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易出现的九类问题

文摘   社会   2024-09-22 19:2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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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工培训学时不够

      新工培训没有满足 72 学时要求,主要原因:①岗位缺人招聘新工滞后;②满足应聘条件的人员少;③生产经营单位为减少费用压缩学时;④新工培训的内容不够;⑤新工有缺课、请假等情况导致学时不够。对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对新工进行培训,不能找任何借口不能保证培训学时。

2、培训教材内容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教材内容有缺陷及错误,容易误导新工的安全认知,主要原因:①编写培训教材时盲目照搬照抄;②安全管理部门没有严格审核;③培训讲师在培训时没有发现内容缺陷;④各层级管理者对培训教材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⑤培训教材内容不符合培训的要求。对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培训教材内容给予足够的重视,建立层层研讨及审核的机制,确保培训教材内容没有缺陷,对提升新工的安全认知及安全素质有所裨益。

3、培训效果评价应付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培训教育相关的管理程序及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培训教育的管理流程、管控的关键环节,每次安全培训教育后都应有培训效果评价,在此过程中易出现敷衍应付的情况,主要原因:①没有按管理程度或管理制度执行,培训教育没有形成“螺旋上升、持续改进”的模式;②各层级对培训教育没有足够的重视,培训教育相对见效慢,评价缺少量化的数据;③对培训教育评价缺少检查,导致培训教育评价空话多、套话多。对此,生产经营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培训教育是生产经营单位永恒的课题,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效途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人的过程尽管不能立竿见影,终归会突显其实效性。

4、上岗缺少见习阶段

      新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不能独立上岗操作,期间不能缺少见习及实习阶段,应落实师傅带徒弟的机制,对新工除了要有理论考试,还要有实操或技能考核,上岗前需经厂部领导签字确认;见习及实习阶段师傅应对徒弟的操作技能负责,对徒弟的操作安全负责,在此期间生产经营单位应给予师傅相应的奖励。

5、未开展安全再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开展安全再教育,组织班组长专项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其他人员再教育学时不少于20学时,编制再教育培训计划,并经厂部领导签字确认后加以实施,培训内容按培训大纲执行。

6、档案内容缺项漏项

      安全教育培训应统一归档,为便于管理应一人一档,档案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级安全教育的成绩、试卷等相关记录,见习及实习的评价记录,安全再教育培训的相关记录,安全方面严重违规惩戒记录,涉字签字栏必须是本人签字等。

7、转岗调岗没有培训

      转岗、返岗、调岗或离岗 6 个月以上人员重新上岗,应重新接受分厂、工段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经厂部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上岗,见习及实习阶段不能省略,见习及实习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

8、培训缺少实操内容

      培训教育应有实操内容,对业人员考核宜分为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及安全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该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应急仿真模拟能力、手指口述是否准确等,若考核不合格,则不能独立上岗操作。

9、培训教育缺少实效

       培训教育的目的是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若脱离这一目的培训则是为培训而应付式的培训,投入大量资源而收效甚微。为此,生产经营单位应锁定聚焦提素质这一目的,不断想办法、寻措施,激发从业人员的内生安全原动力,进而发自内心自动自发成为自主安全型员工,主动涉猎安全理论及技能,提高培训教育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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