简单地去说他信以为真、持以为真的东西,并以为这样做就是真诚了。真理,也就不可能成为被相信的东西了,甚至至多也就是不可达及而只能眺望的理想。【也正是在不说谎、只说对自己来说也被视作真东西的那些人那里,我们可以说,“真”来自社会的需求,但也正像尼采同时指出、敏锐注意到的,求真意志所求的真理,显然已经不满足于此,而是:真诚也不是真理的担保,真相本身跟认识者的态度毫无瓜葛,“已经形成习惯的错误推理中有一条是:因为某人真实和坦诚地对待我们,那么他说的就是真话。”(MA 53)那么,这样的新要求究竟是如何产生的?问题依然不在于真理本身,而在于生理-心理方面的发展,也就是得考察: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冲动?社会需求显然无法继续解释这个冲动了,它只能解释到最古早的求真态度之史前史。尼采将注意力转向了道德,因为他发现,这种新要求具有“无条件”这一道德属性。】***一个人,如果在他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为了某一件事情而感到羞愧,即便这件事情没有任何人知道。这当然是可能的,而且,只有高贵的人才会这样。但是,这却不能得出,羞愧是个人自我意识的事情,与他人-社会无关。恰恰相反。在这个时候,个人的自我意识恰恰意味着,我、我做的事情被另一个人审视了,这个人持有一些标准,我以及我做的事情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我羞愧了,只不过,这个所谓另一个人,就是我自己,尽管这个人现在就是我自己,但是,标准的内容、这个人的目光,在源头上绝对离不开他人-社会,即便我已经变成了自由的精神,摆脱了任何既定的、来自他人-社会的习俗传统,但我形成了我针对我自己的标准,而且,这个标准比起他人-社会的要求要高得多、难得多——这个人首先“内化”了他人-社会的意识、标准内容,并在其卓越的追求更好、更优秀的天性冲动中,得以不断升华,最终,成为了这个人自己,这个人自己审视自己,不再需要任何他人的在场、乃至隐匿的在场。一个庸常的人,只会在他人注意到的时候才羞愧,他们的自我意识“更弱”,他们所关心的标准也只是他人的标准,比如,一个偷偷抄袭了别人观点的学者在会议上被当众戳穿,他感到羞愧——他自己在抄袭的时候、在没有任何他人注意他的时候,他是根本不会羞愧的,或者说,在某些人那里,最多也就只有某种羞愧,这种羞愧不是因为自己对自己的高要求,而是因为设想到他人对自己的注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人-社会而羞愧;但很快,他的羞愧就被现实的利益考虑、被侥幸的心理压倒了。***真理的绝对“霸权”:“是吗,你说生命求欺骗、求谎言,只要让生命能活下去、活得更好,谎言或幻觉就是值得采纳的,难道这一主张本身不是真的吗?你能否认这个主张本身是真的吗?”实际上,不应该问“难道这一主张本身不是真的吗?”真理(理论)方的辩护律师之所以在这里这么问,是因为他已经把生命价值的辩护人骗进了他的话语权范围内,偷偷将自己的律师身份换成了法官身份。有意义的问法应该是:“所以呢?你能为你的主张提供什么辩护,你的证据是什么,你的说法能够解释更多的现象吗——你的解释比其他的主张更全面、更有说服力吗?”不再会有人问“真”了!也不应该问。即便有哪个不识相的哲学书呆子还在坚持:那辩护不是得看真不真吗,说服力不是在于真吗。可谁会用“这是真的吗?”来检查科学家们的工作?难道一个物理学家在讨论时,你能够对其描述和说明不管不问,逮着就问“这是真的吗?”?那简直是胡闹。【其实这也暗示,真理理论即便有个答案,也跟(具体)知识毫无关系,有一套自圆其说、胜过任何其他真理理论的真理定义,也无助于你在知识领域干些什么。我之前就有过这个说法,现在我将这个事情解释得更清楚了。】比如说,我们在具体的知识探索和操作中遵循着融贯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对真的根本理解却保留着有关符合论的直觉。实用主义要将这两种合而为一,从一种相当含混的“用处”概念出发。至于紧缩论这些说法,实际上也是因为产生了一种相当有道理的直觉:真毕竟就是个语(用)词,我们更应该看看这个词往往用于哪方面、应该用于哪方面——但不幸的是,塔斯基语句一旦被认真对待,我们就不可能摆脱符合论的直觉。但是,除了符合论以外的真理理论,也许都注意到符合本身就是可望不可即、根本没有任何用处的悬设。***心理效果才是最“真实”的。比如说,面对巨大的困难,我不断告诫自己,不要自我安慰——如果要成为强者的话。但是,在这种苦涩之后,我居然有了欢快的感觉,我敏锐感觉到,这就是自我安慰的效果,尽管看来荒谬,它正是在不断的自我告诫后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