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创新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决定》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同时提出,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创新制度体系,推动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使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更加强劲、活力充分涌流。具体而言,要加快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共生共荣,构建创新-创业-创富“金三角”;同时,要着力优化政府治理和市场机制之间的功能定位,推进“科技-产业-金融”创新创业三螺旋良性循环,打造创投-创业-创新“铁三角”,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生态。
强国富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关键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并在做大蛋糕前提下分好蛋糕,着力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一步,是要求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对今后的增长速度有明确要求(江小涓,2024)。202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与世界平均水平基本相当。2035年初步实现现代化至少要达到人均GDP 2.5万~3.7万美元,如果按人均GDP 2.5万美元这个下限算,就要求未来十多年保持年均5%的增长率。创业和创新是一对“孪生兄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和“敢为人先、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不熄引擎。共同富裕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富裕。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创新是创业之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为中等发达国家,需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用改革创新“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做大蛋糕”必须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
一、 以改革激荡创新发展内生动力,面向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让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生产效率更高的技术和产业领域集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改革开放的首要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根本性转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明确部署,这是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新”在新技术与新产业,“质”在高质量与高效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创新命题,更是改革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核心,加快形成高效的新型生产要素配置体制机制、新型生产组织方式,不断激发和增强社会创新活力。
第一,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强数字化和绿色化两大重要“引擎”,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既要“喜新”也不能“厌旧”。一方面要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的数智赋能、节能降碳、提效增“绿”;另一方面要健康有序地发展新兴产业,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数字化和绿色化是加速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强劲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选择。要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拓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数字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场景,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让数字红利惠及千行百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以绿色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推广,促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传统行业企业实现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培育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新一代绿色产业,壮大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要特别重视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托不同地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比如,深圳市充分发挥电子信息产业发达、创新生态优越、应用场景丰富、综合改革试点、特区立法保障等优势,把低空经济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2023年深圳低空经济年产值已超过900亿元,已集聚1700余家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培育了大疆创新、丰翼科技、美团无人机、中信海直、东部通航等一批龙头企业,吸引德国百合花、峰飞航空等国内外领军企业落地,消费级无人机和工业级无人机分别占全球70%和50%的市场份额。在制度改革方面,深圳市持续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协同机制和法治举措,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法规,成为因地制宜地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典型范例。
第二,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多模式育才提升社会人力资本,多元化用才激活科研人员创造力,多维度容错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让人才的科创活力在新时代竞相迸发。人才是国之重宝,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有效途径是建立行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创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主张,使中国人民朝着“富强起来”大步迈进;今天中国科技要强起来,迫切需要实施有效的制度改革,鼓励人才通过创新创业实现创富,营造“实业能致富,创新致大富”的环境。一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创新型人力资本。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夯实人才培养基础,要完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布局,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突出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快造就更多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战略急需领域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的“立交桥”,进一步破除和大力摒弃职业教育“矮化”“窄化”的传统认知,让不同禀赋和需求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贯通“技术工人-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的成长通道。二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实现“各展其能、各得其所”。《决定》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务实的改革举措。