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光学镜头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在智能驾驶、智能家居、全景/运动相机等领域的应用层出不穷。传统的光学镜头产业与智能化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光学镜头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主要从事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智能汽车、安防监控及新兴消费电子等行业。
自2023年6月26日深交所受理弘景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以来,弘景光电已经先后4次更新招股书,完成两轮问询与回复,并于2024年6月29日完成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即将迎来上市委审议。
《华财》研究其招股书及审核问询回复后发现,弘景光电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单一客户存在依赖,持续盈利能力尚待考验。另外,公司与诸多供应商关系紧密,但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准确、完整的进行披露,引起交易所关注和对其背后动机的疑问。
撰稿/刘予鹿
编辑/刘铭泉
客户集中度异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弘景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5亿元、2.52亿元、4.46亿元、3.47亿元,2022年显著提高,较2021年同比增长77.38%。
同时,公司2022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27.77万元,而这一财务指标在2021年尚为-1070.28万元。
2022年的业绩上升,无疑是让公司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弘景光电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1.38亿元、1.23亿元、2.65亿元和2.7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61%、48.79%、59.46%和80.37%,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有升高趋势。
对比被弘景光电认可的7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下图),2021年-2023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均值分别为54.77%、53.64%、50.46%,呈下降趋势。
图片来源:公司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弘景光电近两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甚至在2023年高出27.19个百分点。
同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第一大客户收入占营收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25.17%、27.84%、24.30%,较为平稳;弘景光电第一大客户收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4.63%、32.20%、45.84%,逐年大幅升高,并且2023年高出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21.54%。
上述对比数据透露出弘景光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客户集中度上差异较大的同时,也一并揭示了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依赖程度较高,明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状况不符。
并且弘景光电前五大客户中,一家名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的重要客户,更是让人不得不提。
影石创新是全球全景相机行业领先企业,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2022年度,影石创新在全球全景相机市场占有率超过50%,居行业第一。
2020年至2023年,弘景光电向影石创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31亿元、0.12亿元、1.44亿元和3.54亿元,占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3.20%、4.74%、32.20%和45.84%,近两年增速迅猛,尤其2023年近乎一半的收入都来源于影石创新。
以及,2020年,影石创新是弘景光电的第二大客户,2022年和2023年则均为弘景光电第一大客户。
甚至可以说,弘景光电正是通过与影石创新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才得以在报告期内实现业绩快速增长。
而这一深度合作的背后有一份2022年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中,弘景光电承诺供应给影石创新的产品给予最优惠支持,利润率不高于公司与其他客户合作的同类产品利润率,另一方面,影石创新约定同等条件下,在上游供应商中,弘景光电拥有优先被选择权。
对于弘景光电而言,影石创新目前掌控了公司一半的业绩命脉,一旦对其销售价格高于其他客户相当于“背刺”这位大客户,丧失这位重要客户,公司业绩无疑会遭到重创。但是对于手握选择权的影石创新,却能够在上游供应商中择优选择,若其他供应商在产品性能上胜出或价格低于弘景光电时,都可能导致影石创新选择其他供应商。
另外,报告期内,弘景光电对影石创新出售的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摄像模组产品,占同期公司该领域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63%、87.56%、99.09%和99.80%,显然公司在全景/运动相机这一应用领域的产品销量几乎完全依赖影石创新。
因此,两轮审核问询中,交易所均对双方合作的稳定性重点关注。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对影石创新的依赖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征,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弘景光电回复表示,对影石创新的依赖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经营特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华财》将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几个理由进行了梳理:(1)客户影石创新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双方合作时间较长,合作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3)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定价公允;(4)公司持续开拓客户,并与其他品牌建立联系,未来进行商务洽谈情况推进相关产品合作;(5)公司其他下游应用领域具有成长性。
回复中,弘景光电用了大量篇幅叙述影石创新的知名度和发展潜力,似乎将影石创新的市场地位、原材料采购需求视为公司持续发展的驱动力,却并未明确体现自有竞争力对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作用。
一旦影石创新不再与之进行合作,弘景光电持续经营能力必然遭受巨大打击,甚至业绩数据无法满足上市指标。
大量供应商主要为公司服务
除了依赖单一客户,令《华财》倍感震惊的是,弘景光电存在大量主要为公司服务的供应商,名单如下:中山市瑞科光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科”)、湖北瑞科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瑞科”)、湖北超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超远”),上饶市馨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湘潭馨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强硕光电有限公司。
其中,弘景光电与中山瑞科、湖北瑞科、湖北超远的交易项目包括采购原料、采购固定资产、销售产品、租赁、受让专利等,交易范围极广且金额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3家企业皆是由夏洪滔一人所投资和控制。夏洪滔又是何许人也?
