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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患整改应达到的标准不清楚。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不能盲目进行整改,应知晓整改的标准要求,整改后应达到合法、合规及达标,不能重复整改,整改后不能制造新的隐患;整改之前可以向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专家进行咨询,争取一次整改到位,一次就能够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
2、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不清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规定了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⑴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⑵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⑷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⑴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⑵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到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⑶所从事工种地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⑷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地处理;⑸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地使用和维护;⑹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⑺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地措施及应注意地安全事项;⑻有关事故案例;⑼其他需要培训地内容。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⑵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地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⑶有关事故案例;⑷其他需要培训地内容。上述培训内容是必选项,除此之外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自身个性化的安全特点,增加相应的实用性的培训教育内容。
3、隐患排查不能发现现场的问题。隐患排查是发现安全问题的过程,各层级应推进落实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实时发现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动态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给予解决;但有的基层班组及从业人员没有足够的意愿及足够的能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能发现岗位及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知道没有发现安全问题是不正常的,一是对安全问题熟视无睹、见怪不怪;二是隐患排查走马观花、视而不见;三是没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对此,应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方面的培训,安全工作者应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运行机制,用安全机制进行引导,提高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意愿,三是将隐患排查融入到安全生产责制中,纳入日常的安全履职考评中,若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4、作业人员不能辨识作业的风险。作业人员没有养成风险辨识的习惯,主要源于:一是不会辨识作业的风险;二是没有辨识作业风险的意愿;三是没有将安全确认制落实到位。对此,应采取的措施:一是持续强化此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作业活动的风险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二是利用班前会贯彻“三讲一落实”,每班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三是持续不懈抓风险辨识、安全确认,直到每名从业人员养成潜意识的习惯。
5、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低下。从业人员安全认知低下是从业人员自身的问题,但不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便是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等,利用安全奖惩机制、企业安全文化等,激发从业人员内在的安全驱动力,持续提升其安全认知能力,使所有的从业人员在安全工作上不能落伍、不能掉队、不能成为事故的制造者及伤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