要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动创新劳动与利益收入对接,支持体制内科技人员走向市场,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转化创新成果、参与科技创业,提高创新者成果转化收益,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实行“增量共享”型激励措施,以股权、期权、分红权的财富效应激活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改革人才管理制度,建立选人唯贤、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特别是要对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让其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去自由探索。三要完善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创新是高风险的经济活动,往往“成三败七、九死一生”,初创企业要茁壮成长,也需要跨越“死亡之谷”和“达尔文之海”。因此,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尤其要允许试错,营造“敢于创新、勇于创业”的文化氛围,激发全社会改革创新活力。给予科技创新试错空间,让科研人员尽其才、用其用、用所成。支持和保护勇于创新的企业家,在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宽容包容企业家在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失败,最大限度地发挥“容错一个、激励一片”的正向效应。四要激发企业家人才的活力,培育更多共富“领头人”。实现共同富裕既要“输血”更要“造血”,要特别珍爱企业家和创业者,培育和扩大市场主体,让创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三,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激发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决策部门、实施部门和收获部门,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最重要参与者和最有力推动者。一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研发-转化-生产”良性循环,为企业创新发展蓄势赋能。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促进资金、人才、资本、信息、数据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黏合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两张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成立“名校-名企”联合实验室,搭建“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对接平台,推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科技成果共享共用,加快实现产学研融通创新。二要更好发挥头部科技企业创新引领作用。不少中国企业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里走出了一条从跟跑、并跑到领跑,从模仿、嫁接到原创的创新发展之路,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一些中国企业已经站在了全球创新竞争的最前沿,开始与全球发达国家科创巨头争夺创新发展的制高点。要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平台,支持大企业内部创新、开放协同式创新和“裂变式”创业创新。大企业在创新创业中的引领作用有三种类型。一是企业内部创新,即企业基于自身的研发部门,配置内部资源实现科技突破;二是推动内部创新资源与外部创新资源的交换共享,形成科技创新合作网络,与其他创新主体实施联合创新;三是大企业裂变和孵化出新的企业组织和创新主体,如大企业的精英离职创业,大企业通过企业风险投资(CVC,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培育出新企业,开展新领域的创新活动等。大力推动开放协同式创新和裂变式创新创业,有利于激活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创新转型、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也有利于解决创新创业的资源瓶颈问题。三要打造产业链上下游贯通、多主体深度耦合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形成竞合共生的发展格局。要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创新、跨界互补,建立联合研发平台和技术联盟,推动链上资源高效配置、链上企业合作共赢,进而提升整个产业链的创新能级。四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企业安心创业、专心创新。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着力解决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问题。要构建知识产权转化交易运营平台,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决定》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强调要“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优势、各具特色,要在机制上取长补短,在市场方面竞争合作,在创新方面联合攻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自己人”,两者在多个领域存在紧密联系,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经济增长和平稳运行的压舱石,国有企业具有资源、规模、技术、人才、渠道和品牌等优势,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民营经济是强国经济、活力经济、开放经济、富民经济,民营企业具有体制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快等优势(辜胜阻等,2016)。激发创新发展的动力与活力,需要在平等对待两类企业的前提下实现良性竞合,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创新链的各个阶段施展所长、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合理分工、在资金链和人才链上互动协作,最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因此,要充分发挥深化国企改革带来的正向外部溢出效应,为民营企业创造更优良的发展环境和更丰富的发展机会,切实发挥多种经济成分混合的“杂交”优势,形成国民融合、协同共生、互利合作的新生态。
第一,要全面完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从政策上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保证国企与民企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行业准入壁垒、所有制歧视等导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要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要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切实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的竞争择优功能,破除要素支持和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制歧视。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已经证明,国企和民企之间并非此消彼长,而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国有经济发达的地区,民营经济也发展较好,同理,民营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国企发展也更加强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地方国有企业,近年来通过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空间保障、供应链配套、产业培育等方式,累计支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超10万家次,被称为“服务科创企业的企业”,同时用市场化手段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化解风险,成为支撑民营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决定》再次重申了这一要求,这既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的主要内容,也是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良性竞合生态、共生共荣关系的重要基础。当前,要特别重视少数领域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功能定位的错位现象:该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领域过度市场化,导致市场失灵现象;该市场化的领域国有经济又过度参与,导致与“民”争利的现象产生,扭曲了市场机制(杨瑞龙,2023)。要进一步校准国企定位,实施分类改革,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压减非核心业务,推动国有经济向国之所需方向集中。