资料显示,2009年-2014年,夏洪滔任职的中山市宇荣光学元件有限公司,是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光学”)的供应商。而弘景光电实际控制人赵治平曾任舜宇光学的总经理,夏洪滔因此结识了赵治平。
在审核问询函中,交易所多次要求公司说明:与夏洪滔相关企业的交易公允性、必要性、合理性。
2015年3月,夏洪滔创立中山瑞科,主要从事光学设备、模具及治工具等辅材相关业务。公司成立2个月后,即2015年5月就开始与弘景有限(弘景光电前身)开展业务合作。
报告期内,弘景光电向中山瑞科采购二手设备共计花费1243.67万元,并且受让其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下图)。
图片来源:公司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另一家企业湖北瑞科创立的缘由也是十分“刚需”。
2017年初,公司筹划在湖北仙桃设立全资子公司弘景仙桃,并将镜片生产工序转移至弘景仙桃,但仙桃当地无镜片治工具配套厂商。
此时,夏洪滔及时雨般出现,迅速于2017年2月成立仙桃瑞科工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北瑞科),开始向弘景仙桃提供治工具。
第三家企业湖北超远,是弘景光电2021年的第五大供应商。这家供应商曾频繁进行股权变动,背后很有“故事”。
2018年4月,赵树武、代艮娇、赵和平(赵树武与代艮娇是夫妻,赵和平与赵树武是堂兄弟)共同设立了湖北超远,开展光学镜片生产加工业务。
2018年12月26日,代艮娇将持有的湖北超远50%股权转让给夏洪滔,湖北超远的实际控制人由赵和平、代艮娇夫妇变更为夏洪滔。
2019年12月27日,赵树武将湖北超远34%股权转让给夏洪滔。
2021年4月12日,夏洪滔将湖北超远33%股权再次转让给赵和平。
2021年11月17日,由于赵和平与夏洪滔存在经营理念差异,赵和平将持有的湖北超远49%股权转让给陈祖荣。
根据对夏洪滔和陈祖荣的访谈及其出具的《声明确认书》显示,陈祖荣是夏洪滔的妹夫,其所持有的湖北超远49%股权,其实是帮夏洪滔代持。意味着,2021年11月17日起,夏洪滔实际持有湖北超远100%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在夏洪滔取得湖北超远控制权后,2020年,弘景仙桃将511.16 平方米闲置厂房以每月3.15元/平米转租给湖北超远。2020年-2022年,湖北超远向弘景仙桃支付电费累计46.27万元,弘景仙桃向湖北超远采购镜片半成品累计金额938.76万元。
三年使用了46.27万元电费?
二轮审核问询函中,交易所要求公司分析与湖北超远存在电费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弘景光电回复,由于湖北超远租赁场地是弘景仙桃厂房中一部分,基于经济性与业务便利性考虑,湖北超远利用弘景仙桃厂房中原有电力线路进行生产供电,未单独安装变压器,亦未在电力公司开户。因此,弘景仙桃与湖北超远存在电费销售的情况。至于向湖北超远采购镜片半成品,主要基于物流和时效性,湖北超远能快速响应弘景仙桃玻璃镜片加工前工程的生产需要,所以,弘景仙桃会优先选择湖北超远进行加工。
供应商与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间关系如此紧密,较为少见。考虑到弘景光电存在多家主要为其服务的供应商,一些相关事项又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不禁让人猜测背后是否隐藏着某些外界无从知晓的商业布局和合作细节,弘景光电与这些供应商之间的采购业务真实性、采购价格公允性存在较大疑问。