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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违规与社会秩序,有如蚁穴与大堤
文/小窗灯火
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 有沙尘
昨天晚上遇到件糟心事,家里的马桶堵了。我折腾良久整不通,终于放弃,外地来京无门路,只能求助于百度,搜索马桶疏通,找电话请人处理。
打第一个电话,师傅说150元,半小时到。我想起来上学时在学校通过,只30元,便说再考虑一下。他说120也可以,我说再跟家人商量。他说那就100吧,我说我再想想。他说80块也行。
这个感觉,不是很好。
我决定,再便宜也不请他,又打了几个电话,与一位姓王的师傅定好了。约半小时后,王师傅来到我家。
他先拿一个有一根像链子的机器转了几下,冲水,不通,如是再三,仍然不通。他说,不行,通不了了。
我急,说那怎么办?
他说,有两个办法:一是把马桶拆掉,看里面到底有什么,比较费时费力,还要两三天不能用马桶,四百五十块钱;第二个办法很简单,倒一点强溶栓剂进去,很快就好。
我问费用怎么收。他说没多少钱,通不好不收费。
家里娃小,我也不愿折腾,没再多想,选了第二个。
他取出一个小脏桶,拧开盖,随便往马桶里倒了一点绿色的液体。约两分钟后按键冲水,确实很灵,通了。
我舒了口气,说非常感谢。
他说,强溶栓剂186元一斤,刚才给你用了两斤半,算两斤吧。372元,加上本说好的100元,一共472,你微信还是支付宝?
······
我大吃一惊,问,这是什么强溶栓剂?
他说欧立通。
我用淘宝搜,查到确实有欧立通这种东西,但都是四五十块钱就能买很大一桶。
我亮手机给他看,说你给我指一指,用的是哪种。他说他用的欧立通是实体店买的,网上买不到。
我问,哪里的实体店?他说公司配的,他不知道。
我要求与他的公司联系。王师傅给了个电话,说是他们公司老板。我打过去,刚介绍情况,还没来得及问186一斤的欧立通。老板打断说,正在外面喝酒呢,派了王师傅来,一切都与王师傅谈就是。言毕马上挂断,再打就不通了。
他坚持要四百七,我不接受,争吵良久无果。小娃在家,咿咿呀呀,我脑中闪过了给钱息事宁人的念头。抬起头刚要说,看到他略带笑意的嘴脸,心底泛起一阵厌恶。
我说,我要报警。
他惊讶地看着我,问:“那你能出多少钱?”我说,最多一百二。
他说行,居然。于是我微信扫码转钱给他,他收拾东西离去。
事,就这么结束了。回头反思,非常不爽。我用新浪微博搜了一下,发现因疏通马桶、下水道被“敲诈”的,大有人在。
(下有八张截图,较长,内容均雷同,可跳读)
虽非触目惊心,但以前还真没见到过社会的这一面。
劳动没有贵贱之分,每个行业作为社会所需,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劳动者要尊重,劳动成果要珍惜,大晚上让师傅出来跑一趟也确实不容易,我是愿意支付对价的。然而,倒一点四五十块钱就能买一大桶的液体,就敢收四五百,怎么都不能算正常。这种“骗术”在马桶疏通这个行业广泛存在,大概因为一个特点,就是“一锤子买卖”:
与穿衣、餐饮等行业不同,人们对衣、食的需求是持续存在的,商家要给顾客足够好的体验,才能拉到回头客。而一户人家的马桶,有的往往几十年都不会堵一回,不存在所谓“回头客”的问题。所以对从事马桶疏通行业的人来讲,坑一个是一个,坑完这个坑那个,这个坑不成就坑下一个。
在生活实践中,这样不合理亦或轻微的不合法,但又很难受到惩戒的违规行为,可称其为“微违规”。微违规现象其实极常见:
例如排队用餐或购物时插队,例如驾车行驶在路上无视交通规则压线加塞闯红灯,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例如做餐饮的无视食品安全,例如有医院让患者做不必要的检查……
举不胜举,弥漫人间!