第二,要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更多开展“链”上合作,构筑利益共同体。中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等研究表明:形成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更有效的协同发展,需要强化两者在“链”上的合作(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2024)。首先,要在创新链上协同攻关,构建创新联合体。国企具有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强、主导关键领域创新突破、溢出效应明显和国际竞争能力强四大创新优势,而民企具有直面市场竞争和善于应用转化等优势。可以由国有企业牵头整合创新链资源要素,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组织创新链上下游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协同攻关,建立联合研发平台、技术攻关团队和技术联盟,通过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攻克关键技术瓶颈,提升整体研发能力和效率。要发挥国企在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优势,建立创新共享平台,通过开放实验基地和应用场景,为民企新产品提供测试、研发和应用机会。要鼓励国企牵头打造数据共享平台,并向民营企业开放,以平台促进协同创新、要素集聚、数智赋能、资源共享。其次,要推进供应链和产业链开放融合,深化产业链分工协作,提升整体效能。国企可以开放供应链场景,在采购过程中积极引入民企产品,扩大民企市场需求,带动产业链上游供应商发展。国企要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作用,引领带动民营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构建现代化产业链国企民企合作新模式。最后,要推进国企民企在资金链和人才链上协同共进。国有资本要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加强投资引领、培育孵化和投后管理,赋能专业能力,支持民企技术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的“逆向混改”,通过国资“输血”助力民企发展壮大。建立人才共享平台,打通人才双向流动通道,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人才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造有活力的人才生态系统。
第三,要多层次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在稳链、固链、补链、强链上协同共进。鼓励国企主动向民企开放研发应用场景、创新资源、业务渠道和服务网络,加快创新驱动民企转型升级。建立国企民企协同发展、相互配套的高质量现代产业链园区,搭建“国民共进”综合服务平台,跨区域推介合作项目,打造国有与民营多层次、多要素、多链条的全方位合作体系。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稳链、固链、补链、强链上有效协同,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充分运用各自禀赋、发挥各自优势,协同破除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卡、断、堵”点,在不少领域已经取得了令人振奋的重大成果。例如,中国电子在围绕PKS体系组建“芯、端、网、云、数、智”自主计算产业链中,就协同很多民营企业参与其国产化应用。中国商飞在APU攻关时就联合了一家上海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联动,组建了三方联合攻关小组,协同推进关键技术的研制进程,最终突破了大飞机的“卡脖子”难题。比亚迪向一汽红旗等多家汽车央企供应其自主研发的刀片电池技术,二者合资共建新能源电池项目,不仅推动了国有汽车企业的转型升级,还提升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供给水平。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做大“蛋糕”要求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并且充分反映各自按市场评价的贡献(施红、程静,2022)。不继续把“蛋糕”做大做好,只把“蛋糕”分来分去,那么“蛋糕”就会越分越小。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以创新创业激活创富策源力,使更多人群共享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关键是要抓“两头”、促“中间”,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已超4亿人,大约1.4亿个家庭。从比例来看,我国中等收入人口占比不到30%,明显低于发达国家50%~75%的水平,离“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尚有较大差距。推动重点群体增收,要以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技术工人、进城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中国的新能源产业是以创新创业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做大“蛋糕”进而实现“创新-创业-创富”的一个缩影。华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极大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目前参与人数已超过14万人;华为还通过构建人才生态,为产业输送百万人才,与全球上万家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解决一大批劳动者就业问题。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2023年汽车销量超过300万辆,不仅为约80万名员工提供了稳定就业,使一大批投资者从中获益,还带动了产业链上1.8万余家企业的创新创业和繁荣发展。这些企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上下游企业产业创新,链上带动了数以万计的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一些地方引入这些头部科技企业,就引入了一个共同富裕的造富机会,引入了一个产业链,为地方创造就业增收的机会,做大了地区“蛋糕”,进而推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
其一,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让“小个体”迸发共富“大能量”。所有的创富大企业都来源于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是通过创业、创新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群体,是典型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有民营民享的民本经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2021年底,我国中小微企业超4000万户,个体工商户已达1亿户以上。要优化各类惠企服务,加快推出更多减税降费政策“礼包”,让政策红利变成助力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综合施策降低融资成本,破解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用真招实策提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预期,破解其不想创新、不敢创新的难题。
其二,优化人才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人社部统计显示,2021年我国技能劳动者已经超过2亿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6%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虽然我国技能人才总量逐渐增长,但高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制造业领域,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长期保持在2以上(陈春琳,2024)。一方面,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优化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社会急需、能够参与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或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另一方面,要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畅通晋升通道。同时,要强化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激励表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技术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壮大、梯度更加合理。
