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提示函》(点击文末小程序下载文件),直指互联网自媒体通过“挂靠”方式违规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做法。
《提示函》明确提出,要依法合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严格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严厉打击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 行为、坚决杜绝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紧压实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
那么,什么是用“挂靠”的方式卖保险呢?作为一个不卖保险的自媒体博主,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个话题。
自媒体“挂靠”卖保险大概的做法是,一些保险自媒体会成立一家没有保险销售资质的咨询公司,用这家咨询公司的名义给互联网上引流过来的客户做咨询转化。
与此同时,这个咨询公司后台的“转化人员”也会加入某家与这个咨询公司完全无关的保险中介公司,让自己成为有保险销售资质的合法保险营销员。
这,就是监管这次点名的“挂靠”违规卖保险的做法。也就是说,只要保险自媒体前端向消费者展示的公司不是一家合法的、经监管部门审批的保险机构,无论后台做转化的人员是否持证,这都属于“挂靠”违规卖保险,请消费者一定要加以区分。
而这种“挂靠”卖保险的方式,更存在比较严重的“飞单”行为,也就是这些转化人员推荐的保险产品,压根就是从另外一家保险中介公司投保的,与这些转化人员自己所在的保险中介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也就是我们行业中经常说的“飞单”。
为什么要“飞单”呢?有可能是为了更高的佣金,也有可能是,这些转化人员“挂靠”的保险中介公司产品线不全,或者拓展业务的区域不够广,无法覆盖到全国的地区。
但是无论给出什么样的解释原因,这些自媒体通过一家没有保险销售资质的咨询公司去销售保险的行为,以及他们把单子飞到另外一家保险中介公司的行为,在监管看来,全部都是违规的。
那么,这种做法会导致什么样的问题呢?
一方面是,这种复杂的身份关系会让客户产生困惑和误导,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和哪家公司买的保险,也不知道出了问题到底应该找哪家公司来服务和负责。
另一方面,他们虽然隶属于一家保险中介公司,但是却把单子交给另外一家保险中介公司,也就是说,客户保单上注明的保险销售人员,一定不是给他销售保单的人,从而令整个销售流程没有真正的“行为负责人”。
再一方面,如果客户发现这个自媒体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误导行为进而发生投诉,监管部门也可能会因为遭受投诉的公司不是一家有销售资质、受监管管治的保险中介机构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弱化监管部门对客户权益的保护。
因此,“挂靠”卖保险从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合规的,做保险咨询的自媒体博主或后台人员似乎也是可以进行保险销售行为的,但其实这只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监管的行为。
监管部门本次对“挂靠”卖保险行为的提醒,也是为了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开展做进一步的规范,希望能更好地保障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虽然未来我们可能还是会看到互联网上有很多“自媒体”踩着监管的灰色地带违规开展业务,但是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只有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做销售,敬畏风险,敬畏合规,才是我们在这个行业中立足的根本,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所有历史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