种种微违规,有的能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也有的貌似与自己丝毫无涉。但是,微违规会在潜移默化中一直对社会风气产生着影响。
如今,已不可能再有人可以在与他人断绝一切交往的情况下生存,何况人的本质,本来也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每个人对待微违规的态度,最终可能会与在社会上生活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我不是愤世嫉俗的人,但确实有一种体会:在很早以前,两个陌生人之间初有交集,眼神中多是亲切与友善,萍水相逢,拱手为礼;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与经济进步,有一种日趋强烈的不信任横亘在人与人之间,初有接触的两个人之间,更多的是敌意与提防:
在陌生地方打出租车,会怕他故意绕远路以便多收钱(当然现在导航已几乎解决这个问题);购买马桶疏通这样的服务,要提防他会不会耍花招讹人;家人有疾去医院,可能担忧大夫会不会过度治疗;遇到纠纷去法院,往往便疑法官会不会徇私枉法······
所有人都很累。
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份子,不是局外人。面对微违规可能引发的道德沦丧、诚信滑坡的倾向,我们都有义务做些反思。
世界与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又白又粗的话说,是要多挣钱。当前社会的问题来源之一,不知能不能说是对经济建设的过分重视,使得对道德弘扬有所疏忽。
我忘了曾在哪里读到,大意是要秉持诚信,生意才能做大做强。这话,当然不能说是错的,但我感觉,诚信是一种品质,一种需要具备的最起码的素养,而不应该只是拿来当做一种挣钱的手段。
弘扬道德,坚守诚信,共同塑造并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经济建设的成果一样,都是我们的幸福生活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微违规与社会秩序,有如蚁穴与大堤。单个的微违规行为虽似微不足道,但积少成多,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可能非常严重。
要维护社会秩序,政法机关肩有重责。但微违规自有其特点,政法机关即使有力,感觉也不能从心:
如果被坑的人选择付款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政法机关没有机会介入,微违规人尝到了甜头,气焰可能更加嚣张。
如果被坑的人态度强硬,坚持报警,微违规人可能便立马妥协,见好就收,那么事情就压根不会进入政法机关的视野,政法机关也就不会意识到曾经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即使报了警,或者诉到了法院,可能到批评教育、退款就结束了,一般也不会再受到其他的追究。
如此看来,微违规现象貌似是很难有解的问题。然而,意识到难,不代表会放弃。这篇稿子三千字,不就是向微违规现象亮出的剑吗?
我们与他人交,若遭侵权,需因人而异,若对方明理通达,则可互谅互让,一笑泯恩仇;若对方得寸进尺,贪得无厌,就必须坚守不让。
维权需要成本,这是客观事实。成本需要计算,过高还会让人恐惧。侵权人清楚地知道你的恐惧,并利用你的恐惧来达到他的不正当目的。
若你能战胜恐惧,即使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对立场的捍卫展示出的坚决,会变成铠甲,抵抗未来可能的攻击。
若你屈服于恐惧,让侵权人一次次得逞,那你将继续受制,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会因为你的阵地失守而流失。
只昨晚一件小事,敲三千字多少有小题大做之嫌。我不是一个愿意去争什么的人,路见不平做不到一声吼,但也绝不会一言不发,所以还是不忍了,对频频靠微违规而获利的少数群体,最后将昨晚的糟心事憋在心里的气喷出,化为以下几句:
君子爱财,但必须取之有道。谋利是本性,为自己所谋得的一切利益,只有能够与自己付出相符的时候,才能踏实。
一切靠贪赃枉法取得财产的行为,都是犯罪,即使短期内未遭惩处,也难逃内心谴责,何况党纪国法,疏而不漏!
一切靠坑蒙拐骗多挣的钱,都是吸吮的别人的血汗,可恨又可耻,拿到手里也不应该心安!
一切超出自己劳动成果所值的收入,都不应该接受,每个人在自己岗位上的输出,都应该对得起这个岗位的工资!
······
附:
几年前“静夜思法”开号,我曾写过希望借助文字的力量,让世界向自己希望的方向改变一丁点。
改变世界当然很难,但写文发出,即使有一个人读到,我觉得我就做到了。更何况,能读到的肯定不止一个人。
其实直到如今,“静夜思法”的定位我仍没想清楚。对生活的思考在写,对业务的学习也在写,先摸索吧,不着急。下周三,4月12日晚上发民法典学习笔记,写新规定,超级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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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当安宁的静夜
可思的也不仅仅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