其三,探索面向共同富裕的新型城镇化,拓宽进城农民工增收致富渠道。进城农民工是中国产业大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很多人具备较高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202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农民工总量超2.9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超1.7亿人,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为4780元。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一方面通过鼓励创业创新吸纳进城农民工就业增收,并平等享受医疗、教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因势利导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和企业兴乡,拓展返乡入乡人群在乡村创业创新的机会,为富农兴乡营造良好条件。
其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通过“授人以渔”实现“知识致富”。一般而言,受教育水平越高的人,越有望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据教育部统计,2023年我国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学生总规模超过4700万人,他们如果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将有利于释放新时代人才红利。要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推进学科专业结构更好满足经济结构调整趋势,使高校毕业生真正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组织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帮助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也是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牛鼻子”。《决定》指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激发创新发展活力,要坚持市场和政府之间有效配合,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进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一,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引导创新人才流向企业,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防止不当的行政干预,激发改革者、创新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一要把市场做强做优,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支持更多优秀人才流向创新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需要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历史的经验表明,民营经济的每一次发展壮大都离不开优秀人才的进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推动了各地的思想大解放和改革大潮的兴起,全国掀起了以体制内人群下海为特征的创业浪潮。至少十万人从体制内毅然投身市场,一场轰轰烈烈的精英创业浪潮带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培育了一批富有冒险精神、不断开拓创新的企业家,民间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创新的源泉充分涌流(武汉大学国家发展战略研究院课题组,2024)。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培育一大批懂科技、懂资本、懂市场、懂金融的战略企业家。要激励连续型创业,提高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让企业家具备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敢闯敢干的魄力。二要把“放得活”和“管得住”有机结合起来。政府要把该放的领域放足、放到位,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客观规律,防止“权力任性”;要把该管的领域管好、管到位,特别是在弥补市场失灵、规范市场秩序方面要善作善为,并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的要求。在改革实践中,要警惕在监管不足过后矫枉过正而形成的监管过度和合成谬误问题,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避免过度监管扼杀市场活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减少权力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金观平,2024)。地方政府部门一旦有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再大的企业也无法抵挡,特别要制止滥用行政权力对民营经济进行歧视性执法。要防范不当立案、选择性执法司法、趋利性执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护;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依规开展羁押、留置等措施。在技术和产业孕育期,政府应着力创造市场、引导市场;在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期,政府要转向服务于市场;在技术与产业创新生态成熟期,政府则要妥善让位于市场。三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良好的政商关系体现了政府与市场相互信任、互帮互助的融洽合作关系,是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厘清官商“清白”交往的边界,让官商交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要营造“敢亲”的氛围,可推行负面清单制度,解除官商交往的后顾之忧。要掌握“会亲”的方法,可出台政商关系指导规则,厘清交往底线。要培厚“愿清”的土壤,应增强政企互信,让政府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企业敢干敢闯敢投。要通过容错机制支持和保护敢于改革、勇于创新的干部,让其积极作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区分”原则为依据,合理划分容错范围、确立容错纠错标准,审慎处理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败,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做好改革创新“领头羊”。
第二,使政府在创新驱动发展上更加有为,重要着力点是要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要锚定涉及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领域,促进政府统筹协调和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高效耦合,把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起来。以有效的顶层设计和高位协调,突破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和科技创新主体合作之间的制度藩篱,实施有组织科研、开展“大协作”,实现科技领域的体系化攻关能力大幅跃迁。要优化中央和地方的财政科技投入分工,更好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政府采购的牵引功能。此外,还应从注重单一科技目标导向转向突破科技难题与提升经济效益并重,释放超大规模市场蕴藏的需求驱动潜力,实现加快科技突破、推动经济发展、守住安全底线等多维目标的有机平衡。
《决定》强调,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落实这一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要打造创投-创业-创新的“铁三角”。创新始于技术,成于资本。没有金融创新支持的技术创新会出现“闭锁效应”,没有技术创新匹配的金融创新会沦为“无米之炊”(辜胜阻,2015)。资本市场具有拓宽融资渠道,筛选、发现和培育创新型企业,有效分散技术创新的风险,优化创新激励,集聚和配置创新要素等功能(资本市场改革课题组,2019)。要壮大耐心资本,发展风险投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铁三角”里的“创投”指的是创业风险投资,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不同阶段的股权融资,而耐心资本则是“创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深化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强化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推进“科技-产业-金融”三螺旋良性循环。
