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朋友拿着一个国家医保局的视频来问我大病保险是什么?和我们的重疾险有什么区别?是不是有大病保险,我们就不需要重疾险了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首先,什么是大病保险?根据官方定义,大病保险的全称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它能对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也就是说,大病保险是我们基本医保的补充,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环。
那参加医保的职工有没有大病保险呢?其实也是有的,这个大病保险的官方名称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本质上也是大病保险,我们在这里就不做额外区分。
其次,大病保险怎么参加呢?医保局在视频中也提到了,只要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是自动获取大病保险资格的,并不需要额外缴费。
再次,大病保险和重疾险的功能不同,大病保险也是实报实销型,是根据实际的花费来进行赔付的,而重疾险是根据我们购买时的保额进行一次性赔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大病保险所说的“大病”,和我们重疾险常说的“大病”,其实并不是一个意思。
重疾险所谓的大病,是需要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后,才可以获得赔付。
而大病保险的赔付,是根据我们的自付费用来确定的,各地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以深圳为例,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自付1-3万元的部分,可以报销70%,3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报销80%,年度支付限额和参保时间挂钩,最高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深圳一档医保职工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25万元,且其费用均符合医保规定,则医保报销部分为25万减去600元住院起付线,再乘以90%的报销比例,为224460元。
而自付部分为25540元,达到大病保险的标准,则大病保险仍然可以再提供10878元的报销,即25540元减去1万元,再乘以70%。这样看来,这位职工的花费最终仅为1.47万元,的确是省下了不少花费,好像有了医保和大病保险,似乎也不用自费多少。
但现实可能并非如此。要知道,有一些比较重大的疾病,很多治疗的药品(尤其是进口药物)并不在医保的报销范围之内。这些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治疗费用,就算我们有大病保险,也仍旧没有办法给我们提供任何保障。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大病网络众筹用户调研报告》中的数据,发起众筹的用户,在经过医保报销后,仍然有58%的资金缺口。以众筹用户平均治疗费用为39.3万元计算,58%的资金缺口为22万元,这笔钱对于一般家庭而言是很大的一笔开支。
由此可以看出,仅仅有医保局领导说的大病保险,其实并不能给大病患者提供充足的保障。
并且,假如患者真的得了严重的疾病,除了医疗费用外,还会有疾病耽误的误工费、恢复身体所需的营养费等等,都需要自己承担,这些是完全没有方式通过大病保险来报销的。
而重疾险的理赔,却可以帮我们解这些燃眉之急。
所以,大病保险固然重要,但是重大疾病保险也是不可缺少,二者并不冲突,而应该是相互补充,相互兼顾,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体健康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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