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党的第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当时我就感觉,这提了很多年、但迟迟没有落地的“延迟退休”,这回应该是真的要来了。
果不其然,9月13日,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至此,大家议论多年的延迟退休细则终于公布。
文件提出,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50周岁和55周岁分别延长至55周岁和58周岁,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另外,文件还同步提高了社保最低缴费年限,将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只不过,提高社保最低缴费年限这一举措额外给了5年的缓冲期,从2030年1月1日起才实施。
面对这次的“延迟退休”,我自己认为,广大网友还都蛮乐观的,表示可以理解。甚至不少人在网上调侃,“原来被疫情偷走的那三年,最终还是通过延迟退休补了回来”,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
大家很容易就接受了“延迟退休”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三点:
第一,“延迟退休”已经吹风很久了,大家从内心上早已经接受或者默认了这个结果。因此,当靴子真正落地的时候,并没有感到十分意外,甚至很多人还觉得,这次只延迟退休三年,比预期的要延迟退休五年要好一些,属于结果“超出预期”。
第二,我们国家的延迟退休,本来已经比其他国家慢了很多。要知道,我们的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制定的,至今已过去将近70年的时间,而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1970年的57岁提高到了2023年的78.6岁,人活得更久了,退休后需要的钱也更多了,适度延长一下退休年龄也是合情合理。
要知道,美国的退休年龄是66周岁,英国、日本等国的退休年龄也比我们高至少2-3岁,从这个角度来看,咱们国人还是很幸福的。
第三,咱们推的“延迟退休”,还主打一个“自愿、弹性”。只要我们满足了社保最低缴费年限,到了原先该退休的年龄,也一样是可以退的(部分女职工需到52周岁),社保养老金的计算也不会因此而减少,计算方式仍旧和改革前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我们是否想要“延迟退休”,完全取决于我们是否想在退休后多领一些养老金,因为工作年限越久,退休后能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而不想折腾的,可以保持现状,但是预计未来社保养老金能提供的替代率一定会持续降低,所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结果,也是有可能会出现的。
综上所述,本次国家正式推行的“延迟退休”政策,相对比较温和,民众接受度普遍较高,应该算是顺利落地,也为后续继续逐步、分阶段延长退休年龄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观点,就是在一个不断加深的老龄化社会当中,真正决定自己什么时候能够退休的,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取决于社会制度,而是取决于自己为养老做了多少的储备。如果我们都已经提前做好了充足的养老储备,那么何时退休,不应该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吗?
所以,不论未来政策如何变化,提前做好养老储蓄规划,把何时退休的命运把握在自己的手中,才是真正令人安心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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