第一,壮大耐心资本,让创新在耐心资本的陪伴下“开花结果”。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耐心资本是指不以追求短期收益为首要目标,专注于长期的项目或投资活动,并对风险有较高承受力的长期资本。科创项目往往聚焦于未来产业,是用“明天的科技”锻造“后天的产业”(周人杰,2024)。这就要求耐心资本与“快进快出”、投机套利的短期资本不同,需要摒弃“急功近利挣快钱”的浮躁心态,更注重价值投资,坚持“长期主义”,更看重项目的未来成长性。长期资金投资周期能更好地与创新型企业生命周期匹配(资本市场改革课题组,2019),能真正为创新创业注入“血液”。要拓宽耐心资本来源,积极引导保险资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开展长期投资,通过税制改革让长期投资获得更高收益,让长期资金成为创新型企业的“盟友”。要大力支持优质“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战略资本”投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国家重大战略,促进高潜力创新创业企业长期发展。
第二,优先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资培育为耐心资本。政府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分散和创新杠杆功能,有助于支持产业创新,实现长期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设立2100余只政府引导基金,认缴规模6.5万亿元。然而,当前不少政府投资基金不够耐心,多以招商引资拉动地方经济为政绩目标,并要求有返投比例,而且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要改革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考核机制,拉长考核周期,完善尽责监督与免责容错机制,构建分类型的损失风险率阶梯容错管理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对组合投资效益实施综合考核,不因一项投资收益做奖惩定论,改变基金风险厌恶和风险规避倾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简称“深创投”)是深圳国资的重要力量,始终致力于通过“耐心资本”扶持科创企业成长,截至2024年6月,管理基金总规模达4771亿元,参股子基金超过140只,形成覆盖天使、VC、PE等全链条基金群体系,已投资创投项目1816个,已退出投资企业(含IPO)593家,投资上市企业268家,投资业务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领域。深创投开创政府引导(子)基金模式,不以短期收益为目标,专注于长期陪伴,引导资本做“时间的朋友”,通过多轮次组合投资,持续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尤其是初创期、早中期项目占比超70%。
第三,大力支持企业风险投资(CVC)。鼓励产业龙头企业纵向延伸投资、大型平台企业集团战略投资,引导大企业将“趴”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投入实体经济。积极开拓“新蓝海”市场,形成“以主业带动关联产业,以投资驱动主业发展”的产业布局,助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培育新动能。企业风险投资做创投具有诸多优势,如更倾向于关注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重视产业链的整体布局、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等,能够对被投企业长期赋能,双方形成战略协同支持。同时,企业风险投资由母公司直接提供资金,没有有限合伙人退出压力,周期相对较长,更具耐心,善于投早、投小。
第四,畅通“募投管退”全链条循环,不仅鼓励风投机构独具慧眼“投得好”,也要畅通各类退出机制使其“退得好”。风险投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助推器,是适应创新发展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厉以宁等,2019)。要积极推动创业风险投资的投资阶段向前移,坚定不移地“投早、投小、投科技”,打通金融助力科技创新“最先一公里”。要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鼓励既有“闲钱”又有行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技术人员加入,发掘筛选优质创新项目。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发展并购、回购、S型基金等多元化退出通道,促进创新资本良性循环。
第五,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朝着实现投资者、融资者、创新创业者多方共赢的方向努力。资本市场要从以融资为主的定位向服务投资者、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转变,狠抓监管、强化分红,切实增强上市公司回报能力,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形成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从过去50年的数据来看,一些国家股市的平均年回报率略高于11%,实现了居民增收、政府养老保险支付压力减轻、创新创业企业融资便捷、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等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
《决定》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构建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不仅要深化对内改革,还必须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开放促创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1激发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需要聚四海之气、借八方之力,健全科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在全球配置资源,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积极塑造有利外部环境。
一方面,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技术创新及治理体系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在应对气候变化、新能源、航空航天、数字化、绿色创新等方面的对外投资合作。深入实施科技伙伴计划,广泛开展与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国际科技合作,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提高科研影响力和创新能力。逐步加大国内大科学装置的对外开放力度(熊鸿儒,2024),吸引国际科研机构、学术组织来华联合组建国际合作中心,鼓励重要学术会议常设在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以及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在全球科技治理中提高中国话语权和影响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统筹好“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关系。既要在“引进来”的过程中对照国际通行规则与先进标准,深化外贸体制和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又要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深入推进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企业“抱团出海”,拓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广度。积极参与多双边区域经贸合作,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关系,保障我国企业海外利益和国际发展空间。要支持企业通过与全球各研发中心、科技企业、知名院校等互动合作,将“中国技术”与“世界技术”融合,在全球市场抢占领先地位。处理好国内企业与国际一流企业的竞合关系,做好世界一流公司对标对表,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要统筹好国内资源配置与全球产业布局的关系。要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优势产业以创新链形式“走出去”,在全球产业链上布局创新链,在国际竞争中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李北伟等,2021)。天合光能作为民营高科技企业,深耕海外分布式市场,充分发挥全球品牌渠道优势,海外地区营收占比在60%~70%;同时,在瑞士、美国、新加坡、阿联酋迪拜设立了区域总部,业务遍布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评“顶级光伏品牌”,深度融入了全球创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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