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保险行业顶层设计的重磅文件来了!“国十条”3.0版中,哪些内容最值得我们关注呢?| 每天进步一点点

文摘   财经   2024-09-12 09:40   广东  
「每天进步一点点」系列 #211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一份重磅文件——《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点击文末小程序卡片下载原文件),通过十条内容对中国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因此这份文件也被行业称作是“国十条”3.0版

“国十条”的1.0版和2.0版,分别是国务院在2006年6月印发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在2014年8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这次的“国十条”的3.0版,则将重点工作更多放在了“加强监管、化解风险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里面的内容非常详尽,短短一句话就已经可以带出很多非常多的信息,因此非常值得保险行业的朋友细细研读

今天的内容,我就把我在看完通篇文件后,印象最深、让我感到最受震撼的三条内容,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第一,保险业“打破刚兑”的进程,又推进了一步

第五条“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中提到:……制定风险处置规程。健全保险保障基金参与风险处置机制。规范保险产品设计和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

这一段话,很明显是在探讨“假如有保险公司遭遇重大风险行业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风险处置规程是要有的,保险保障基金也要参与,但是参与的机制要更加完善,以防资金缺口太大,保险保障基金也无法填补

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这其实就是在说,假如真的发生保险公司资不抵债的重大风险事件,保单的兑付需不需要调整?是继续“刚兑”,还是调整产品利益进行兑付好在文件里说的只是“研究完善”,所以大家大可不必现在就担心已经卖出去的保险合同要“打破刚兑”了

可是,既然国务院已经把这句话写在“国十条”里了,说明“打破刚兑”这件事情,迟早会被提上日程,所以还请大家做好准备。不知道今年下半年即将修订的《保险法》草案中,会不会有相关的表述呢?如果有,那真的是一件可以引发行业地震的事情。

第二,有一些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公司,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第五条“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的后半段提到:……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说实话,现在中国保险行业中,确实有那么几家很多朋友都可以叫得上名字的保险公司,几乎已经变成了“僵尸企业”——几乎没有任何业绩,也没有任何市场竞争力,正处于持续亏损、消耗股东资本金的状态。

这些公司,其实就算咬牙挣扎,发展也不会有任何起色,只会使亏损变得越来越多。所以,我完全赞成国家把这些保险牌照给收回去,再把这些公司的存量业务和存量资产交给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去接管,尽早完成保险责任的交接。

过去,我猜国家应该就是太在意保险行业的名声了,所以一直不想让保险行业有公司被破产清算的新闻传出去,引发民众的恐慌。但是,自从行业第一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易安财险出现之后,我认为国家其实也不用再有什么心理包袱了。一些容易引发更大问题的保险公司,就让他们用“牌照被没收”的方式,体面退出历史舞台吧

第三,未来在中国境内,有可能会买到“外币保单”

第八条“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中有一句非常短的话——稳步开展境内外币保单业务

这句话如果和第三条“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中提到的“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联系起来,就非常有意思了。

实际上,近期我在同保险行业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如何才能让中国保险行业走出利差损风险”这个难题的时候,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日本当年在经历极低利率环境与严重利差损风险时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其中有一条就是“增加海外投资”,因为海外债券的收益更高,可以缓解日本寿险业的利差损风险。

2010-2022年间,日本寿险公司的外国证券投资占比由14.26%增至23.9%而这些举措,最终也带领日本寿险行业走出了困境。

当时我们就在讨论说,中国会不会逐步地往这个方向去走,毕竟如今我们保险行业面临的问题,其实与日本当年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

而“国十条”3.0版中的内容,其实也验证了我们的猜测,只是这一步到底要怎么走、走多快,还需要经过时间的验证

以上,就是我看完保险业“国十条”3.0版之后,印象最深的三条内容了。还有一些其他针对行业的利好政策,我们后面有时间再详细来聊。连夜写稿不易,如果你喜欢本期的内容,欢迎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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