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动态||欧盟委员会对全球玻璃供应商康宁展开反垄断调查

文摘   2024-11-09 08:00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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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全球特殊玻璃主要供应商康宁公司(Corning)展开正式调查,以评估康宁是否滥用其在手持电子设备(如手机)显示屏玻璃全球市场上的支配地位。

康宁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全球性玻璃生产商,其产品涉及许多工业品应用。康宁生产的碱铝硅酸盐玻璃(Alkali-AS Glass)是一种抗碎性极强的特殊玻璃,主要用作手机、平板电脑或智能手表等便携式电子设备显示屏,旗下知名品牌有“大猩猩玻璃”(Gorilla Glass)。

欧盟委员会担心,康宁可能与手机制商(原始设备制造商)和玻璃原材料加工商签订反竞争的独家供应协议,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特别是,在与原始设备制造商的协议中,康宁涉嫌实施以下反竞争行为:

1)施加独家采购义务,要求原始设备制造商从康宁采购其所需的全部或近乎全部的碱铝硅酸盐玻璃;

2)给予排他性回扣,在原始设备制造商遵守独家采购义务的前提下,向他们提供回扣;

3)限定交易,要求原始设备制造商向康宁报告其收到的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制造商只有在康宁无法匹配的情况下才能接受该报价。

此外,在与玻璃原材料加工商的协议中,康宁涉嫌实施以下反竞争行为:

1)施加独家采购义务,要求加工商从康宁采购其所需的全部或近乎全部的碱铝硅酸盐玻璃,或该玻璃的重要子类型;

2)不质疑条款,要求加工商不得挑战康宁的专利。

综上,欧盟委员会担心,康宁与原始设备制造商、玻璃原材料加工商达成的协议可能将具有竞争关系的玻璃生产商排除在相关市场之外,从而减少客户选择、提高产品价格、扼杀技术创新,最终损害全球消费者的利益。若康宁的上述行为得到证实,可能违反欧盟反垄断法中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

欧盟委员会现将本案作为优先事项展开进一步调查,正式调查并不预判本案的处理结果。在调查程序开始的同时,欧盟竞委会通过了一份初步评估报告,总结了本案的主要事实并确定了所涉竞争问题。为解决欧盟委员会的竞争担忧,康宁从现在起可以提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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